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22:14-30

路加福音 22:14-30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坐席】(14節)原文是【斜倚】這是猶太人在逾越節筵席上的標準坐姿,表示從埃及被釋放,得自由。 (15節)明確地把祂的【受害】和【逾越節】連結到了一起。 (16節)指主耶穌下一次與門徒坐席的時候,將是在神國顯現的時候(30節)。【耶穌接過杯來】(17節)是逾越節筵席的第一杯酒。猶太人在逾越節的筵席上要喝四杯酒:第一杯是【成聖之杯】(Cup of Sanctification)喝完以後要洗手,掰開三塊無酵餅中間的那塊餅(Yachatz)。第二杯是【釋放之杯】(Cup of Deliverance)喝完後要吃苦菜,羊肉。第三杯是【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喝完以後要唱詩篇哈利路篇(詩115至118篇)。第四杯是【讚美之杯】(Cup of Hallel)喝完後就結束了逾越節筵席。逾越節的筵席在唱完【哈利路篇】(太二十六30)之後,還要喝第四杯【讚美之杯】(Cup of Hallel)。但主耶穌並沒有和門徒們一起喝第四杯,而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18節)。主耶穌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而是十字架的痛苦(42節)。主耶穌【拿起餅來】(19節)是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Afikomen)。【擘開】(19節)的目的是為了讓全家分享一塊餅,象徵主耶穌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捨(19節)。在逾越節的筵席上設立了擘餅聚會,【為的是記念我】(19節)。【記念】原文就是【想起】在新約裡,神不再【記念】(來8:12)我們的罪,而是讓我們【記念】主。【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20節),很可能是逾越節筵席的第三杯酒【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主耶穌自己很可能並沒有喝這第三杯,而是用這杯酒代表【立約的血】(太26:28)。【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20節),這句話只有在《路加福音》裡有記載:【血】是立約的方法。【杯】代表【所立的新約】,也就是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耶31:31-34)。【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21節)引自詩41:9【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22節)雖然聖經預言了賣主的事情,但卻不能將此作為為賣主的人開脫罪責的理由。【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23節)事實上,並非只有一個人會賣主。當主耶穌設立擘餅儀式,又宣告有人要出賣祂的時候,門徒的反應卻是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24節)。【恩主】(25節)是當時中東的外邦人喜歡使用的頭銜。【但你們不可這樣】(26節)指屬天的權柄和屬地的權柄完全不同。一方面【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26節)人若走十字架之路,甘心降卑自己.服事別人,身上自然就會流露出屬天的權柄。【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27節),顯示主耶穌作神國之王的方式就是【服事人】。神的國度裡,所有【為大的】(27節)都是為著服事,照顧,成全,牧養別人。在神的國度裡,越是【為大的】,就越沒有自由;人越放下自己,甘心服事,就越顯出【為大】。(28節)【我在磨練之中】指主耶穌從受魔鬼試探開始所走的十字架之路。(29節)【我將國賜給你們】指著在國度裡與基督【一同作王】的權柄。【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29節)表示主耶穌因著降卑順服,從父的手中得國;同樣,門徒也要謙卑順服。在主耶穌的國度裡,十二使徒將得到兩種特權,這兩種特權卻被猶大用來交換了三十塊錢:【坐在我的席上吃喝】(30節)代表與主彼此相交。【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30節),代表從主得著權柄。【審判】代表治理的權柄(詩122:5)。 思想: 在主耶穌就要上十字架之前,門徒們竟然一心只想爭名奪利;但主仍用寬容和忍耐教導他們,並且應許把國賜給他們。不但當日的使徒不配這樣的恩典,今天又有哪個人配得呢?然而,我們同樣有否知道【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愛我們更為我們死,這個死不是一個紀念,而是一個記念,因你成就了救恩更是活著愛我們的主,願主你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更因你而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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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39-49節是【人的實際】與【神的揀選】(12-16節)首尾呼應。人要進入神的國,首先是神的揀選,而神的工作必然會在人的生命裡產生實際的變化,使神國的百姓有三個與世人不同的特點:(39-42節)看清自己本相;(43-45節)有神兒子生命;(46-49節)遵行主的教導。【瞎子豈能領瞎子】(39節)比喻一個人若是沒有屬靈的洞見,卻要充當人師,學生和老師【都要掉在坑裡】(39節),因為【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和先生一樣】(40節)是當時的一句諺語,也出現在太10:24,但這兩處的比喻意思不同。這裡是比喻人若隨從了錯誤的教導,就很難跳出所陷入的教條和思維定勢。【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41節),這是用誇張的比喻,進一步解釋【瞎子豈能領瞎子】。【刺】(41節)指從木材上剝離的細小屑片,比喻細微的小過錯。【樑木】(41節)指房屋的樑木,比喻明顯的大過錯。當我們責備別人沒有愛的時候,常常也是自己最缺少愛的時候;當我們批評別人的肉體出頭的時候,常常也是自己的肉體最活躍的時候。因此,我們若是看到了別人眼中的【刺】就要省察自己眼中有沒有【樑木】;若是沒有看清自己的本相,就不要急著去責備別人,免得成為【假冒為善的人】 (42節)。【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42節)比喻一個不認識自己本相的人,就沒有資格帶病上崗,用肉體糾正肉體。人若【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並不表示自己沒錯,只能證明自己是屬靈的【瞎子】。【瞎子豈能領瞎子】眼中帶著樑木,怎麼能幫人除掉眼中的刺呢?【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42節)比喻人必須先認罪悔改,求主對付自己的罪,然後才能看清事實的真相,憑愛心幫助弟兄。【因為,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43節)比喻生活是生命的表現,有甚麼樣的生命,就有甚麼樣的生活。因此,人的生命裡若沒有神的性情(36節),就會看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42節)。【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44節)比喻一個人裡面生命的真實光景,必然會在外面的生活中顯明出來。一個人的言行,愛心和事奉,都有可能有意無意地裝假,但卻經不住生活的長期檢驗;【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45節)一個人的生命裡面有甚麼,一定會在生活中流露出來。【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46節)這是一個嚴厲的警告。許多人稱呼耶穌【主啊,主啊】動機可能是出於禮貌,仰慕或追求。【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47節)就是遵行神國之王命令的人,這樣的人其實已經活在神的國裡了。他們一生的建造是把根基【安在磐石上】(48節)上,經得起環境和難處的試煉。【聽見不去行的】(49節),就是不肯遵行神國之王命令的人,這樣的人實際上仍然遊離於神國之外。他們即使口裡不住地感謝主,讚美主,立志為主活,讓主用,實際上經不起任何試煉。這種【沒有根基】(49節)的建造,經不起環境和難處的試煉【水一沖,隨即倒塌了,並且那房子壞的很大】(49節)。 思想: 神國的百姓與世人的不同,就是遵行神國之王的命令,神國的實際就是神的律法實行在我們的心中,人若用出於肉體的愛來冒充神的性情,看上去也許事奉努力,敬拜投入,熱心行善,但都不是主要讓我們心靈裡所建立的。 祈禱:親愛主耶穌,求祢光照我們,光照我們裡面的惡,更光照我們自以為的義,好讓我們懂得遵行神的話,使我們生命能被主祢帶領引導進入光明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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