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22:47-62

路加福音 22:47-62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LUKE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47節)【來了許多人】都是聖殿的猶太警衛,並非羅馬士兵。【親嘴】是當時學生向老師問安的禮節,但現在卻被當作賣主的【暗號】(48)。當時天黑人多,必須有一個【暗號】才能確保抓對人。門徒們在危機之中,把信心拋到腦後,倚靠肉體行事,結果驚慌失措,醜態百出。【內中有一個人】(50節)就是使徒彼得(約18:10)。他【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50節)。他這個行為看似勇敢,其實不但不能救耶穌,反而會坐實叛亂的罪名(23:2)。【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51節)因為主耶穌不是不能【救自己】(23:35,37,39)而是不肯離開十字架的道路。因為脫離難處不是目的,成就神在難處的旨意才是目的。主耶穌【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51節)這是《路加福音》所記載主耶穌的最後一個神蹟。而這最後一個神蹟,竟然是醫治捉拿祂的敵人!【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52節)這句話應驗了 (賽53:12)。主耶穌天天同那些猶太領袖們在殿裡見面,但他們卻不敢公開抓祂(53節)只有【黑暗掌權了】(53節)才敢動手。主是逾越節的羊羔,所以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裡察看,驗明沒有殘疾,才可以作為祭物(出12:5)。僕人們【在院子裡生了火】(55節)取暖;大祭司的【使女】(56節)很可能去過聖殿,見到主耶穌在聖殿教導人時,彼得在大庭廣眾之下作為首席門徒忙碌地張羅,所以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伙的】(56節)。彼得一向忠心愛主(33節)甚至有勇氣跟隨大祭司的家(54節)。但是小小【使女】的一句話,竟會使他嚇得不敢認主(57節)。(59節,【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指加利利人的口音與猶太地的人明顯不同(太26:73)。正如主耶穌預言的(34節)彼得在幾個小時之內就三次否認主,並且一次比一次更加斬釘截鐵(57,58,60節)。但是這個艱難而羞辱的功課卻是有限度的,雞一叫,就下課了(60節);(61節)【主轉過身來看彼得】並沒有任何責備的話。【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61節)。所以【他就出去痛哭】(62節)。但是,人若經歷了自我的破碎,也必經歷恩典的恢復;自信的彼得跌倒了,謙卑的彼得就能站起來。當彼得從失敗中【回頭以後】(32節)成了一位柔和謙卑,大有能力的使徒(徒2:14,40)。 思想:今天我們作為信徒都要不斷地經歷十字架的拆毀,基督的生命才能逐漸成形在我們心裡(加4:19)。但每一次的跌倒,主都會讓我們從失敗中甦醒,用恩典和體恤把我們造就得更加堅強。叫醒彼得的是【雞叫】喚醒我們的又是什麼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是全知的神,主你知透彼得的軟弱,同樣主你知道我們的軟弱,但你仍然愛我們,為我們死,更要藉我們的軟弱使主你的生命能掌管在我們生命中,求主引導我們到主你的十字架,使我們願意謙卑放下自我,更被主你掌管。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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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1-13節的主題是【要作聰明的管家】【耶穌又對門徒說】(1節)顯示主耶穌的這個教導,是緊接著【失而復得的比喻】(15:1-32)。1-13節的比喻是一面教導門徒,一面提醒法利賽人,可法利賽人的反應卻是【嗤笑】。(1節)【管家】通常是一個奴隸,被主人授權管理家產,犯錯的結果是去幹更苦的活。但這個故事中的管家卻是個自由人,所以犯錯的結果是被解僱(2節)。(5節)【一個一個地叫了來】是為了避免有證人在場。【一百簍油】(6節)折合2200公升,這麼多的油很可能不是生活所需,而是商業借貸,管家少收的五十簍油可能是利息(6節)。(7節)【石】就是古代以色列的固體體積單位【歌珥】,一【歌珥】大約是220公升,是一隻驢子所馱的重量。 【一百石麥子】(7節)折合2.2萬升,這麼多的麥子很可能不是生活所需,而是商業借貸,管家少收的二十石麥子可能是利息(7節)。由於麥子不太容易摻雜劣質品,所以利息相對較低。依律法,猶太人不可向弟兄借貸得利(出22:25)。