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命記 33:1-12

申命記 33:1-12

【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摩西離開世界之前(32:50)也進一步祝福了十二支派。摩西即將離開朝夕相處四十年的百姓,卻沒有傷感,而是藉著信心的眼看到了神滿滿的祝福,所以滿有喜樂地向百姓發表出來。2-29節原文的形式是一首古老的詩歌。摩西在祝福之前,首先重申了神在西奈山與百姓立約的事實。因為各支派所承受的一切福氣,都是根據他們歸神【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6)的地位,根據神【在耶書崙中為王】(5節)的事實,並不是憑著他們自己的所是,所做而配得的。【烈火的律法אֵשׁ דַּת】原文由【火אֵשׁ】和【律法דָּת】兩個字合成(2節)意思是【如火的律法】。【耶書崙】(5節)在詩歌中用作以色列的別名,意思是【正直的人】(5,26節)。6-25節的祝福並沒有提到西緬支派。可能因為西緬支派剛剛與巴力·毗珥連合而受刑罰(民25:1,14)成了人數最少的支派(26:14),而將來分得的地業在猶大支派中(書19:9),所以與猶大支派一起分享祝福。6節【願流便存活,不至死亡】,可能是因為流便支派位於約旦河東,容易遭受外敵侵略。【他曾用手為自己爭戰】是指猶大後來經常與非利士,亞述,巴比倫等仇敵爭戰。(8節)【土明和烏陵】是放在大祭司胸牌裡的兩塊石頭,用以尋求神的旨意。【祢在瑪撒曾試驗他,在米利巴水與他爭論】(8節)聖經中並沒有描述細節(出17:1-7;民20:2-13),但利未支派顯然通過了這些考驗。利未支派在西奈山的金牛犢事件(出32:25-29)和什亭的巴力·毗珥事件中(民25:1-9),都堅定地站在神的一方,把屬天的責任放在屬地的親情之上(8節),在屬靈的事上盡忠(10節),神也在屬地的事上大大祝福他們,保護他們(11節)。【耶和華終日遮蔽他,也住在他兩肩之中】是預言聖殿將要建在便雅憫的山坡之間。耶路撒冷屬於便雅憫支派,南北王國分裂時,便雅憫支派與猶大支派聯合起來守護了聖殿(王上12:21)。
思想: 過去有摩西帶領他們,為他們爭戰,過了約旦河之後,會是約書亞帶他們爭戰;過去是曠野之路,現在是進入應許之地要得地為業,要把迦南七族趕走及消滅,要除滅所有的偶像,今日我們同樣要面對很多新挑戰和人的軟弱,我們會否離棄及忘記神?面對難處我們的力量會建立在那裡呢?
祈禱:親愛主,求主祢賜給我們謙卑順服的心,幫助我們謙卑跟從祢,因祢是賜福的源頭,更是讓我們生命成長的神,求主祢施恩我們,好叫我們成為蒙祢祝福,更帶出祢祝福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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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申命記】
1-4節原文是同一個長句,1-3節是假設前提,4節是得出結論。因此,1-4節並不是允許離婚,而是禁止人在以【玷污】(4節)為名離婚後,再以任何藉口復婚。(1節)【不合理的事】原文是【露體的事,羞辱的事】是指不正當的裸露,或不合體統的行為,但並不是犯姦淫,因為犯姦淫要用石頭打死(22:22)。(4節)【玷污】原文是【被玷污】表明女方可能是無辜的,是被迫承認自己不潔淨。既然前夫認為她不潔淨而離婚,再復婚就自相矛盾了。在神的眼裡,百姓生養眾多,將見證世世代代傳遞下去,比【從軍出征,辦理公事】(5節)更加重要。所以【新娶妻之人】(5節)可以有一年休假來陪伴妻子。(6節)【全盤磨石】指上下兩塊磨石。當時的家庭每天只磨當日的麵粉,安息日之前才磨兩天的。如果磨石不能操作了,就無法供應當日的口糧,所以說【是拿人的命作當頭】(6節)。(7節)古代中東雖然到處都有奴隸買賣,但法律都禁止誘拐,綁架自由的公民成為奴隸。當時的奴隸絕大部分都是被自己的家人出賣,或者是戰俘。(8節)到營外隔離是關於處理大麻風的律法,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是先知,又是婦女的領袖(出15:20),但是當神責罰她,讓她長大麻風的時候,她也被【關鎖在營外七天】(民12:15 )沒有成為例外。(10節)【當頭】就是抵押品,【衣服】(13節)原文是外衣,窮人白天穿在身上作外袍,晚上用它當被子。古人的【衣服】是家中最值錢的東西,所以常常作為藉貸的【當頭】。再合理的【當頭】也不能損害借貸者的生命,尊嚴和基本的生活(6,10,12節),所以【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13節),對於【困苦窮乏的僱工】(14節),窮人比富人更【把心放在工價上】(15節),富足的人若不體恤貧窮者的軟弱,以致拖欠工錢,虧欠了別人,結果是自己在神面前受虧損。在以色列人的文化中【日落】(15節)已經是第二天了,所以當日的工價【不可等到日落】(15節),以免僱工擔心自己當天的生活費沒有著落,因而向神求告,【罪便歸你了】(15節)。(16節)神的公義要求各人承擔各人自己的罪【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不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17節),在田間留下莊稼(19節),在橄欖樹上和葡萄園中留下果子(20-21節),這些都是古代以色列人日常生活中的瑣事。以色列人【在埃及地作過奴僕】(22節)是神所允許的經歷,目的既是讓他們【成為大國】,也是讓他們因著記念【作過奴僕】的經歷,學習體諒那些活在困苦中的人。
思想: 神也允許我們生命經歷患難,神又把有需要的人安排在我們的生活環境裡,要我們實際地操練憐憫和慈愛,在享用恩典的同時,也學會分享恩典。因此,我們應當把生活中遇到的有需要的人都看作是神派來的,要給我們機會學習,成長,好【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19節)。
祈禱:親愛主,感謝在我們生命的的安排,感謝祢在我們生命的賜予,我們深信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主祢獨特,細心的設計,更能藉著我們的生命,彰顯祢的恩典。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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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https://youtu.be/2uMImoKqHyc

