利未記 【利未記】20:1-21

【利未記】20:1-21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1-8節是對神 :不可拜偶像 ,交鬼 ,行巫術是屬靈上的淫亂 ,凡是神百姓居住的地方 ,都是有神同在的【聖所】。任何人在神的【聖所】向偶像獻祭 ,就是玷污了神的
【聖所】褻瀆了神 的【聖名】所以神必然要維持這地的潔淨。 (2節 )【摩洛】可
能是迦南各種假神的通稱 ,迦南人常常將兒童或嬰孩當作祭品獻給偶像 (18:21;申
12:31)。 2-5節的刑罰並不是針對殺人罪 ,而是為了潔淨神的【聖所】。 (4節 )【佯
為不見】原文是【掩目不看】即故意為犯罪者遮掩罪行。所以那些【本地人】
(4節 )和【他的家】都是同謀 ,是【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 (5節 ),個人的罪已經
變成了團體的罪 ,神會親自將他們從自己的百姓中【剪除】。神的百姓之所以要
【自潔成聖】的原因 ,是因為【我是耶和華 ;你們的神】 (7節 )祂是聖潔的神。 8節【 叫你們成聖】原文是強調語態 ,表明【成聖】是持續的行動 ,也表示始終保持
【聖】的狀態。因此 ,神不是應許一次就使人達到完美的【聖潔】 ,而是應許保守
祂的百姓分別為聖的地位 ,並在生活中一直不斷地使人【成聖】。 9-21節是對人 :父母、鄰舍方面的淫亂 ;【咒罵】原文的意思不是一時衝動罵人 ,而是懷著怨毒的
心【咒詛、藐視】。父母是神在家裡所設立的權柄 ,咒詛父母就是褻瀆神 ,【必要
把他治死】 (出 21:17)。 9-16節是婚姻家庭的罪中最嚴重的 ,會面臨最嚴厲的刑罰
【治死】。婚姻家庭是【祭司的國度】 (出 19:6)中最基礎的組成部分 ,也 是撒但藉
著肉體的情慾首先攻擊的對象。最基礎的部分垮了 ,整個【祭司的國度】也就垮
了。因此 ,神的百姓保守自己婚姻家庭的潔淨 ,不只是個人的道德倫理 ,而是關係
到【祭司的國度】的團體見證。 17-18節是婚姻家庭的罪中第二嚴重的 ,刑罰是
【從民中剪除】也就是被驅逐出神百姓的行列 ,從恩典中失落。 20-21節是婚姻
家庭的罪中第三嚴重的 ,刑罰是【無子女】。【無子女】原文是【被剝光的 ,沒有子
女的】意思可能是【沒有存留名聲】即使有兒女 ,也被排除在神的應許之外 (代上
3:17-24)最後從族譜中消失。
思想
:我們要知神在罪方面的要求是 非常嚴厲的 ,我們不可以扮無知 , 犯罪好像是
突然出現。事實上 , 當我們犯罪是經過精心策劃才能成功。沒有人一看到鄰舍
的妻子就淫亂 ,也沒有人會突然把子女燒了獻給摩洛的 ,其實是從我們每日是否看
重神而開始的 ,一步步離開神的道路。
祈禱
: 親愛主 ,求祢教導我們每日都懂得看重神祢 ,使我們不致常常偏向罪。求主
幫我們看重祢的話語 ,使我們遵從 ,保守自己在聖潔中更與祢相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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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0:22-27【利未記】20:22-27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22-27節是對物 ;潔 淨與不潔淨就是禽獸與產業 ;這部分特別講潔淨與不潔淨的禽獸 ,講得不多 ,因為後面還會提到。本章所要刑罰的罪行都是迦南人的【惡俗】
(18:3)就像今天許多背離神的文化和風俗 ,在人看是正常 ,是時尚 ,但卻會使人沾染
污穢 ,落在被神【厭惡】 (23節 )的地步。所以神要使自己的百姓【與萬民有分
別】 (24節 )保守他們站在蒙悅納的地位上 ,在應許之地成為神的見證。迦南人從
自己的土地上被驅逐 ,並不是因為以色列人配得那塊土地 ,而是因為迦南人的罪孽
惡貫滿盈 (創 15:16)。如果以色列人也【隨從他們的風俗】 (23節 )也同樣會【成
為可憎惡的 】結果也會從應許和恩典中失落 (18:28)。神賜下律法的目的 ,是要
【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神的百姓恢復神的聖潔 ,彰顯神的形象 ,好【使你們作
我的民】在萬民中做神團體的見證 ,顯明【祭司的國度】的功用 (出 19:6)。神兩
次宣告 :【我是叫你們成聖的】 (8節 )【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 (24,26節 )。因
此【聖潔】並不是人靠著自己的努力能達到的 ,而是神倚靠上主的生命來活出聖
潔的生命。【與萬民有分別】也不是人靠自己的意志能做成的 ,因此神的百姓越
來越不能適應與世界同流合污的生活 ,以致成為一群與眾不同的【獨居的民 ,不列
