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馬可福音 14:32-72

馬可福音 14:32-72

【和合本】經文影音內容: 馬可福音電影-創世電視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馬可福音】 【客西馬尼】是希臘文,意思是【榨油之處】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裡的禱告,就像祂在那裡獨自被壓榨。是主耶穌和門徒們常去之處(約18:1-2)所以猶大可以在那裡找到他們。 (33節)【開始驚恐難過】主耶穌是個完全的人,也會哭,也會憂傷難過,主耶穌在此所憂傷難過的,並不是怕死,而是因為祂站在人子的地位上,背起了全世界人一切的重擔。難處重到一個地步,連主也好像擔不起來了。但主耶穌看神的旨意比難處更重,祂不求父同意祂逃避難處,只求父幫助祂接受神的旨意(36節)。這是順服的生命,主耶穌把最完全的人的生命擺在父的面前。(34節)【保持警醒】主耶穌並不是指望門徒的扶持,而是希望他們【免得入了迷惑】(38節)。(35節)這是聖經記載中耶穌唯一的一次【俯伏在地】表示祂強烈需要向父神禱告。【這杯】是主耶穌還沒有喝的逾越節筵席的第四杯,祂要喝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25節)而是盛滿神忿怒的杯。彼得願意與主同死,卻不能與主一同【警醒片時】(37節)更指出這樣會留給敵人趁隙而入的機會。要想免受撒但的迷惑,惟一的辦法就是【保持警醒禱告】(38節)。主耶穌三次禱告,與彼得三次不認主的事相呼應。在關鍵時刻跌倒,正是門徒們未能與主耶穌一同警醒禱告的結果。主耶穌三次禱告完了,每次都回到門徒那裡。此刻正是祂受煎熬最痛苦的時候,但祂仍然記掛門徒。門徒因為軟弱,不能同主警醒分擔苦難,但主耶穌並不勉強門徒,因為祂此時最重要的任務是上十字架。【起來,我們走吧!】(42節)不是逃避,乃是去迎接。照猶太人的習俗【親嘴】乃是親密和尊敬的表示,它竟被用作出賣主的【暗號】。當時天黑人多,必須要一個【暗號】才能確保抓住主耶穌。電光火石的情景下有人拔出刀來,砍了大祭司的奴僕一刀,削掉他一隻耳朵。明顯他認為以武力對抗有關的困境,以便作出重圍。經文再次記述要應驗經上的話【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亞13:7)門徒迅速地離開耶穌,眾門徒誓死忠心的話言猶在耳(31節),但試驗一到便顯明了人的真相。一切表面上是人的陰謀,而是背後卻是上主的旨意,(51節)【有一個年輕人】很可能就是本書的作者馬可。同樣記述他不惜一切要脫離險境的情況。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所以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里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才可作為祭物(出12:5;申17:1)。逾越節是陽曆三、四月間,位於山區的耶路撒冷晚上還比較冷。彼得可能念記他的承諾所以【遠遠的跟著耶穌】主在公會面前不為自己表白,正應驗了【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大祭司諷刺主耶穌【祢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61節)。大祭司的話雖是諷刺,但主耶穌卻以神自己的名字【我是】(62節;出3:14)肯定了大祭司的話,表明祂是由大祭司察驗過的逾越節的羔羊。大祭司問主耶穌是不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主卻宣告祂正是預言中的那位【人子】(62節)要在人性裡受苦,也站在人子的身份地位上得勝,死而復活,升天,並要【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但7:13)。(63節)【撕開衣服】是猶太人在哀慟或悲憤時的一種表示,大祭司連死了家人也不可撕開衣服(利十6,21:10 ),僅在聽到僭妄的話時可例外。(64節)【褻瀆的話】即誹謗、褻瀆神的話,按照律法,褻瀆神名的要用石頭打死(利24:10-23)。(64節)【該死的罪】猶太人當時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並無執行死刑的權利,所以公會宣判主耶穌該死,還需要由羅馬巡撫來做最後的判決和執行。公會定主耶穌的罪,是因為祂見證自己是神的兒子,但公會並不關心神的事,所以根本不想去證明主耶穌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是因為主耶穌的言行嚴重威脅了他們的權益,需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而已。因此,耶穌更要面對的人,吐唾沫在祂臉上,又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用手掌打祂的羞辱。 