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25:1-19

申命記 25:1-19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沒有【責打】(2節),就不能遏止犯罪。但【責打】必須有分寸,因為神對百姓的刑罰是為了挽回人,而不是為了敗壞人,用過度的【責打】來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和羞辱。神記念受管教的【惡人】(2節)在刑罰的同時顯出憐憫,後來猶太人擔心責打超過【四十下】(3節)輕賤了弟兄,所以寧可少打一下。(4節)【踹谷】是古代中東人把麥粒從麥穗中分離的方法。農夫把收割下來的麥穗排列在禾場上,讓牛拖著沉重的打穀橇碾過麥穗,然後用叉子將壓開的麥穗揚在空中,讓糠秕被風吹散,剩下的就是麥粒。牛通常會一邊走,一邊低頭吃麥穗。【不可籠住它的嘴】(4節),就是允許牛在為人勞苦的時候,可以不受限制地吃麥穗。(5節)神藉著【叔嫂婚姻】的習俗,顯明神要永遠記念祂所選召的人【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6節)。【城門】(7節)指城門洞兩側的小房間,是以色列人處理交易和訴訟的公共會所(得4:1)。【興起他哥哥的名字】(7節)原文是【為他兄弟堅立名字】。【鞋】(9節)原文【נַעַל】指古代中東人常穿的涼鞋。鞋子被古代以色列人作為交易的憑證【在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脫了他的鞋】(9節)表示取消了他獲得產業的權力(得4:8)。雖然弟弟有義務【娶他哥哥的妻】(7節),但婚姻也是要兩廂情願的,所以他仍然可以選擇不娶。神並不強迫人,而是讓人學習作正確的選擇,但神也藉著【脫鞋之家】(10節)的儀式清楚地表明了選擇的結果:人若不體貼神的心意,結果必定要蒙羞。【叔嫂婚姻】的製度(5-10節),表明神的心意是要永遠記念自己的百姓。這位妻子雖然是因為愛丈夫的緣故而傷害了別人的下體,但不止故意悖逆了神的心意,而且很可能會導致別人不能生育,不能進入【耶和華的會】(23:1)破壞神的計劃(創22:18)。所以神的懲罰非常嚴厲:【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她】(12節)。律法中只有這裡規定要砍斷肢體,目的是為了阻止這種危險的行為。【升斗】(14節)原文是【伊法】是一種約22升的容器。【法碼】(15)原文是【石頭】,是標著重量的石頭。【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15節)原文是【當用完整又公義的法碼,完整又公義的伊法】。用重【法碼】買,輕【法碼】賣,大【升斗】進,小【升斗】出,是古代常見的商業欺詐行為。【公義】不只是體現在屬靈的場合,也體現在日常生活,交易買賣所用的【升斗】和【砝碼】中。神的百姓若遵行神的道,敬畏祂就必因著神的信實和恩典,不需要靠【行非義之事】(16節)來生存。【亞瑪力人原為諸國之首】(民24:20)是進迦南的路上最強悍的國家。他們【並不敬畏神】(18節)在列國中帶頭攻擊神的百姓,抵擋神的旨意,成為一切抵擋神和神百姓的勢力的代表。因此,神宣告祂【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17:16),而交給百姓的責任,就是【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 19節)。
思想: 神既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祂不但永遠記念被管教的百姓(1-3節),記念牲畜(4節)記念沒有後代的人(5-12節)記念活出公義的人(15-16節)祂也永遠【記念】(17節)該被追討的亞瑪力人(17-19節)。因此,神提醒我們【不可忘記】(19節):我們應當竭力保守自己活在神賜福的記念中(猶21),而不是讓自己落在神追討的記念裡。
祈禱:親愛天父,求祢幫助我們成為憐恤人的,能學像祢憐恤別人,讓我們活在神所賜我們為業的地上,活出祢的樣式;教導我們保護和顧念有需要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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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2uMImoKqHyc

【申命記】
(1-21節)神重申【逃城】的條例,藉著逃城的設立,向百姓顯明神不但是他們的權柄,也是樂意向人施恩的神。叫人明白神怎樣看罪,也怎樣看罪人,祂要怎樣分別處理罪與罪人。逃城一共有六座。摩西已經在約旦河東為兩個半支派設立了三座(4:41-43)進入迦南地之後,還要在約旦河西應許之地再【分定三座城】(2節)。神把迦南賜給以色列人是恩典,設立逃城則是恩上加恩,六座逃城平均分散在約旦河東西兩岸的北,中與南三部分,使每個人都離逃城不遠。(3節)【誤殺人的】原文是【殺人者】因為是不是誤殺,還需要經過審判才能確定。而無論兇手是否故意殺人,被害人【至近的親屬】都有殺死他的權利,神不願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裡,因為神所造的人本來都是【不該死】(6節)的,所以神特別為百姓設立逃城,定意給【誤殺人的】(4節)罪人開一條出路,使他們能得著挽回(出21:12-14)。(7節)【心中火熱】意思是【心中憤怒,心中激動】。如果【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9節),總共就有九座逃城。但這三座城從來沒有加添上去,因為以色列人後來沒能【謹守遵行】摩西【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常遵行祂的道】(9節) ,所以不但沒能長期佔有黑門山以北的應許之地,反而因為悖逆,遠離神,最後國破家亡。11-13節本條例是第六誡【不可殺人】的具體實踐。設立逃城使【誤殺人的】(4節)得保護,也使神的百姓不因流了【無辜之人的血】(10節)而擔罪,這是雙重的保護,目的是在神的應許之地止住無辜的死亡。神看誤殺人者為【無辜之人】(10節),不是說那人沒有罪,只是說他的罪不至於死。