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22:1-46

馬太福音 22:1-46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馬太福音(粵語)視像聖經-WorshipInHongKong 釋經內容資料:《聖經綜合解讀》:

【馬太福音】 耶穌又用對他們說甚麼人可以進天國的比喻。娶親的筵席在新郎家中舉行,由新郎的父母負責。人是否有分於天國筵席的豐富,首先需要天國之王的邀請,其次在於【被召的人】肯不肯來。第二節所說的是第二次邀請那些之前已經【被召的人】第4節又請了第三次,但他們都拒絕按最初【被召】的時候所答應的前來赴宴,與小兒子出爾反爾(21:30),園戶背棄租約(21:34-36)是一樣的。這個比喻進一步說到,善與惡都將一樣被召,使原來【不配】的成為【配】新的【配】完全是根據恩典,而不是根據人的所是。【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呼召的對象包括所有的人,不分好壞,只要肯來就可以。救恩的原則完全越過人的善惡光景,這些新賓客並非只是外邦人,而是指所有肯來赴宴的人。【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這些賓客都是直接從路上邀請來赴席的,不可能自備禮服,可能是主人為客人準備了婚宴用的禮服。那位客人既然應邀赴宴,卻不肯穿禮服,這是對王的不尊重。所有的人都可以接受白白的恩典參加天國的筵席,但並不等於上了筵席後也毫無標準,可以輕率對待天國之王。古時猶太人的婚宴在夜間舉行,屋裡燈火通明,丟在外邊自然就落在黑暗裡。至於【黑暗】象徵什麼,並非是這個比喻的重點。被天國之王呼召的人很多,但只有接受邀請,又願意履行天國子民本分的人才能被【選上】。法利賽人在主耶穌的行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祂的話語上尋找。【希律黨的人】不是宗教團體,而是羅馬帝國的傀儡政權希律王朝的支持者,在政治上間接效忠羅馬帝國。他們問耶穌問題非常險惡,主耶穌如果說可以,法利賽人就會向猶太人宣告祂對猶太民族不忠;如果說不可以,希律黨的人就會向羅馬巡撫控告祂謀反。【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表明一切不屬神的,神絕對不要,屬地的不能與屬天的混合在一起。神要建立的是神國,內容,方法,權柄都必須是屬天的。【神的物當歸給神】一切屬於神的,神絕不容許被侵奪。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剛走,撒都該人接著就來了。撒都該人以屬地的眼光無法想像將來復活後屬天裡的光景。實際上,當時法利賽人認定這樣的妻子在復活時屬於第一位丈夫。撒都該人自以為明白聖經,其實明白得非常膚淺,並未深入理解其屬靈意義,自然也就無法曉得神的大能; 主耶穌特地提到【天上的使者】因為撒都該人不相信天使。神既然宣布自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表明永恆不變的神和他們建立了永恆不變的關係,自然不會讓他們死去而中止這種永恆不變的關係。主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34節)圍觀的人卻從中悟出了一些新的道理,所以【希奇祂的教訓】。35-40節律法師要試探耶穌;主耶穌回答得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控告為否定某些誡命。37節引自申命記六章5節。申六4-9稱為【示馬】虔誠的猶太人每日早晚兩次用【示馬】來禱告。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就毫無價值。所以愛神【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39節引自利未記19章18節。人要先愛神,愛神的人才能愛人如己。 (41-46節) 這次主耶穌不等法利賽人試探,主動提問。法利賽人熟悉舊約,自然知道舊約預言的彌賽亞基督是【大衛的子孫】。猶太教領袖只顧與主耶穌辯論律法字句,卻完全忽略了他們所盼望等候的那位【基督】所以主耶穌要把人的注意力帶回基督【主對我主說】第一個【主】是指神,第二個【主】是指基督。法利賽人既無法明白大衛被聖靈感動所寫下的話(詩111:1)所以就無法明白彌賽亞的身份比大衛大得太多了。