思想:當人面對不公平,無禮的對待,反應是點解,更要為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但耶穌默默無聲,並不是內弱,更不是無奈,而是要活出神羔羊的樣式,正是(賽53:7)他被虐待,受痛苦的時候,他並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去屠宰,又像羊在剪羊毛的人面前寂然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正是一生為天父,為我們活出美善人性的耶穌。阿們! 祈禱:主祢的一生好美麗,從來不是自我,不是為自己,而是一生為神為人,從不後悔活出人最美善的旨意,願主祢的一生成為我們跟蹤的對象,願意愛神愛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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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被早期教會公認為是馬可在羅馬寫成的,馬可是使徒彼得的親密同工(彼前5:13)馬可曾與保羅和巴拿巴同工(徒12:25,提後4:11)是巴拿巴的表弟(西4:10)。馬可福音節奏明快,措辭生動,也反應了彼得的特徵。【馬可福音】的最初讀者是外邦基督徒,所以比較少提及摩西律法,需要經常解釋猶太人的各種習俗和猶太地的地名,植物,錢幣價值,亞蘭文等等,比其他福音更多地使用拉丁詞語。成書時間可能是主後60-65年。【馬可福音】挑選主題的目的是為了介紹神的兒子來作服事人,替人受苦的僕人,所以有人稱之為【附有大量引言的受難故事】,其中沒有提到主耶穌的降生、家譜、許多稱號,而是一開始就提到主耶穌的服事(一14),最後以十字架為服事的巔峰(十五章)。馬可福音的主題是啟示主耶穌是降卑自己來服事人的【神的兒子】所以一開始就談到【福音的起頭】不必提僕人的降生,家譜。馬可福音記載了許多主耶穌服事的行動,卻比較少記錄講道。【耶穌】是希伯來文【約書亞】的希臘文形式,意思是【耶和華是拯救】。【基督】是主耶穌的職分,是希伯來文【彌賽亞】的希臘文形式,意思是【受膏者】祂被差遣來做神國度裡受膏的君王,祭司與先知。【福音】是【消息】但後來意思變成【好消息】。本書的實際名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而不是【馬可福音】。第2節引自瑪書3:1,下一節引自賽40:3,所以有的古卷並無【以賽亞】三個字。馬可福音最初的讀者是不太熟悉舊約的羅馬基督徒,所以引用舊約聖經沒有馬太福音那麼頻繁。第3節引自賽四十3。【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指明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替主鋪路,促使人的心思回轉歸向主,好讓主有平坦的道路能進到人的心中,掌權作王。以賽亞說【修平神的路】而馬可在這裡用【修直祂的路】。施洗約翰把猶太人認為只適用於不潔之外邦人的洗禮用在猶太人身上,打碎了猶太人的安全感。【曠野】是從猶太山區到死海的土地,施洗約翰所傳的信息非常簡單,所過的生活非常簡陋,卻能影響猶太全地的人,這都是神預備人心的結果。施洗約翰放棄人前的榮耀【穿駱駝毛的衣服】不仰賴人的供應【吃的是蝗蟲野蜜】。有這樣的心志,才能脫離人情的顧慮牽掛,單單做神話語的出口,自由地作基督的先鋒。【用水給你們施洗】是施洗約翰的服事,就是將悔改的人埋葬在水裡,終結其舊生命。【用聖靈給你們施洗】是神的兒子的服事,對於真實悔改信主的人,祂要把他們浸到聖靈裡,使他們得著神的生命【那時】就是施洗約翰在約旦河給人施浸的期間。耶穌並沒有像一般人一樣承認自己的罪(5節),因為祂並沒有罪。受洗是神的兒子久已預備的服事的開始。【天忽然為祂開了】顯明了神國的景象。聖靈降在主耶穌身上,為神的兒子顯出印證,證明祂就是神用聖靈所膏的基督(就是【受膏者】的意思)。父神自己為祂的兒子作見證,這位甘心降卑自己到地上為人的兒子,讓神在地上得著了祂在創世以來所要得著的那一個人,這一個人滿足父的心意,做成父所要做的榮耀的計劃。【這是我的愛子】是父神的宣告,表明主耶穌的神性,祂到地上來彰顯父神(約1:18)。【我所喜悅的】是承認在此之前主耶穌在地上三十年為人,完全滿足了父神心意中的完美人性。 思想: 福音就是好的信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用行動表明這個福音的實在,這個福音不是帶給人民生活的富裕,不是帶給世界物質上的改變,而是神的兒子的臨在,神的兒子的同在,更帶著天父的喜悅與愛分享在我們的生命中。 祈禱:主耶穌,感謝你的降生臨在,是祢一步一步的臨近,讓我們明白人是多麼的重要,多麼的價值,多謝主祢要讓祢的一生活出天父的旨意,更活出人真正的意義,求主引導我們每天親近主,使更我們活出天父的旨意。活出人真正的意義!