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3:16-21

約翰福音 3:16-21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神愛世人】原文是【因為神如此愛世人】【如此】和【照樣】(14節)是同一個字,意思是神用讓祂的兒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14-15節)的方式來愛世人。【世人】原文與【世界】(約壹2:15)同字,指犯罪墮落而構成世界的人。【信】字原文是【信入】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狀態。真實的相信乃是歸入基督裡面,而且一直、持續地相信。【滅亡】在原文並不含喪失知覺或停止知覺活動的意思,聖經裡面所謂【滅亡】的刑罰,是有痛苦知覺一直到永遠的。【永生】就是認識神,與神恢復關係,並且今生與永世都經歷這關係所帶來的一切經歷包括主的同在,而【滅亡】則相反,就是今生與永世都錯過這經歷。16-21節是使徒約翰對此事意義的評論。主耶穌第一次降世不是為了審判人,而是為了拯救人。當祂第二次再來的時候,天父就將最後審判的責任交給了祂(5:22)。(18節)【信祂的人… 不信的人】不是指暫時的【信】或【不信】而是指持續的【信】或【不信】。信主的名等於信主自己。世人最大的罪,就是不信主耶穌【不愛光倒愛黑暗】(19節)輕看,藐視、忽略神的救恩。【信祂的不被定罪】乃是因為這些人按著神的方法除掉罪,也按著神的方法接受了對的生命。主耶穌就是神所應許的唯一方法,叫相信祂的不被定罪。人被定罪的原因不是因為罪行的輕重或多少,而是因為人生命的本質不正確,這生命使人拒絕神、更拒絕神的方法,所以只好自己去承擔罪的後果。【作惡】在原文不是指偶爾作惡,而是指習慣作惡。世人不信基督的原因,是【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19節)而基督的光會顯明人行為的不善,讓他們心裡不舒服,所以就恨惡光、不接受主耶穌。【行真理的】就是相信神話語的人,也是行神話語、倚靠神的人。【靠神而行】意思是【照著神的所是而生活行動】【行真理的】人必然會來尋找主耶穌,為要確定自己所行的是否討神喜悅。 思想: For God so love the world,主耶穌一次又一次要清清楚楚坦蕩地表示神對人愛的心腸,更用行動表示出祂願意付上甚至生命的代價,只為了人的信。我們真的明白神如此的愛嗎?真的樂意接受,持續地相信祂在我們身上的救恩與作為嗎? 祈禱,感謝主耶穌,祢要一次又一次揭示祢對我們的愛,甚至付上性命的代價,使我們不但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就是進入與祢緊密的關係中,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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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經文表示由於猶太男孩過了十三歲以後,就可以在法庭作證,他的誓言有效。因此瞎子的父母表示,他已是已經長大成人,但更因為他們怕被人【趕出會堂】這個規定輕則是剝奪權利,暫時不得參與會堂活動,重則永久開除公會會籍,不能參與社群的活動包括工作。法利賽人找出瞎子的父母,原因是他們不能再否認這神蹟,但他們堅信主耶穌是罪人,因為祂犯了他們安息日的規定。對於主耶穌的許多事,我們可以【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我們不能不知道,就是主耶穌在我們身上的作為。最有力的見證,不在於道理的完美或口才的流利,乃在於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因此,他們再次召回那瞎子,結果瞎子作出最有力的見證。【瞎子的眼睛開了】是先知預言彌賽亞時代所要發生的事情之一(賽29:18)。祂既然能照著先知所預言的【開瞎子的眼】,證明祂是【從神來的】的彌賽亞。【你是祂的門徒】(28節)意思是【你只管自己作祂的門徒吧】。法利賽人以作【摩西的門徒】(28節)為自豪,當他們掉進宗教的泥潭裡,尊重遺傳過於尊重神的時候,心眼就變瞎了。宗教的傳統思想與觀念,蒙蔽了法利賽人的心眼,叫他們不能看見【神的作為】(3節),成為屬靈的瞎子(39節)。這位肉身的瞎子雖然眼瞎,心裡卻非常明亮,所以滿有屬靈的智慧,給這些法利賽人上了一堂精彩的神學課(34節)。35節【遇見】原文是【找到】,宗教不要他,主耶穌卻找他。