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記】22:1-33

【利未記】22:1-33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祭司不但個人生活必須聖潔(21章 ),事奉也必須聖潔 (22章 ),要嚴格根據神的吩咐
處理 【 聖物 】 以免褻瀆神的 【 聖名 】 。 3節 【 在我面前剪除 】 意思是不能再進入聖
所 ,被革除祭司的職務。祭司也會 【 身上有污穢 】 (3節 ),也有 【 長大麻風的 ,或是有
漏症的 】 (4節 )。祭司若偶然接觸了不潔淨的人 ,物 ,必須 【 用水洗身 】 才能潔淨。
但如果等到 【 日落的時候 】 (7節 ),新的一天開始了 ,神就不再記念他們的污穢 ,自動
潔淨了。 第 8節 這是特別的提醒 ,告訴祭司不要甚麼東西都放進嘴裡 ,要在食物的
事情上把自己分別為聖。 祭司 若 【 輕忽了 】 神的吩咐 ,就會 【 擔罪而死 】 (9節 )。
祭司家裡的人都可以 【 吃聖物 】 (11節 ),表明祭司全家必須與祭司一樣 ,都已經分
別為聖歸神使用。 誤吃聖物的人 【 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 (14節 ),這是贖愆祭的規矩 ,他還要另外獻一隻公綿羊為贖愆祭 (5:16)。 15節的 【 祭司 】 原
文是 【 他們 】 可能指祭司 ,也可能指誤吃聖物的人。無論是祭司還是百姓 ,都 【 不
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 否則就會 【 自取罪孽 】 。 【 在以色列中寄居
的 】 (18節 )指在以色列境內長年居住的外邦人 ,他們也可以獻上 【 燔祭 】 (18節 )。
聖經中只有此處把 【 燔祭 】 分為 【 所許的願 】 和 【 甘心獻的 】 兩種。燔祭必須獻
上公的祭牲 ,並且 【 沒有殘疾 】 (19節 )。 只是肢體長得不完美 ,並不算 【 殘疾 】 (20節 ),雖然不可 【 用以還願 】 (23節 ),但若 【 作甘心祭獻上 】 (23節 ),還是可以蒙神悅
納的。因為 【 甘心獻的 】 (21節 )平安祭 ,並不是因為人看見了神所賜的恩典 ,而是
因為人看見神是賜恩典的主 ,所以 盡 自己的能力主動獻上 【 甘心祭 】 。 26-30節所
說的都是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 (29節 ),但 27-28節的原則應該也適用於別的祭。 神
在本章的開頭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2,3,8節 ),結尾又三次宣告【我是耶和華】
(30,31,33節 ),表明神是聖潔的 ,所以神的百姓也應該活出祂的所是。神在本章的中
間三次宣告【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9,16,32),表明祂不但要求百姓【成聖】 ,祂也是使百姓【成聖 】的能力。祭司之所以能【謹守遵行】神的誡命 (31節 ),並不
是倚靠自己的努力 ,神在本章的開頭告誡不要 【 褻瀆我的聖名 】 (2節 ),結尾又再次
告誡 【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 】 (32節 ),這是對祭司的警告 ,人並不是越熱心 【 為
神工作 】 就越能蒙神悅納 ,榮耀神的名 ;人若 【 向神有熱心 ,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 (羅
10:2)那麼越熱心 【 為神工作 】 ,就越容易褻瀆神的 【 聖名 】 。
思想
:我們 今日 事奉神 ,我們 必須 要知道神 的 要求 ,神是聖潔的 ,這不但是知識 ,還要