因此,當時的高利貸可能會在帳上寫著欠一百石麥子,其實是八十石麥子的本金加上二十石麥子的利息。這種交易在帳面上是看不出來的,通常都由管家來運作。這個管家改寫帳單,可能是免除了利息。主人若是起訴管家,就要承認自己是違反律法的高利貸者;若是閉口不言,就會白吃一個啞巴虧;最好的辦法就是順水推舟,【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8節),讓別人以為是他同意取消了高利貸利息,有助於提高他的聲望。【今世之子】(8節)指追逐名利,人生觀,價值觀接受世界影響的人。【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9節)並不是搞慈善,積功德;【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9節),也不是用行為交換來生。【不義的錢財】並不是指非法獲得的錢財,而是指錢財的本質就是【不義的】。【忠心pistos】(10節),原文的意思是【值得信賴的,忠實的】;【忠心】的原則是【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10節)。【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11節),因此,只要看看自己對待屬地錢財的態度,就能知道將來神是否會把天國的產業交給我們管理。【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12節)?因為我們認為屬於自己的錢財,其實不會永遠屬於我們,只是神借給我們(代上29:14)讓我們暫時代管的【別人的東西】。【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13節),因為兩個主人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而奴隸既沒有空閒的時間,也沒有自己的時間。【瑪門】(13節)原文是亞蘭文,與【錢財】(9,11節)是同一個字。  人若【事奉瑪門】就不可能再【事奉神】因為神和瑪門對人的要求總是背道而馳的,人只能選擇順服其一。15-18節的教導,就是要法利賽人認清自己內心的真相。【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15節)這是引用《詩篇》法利賽人【在人面前自稱為義】心中所看重的其實是財利;一個人自以為義已經夠可憎的了,更可憎的是還要用財富來證明自己的義。【律法與先知】(16節)是猶太人對舊約聖經的代稱。 【到約翰為止】(16節)指施洗約翰是舊約時代的最後一位先知。雖然【律法與先知】的時代已經結束了,屬靈的原則卻沒有改變,【律法的一點一畫】(17節)都不能落空,廢去的只是法利賽人發明的繁文縟節,遺傳教條。 【一點一畫】,指希伯來字母中最小的部分,代表律法中最小的要求。神的話永遠不會過時,律法的原則不但不會與時俱進,而且將會成為審判的根據。法利賽人不能一面漠視神的律法,一面【在人面前自稱為義】自信在神國裡有分。主耶穌直接擊中了他們的軟肋,指出了他們常見的休妻(18節)問題卻變成了仍由他們解釋的教條:妻子的菜燒糊了,太鹹了,就算【不合理的事】;丈夫發現別的女人比妻子漂亮,就算【不喜悅她】。憑著這些理由就可以休妻(《密西拿Mishnah》1),實在是對律法精神的諷刺。因此,主耶穌警告自欺欺人的法利賽人;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思想:【忠心】不是修養,而是生命,事情不分大小,生命都是一致的;兩者若不一致,一定是假冒為善。因此,人若在大事上忠心,才能在小事上忠心;人若在小事上不義,也會在大事不義。 祈禱:親愛主,求你每日都光照我們,除去我們的罪,更除去我們內心的虛假,好使我們每日能忠心事奉你,愛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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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路加福音】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祂摸他們】(15節)指當時的猶太人請受尊敬的拉比為自己的嬰孩祝福。【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15節)可能認為嬰孩年幼無知,不該為這些小事耽誤主耶穌上耶路撒冷,使國度顯現的大業。祂要向門徒啟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6節)。【像小孩子】(17節)嬰孩的謙卑,乃是誠實的謙卑,因為他們沒有能力,只能倚靠父母。嬰孩的信心,乃是單純的信心,一點也不複雜。人若誠實地承認自己一無所能,單單信靠神,領受神的權柄,才有進入神國的資格。(18節)這個【官】是一位年輕的財主(太19:22)。這個【官】既年輕,又有錢,又有地位,還追求永生,非常敬虔,更難得的是還主動尋找耶穌,實在是人中翹楚,傑出青年。