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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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馬可福音】 【到了早晨】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所以在早晨特地聚集開會,以正式定主耶穌死罪。【彼拉多】是主後26-36年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行政長官。當時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賦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所以必須將主耶穌解交給羅馬巡撫,讓他按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祢是猶太人的王嗎】是重複猶太領袖訴狀上的罪名。彼拉多是羅馬的巡撫,只要不牽涉到羅馬政權,通常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沒有以宗教的罪名來控告主耶穌,而是以政治罪名誣陷祂。主耶穌如果承認是【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主耶穌的沉默(賽53:7)使巡撫不知如何判決。(10節) 【嫉妒】這是宗教上的嫉妒,公會的領袖們深感主耶穌的言行威脅到他們的權勢。百姓寧要罪犯巴拉巴,不要主耶穌基督,當時上耶路撒冷過節的人成千上萬,這些(11節)【眾人】不一定是主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時歡迎祂的那些人。公會領袖們【恐怕民間生亂】(26:5)一定會安排站在他們一邊的【眾人】來到巡撫門口支持他們的訴訟。最後,彼拉多釋放了巴拉巴,吩咐人把耶穌鞭打了,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用皮帶做成,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令挨打的人皮開肉綻。【釘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耶穌自己的預言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我們受了咒詛】(申21:23;民21:8-9;加3:13)。彼拉多的作為明顯地是為了【要叫眾人喜悅】犧牲真理原則。主耶穌經歷了猶太人的侮辱(14:65)又經歷外邦人的侮辱。【全營的兵】約有六百人他們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 而是從周圍地區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並無好感,因此,把一個【猶太人的王】(18節)交給他們任意擺佈,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太情緒。(17節)【紫袍】本為羅馬士兵的紅色外袍,褪色後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又以帶刺的冠冕替代王冠,用來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羅馬罪犯通常都是赤著身子拉出去釘十字架的,這裡讓主耶穌【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20節)可能是羅馬巡撫對猶太人傳統的讓步。當時十字架應該由囚犯本人背負,但主耶穌經過鞭打,此刻已經力不能支。【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是羅馬的外邦信徒所熟悉的人物(羅16:13)他全家人可能都因他被勉強【背著耶穌的十字架】而蒙恩得救。(22節)【各各他】是希伯來文,意思是【死人的頭骨】。據說這個小山丘的形狀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23節)【沒藥調和的酒】具有麻醉的作用,可以用於減輕被釘的痛苦。表明主耶穌【祂卻不受】是因他要親身擔當十字架的苦難,保持清醒地為人面對十字架的刑罰。耶穌的罪狀牌上寫著猶太人的王,這個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寫成的,羅馬帝國境內所有的人都能看懂。除了猶太教領袖和過路人,連猶太罪犯也參與了這場戲弄。29-32節所有譏誚的話都有一個共同的內容,就是【離開十字架吧】! 思想: 經文一次又一次表示耶穌基督被羞辱,無論是外邦的兵丁,猶太人的領袖,路人,甚至身旁的強盜,每次的羞辱都表示耶穌基督為你為我去到人生最低點,我們知道是誰將祂釘上十字架? 祈禱:主耶穌多謝為我們釘十字架,是我們的罪將主祢釘上十字架,求主使我們一生都不忘記主祢的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