主耶穌進入聖殿後的一連串辯論,以主耶穌全勝而告終,從此主耶穌不再與猶太教領袖辯論,而是直接教導群眾。 思想: 或許我們頭腦的知識攔阻我們明白神的話,更以為自己很認識神的大能,很明白聖經,事實上我們卻要承認自己作為人的限制。縱然我們曾經歷很多與神難忘的經歷,但都不要讓我們限制了對神的認識,因為神能夠做更偉大的事,所以我們不要以過去的經歷為滿足,卻要在信心裡不斷往前走。 祈禱: 親愛主,求主幫助我們放下自我的驕傲,使我們謙卑回應主祢的呼召,藉著聖靈更明白聖經和認識主的大能,使信心不斷往前走。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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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8-26節)記載耶穌醫治血漏及死人復活神蹟【管會堂的】是在猶太會堂裡主持崇拜秩序的人,在猶太人中有相當高的地位。這個管會堂的人不顧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在眾人面前拜主,表明他的謙卑與信心。按照律法【血漏】是不潔淨的,凡接觸患血漏的女人的,也會成為不潔(利15:25-30)可能因此這女人不想讓人知道,而偷偷來摸主耶穌的衣裳繸子。【繸子】是猶太人縫在外衣下擺的藍白色穗帶,代表律法613條誡命(民15:37-39)。這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那個死了的女孩剛好是十二歲(路8:42) 兩者都指向生命的喪失,馬太要用這兩個神蹟帶出天國之王生命的權能,祂要藉著這生命的權能建立祂的國度。【你的信救了你】說明她摸主衣裳繸子的行動,乃是出於裡面的信,是【信】而不是【摸】救了她。【女兒】這是四福音所記載的唯一被主耶穌如此稱呼的女人(路8:48;可5:34)。【吹手】是受僱在葬儀中吹笛致哀的人。【許多人亂嚷】是受僱在葬儀中為死者哀悼,哭叫的女人。血漏婦人的神蹟發生的時候沒有人注意到,但主耶穌卻堅持要使它變得眾所周知。叫人死裡復活是件大事,但主耶穌卻【攆出】看熱鬧的眾人。管會堂的請主耶穌為他女兒按手(18節)主卻直接拉著閨女的手叫她起來了。神不必按照人既定的方法行事,正如禱告不應限制主一定要怎麼做。(27-31節)記載耶穌醫治瞎子;【大衛的子孫】在當時是猶太人對他們所等候的彌賽亞特定的稱呼。這兩個瞎子只求主耶穌可憐他們,他們既不怨天尤人,也不自我標榜有何善行,瞎子們一路緊緊跟隨,一直跟著主耶穌進了房子,表明他們恆切的態度和有始有終的信心, 人看到的是瞎子們緊跟主的行為,主耶穌看到的卻是行為後面的信心。主耶穌在本章一再提到【信心】(2,22,28,29節)是因真正的信心一定會帶出外面的行為。靠著宣揚神蹟奇事來招徠好奇的群眾,正是人的慣常作法,但主耶穌的方法卻是【宣講天國的福音】(35節),因為神蹟奇事並不能使人悔改(34節)。天國子民不能只為了傳揚主的【名聲】掀起人情緒上的狂熱,而要使萬民真正認識主耶穌作祂的門徒。(32-34節) 記載耶穌醫治啞巴;主耶穌先叫死人復活(18-25節),再叫瞎眼得開(27-30節),最後叫啞巴開口。是因天國之王生命的大能不僅能對付死亡的權勢,更能醫治人生命中的殘缺。但當屬天的權柄顯出來的時候,就引動了黑暗權勢的抵擋,天國之王的權柄在神的百姓中引起了兩極分化。因此,法利賽人卻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35-38節) 記載耶穌憐憫眾人,【就憐憫他們】主耶穌不是憐憫罪,而是憐憫罪人的困苦流離。【收祂的莊稼】原文是【到祂的收割裡】,即有分於祂的收割。莊稼的主人當然知道何時打發人出去收割自己的莊稼,但對於工人來說,更重要的是自己能被僱傭做工。 思想:神蹟真正的動力,是否信心?頭三個神蹟是要需要信心才成就出來,但第四個神蹟,趕出啞巴鬼的神蹟中,耶穌沒有談到這人或他的朋友有甚麼信心。原來神蹟發生的最大關鍵不只是信心,更是愛和憐憫,因愛能創造神蹟。 祈禱: 親愛主,求祢賜我們憐憫的心,讓我們行事為人都有主祢的心腸;幫助我們領受神的話語,作神所吩咐的事,更為主收割莊稼。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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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節的【因為】顯示這裡的比喻是延續19:27-29關於國度獎賞的教導。