凡為主的緣故被人棄絕的,反而會得著更大的祝福,祂要親自接待他們,並與他們相交。主耶穌開啟那人心眼的經歷是:最初只知道祂【名叫耶穌】(11節),而後承認祂【是個先知】(17節)再後相信祂是【從神來的】(33節)最後經主親自指示,才認識祂是【神的兒子】(35-37節)而向祂下拜。但宗教的傳統思想與觀念,蒙蔽了法利賽人的心眼,叫他們不能看見【神的作為】成為屬靈的瞎子(39節),看不到那真光。【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主耶穌降世為人的目的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3:17;8:15;12:47),但主耶穌到這世上來的結果,使審判已經發生了(3:18)。【不能看見的】指認識自己的殘缺,承認自己心眼需要被打開的人。【能看見的】指不認識自己的殘缺,自以為完全的人。 思想:人若像生來瞎眼的人一樣,承認自己活在黑暗中承認自己屬靈的無知,基督的救恩就能臨到他,罪就能蒙赦免。我們有否願意承認自己屬靈的眼瞎,不自以為【能看見】的態度阻擋【看見】真理並接受活出真理呢? 祈禱:主耶穌,我們承認我們有好多的無知,面對生命就好似瞎眼的一樣,看不到方向,看不到人生,唯有主祢使我們得到光明,得到方向,我們願主引導帶領我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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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因看神蹟而來的信心常常是膚淺的(2:23-25,6:14,66,8:31-38),但這次並非如此,這些猶太人是看見神蹟而信之人的表率(20:31 )。經文表示這些猶太人是看見神蹟而信,同樣的複活神蹟,人們卻有兩樣的反應:有的相信,有的去告密。這些猶太教領袖並不否認主耶穌所行神蹟的真實性,但這【好些神蹟】對心眼矇蔽的不信者毫無作用。約翰福音多次提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開會(7:32,45,11:57,18:3)但本節是惟一一次明確提到【公會】(47節)。而猶太公會仿效摩西與七十位長老的模式,由七十位委員組成,大祭司是公會主席。它是猶太人的最高權力機構,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大省管理猶太人。猶太公會一方面要對羅馬政府交帳,一方面又要爭取大部分猶太人的民心,所以現在進退兩難。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和附近地區所行的許多神蹟,使許多猶太人相信祂是彌賽亞。此事若持續下去,大部分人都會跟隨祂,這會被視為對羅馬帝國的威脅,招致羅馬軍隊的鎮壓。公會若袖手旁觀,羅馬帝國會將他們革職,他們就會失去對聖殿和人民所享有的特權。當中的公會主席大祭司該亞法,無意中說出的話正好符合神的救贖計劃,不自覺地說了預言。其實仍然為著他們固有的利益,但作者作出補充【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是因主耶穌是全世人的救主。該亞法的提議被猶太公會接納為正式的決議捉拿耶穌。猶太公會決意為了保全人而犧牲神的兒子,而神的兒子則是為了神的國而預備好犧牲自己。但因為神的時候未到以前,耶穌決不魯莽行事。因此主耶穌隱退【以法蓮】可以暫時迴避耶路撒冷城裡的反對者,又可以及時趕到耶路撒冷過逾越節。這是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的最後一個逾越節,也是約翰福音所記錄主耶穌在公開事奉期間的第三個逾越節(2:13,23;6:4;11:55)。逾越節期間,猶太男人必須提前在聖殿南面台階入口處舉行潔淨禮,然後才能將他們的羔羊帶入祭司院獻祭。這潔淨禮在逾越節前舉行,為期七天(12:1)。主耶穌剛在耶路撒冷近郊的伯大尼使拉撒路起死回生,這消息在耶路撒冷不脛而走(45-48節),所以人們都盼望祂的出現。 思想: 【人的忿怒,要成全祢的榮美。人的餘怒,祢要禁止】(詩76:10)。因著人的利益,自私儘管多有歷歷在目的神蹟在他們面前,都可以不相信,甚至要將神的兒子殺掉;但神的旨意就是儘管人的惡都能成就祂的工作。 祈禱:親愛主耶穌,在我們社會的環境中有很多的惡,很多的人的自私,但主祢不但知道,更能夠利用,甚至成就主祢的旨意。願我們深信祢仍為我們掌權,為我們作王。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