【申命記】
(1-21節)神重申【逃城】的條例,藉著逃城的設立,向百姓顯明神不但是他們的權柄,也是樂意向人施恩的神。叫人明白神怎樣看罪,也怎樣看罪人,祂要怎樣分別處理罪與罪人。逃城一共有六座。摩西已經在約旦河東為兩個半支派設立了三座(4:41-43)進入迦南地之後,還要在約旦河西應許之地再【分定三座城】(2節)。神把迦南賜給以色列人是恩典,設立逃城則是恩上加恩,六座逃城平均分散在約旦河東西兩岸的北,中與南三部分,使每個人都離逃城不遠。(3節)【誤殺人的】原文是【殺人者】因為是不是誤殺,還需要經過審判才能確定。而無論兇手是否故意殺人,被害人【至近的親屬】都有殺死他的權利,神不願意看到罪人落到死亡裡,因為神所造的人本來都是【不該死】(6節)的,所以神特別為百姓設立逃城,定意給【誤殺人的】(4節)罪人開一條出路,使他們能得著挽回(出21:12-14)。(7節)【心中火熱】意思是【心中憤怒,心中激動】。如果【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9節),總共就有九座逃城。但這三座城從來沒有加添上去,因為以色列人後來沒能【謹守遵行】摩西【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常遵行祂的道】(9節) ,所以不但沒能長期佔有黑門山以北的應許之地,反而因為悖逆,遠離神,最後國破家亡。11-13節本條例是第六誡【不可殺人】的具體實踐。設立逃城使【誤殺人的】(4節)得保護,也使神的百姓不因流了【無辜之人的血】(10節)而擔罪,這是雙重的保護,目的是在神的應許之地止住無辜的死亡。神看誤殺人者為【無辜之人】(10節),不是說那人沒有罪,只是說他的罪不至於死。【本城的長老】(12節)可能就是地方法院的【審判官和官長】(16:18)。故意殺人者就算進入了逃城,最後還是要被帶出來【治死】(12節)。恩典並不是罪惡的庇護所,逃城並不是用來寬容罪惡,而是為了挽回那些誤犯罪的人。所以對於因仇恨故意殺人者,神的吩咐是【你眼不可顧惜他,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13節)。14節本條例是第八誡【不可偷盜】與第十誡【不可貪戀】的具體實踐。古代的【地界】可能以石頭或樹木作記號。以色列人的地界【是先人所定的】是【先人】從神的手中接過來的產業。神管理著每一個拈鬮人的手,通過拈鬮決定了地界。人擁有的只是神所賜的使用權,所以不可自行改變神在應許裡賜給人的產業。15-21節本條例是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的具體實踐。【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15節),並不是表明【憑兩三個人的口】所作的見證一定是真實的,而是表明神不允許人輕易定罪,屈枉正直。【站在耶和華面前】(17節)表明已經上訴到會幕所在地的最高法院。【祭司】【審判官】(17節)原文都是複數,表明並不是在地方法院,而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團和陪審團。人若想【以假見證陷害弟兄】(18節)審判官【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19節)這樣不但除掉惡人,也【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19節)別人【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20節)。(21節)是神追討罪的公義原則。神所賜的生命是寶貴的,不可用金錢,物質來代替(民35:31)。這條例是審判官量刑的根據,表明在律法面前人人平等,罪罰相當,量刑不可過重、也不可過輕。
思想: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都不能推卸罪的責任,但只要人不是故意對付神,抵擋神,在神眼裡就是【無辜之人】。神為這樣的罪人預備了救恩,因為神要對付的是罪,而不是對付罪人,祂為每一個認罪悔改的人預備救恩。
祈禱:親愛主,我們承認都係罪人,感謝主祢的憐憫,使我們罪得赦免,更能得著祢的話,祢的引導,願我們都謹守主祢的話,經歷主祢的同在。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