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3:16-21

約翰福音 3:16-21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神愛世人】原文是【因為神如此愛世人】【如此】和【照樣】(14節)是同一個字,意思是神用讓祂的兒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14-15節)的方式來愛世人。【世人】原文與【世界】(約壹2:15)同字,指犯罪墮落而構成世界的人。【信】字原文是【信入】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狀態。真實的相信乃是歸入基督裡面,而且一直、持續地相信。【滅亡】在原文並不含喪失知覺或停止知覺活動的意思,聖經裡面所謂【滅亡】的刑罰,是有痛苦知覺一直到永遠的。【永生】就是認識神,與神恢復關係,並且今生與永世都經歷這關係所帶來的一切經歷包括主的同在,而【滅亡】則相反,就是今生與永世都錯過這經歷。16-21節是使徒約翰對此事意義的評論。主耶穌第一次降世不是為了審判人,而是為了拯救人。當祂第二次再來的時候,天父就將最後審判的責任交給了祂(5:22)。(18節)【信祂的人… 不信的人】不是指暫時的【信】或【不信】而是指持續的【信】或【不信】。信主的名等於信主自己。世人最大的罪,就是不信主耶穌【不愛光倒愛黑暗】(19節)輕看,藐視、忽略神的救恩。【信祂的不被定罪】乃是因為這些人按著神的方法除掉罪,也按著神的方法接受了對的生命。主耶穌就是神所應許的唯一方法,叫相信祂的不被定罪。人被定罪的原因不是因為罪行的輕重或多少,而是因為人生命的本質不正確,這生命使人拒絕神、更拒絕神的方法,所以只好自己去承擔罪的後果。【作惡】在原文不是指偶爾作惡,而是指習慣作惡。世人不信基督的原因,是【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19節)而基督的光會顯明人行為的不善,讓他們心裡不舒服,所以就恨惡光、不接受主耶穌。【行真理的】就是相信神話語的人,也是行神話語、倚靠神的人。【靠神而行】意思是【照著神的所是而生活行動】【行真理的】人必然會來尋找主耶穌,為要確定自己所行的是否討神喜悅。 思想: For God so love the world,主耶穌一次又一次要清清楚楚坦蕩地表示神對人愛的心腸,更用行動表示出祂願意付上甚至生命的代價,只為了人的信。我們真的明白神如此的愛嗎?真的樂意接受,持續地相信祂在我們身上的救恩與作為嗎? 祈禱,感謝主耶穌,祢要一次又一次揭示祢對我們的愛,甚至付上性命的代價,使我們不但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就是進入與祢緊密的關係中,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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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橄欖山】是耶路撒冷城東的山脊。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前的最後一周,每天夜裡就在那裡住宿(路21:37),又於被捕之前赴橄欖山的客西馬尼園禱告(18:2)。經文表示黎明時份,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通姦時被抓到的婦人來,因著律法要求把姦夫淫婦一併處死(利20:10;申22:22-24),這婦人若是當場被抓姦,為何只有婦人一人被帶來呢?此處不見那個犯罪的男人,可看出整個事件可能是故意設計來陷害主耶穌的。原因可能是他們想使主耶穌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如果祂建議饒恕這婦人,他們就會指控祂觸犯了摩西的律法。但如果祂主張遵照摩西律法把婦人處死,他們也會指控祂觸犯了羅馬帝國的法律未有授的權柄(18:31)。主耶穌卻在地上畫字,可能是表示祂拒絕以文士所定的條件來辯論,所以他們窮追不捨地追問(7節)。事實上摩西的律法規定,用石頭打死犯罪的人時,要由見證人【先】下手(申17:6-7)。神頒布律法的主要用意,是要幫助人看見自己無力遵守律法,從而轉向神的救恩。對於人們所提的問題,主耶穌常常不直接回答是或非(四20;九3),而是把人的注意力轉到生命,人只要得著基督所賜的生命,所有的問題就都解決了。8節主耶穌的動作是表示不願意再繼續辯論下去。年紀老的人最先了解到自己不符合主耶穌所設定的條件,因此知難而退。主耶穌給那婦人悔改的機會,但表明祂並非對罪採取隨便的態度,祂絕不縱容罪,或與罪妥協。【不要再犯】指不要再習慣性地犯罪。在住棚節期間,除安息日之外,每天晚上在聖殿的婦女院裡要點燃四支巨大的燈檯。主耶穌宣告【我是世界的光】是以當時住棚節的習俗為背景發出的。【我是世界的光】是主耶穌用七個【我是】來啟示自己的第二次,表明祂就是【我是】(出3:14)的神。更是以賽亞預示彌賽亞是外邦人的光(賽42:6)。