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經文表示若沒有父神的揀選,即使主耶穌親自行神蹟,教導,人還是不會信。38節引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賽53:1。39-40節引自賽6:10但與原文有所出入。當人故意不認識神的時候,神就任憑他們(羅1:28)所以說是神【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祂的榮耀】原指神的榮耀(賽6:3)但作者指出以賽亞在聖殿裡看見的其實是基督的榮耀,因為父與子原為一(10:30)。42節這是約翰福音第二次將信耶穌與被逐出猶太會堂的威脅連結在一起(9:22,12:42,16:2)。在猶太社會中,個人的身分全繫於他在家庭和社區的地位,被趕出會堂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信徒只在心裡相信,不敢向人承認,就是【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44至50節是主耶穌最後一次向群眾公開的講道,從此以後,祂就不再向猶太人說甚麼話了。所以這段話可說是主向猶太人講道的總結。主耶穌對祂的聽眾最後再提供一次【不住在黑暗裡】的機會。 【光】指將父神啟示出來,【黑暗】則代表對神的無知,以致使自己淪為那惡者的獵物。47節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主耶穌完全不對人施行審判(5:30);乃是說祂來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要拯救世人(3:17,8:15),而不是要審判世人。對於領受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拯救他;對於拒絕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審判他。主所講的道已經把祂的所是和所做都說清楚了,在末日時,主所說的這些話會成為定他們罪的證據,叫人無法推諉。主耶穌的話之所以有如此的決定力,是因為祂所說的是父神要祂講的話,所以拒絕主耶穌的話就是拒絕神的話,沒有人能拒絕神的話而不受懲罰。可悲的是,人們所拒絕的神的話,正是能使人獲得永生的話!神的命令乃是要賜人永生,所以接受祂的命令的人就有永生,拒絕祂的命令的人就要滅亡。 思想:人若拒絕這十字架的唯一救法,就只有留在審判中等候定罪,人的拒絕不是不知道,不是沒有經歷,而是內心的剛硬,更是因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祈禱:主耶穌,我們知道主祢是光,祢是我們生命的救主,求主引導我們,面對世間各種的挑戰,或許我們會懼怕,或許沒有勇氣承認主祢。使我們知道承認主祢不是表面的認知,而是愛,讓我們更明白祢的愛,使我們更有勇氣愛祢見證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