當時猶太人的工作時間從早上6點日出開始,到下午6點日落時分算一天,【清早】是早上6點。僱主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該請的人在清早就已經僱請齊全, 在【巳初】即上午9點額外僱請這些失業的人是出自主人的憐憫。主人並沒有跟後僱的人說好工價,只是說【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午正】即中午12點;【申初】即下午3點。【酉初】即下午5點。第8節【到了晚上】指工作時間結束以後,約在下午6點。在酉初僱的人只做了一個小時的工,卻得了一天的工資。【各得一錢】對清早被雇用的人而言,這是公義的;對後僱的人而言,這是逾格的恩典。這些人只看見自己的賣力,卻沒有看見主人的公義和憐憫。因此,他們【紅了眼】指因嫉妒而心生怨恨。主【作好人】是憑祂的主權,隨祂自己的意思向人施恩。主的恩典並不違反祂的公義,卻超過祂的公義。國度的獎賞標準不是根據律法,而是出於恩典,不是按勞付酬,按資排輩,而是根據事奉的態度和忠心。17節這是主耶穌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第三次嚴肅地最詳盡對門徒們宣告十字架的道路。門徒以為主耶穌上耶路撒冷去是要在地上建立彌賽亞國,在那裡作王,所以引起他們之間的地位之爭(20-24節)。但主卻說祂此去耶路撒冷乃是要受死,門徒並沒有把這話聽進去。猶太教高層棄絕彌賽亞,竟然將祂交給外邦人。【釘在十字架上】不是猶太人的刑罰,而是羅馬帝國用以對付重大罪犯的刑罰。主耶穌正在忍受十字架陰影的重壓,祂最親近的門徒卻在為自己求榮耀,可見當時是因門徒們都以為主耶穌此次上耶路撒冷是要趕逐羅馬人,在地上建立彌賽亞國,在榮耀中作王,因此要求坐在主的左右座位,指在彌賽亞國度裡僅次於主的地位。主耶穌表示【我要喝的杯】即將在十字架上擔當罪人所該受的刑罰,因此祂所要喝的【杯】是指神忿怒的杯,祂所要受的【洗】是指十字架的受死。【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果然後來他們都為主受苦殉道(徒12:1)。【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主耶穌站在人子的地位上,甘願降卑自己做僕人,絕對尊重父神的主權,把一切都交在父神的手中。24節顯示十二個門徒沒有一個例外,彼此爭論誰為大,互不相讓,以致嫉妒,惱怒。但主耶穌要他們明白【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誰能降卑自己,甘心作服事弟兄的【用人】。在天國裡,越【為首】就越沒有自由;越是自己卑微,受苦,越是放棄自己的自由和權利,就越顯出為大。【僕人】指失去主權的奴隸。【服事人,捨命】是主耶穌作天國之王的方式。要效法祂,走十字架的捨己道路來服事人。【贖價】原文通常是指買回奴隸的贖價,基督以祂自己的生命為贖價,把我們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29-34節)記載此時主耶穌即將進入耶路撒冷了,主耶穌在進耶路撒冷前的傳道以醫治瞎子的神蹟結束。【極多的人跟隨祂】包括許多去耶路撒冷守逾越節的猶太人。馬太福音為了見證主耶穌是【大衛的子孫】特地提到【兩個】瞎子,因為【二】在聖經裡是見證人的最少數目。【大衛的子孫】是猶太人對彌賽亞基督的稱呼,只有猶太人有權力這樣叫祂,以這個名字來求告主耶穌,本身就是信心的表現。主耶穌再一次改變了門徒對彌賽亞使命的觀念。主耶穌已經接近十字架,卻對別人動了慈心,祂即將面臨的極大苦難並不阻礙祂去服事人。這兩個瞎子甚麼都不要,單單要【我們的眼睛看得到】。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思想: 經文讓我們明白跟從主的動機不是要期待從主得著甚麼,而是要因信心看見主,跟隨主,看見祂是我們天國的主,我們的王,我們同樣要走在天國的路上, 不是斤斤計較天國裡的地位(12、21節),而是回應天國的呼召,緊緊地跟隨祂,甘心跟隨主走十字架的道路。 祈禱: 親愛主,求祢讓祢的慈愛觸摸我們的心靈眼睛,幫助我們看見,認識神的心意;幫助我們放下自我的驕傲,自義,謙卑跟從主祢,願意作眾人的僕人,好我們能與主祢同工,作祢真正的門徒。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