但他卻有兩個問題:這位年輕人並沒有把主耶穌看作【救主】而是看作一位善於教導的【良善的夫子】(18)。這位年輕人問【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8節)表明他盼望【永生】也承認在自己裡面沒有【永生】。但他又以為【永生】可以靠做事換取,只是不知道還缺哪些事。【你為甚麼稱我為良善的】(19節)這句話是主耶穌在啟發這位年輕人,讓他認識自己並未真正明白聖經。人若是承認神是良善的,就該知道罪人不該問【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因為在真正良善的神眼裡【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14:3)。既然這位年輕人問自己【該做甚麼事】主耶穌就用十誡當作鏡子,幫助他認識人並不能靠行為贏得永生。主耶穌提到【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20節)這是十誡中的第5-9誡(申5:16-29)也就是【愛人如己】(利19:18)的部分。但主耶穌故意沒提最後一條誡命:【不可貪戀】(申5:21)。這位年輕人覺得這些誡命沒有甚麼新鮮的,所以膚淺地回答:【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1節)。但是,他一面滿意自己的行為,一面又缺乏自信,心中仍然覺得少了點甚麼,否則也不會來問【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因此,主耶穌立刻提出了一個具體的挑戰,證明這位年輕人不但達不到律法的要求,而且根本不明白【從小都遵守】的誡命。祂說:【你還缺少一件】(22節)也就是最後一條誡命【不可貪戀】。【不可貪戀】的實質,不只是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奴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也包括【不可貪戀】自己的錢財。主耶穌接著提出了兩個要求,這兩條正是律法的總綱(10:27)【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22節)。一個人若是願意讓別人來分享自己的【所有】才是真正的【愛人如己】。【你還要來跟隨我】(22節)也就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10:27)。【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23節)所以當他必須在神與錢財之間作出選擇的時候,就發現自己心中最愛的並不是神,而是財富;雖然他外表謹守律法,內心卻違反了律法的兩大總綱:愛神,愛人。主耶穌並非要每個基督徒都變賣所有分給窮人,而是要叫這人知道他並不能完全遵守誡命。【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4節)並不是因為窮人比富人更屬靈。但是,人若倚仗財富帶來的虛假安全感,就不會誠實倚靠神;【駱駝穿過針的眼】(25節)是當時的一句諺語, 比喻不可能的事。大家都聽懂了這個比喻,所以聽眾的回應是:【這樣,誰能得救】(26節)。雖然人不能勝過自己,但神卻可以拯救那些被祂揀選的人:【在人所不能的事】這是宣告人不能靠著自己得救,倚靠行為進入神國【在神卻能】這是宣告神能成就人所不能的事,只有神的恩典才能帶人進入神國。【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28節)這句話說明,彼得不知道自己就是一個屬靈的【財主】(25節)。一句【看哪】就說出他裡面的【有】;因為他覺得【撇下自己所有的】就是自己可誇口的地方;【撇下】(29節)不是丟掉,而是把主權交到主的手裡,讓主來掌管,使用。凡是不願【撇下】的東西,最後都會失去。【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30節)形容活在神國實際裡的人,現在就能得著基督裡的豐富,平安和喜樂。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歷史可分為現今的世代和彌賽亞來臨之後的未來的世代,即【今世,來世】(太12:32)但新約進一步教導;【來世】因主耶穌已經臨到了。因為,最終所得到的不是有限的恩典,而是基督自己。 思想:今天,我們或許沒有那麼多的【錢財】可以撇下,但內心卻常常把成就,名譽,感情當作自己的倚靠,用學十字架不是只讓我們【撇下】而是要叫我們【得】著基督。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為我們走上十字架,使我們明白何為愛的道路,更讓我們走左主你愛的旨意中,使我們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我們的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