使主耶穌的見證有效的,是祂的對頭全然不知的事:他們不曉得祂是父神差來人間的,不久之後又會回到神那裡去,神子的見證用不著人來證實。主說祂的見證是真的,因為有父與祂同在(16節),與祂同作見證;同樣的,當我們為主作見證時,也有主親自與我們同在,與我們同作見證。認識了基督,也就認識了神。法利賽人以為主耶穌是以祂的肉身父親作為祂的第二個證人。因此受到法利賽人對他作見證的質疑,主卻說祂的見證是真的,因為有父與祂同在,更因這【時候】由神決定,並非那些想抓住主耶穌的人決定。 思想:作為信徒常會發問這樣可以嗎?那樣可以做嗎?主耶穌看似常常不直接回答是或非,而是把人的注意力轉到生命,人只要得著基督所賜的生命,才是問題真的答案。我們有否願意這【世上的光】光照,明白的不是問題的本身,而是進入主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祢是世上的光,祢不但要光照我們的黑暗,更要帶給我們溫暖同在,求主讓我們明白接受主祢每天的光照,引導,除去我們內心的黑暗。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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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舉目望天】是猶太人禱告的姿勢(11:41;詩1231),此時主耶穌可能正走在前往客西馬尼園的路上。本章的禱告是大祭司的禱告,也是神榮耀的獨生子帶進神的眾子的禱告,分離並不是主要的禱告內容,把父神的心意做成在人的身上才是禱告的中心。這是約翰福音所記錄主耶穌的第三個禱告。【時候到了】是在一連串有關主耶穌的【時候】的句子中的最後一個(2:4,7:30,8:20,12:23,27,13:1,16:32,17:1 ),指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和復活得榮耀的時候。前三個說主耶穌的時候未到,後面六個則說祂的時候已到。【榮耀】是神性的彰顯(出40:34),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就是祂得榮耀的時候(12:23),十字架是主耶穌得榮耀和榮耀神的唯一道路,祂借著死而復活,彰顯出隱藏在卑微肉身裡的神性而得榮耀,也使父神在祂身上得榮耀。主耶穌為自己所作的第一個祈求是【願祢榮耀祢的兒子】目的是【使兒子也榮耀祢】。這是一個尋求神榮耀的禱告,父神賜給聖子權柄管理一切被造的人,把永生賜給人,叫死亡向聖子並屬祂的人低頭,這就是聖父榮耀了聖子。聖子的所作所為彰顯了父神的憐憫,恩典、慈愛和誠實的性情(出34:6-7)使人認識了父神,順服父神永遠的旨意,這就是聖子榮耀了聖父。主耶穌在禱告中再三提到,接受永生的人都是父神【所賜給祂的人】(2,6,9,24節)。主耶穌是父神賜給世人的禮物(3:16)門徒是父神賜給主耶穌的禮物,每個信徒都是聖父所揀選賜給聖子的禮物。主耶穌親自為【永生】下了定義:【永生】不只是長遠活著,更是永遠的,高品質的生命,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認識基督就是認識神,就能分享神兒子的生命,也有了永生,這永生是在今生就可以享受的。信徒今生若要多經歷永生,就必須多認識基督,經歷神。第5節這是主耶穌為自己所作的第二個祈禱。1-4節的【榮耀】是指【藉著十字架所顯出的榮耀】本節的【榮耀】是指【在永世中就已有的榮耀】。主耶穌在地上的事奉,是把神的榮耀與權能【顯明】出來,把人帶回神的面前,恢復人與神的正常關係。這些被神預先揀選的人藉著基督認識了神的名,就以順服神的權柄,遵守神的道來顯明他們是屬於神的。聖子是聖父的顯出,人要認識父,必定要經過子,接受了子就是接受了父,不接受子就不可能有父。聖父賜給聖子權柄(2節)信徒(2,6,9,24)事工(4節)道(8節)名(11-12節)榮耀(22,24節),神所揀選的人認定了這一切都是從神來的,而未被揀選的人則拒絕承認(7:20,8:48-49,52,10:20)。人若【領受】神的話,又【確實知道】主耶穌的屬天根源,並且【信】祂降世的使命,這就顯明他們是屬於父神的,是聖子所得的。主耶穌接下來單單為屬於神的門徒祈求,而不是為不信的【世人】祈求。【凡是】原文是中性複數,表示凡屬於聖子的東西都屬於聖父,凡屬於聖父的東西也都給了聖子,包括門徒。【我因他們得了榮耀】指門徒們信主、順服主。 思想:從人的祈禱反映他記掛的事情,在主耶穌的祈禱中我們明白祂的記掛呢?祂記掛天父賜給他的人,祂記掛信徒【合而為一,像三一神一樣】,祂記掛的是叫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我們願意明白主耶穌對我們的記掛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祢的祈禱,祢的記掛,祢對我們的愛,願我們更明白主祢對我們的愛,使我們更愛主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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