成為我們生活上的意識。 在 我們 生活最基本 的 飲 食上要留意到最美好的 恩典 ,更
要在神面前謹慎 ,讓我們作 神悅納 的 祭司。
祈禱
:親愛的 主 ,感謝祢揀選我們作祢的祭司 ,是 我們 生命 的福份。求 主幫助 我們常
存一個敬畏和謹守的心 ,尊耶和華為聖 ,免得得罪和輕忽了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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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神啟示完了五個祭 (第一至七章 ),就吩咐摩西照著山上指示的樣式 (出 29:1-42),給亞倫和他兒子行 【 承接聖職的禮 】 (7:37),用七 天的時間向百姓印證他們是神所呼
召 ,所使用的僕人。神絕不讓自己的百姓糊 裡 糊塗地跟隨人。神吩咐摩西 【 將亞倫
和他兒子一同帶來 】 (2節 ),就像帶來一件物品 ,表明 【 這大祭司的尊榮 ,沒有人自
取。 【 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 出 現 九次 (4,5,9,13,17,21,29,34,36節 )所表明的屬靈
要求 ,進入事奉的地位。會幕和其中的一切器皿都是至聖的 【 凡挨著的都成為聖 】
(出 30:29)。但這 裡 特別 【 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 】 可能是要特別顯明 ,雖然燔祭
壇是安放在會幕之外 ,但仍然是至聖的 ,能使壇上的祭物 【 都成為聖 】 。 神吩咐 【 要
膏亞倫和他的兒子 】 (12節 )但並沒有具體提到普通的祭司怎樣受膏。 【 亞倫和他
兒子 】 (4節 )必須先在會幕門口做三件事 (6-13節 )才能被按立 【 得了祭司的職任 】
(出 29:9):1.潔淨 (6節 ):第一次承接聖職時要 【 用水洗身 】 (出 29:4)以後每次執行聖
職之前還要 【 洗手洗腳 】 (出 30:21)。 2.穿衣 (7-9節 ;13節 ):事奉神的 人裡面 必須是
潔淨了 。 3.受膏 (12節 ):象徵 【 膏油 】 接觸到 甚 麼 甚 麼就 【 成聖 】 (10,11,12節 ,分別
出來獻給神。 祭司 【 得了祭司的職任 】 (出 29:9)之後 ,在開始實際事奉之前 ,還必須
獻上三個祭牲 ,除掉神所要廢棄的 ,接受神所要賜下的 ,把人帶進準確的事奉裡。第
一個獻上的 【 公牛 】 是作為 【 贖罪祭 】 (14-17節 )尋求神的赦免和潔淨。 第二個獻
上的 【 公綿羊 】 是作為 【 燔祭 】 (18-21節 )尋求神的悅納。 第三個獻上的 【 公綿羊 】
是作為 【 承接聖職之禮 】 (22-30節 ),相當於 【 平安祭 】 再加抹血的儀式 (23-24,30節 )表明真正的事奉是在恩典與交通中接過來的。在整個承接聖職的禮中 (6-35節 ),七次宣告摩西所做的都是 【 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 (9,13,17,21,29,34、 36節 )。
祭司必須 【 遵守耶和華的吩咐 】 (35節 ),在 【 七天承接聖職 】 的過程中 (33節 ),每天
獻上同樣的祭 (出 29:36 )【 晝夜住在會幕門口 】 (35節 )。
思想
:神的工人在與神的 相 交中 ,從賜恩典的神手裡接受了事奉的託付 ,所以才能
完全分別自己 ,不看自己 ,不看環境 ,不看人意 ,單單為要滿足賜恩典的主 ,討祂的喜
悅 ;每一個事奉神的人 ,都應當是完全分別出來的人。
祈禱
: 親愛 主 ,感謝祢是我們永遠的大祭司 ,更使 我們為君尊的祭司 ,能夠為主祢事
奉 ,是何等的 恩典 。求 主 幫助我們 珍惜 自己服事神的身份 ,在生活上要聖潔 ,不染世
俗 ,好讓我們 合乎主用 。阿們 !