在萬民 中】 (民 23:9),世人所習慣、所喜悅、所推崇的 ,神的百姓應越來越看為
【可憎惡的】 (25節 )。 27節的內容應該接在第 6節後面 ,看上去好像是遺漏了 ,後來補在本章的最後。其實這是一種首尾呼應 (chiastic)的寫作技巧 ,27節與第 6節彼此呼應。第 6節所懲罰的是【偏向交鬼和行巫術的】的百姓 ,刑罰是【剪
除】。本節所懲罰的是那些主動【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的靈媒或巫師 ,刑罰是
【治死】。神三次嚴禁【交鬼】 (2-6節 ;27節 ;19:31)並且以對【交鬼】的刑罰作
為本章的開頭和結束 (2-6節 ;27節 )表明這一切刑罰的目的 ,都 是屬靈的潔淨。人
的外面再潔淨 ,婚姻家庭再嚴謹 ,但若裡面與偶像、鬼魔有了相交 ,結局還是屬靈
的死亡。
思想
:第 20章中所提及的是如何過聖潔的生活 ,就是對人 ,對神 ,,對物都要有正確
的關係。當中重新再講一遍【不可】但其強度又增強了很多。這正表示聖潔真
的很重要。
祈禱
:親愛主 ,求祢赦免我們很多對世俗仍然好依戀所產生出的罪。求主祢幫我們
每日都重視祢的誡命律例 ,願意決心好好遵從 ,保守自己在聖潔中 ,使我們清楚知
道我們只屬於神祢。阿們!

【利未記】10:1-7【利未記】10:1-7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在整個承接聖職的過程中 ,第八章摩西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 【 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做的 (8:4,5,9,13,17,21,29,34,36);第九章亞倫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也是 【 照耶和華所
吩咐摩西的 】 做的 (9:10,21);現在到了亞倫的兒子這裡 ,卻悄悄地出現了一件 【 耶和
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 (1節 )的小事。 拿答和亞比戶的失敗 ,有兩個原因: 第一 .他們
拿自己的香爐 ,盛上火。其實 ,祭壇的火 ,不能自己亂點 ,火一定要從祭壇上取 ,不能
自己 點火。他們拿自己的爐和火 ,就是凡火。 【 凡火 】 聖經原文意思是令神憎惡的
火 ,就是世俗的火 ,不是神指定的火 ,不是從神從天上來的火 ,而是出於人的意思 ,將
聖物和俗物摻雜在一起 ,好像在事奉神 ,其實已經有摻雜 ;第二 .唯有大祭司一年一
次可以把香爐拿出來 ,所以他們是越過了大祭司的職責 ,而且他們所做的 【 是耶和
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 ;【 香爐 】 (1節 )原文是盛載灼熱物品的工具的統稱 ,也被譯
為 【 蠟花盤 】 (出 25:38);【 火鼎 】 (出 27:3)在這裡可能指一種長柄的盤子 ,用來鏟
起熱炭。 一點點的破口也會使神的見證最終完全走樣。因此 ,當神要 在人中間做一
件新事的時候 ,對第一次錯誤通常都是立即追討 ,就 如獻上凡火的亞倫的兩個兒子 ,欺騙聖靈的亞拿尼亞夫婦 (徒五 5)。 3節 【 我要顯為聖 】 原文直譯是 【 我要得到神
聖的對待 】 (英文 ESV版 )。 百姓 事奉神 ,敬拜神的原則 ,就是把神當作神來對待 ,讓
祂能在自己的百姓中 【 得榮耀 】 。 拿答 ,亞比戶的袍子並未燒壞 ,燒死他們的火可能
是閃電式的一擊。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因搬運屍體 ,要持續七天成為不潔淨 ,因此不
能參加那年正月十四日的逾越節 (民 9:6)。神特別允許他們在二月十四日補過逾
越節 (民 9:11)。【耶和華的膏油】在他們的身上 ,表明他們此時已經被分別為聖 ,正
在執行祭司的職責 ,所以不可像普通人一樣【蓬頭散發】、【撕裂衣裳】來表達哀悼
和憂傷 21:10),【也不可出會幕的門】。神要讓百姓知道當事奉 ,敬拜神的時候 ,只能
根據神所吩咐的去行 ,不可摻雜人的感情 ,意思。
思想
: 當我們 越是 【 親近 】 神 ,我們就必須 越是要注意神的聖潔和榮耀 ;我們必須
常常想到 ,我們的事奉 ,究竟是神要我們做的 ,還是我們自己想做的 ?如果是我們自
己想做的 ,那就不會有甚麼果效 !甚至失去一切。
祈禱
: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 使我們能親近祢 ,事奉祢 ,更使 我們成為主祢君尊的祭司 ,求主 教導我們 每日都 看重祭司的位份。 因為 今天我們都是在地上代表祢的祭司 ,使我們順服祢 ,信靠祢 ,榮耀祢。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