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9:18-41

約翰福音 9:18-41

【和合本】 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 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經文表示由於猶太男孩過了十三歲以後,就可以在法庭作證,他的誓言有效。因此瞎子的父母表示,他已是已經長大成人,但更因為他們怕被人【趕出會堂】這個規定輕則是剝奪權利,暫時不得參與會堂活動,重則永久開除公會會籍,不能參與社群的活動包括工作。法利賽人找出瞎子的父母,原因是他們不能再否認這神蹟,但他們堅信主耶穌是罪人,因為祂犯了他們安息日的規定。對於主耶穌的許多事,我們可以【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我們不能不知道,就是主耶穌在我們身上的作為。最有力的見證,不在於道理的完美或口才的流利,乃在於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因此,他們再次召回那瞎子,結果瞎子作出最有力的見證。【瞎子的眼睛開了】是先知預言彌賽亞時代所要發生的事情之一(賽29:18)。祂既然能照著先知所預言的【開瞎子的眼】,證明祂是【從神來的】的彌賽亞。【你是祂的門徒】(28節)意思是【你只管自己作祂的門徒吧】。法利賽人以作【摩西的門徒】(28節)為自豪,當他們掉進宗教的泥潭裡,尊重遺傳過於尊重神的時候,心眼就變瞎了。宗教的傳統思想與觀念,蒙蔽了法利賽人的心眼,叫他們不能看見【神的作為】(3節),成為屬靈的瞎子(39節)。這位肉身的瞎子雖然眼瞎,心裡卻非常明亮,所以滿有屬靈的智慧,給這些法利賽人上了一堂精彩的神學課(34節)。35節【遇見】原文是【找到】,宗教不要他,主耶穌卻找他。凡為主的緣故被人棄絕的,反而會得著更大的祝福,祂要親自接待他們,並與他們相交。主耶穌開啟那人心眼的經歷是:最初只知道祂【名叫耶穌】(11節),而後承認祂【是個先知】(17節)再後相信祂是【從神來的】(33節)最後經主親自指示,才認識祂是【神的兒子】(35-37節)而向祂下拜。但宗教的傳統思想與觀念,蒙蔽了法利賽人的心眼,叫他們不能看見【神的作為】成為屬靈的瞎子(39節),看不到那真光。【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主耶穌降世為人的目的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3:17;8:15;12:47),但主耶穌到這世上來的結果,使審判已經發生了(3:18)。【不能看見的】指認識自己的殘缺,承認自己心眼需要被打開的人。【能看見的】指不認識自己的殘缺,自以為完全的人。 思想:人若像生來瞎眼的人一樣,承認自己活在黑暗中承認自己屬靈的無知,基督的救恩就能臨到他,罪就能蒙赦免。我們有否願意承認自己屬靈的眼瞎,不自以為【能看見】的態度阻擋【看見】真理並接受活出真理呢? 祈禱:主耶穌,我們承認我們有好多的無知,面對生命就好似瞎眼的一樣,看不到方向,看不到人生,唯有主祢使我們得到光明,得到方向,我們願主引導帶領我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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