【本城的長老】(12節)可能就是地方法院的【審判官和官長】(16:18)。故意殺人者就算進入了逃城,最後還是要被帶出來【治死】(12節)。恩典並不是罪惡的庇護所,逃城並不是用來寬容罪惡,而是為了挽回那些誤犯罪的人。所以對於因仇恨故意殺人者,神的吩咐是【你眼不可顧惜他,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13節)。14節本條例是第八誡【不可偷盜】與第十誡【不可貪戀】的具體實踐。古代的【地界】可能以石頭或樹木作記號。以色列人的地界【是先人所定的】是【先人】從神的手中接過來的產業。神管理著每一個拈鬮人的手,通過拈鬮決定了地界。人擁有的只是神所賜的使用權,所以不可自行改變神在應許裡賜給人的產業。15-21節本條例是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的具體實踐。【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15節),並不是表明【憑兩三個人的口】所作的見證一定是真實的,而是表明神不允許人輕易定罪,屈枉正直。【站在耶和華面前】(17節)表明已經上訴到會幕所在地的最高法院。【祭司】【審判官】(17節)原文都是複數,表明並不是在地方法院,而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團和陪審團。人若想【以假見證陷害弟兄】(18節)審判官【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19節)這樣不但除掉惡人,也【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19節)別人【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20節)。(21節)是神追討罪的公義原則。神所賜的生命是寶貴的,不可用金錢,物質來代替(民35:31)。這條例是審判官量刑的根據,表明在律法面前人人平等,罪罰相當,量刑不可過重、也不可過輕。
思想: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都不能推卸罪的責任,但只要人不是故意對付神,抵擋神,在神眼裡就是【無辜之人】。神為這樣的罪人預備了救恩,因為神要對付的是罪,而不是對付罪人,祂為每一個認罪悔改的人預備救恩。
祈禱:親愛主,我們承認都係罪人,感謝主祢的憐憫,使我們罪得赦免,更能得著祢的話,祢的引導,願我們都謹守主祢的話,經歷主祢的同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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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迦南地確實有更【強大的國民】(1節),但【高得頂天的城邑】(1節)【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2節),都是舊世代的百姓在恐懼中對迦南人的誇大其辭(1:28)。百姓能得著迦南地,並不是因為自己的勇氣和能力,而是因為神【要滅絕他們】(3節)。因此,百姓在勇氣和能力上沒有甚麼資格可以自誇。神先將仇敵【制伏在你面前】(3節),然後百姓憑信心【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3節),這就是人【與神同工】。神的戰略是【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7:22),但每一次戰役的戰術卻是【使他們速速滅亡】(3節),也就是毫不費力地消滅敵人。百姓能得著迦南地,並不是因為神要獎勵自己的【義】(5節),而是因為神要懲罰迦南人的【惡】(4節),也是因著神的信實(5節)。事實上,以色列人不但不是【心裡正直】(5節),反而【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6節)。因此,百姓在道德和行為上也沒有甚麼資格可以自誇。8-21節的金牛犢事件,人很容易好了傷疤忘了疼,有選擇地回憶過去,以致自以為義。以色列人很容易只記得四十年前在西奈山與神立約,熱心奉獻建造會幕,卻忘了四十年前曾經拜過金牛犢。因此,摩西特別提醒他們金牛犢的事件,讓百姓【記念不忘】自己【時常悖逆耶和華】(7節),證明【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6節)。22節百姓在【他備拉】發怨言的事(民11:1-3);在【瑪撒】因苦水試探神的事(出17:1-7);在【基博羅·哈他瓦】起貪欲埋怨神的事(民11:4-34);在【加低斯·巴尼亞】(23節)不肯進迦南的事(民14:1-4); 22-24節是摩西在回憶金牛犢事件的時候,插敘一連串的事件,證明金牛犢事件並不是百姓偶然的軟弱,而是因為他們【常常悖逆耶和華】(24節),既【不信服】神的應許,又【不聽從祂的話】(23節),實在不配蒙神恩待。因此,以色列人能進入迦南美地承受應許,完全不是根據他們的所是,所有和所作,而是根據神白白的恩典。因為神要使用以色列作為祂賜福的管道,使【地上的萬族】都能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創12:3)讓更多不配的人得著神的恩典。26-18節是摩西的代求並不是根據百姓的公義,而是根據神的產業(26節)神的應許(27節)和神的榮耀(28節),這證明百姓並沒有配得神赦免和憐憫的資格。如果沒有摩西的代求和神的憐憫忍耐,以色列人早就在西奈山下滅亡了,回顧這段歷史,百姓不得不承認自己的不配,承認【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6節)。
思想:人蒙恩得救,有機會事奉,並不是因為自己配,也不是因為自己有聰明的選擇,堅定的心志,完全是神的恩典。人只有認識自己的無有和不配,才會不敢自以為義,在恩典中不忘記賜恩典的神。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祢讓我們生命經歷祢的恩典,從我們每日的生活,從我們的生命所得,所失的,完全都是祢的恩典,求天父讓我們每日都緊記祢的恩典,更使我們不作忘恩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