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5:1-48

馬太福音 5:1-48

音內容: 馬太福音(粵語)視像聖經-WorshipInHongKong 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和合本】 經文影【馬太福音】 主耶穌【上了山】在這些山坡上教導【登山寶訓】(本節至7:29)向門徒們講解天國的實際內容。【坐下】是當時猶太拉比教導人的標準姿勢(13:2)。本章第1-11節講【得著天國的八福】第13-16節講【天國的鹽和光】第17-20節講【進天國的義】。在當時猶太人的社會裡,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已是最高標準。【八福】的人已得著天國,但還要【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20節)。第因此我們要【虛心】【哀慟】(3-4節),知道靠自己做不到,才能得著天國。作溫柔的人即是不發怒,完全順服神,謙卑,謙虛,不計較;承受地土,得著神給予我們的份(5節)。飢渴慕義是人的義行,追求神的旨意,渴慕神的話語(6節)。憐恤人就是對別人有同情心,憐憫人的心,因神看重憐恤的心多於祭祀(7節)。清心的人是單純地向著神,專一地尋求神心思沒有被神以外的事物霸佔(8節)。使人和睦就是要傳福音,和睦是一位福音使者的生命(9節)。為義受逼迫是願意為神國度犧牲一切(10節)。11-12節是上節第八福的更詳細解釋。為天國之王受逼迫,是天國子民必有的經歷,【你們就有福了】原文是【你們現在就有福了】不必等到將來,正當為主挨罵受辱的時候,就已經成為一個有福的人了。13-16節:主耶穌告訴門徒,他們與眾不同。猶太拉比常用【鹽】來比喻智慧.【失了味】的希臘原文又有【成為愚笨】的意思,【鹽】是天國子民的生命實際,【光】是天國子民的行為見證。天國子民的行為如同建造在山上的一座城,顯明在世人眼前,是不能隱藏的,屬天的生命一定會通過好行為彰顯出來的。【放在燈檯上】因燈檯才是放置燈的正確位置,可以照亮周圍。天國子民無論在哪裡,都要活出天國子民的樣式,用美好的見證照亮周圍的人。(17-20節)文士法利賽人沒有活出律法的精義,但耶穌來是要成全律法。舊約律法的要求在主耶穌身上得著完滿的成全,舊約先知的預言在祂身上也得著完滿的應驗。【一點一畫】指希伯來字母中最小的部分。18節的【成全】指成就律法,使律法中一切的要求都得著實現。天國的【義】不是在外面做出來的,乃是從裡面活出來的,先有裡面屬天生命的實際,再有外面的行為表現,所以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21-48節提及六個文士和法利賽人都做得好,卻不能進天國的例子:包括【不可殺人】(21)【不可姦淫】(27)【人若休妻】(31)【不可背誓】(33)【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8)和【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這些事就算做到最好,都只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事實上天國的義比這些更進深。思想:其實,當耶穌把【天國】放在我們眼前,我們沒有一個人能靠自己進入天國,耶穌更讓我們知道,我們不只是要成為天國百姓,是要我們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我們需要天父的心,才能成為天國的人。 祈禱: 親愛主耶穌,求主幫助我們每日渴慕神的話,緊緊跟隨神,幫助我們領受並建立屬神的品格,活出屬神的生命,並藉著祢的話使我們成為世上的鹽,世上的光,活出天國子民的樣式,用美好的見證照亮身邊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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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耶穌又用對他們說甚麼人可以進天國的比喻。娶親的筵席在新郎家中舉行,由新郎的父母負責。人是否有分於天國筵席的豐富,首先需要天國之王的邀請,其次在於【被召的人】肯不肯來。第二節所說的是第二次邀請那些之前已經【被召的人】第4節又請了第三次,但他們都拒絕按最初【被召】的時候所答應的前來赴宴,與小兒子出爾反爾(21:30),園戶背棄租約(21:34-36)是一樣的。這個比喻進一步說到,善與惡都將一樣被召,使原來【不配】的成為【配】新的【配】完全是根據恩典,而不是根據人的所是。【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呼召的對象包括所有的人,不分好壞,只要肯來就可以。救恩的原則完全越過人的善惡光景,這些新賓客並非只是外邦人,而是指所有肯來赴宴的人。【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這些賓客都是直接從路上邀請來赴席的,不可能自備禮服,可能是主人為客人準備了婚宴用的禮服。那位客人既然應邀赴宴,卻不肯穿禮服,這是對王的不尊重。所有的人都可以接受白白的恩典參加天國的筵席,但並不等於上了筵席後也毫無標準,可以輕率對待天國之王。古時猶太人的婚宴在夜間舉行,屋裡燈火通明,丟在外邊自然就落在黑暗裡。至於【黑暗】象徵什麼,並非是這個比喻的重點。被天國之王呼召的人很多,但只有接受邀請,又願意履行天國子民本分的人才能被【選上】。法利賽人在主耶穌的行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祂的話語上尋找。【希律黨的人】不是宗教團體,而是羅馬帝國的傀儡政權希律王朝的支持者,在政治上間接效忠羅馬帝國。他們問耶穌問題非常險惡,主耶穌如果說可以,法利賽人就會向猶太人宣告祂對猶太民族不忠;如果說不可以,希律黨的人就會向羅馬巡撫控告祂謀反。【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表明一切不屬神的,神絕對不要,屬地的不能與屬天的混合在一起。神要建立的是神國,內容,方法,權柄都必須是屬天的。【神的物當歸給神】一切屬於神的,神絕不容許被侵奪。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剛走,撒都該人接著就來了。撒都該人以屬地的眼光無法想像將來復活後屬天裡的光景。實際上,當時法利賽人認定這樣的妻子在復活時屬於第一位丈夫。撒都該人自以為明白聖經,其實明白得非常膚淺,並未深入理解其屬靈意義,自然也就無法曉得神的大能; 主耶穌特地提到【天上的使者】因為撒都該人不相信天使。神既然宣布自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表明永恆不變的神和他們建立了永恆不變的關係,自然不會讓他們死去而中止這種永恆不變的關係。主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34節)圍觀的人卻從中悟出了一些新的道理,所以【希奇祂的教訓】。35-40節律法師要試探耶穌;主耶穌回答得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控告為否定某些誡命。37節引自申命記六章5節。申六4-9稱為【示馬】虔誠的猶太人每日早晚兩次用【示馬】來禱告。