【利未記】25:1-28【利未記】25:1-28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 :

【利未記】
神三次吩咐地要【向耶和華守安息】
(2,4,5節 )表明地的真正主人是神 (23節 )。神
設立七年一次的【安息年】 (6節 ),並不是為了提高出產的休耕技術 ,而是神要賜給
地完全的【聖安息】 (4節 ),讓安息年成為安息日的延伸。當地【守聖安息】 (5節 )的時候 ,並不是沒有出產 ,而是要求地主【不可耕種田地 ,也不可修理葡萄園】 (4節 )因此出產也不歸個人所有。神自己會讓田地和葡萄園有出產 ,並且這齣產要豐盛
到一個地步 ,可以成為所有人 ,牲畜和走獸的供應 (6-7節 )。安息年不僅要讓地得安
息 ,同時也要讓所有出於地的生命都得著安息。這一年是神的百姓彼此豁免債務
的【豁免年】 (申 15:1-3),這一年的住棚節也是以色列人 學習律法的時間 (申 31:10-13)。在安息年裡 ,神的百姓不再注意糊口謀生 ,積攢地上的財富 ,而是專心與神相交 ,彼此相交 ,憑信心在安息裡享用神作供應 ,學習和經歷。【七】是完全的數字【七個
安息年】 (8節 )過去了 ,第五十年就是完全的安息【禧年】。神用【贖罪日】的角聲
作為【禧年】的開始 ,表明神先赦免了人的罪債 ,然後才讓人彼此豁免虧欠。人若
不先與神和好 ,就不可能與人 ,與地和好 ,享受完全的自由和安息。【禧年 יוֹבֵל 】原文
是【公羊角】也譯為【角聲】 (出 19:13)【羊角】 (書 6:4,6,8,13)又稱為【耶和華的
恩年】 (賽 61:2)【救贖我民之年】 (賽 63:4)、【自由之年】 (結 46:17)。【禧年】彰
顯了神的主權 ,顯明地是屬神的 (23節 ),神的百姓也是屬神的 (42,55節 ),因此地和人
在禧年都要得恢復 ,得自由【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 ,各歸本家】在應許之地世世代
代做神的見證 ,直到神的救贖計劃成就。屬神的人和地不能永遠被轄制不得自由 ,所以在【禧年】裡 ,地裡的出產要歸全民所有 (11-12節 ),所有的希伯來奴僕重獲自
由 (10節 ),被賣的土地也歸回本主 (10節 )。在禧年的時候【各人要歸自己 的地業】
(13節 ),那些賣出的土地自動歸回賣主 ,因為神不讓祂名下的人永遠在缺乏裡。以
色列的土地買賣實際上是租賃 ,因為到了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 (13節 );更
是對鄰舍的幫補 ,因為是【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 (15節 )照著土地未來【收
成的數目】 (16節 )按比例預支給需要幫助的人。當百姓【遵行 ,謹守】 (18節 )神的
旨意的時候 ,神不會叫百姓發大財 ,而是會讓百姓【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18節 )不必背負重擔 ,滿有平安、喜樂和安息。神應許百姓【第六年】土地會【生三年的
土產】 (21節 ),足以供應他們在第七年的安息年 和第八年的禧年的生活所需。【陳
糧】指第六年所存下的餘糧。【第八年 ,你們要耕種】指第八年贖罪日以後開始下
一年度的耕種。 (23節 )【地不可永賣】【到了禧年】還必須回到原來神所指定的
管家手中 ,繼續發揮在神救贖計劃中的功用。人在神面前都【是客旅 ,是寄居的】。
思想
:人常常因為各種錯誤造成失敗 ,貧窮 ,但是神卻給人預備了一個從頭再來的
機會。神是全地的主 ,祂把這地應許給人作產業 ,是讓人學習做神的管家 ,並沒有給
人真正的所有權。人的一切土地和自然資源都是向神借來的 ,不應當為了滿足自
己的無盡的慾望而貪婪榨取 ,積累財富 ,應當做神忠心有見識的管家 ,用它們來榮
耀神。祈禱 : 親愛主 ,讓我們明白祢的心意。祢是憐恤人的主 ,在時間和錢財的運
用上尊榮祢 ,為主祢成為忠心的好管家!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