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2:1-12

約翰福音 2:1-12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第三天】可能指七日的【第三日】從星期一晚上開始。因為神在創造的第三日兩次宣告【神看著是好的】(創1:10,12)所以猶太人傳統把【第三日】當作適合舉行婚禮的雙福日(Double Blessings/פעמיים כי טוב)。古時猶太人的婚筵通常長達七天,給前來祝賀的親友提供流水席。因此【酒用盡了】耶穌母親要求主耶穌出手幫助【婦人】希伯來文是女人同義;正是(創 3:15)女人的後裔,全卷約翰只有兩處出現【婦人】另一處是當耶穌釘十字架時稱呼母親為【婦人】 (19:26)因此,作者是要讀者知道耶穌就是舊約中直指那【女人的後裔】是神設立那位救主。【我與你有何相干】原文只有四字: ti=what; emoi=to me; kai =and; soi =to 直譯是【甚麼是我和你】可譯為【我與你的關係是怎樣的】。耶穌與母親是怎樣的關係接著下文便有交代,而根據上下文,此處是主耶穌拒絕母親在【我的時刻還沒有到】來作出指揮神旨意的行動。【我的時刻還沒有到】在本書中總共出現9次(4節,7:30,8:20,12:23,27×2,13:1,16:32,17:1)主耶穌的【時候】是約翰福音的一個重要主題,頭3次都說主耶穌的【時候】未到,後6次則說【時候】已到。主耶穌現在是按著天父的時間表而行。【潔淨的規矩】指猶太宗教禮儀上的條例(3:25)。猶太教將舊約對祭司的吩咐擴大至一般百姓的生活細節,規定在進食以前必須履行用水潔淨的儀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約等於一百公升,如此大量的水擺在那裡,因為賓客很多。這些用人不問任何理由,主說把水倒滿了,他們就倒滿直到缸口。當人肯順服接受主的權柄的時候,也就是主行神蹟的時候。他們明知所送的是自己所倒的水,卻不怕出洋相,毫不猶豫地遵行,這真是【他吩咐你們甚麼,就做甚麼。】的最佳實踐。好酒從何而來,管筵席的人不知道,【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只有完全順服的人,才能經歷並見證主奇妙的作為,只有全然接受神權柄的僕人,才能讓人享用神的供應。管筵席的嚐了主耶穌用水變的酒,就覺得先前的只是次酒; 當時的習俗是先將最好的酒奉上,酒喝多了後味蕾就會麻木,那時再將次等酒拿出來。在約翰福音裡,都是用【記號】來稱呼【神蹟】(23節)強調的是神蹟所含有的重要意義,而不是神奇的現象本身。【這是主第一件神蹟】暗示主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蹟都是用來表明祂就是神的記號。約翰福音挑選記錄了七個神蹟,目的是為了讓人相信主耶穌是基督,並且因相信祂的名而得生命(20:30-31)。【榮耀】用來描述神臨在的光景(出24:16)所以【顯出祂的榮耀來】意思是【顯出祂的神性來】。 思想: 信心不是看環境事實,而是單單看主,明明知道環境事實不符合自己所嚮往的,卻仍因主的話而不動搖。雖然在神凡事都能,但若沒有我們憑信心順服的合作,祂就不做任何事。人的信心和順服,乃是全能之神做工的軌道。我們願意成為順服主的旨意的人嗎?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祢的大能,讓我們不但經歷不一樣的生命,更讓我們生命能藉著順服主祢,使祢參與我們的人生,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一生都願意順服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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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說:主啊,這人將來如何?當彼得聽到自己的遭遇後,也想知道使徒約翰生命的遭遇,這是人之常情。因為人最容易忘記自己的本分,卻為別人操心,與別人比較。因此主耶穌是提醒彼得,只管【跟隨】祂(19節),不必操心別人的生命的遭遇(23節)。彼得從此就緊緊跟隨耶穌,直到他殉道。他不再嫉妒和比較,成為一個謙讓的人。耶穌的復活帶給彼得力量,生命完全改變。有些人誤會了主耶穌對彼得所說的話,以為使徒約翰不會死,或相信主耶穌會在使徒約翰的有生之年再來。