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27:11-26

申命記 27:11-26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基利心山】(12節)和【以巴路山】(13節)是位於示劍城南北的兩座山峰,海拔900多米。示劍城位於兩山之間,是整個迦南地的交通中心,兩山之間的山谷是納布盧斯旱溪(Wadi Nablus),是東西貫通迦南地的主要通路。人在示劍城朝東站立,城南的【基利心山】就在右邊,林木茂盛,代表【祝福】(12節);而城北【以巴路山】在左邊,牛山濯濯,代表【咒詛】(13節)。站在南面基利心山上的【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12節)後來都定居在耶斯列平原以南;站在北面以巴路山上的【流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13節)後來都定居在耶斯列平原以北。摩西吩咐百姓在立約的同時宣告【祝福】與【咒詛】,因為【祝福】與【咒詛】是律法的兩種功用,正面的功用是引導人到神面前去享用祝福,負面的功用是成為人在神面前接受審判的依據。人對神話語的態度只有兩種:一種是順從,一種是悖逆,沒有任何中間地帶;而結果也只有兩種:一種是【祝福】一種是【咒詛】沒有任何中間地帶。人若不肯接受【祝福】就只能接受【咒詛】;只有拒絕【祝福】的人,才會活在【咒詛】裡。15-26節列出了十二條咒詛作為代表,原文每句都以【咒詛】開頭,具體的咒詛詳細記錄在28:15-68。因為人性的軟弱,需要明確地提示咒詛。但祝福的內容卻相對簡單(28:1-14),因為神自己就是祝福,順從神就是【揀選生命】(30:19)。前十一項(15-25節)通常都是【暗中】(15,24節)進行的罪惡,第十二項(26節)泛指所有的罪惡。這提醒百姓,隱藏的罪雖然不容易被人發現,但【耶和華是鑑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17:10),犯罪者【必受咒詛】(26節)。(15節)【阿們אָמֵן】原文是【真正地,確實地】意思是完全同意前面所說的。百姓如此回應,表示要負起自己行為的責任。進了迦南以後,【這律法言語】(26節)全部都要宣讀,【沒有一句不宣讀的】(書8:34-35)。
思想:神把福禍,生死向百姓陳明,讓我們自行選擇,給予我們自由,而並非用律法來強迫我們。今天神把福禍,生死向我們陳明,讓我們明白在過去,因著人願意把神的話銘刻於心,遵守神的旨意,經歷神的同在臨到。若我們期待看見神的同在臨到,我們的心都要願意銘刻神的話,對神的話毫無保留,全然獻上。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有選擇的恩典,這不只是一份的自由,更是主祢對我們生命中愛的尊重;求主開我們的心靈眼睛,使我們同樣懂得尊重祢愛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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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15節是重申律法(12:1-26:15)的最後部分,包括奉獻【初熟的土產】(1-11節)和每逢三年奉獻第三個十分之一( 12-15節)。百姓【進去得了】(1節)應許之地,從此就活在神的應許之中,享用豐富的恩典。百姓每次收穫【初熟的土產】(2節)的時候,都要到神面前重新【明認】(3節)自己所領受的恩典。而奉獻【初熟的土產】(18:4)就是向神承認一切地裡的出產都是神的恩典,而不是歸功於巴力或自己。5-10節概括了以色列人下埃及,在埃及受苦,出埃及,進迦南的事實,與6:20-25一樣,成為以色列人的信仰宣言,提醒百姓世世代代謹記神的恩典,保守自己長久地活在恩典裡。百姓與利未人和寄居者一起【 歡樂】(11節),指一起享用筵席,分享神所賜的【一切福分】(11節),用分享恩典的實際行動,來承認自己所領受的一切都是神白白的恩典。【十分取一之年】(12節)就是【每逢三年的末一年】(14;28)指七年安息年週期中的第三年和第六年。這一年要額外取出【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12節),分給本城的【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12節)。而第七年是安息年,全年的土產都要給【僕人,婢女,僱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利25:6)。第三個【十分之一】(12節)不用送到【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2節),而是留在本城幫助有需要的人。雖然這【十分之一】是神的【命令】(13節)但神並沒有安排人來監督,而是讓百姓自己宣誓已經【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13節),並且照著神的心意使用了。因為神的心意是讓百姓認識並承認神的恩典,因著愛神而愛人,甘心樂意地與別人分享恩典,這樣才能坦然地求神【垂看】並【賜福】(15節),承受更加豐富的恩典。【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14節),意思是遵守了潔淨的條例。因為這【十分之一】雖然是分給了有需要的人,但實際上是分別為聖獻給神的【聖物】。【為死人送去】(14節)指敬拜巴力(詩106:28)。在迦南神話中,巴力每年死而復活一次,帶來旱季和雨季的更替。16-19節是重申律法(12:1-26:15)之後的勸勉,表明人承受祝福的關鍵,就是以順服來【認耶和華為你的神】(17節)而神就以祝福來【認你為祂的子民】(18節)。17-18節原文的語氣,是訂立盟約的雙方公開宣認彼此的關係。人並不能倚靠自己的能力來遵行神的律例典章,而是因為【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祂的道】(17節),所以神就【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18節),因此賜下能力,【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18節),使百姓不僅在地位上,也在屬靈的實際上【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19節)。這一切都不是根據人的努力,而是神根據祂自己的【應許】(18-19節)白白地賜給了祂所揀選的人。
思想: 人不管在今生是亨通還是受苦,本質上都是【將亡】(5節)的人,因為亨通或受苦都只是轉眼之間,結局都是永遠的滅亡。我們只有認識自己是【將亡】的人,才能真正認識恩典。當一個人活在神的心意中的時候,就成為神在百姓中間得著恩典的管道;當我們行在神的心意中的時候【我們】全體都會蒙神賜福。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讓我們認識祢的恩典,更能夠經歷祢恩典,求主使我們珍視看重祢的恩典,更愛賜恩典的神。阿們!