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就毫無價值。所以愛神【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39節引自利未記19章18節。人要先愛神,愛神的人才能愛人如己。 (41-46節) 這次主耶穌不等法利賽人試探,主動提問。法利賽人熟悉舊約,自然知道舊約預言的彌賽亞基督是【大衛的子孫】。猶太教領袖只顧與主耶穌辯論律法字句,卻完全忽略了他們所盼望等候的那位【基督】所以主耶穌要把人的注意力帶回基督【主對我主說】第一個【主】是指神,第二個【主】是指基督。法利賽人既無法明白大衛被聖靈感動所寫下的話(詩111:1)所以就無法明白彌賽亞的身份比大衛大得太多了。主耶穌進入聖殿後的一連串辯論,以主耶穌全勝而告終,從此主耶穌不再與猶太教領袖辯論,而是直接教導群眾。 思想: 或許我們頭腦的知識攔阻我們明白神的話,更以為自己很認識神的大能,很明白聖經,事實上我們卻要承認自己作為人的限制。縱然我們曾經歷很多與神難忘的經歷,但都不要讓我們限制了對神的認識,因為神能夠做更偉大的事,所以我們不要以過去的經歷為滿足,卻要在信心裡不斷往前走。 祈禱: 親愛主,求主幫助我們放下自我的驕傲,使我們謙卑回應主祢的呼召,藉著聖靈更明白聖經和認識主的大能,使信心不斷往前走。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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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到了早晨】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所以在早晨特地聚集開會,以正式定主耶穌死罪。【彼拉多】是主後26-36年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行政長官,他通常駐鎮凱撒利亞,逾越節期間移駐耶路撒冷,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事件。當時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賦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所以必須將主耶穌解交給羅馬巡撫,讓他依照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猶大是絕望的【後悔】,彼得是悔改的【痛哭】(26:75),結局不同,但都應驗了主耶穌的預言(26:24,34)。表面上是主耶穌被定了罪,實際上是賣主的猶大和猶太首領們被神定為【有罪的】。他們的良心一同見證主耶穌乃是【無辜之人】但他們又不願意承當罪的後果,所以都不肯接受【那三十塊錢】賣主的代價(3節)。【血價】就是出賣主耶穌,流【無辜之人的血】的代價。【庫裡】指聖殿裡存放供獻給神的財物處所,祭司長心裡明白這種錢不能討神的喜歡。9-10節引自亞11:13。彼拉多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是重複猶太領袖訴狀上的罪。彼拉多是羅馬的巡撫,只要不牽涉到羅馬政權,通常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沒有以宗教的罪名來控告主耶穌,而是以政治罪名誣陷祂。主耶穌如果承認是【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主耶穌的沉默(賽53:7)使巡撫不知如何判決,因為【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徒25:16)。【巴拉巴】原文是【耶穌巴拉巴】和主耶穌同名,是當時作亂的殺人犯。百姓寧要罪犯巴拉巴,不要主耶穌基督,顯示救贖的基本律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3:18)。【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彼拉多說【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為了與【耶穌巴拉巴】(16,17節)區分開來。彼拉多為了【要叫眾人喜悅】(可15:15),寧可犧牲真理原則,但又想在良心上把自己摘清。他以【洗手】表清白是猶太人的宗教儀式(申21:6-7)而非羅馬人的習俗。【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只是在場【眾人】無知妄言,而不是神對猶太人世世代代的咒詛。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用皮帶做成,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令挨打的人皮開肉綻。【釘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耶穌自己的預言(20:19,26:2)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我們受了咒詛】(申21:23)。主耶穌經歷了猶太人的侮辱(26:67-68),又要經歷外邦人的侮辱。【巡撫的兵】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而是從周圍地區的腓尼基人,亞述人或撒馬利亞人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絕無好感,把一個【猶太人的王】交給他們任意擺佈,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太情緒。【全營的兵】約有六百人。【朱紅色袍子】本為羅馬士兵的外袍,褪色後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用來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朱紅色】乃是罪的顏色(賽1:18)。以帶刺的冠冕取代王冠,以葦子取代國王的王節,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目的乃在戲弄祂。羅馬罪犯通常都是光著身子拉出去釘十字架的,這裡讓主耶穌【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是羅馬巡撫對猶太人傳統的讓步。十字架應該由囚犯本人背負,但主耶穌經過鞭打,此刻已經力不能支。古利奈人西門是魯孚的父親全家人竟因他【背著耶穌的十字架】(羅16:13)而得救。【各各他】是希伯來文,意思是【死人的頭骨】。據說這個小山丘的形狀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 思想:作為地上的權柄者,往往會做些看上去很好的決定,甚至是人都覺得為人著想,只有神知道我們的動機;若不是耶穌甘心順服至死,沒有人能把祂釘上十字架;無罪的耶穌把自己交出來走上十字架。這是真的捨己! 祈禱: 親愛主,求祢讓我們經歷十字架的意義,讓耶穌的死在我們身上,以至我們明白如何活出基督的身量。幫助我們使我們願意每日領受十字架。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