而且跟據當時的情況,使徒約翰是最長命仍然在世的使徒,因此,當使徒約翰去世以後,約翰福音最後的編輯就針對此事予以了解釋。24節【我們】是約翰福音最後的編輯,可能是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耶穌在世服事只有三年半,祂的事蹟怎樣會【容不下】呢?因為耶穌是神的兒子,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二千年前的耶穌在地上做了很多事,祂雖然升天了,但祂是活人的神,仍一直在做事。這種誇張是當時非常普遍的修辭手法。第一至二十章講述耶穌是神的兒子。而二十一章提到,不管我們怎麼不好,神都要我們,只要我們愛祂就有力量;但當我們有力量時,不要比較,否則便會失去方向。 思想:從前耶穌向門徒顯現,今天他也向我們顯現。耶穌向門徒顯現,其實祂是提升我們對祂的愛及信心,改變我們,也在我們失敗的地方再次呼召我們,好讓我們再次起來跟從祂,為祂作見證,並不要與人作任何比較。 祈禱: 親愛的主耶穌,感謝你當我們軟弱想放棄的時侯,你沒與我們計較,主你仍然愛我們,看顧我們,多謝祢接納我們的一切。我們願意將自己一切撇下跟從你服事你,求主使我們有信心,好讓我們行在你對我們的呼召中,作祢的見證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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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因看神蹟而來的信心常常是膚淺的(2:23-25,6:14,66,8:31-38),但這次並非如此,這些猶太人是看見神蹟而信之人的表率(20:31 )。經文表示這些猶太人是看見神蹟而信,同樣的複活神蹟,人們卻有兩樣的反應:有的相信,有的去告密。這些猶太教領袖並不否認主耶穌所行神蹟的真實性,但這【好些神蹟】對心眼矇蔽的不信者毫無作用。約翰福音多次提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開會(7:32,45,11:57,18:3)但本節是惟一一次明確提到【公會】(47節)。而猶太公會仿效摩西與七十位長老的模式,由七十位委員組成,大祭司是公會主席。它是猶太人的最高權力機構,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大省管理猶太人。猶太公會一方面要對羅馬政府交帳,一方面又要爭取大部分猶太人的民心,所以現在進退兩難。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和附近地區所行的許多神蹟,使許多猶太人相信祂是彌賽亞。此事若持續下去,大部分人都會跟隨祂,這會被視為對羅馬帝國的威脅,招致羅馬軍隊的鎮壓。公會若袖手旁觀,羅馬帝國會將他們革職,他們就會失去對聖殿和人民所享有的特權。當中的公會主席大祭司該亞法,無意中說出的話正好符合神的救贖計劃,不自覺地說了預言。其實仍然為著他們固有的利益,但作者作出補充【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是因主耶穌是全世人的救主。該亞法的提議被猶太公會接納為正式的決議捉拿耶穌。猶太公會決意為了保全人而犧牲神的兒子,而神的兒子則是為了神的國而預備好犧牲自己。但因為神的時候未到以前,耶穌決不魯莽行事。因此主耶穌隱退【以法蓮】可以暫時迴避耶路撒冷城裡的反對者,又可以及時趕到耶路撒冷過逾越節。這是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的最後一個逾越節,也是約翰福音所記錄主耶穌在公開事奉期間的第三個逾越節(2:13,23;6:4;11:55)。逾越節期間,猶太男人必須提前在聖殿南面台階入口處舉行潔淨禮,然後才能將他們的羔羊帶入祭司院獻祭。這潔淨禮在逾越節前舉行,為期七天(12:1)。主耶穌剛在耶路撒冷近郊的伯大尼使拉撒路起死回生,這消息在耶路撒冷不脛而走(45-48節),所以人們都盼望祂的出現。 思想: 【人的忿怒,要成全祢的榮美。人的餘怒,祢要禁止】(詩76:10)。因著人的利益,自私儘管多有歷歷在目的神蹟在他們面前,都可以不相信,甚至要將神的兒子殺掉;但神的旨意就是儘管人的惡都能成就祂的工作。 祈禱:親愛主耶穌,在我們社會的環境中有很多的惡,很多的人的自私,但主祢不但知道,更能夠利用,甚至成就主祢的旨意。願我們深信祢仍為我們掌權,為我們作王。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