申命記 18:14-22申命記 18:14-22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EHRCs21xA94

【申命記】
(14節)【聽信】和(15節)【聽從】原文是同一個字,外邦人是【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14節)神的百姓卻要【聽從】神所設立的先知。摩西五經只有此處提到是神親自【興起】(15節)先知。神在百姓中設立的第四種權柄是【先知】(15節);9-22節是神關於先知的心意。【先知】是神親自呼召奉神的名說話的人(19節)負責在地上做神話語的出口。【先知】的職分既不像人所選舉設立的【審判官】,也不像世襲的君王,更不像與生俱來的【祭司利未人】,而是由神一個一個單獨【興起】的(15節)。神不但啟示了權力分立的模式,把祂在地上的權柄分散給祭司,審判官和君王來執行,也隨時【興起】先知作神話語的出口,不斷地提醒這些權力的執行者迴轉向神。【先知】不一定是祭司,而是神所【差遣】的話語出口(賽6:8)。(18節)【傳給祂】原文是【放在祂口中】神把自己的話放在先知的口中(耶1:9)。先知的預言並沒有特殊的魔法,也不是為了滿足人的私慾或好奇,卻總是呼籲人迴轉向神。【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15節)表示將來那位先知是以色列人。所有的【先知】都是神話語的出口,但那位先知更像摩西一樣,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16節)。真先知的特點是:1.奉神的名說話(19節);2.傳講神【一切所吩咐的】的話(18節),絕不增加.減少.修改。假先知的特點是:1.【奉別神的名說話】(20節);2.【托耶和華的名】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的話(22節)。(20節)【擅敢】原文的意思是【行為狂傲】。【托耶和華的名】說神沒有說過的話,就是在神面前行為狂傲【就必治死】(20節)。要根據聖經裡清清楚楚的啟示,謹慎分辨假先知:1.預言不應驗,必定是假先知:神的標準是,只要一句預言【不成就,也無效驗】(22節),【就必治死】(20節)。2.預言有應驗,也不一定是真先知:【神蹟奇事】即使【有應驗】(13:2)也不能證明一個人是真先知,因為可能是【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3.凡斂財的一定是假先知:神親自【興起】(1節)先知,卻沒有像供應【祭司利未人】(1節)那樣應許【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2節),為先知安排固定的生活來源。4.不要害怕假先知:因摩西說:這【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22節)。5.不必急著認先知:真先知的預言並不都是立刻應驗的,神並沒有要百姓急急忙忙地承認某人為先知,人若急著追捧先知,往往是為了預測未來而滿足個人的慾望或好奇,而不是想听神的話語,與迦南人所熱衷的惡俗沒有甚麼兩樣。6.【說預言】(羅12:6)是神給先知的特別恩賜,不是為了預測未來,滿足人的好奇和私慾,而是發表神在聖經裡已經吩咐的話語,呼籲人迴轉歸向神。神通常在百姓背道的時候才興起先知,所以先知說話通常都是人不愛聽的,不會像假先知那樣能取悅人(賽30:10-11;耶14:14-15;彌2:11)。
思想:我們若不謹慎自己,常常會【擅敢】托神的名來說神【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者【奉別神的名說話】不知不覺地成了假先知,不但絆倒人,更是得罪神。我們都要【切慕作先知講道】(林前14:39)重點是我們願意講述神在聖經的話語,呼籲人迴轉歸向神。
祈禱:親愛主,求祢使用我們,賜我們信心,使我們願意好好學習聖經的話語,在我們的生命中傳揚祢,使人迴轉歸向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