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12:37-50

約翰福音 12:37-50

【和合本】經文影音內容: GOSPEL OF JOHN釋經內容資料:

《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經文表示若沒有父神的揀選,即使主耶穌親自行神蹟,教導,人還是不會信。38節引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賽53:1。39-40節引自賽6:10但與原文有所出入。當人故意不認識神的時候,神就任憑他們(羅1:28)所以說是神【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祂的榮耀】原指神的榮耀(賽6:3)但作者指出以賽亞在聖殿裡看見的其實是基督的榮耀,因為父與子原為一(10:30)。42節這是約翰福音第二次將信耶穌與被逐出猶太會堂的威脅連結在一起(9:22,12:42,16:2)。在猶太社會中,個人的身分全繫於他在家庭和社區的地位,被趕出會堂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信徒只在心裡相信,不敢向人承認,就是【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44至50節是主耶穌最後一次向群眾公開的講道,從此以後,祂就不再向猶太人說甚麼話了。所以這段話可說是主向猶太人講道的總結。主耶穌對祂的聽眾最後再提供一次【不住在黑暗裡】的機會。 【光】指將父神啟示出來,【黑暗】則代表對神的無知,以致使自己淪為那惡者的獵物。47節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主耶穌完全不對人施行審判(5:30);乃是說祂來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要拯救世人(3:17,8:15),而不是要審判世人。對於領受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拯救他;對於拒絕主話的人,主耶穌的話要審判他。主所講的道已經把祂的所是和所做都說清楚了,在末日時,主所說的這些話會成為定他們罪的證據,叫人無法推諉。主耶穌的話之所以有如此的決定力,是因為祂所說的是父神要祂講的話,所以拒絕主耶穌的話就是拒絕神的話,沒有人能拒絕神的話而不受懲罰。可悲的是,人們所拒絕的神的話,正是能使人獲得永生的話!神的命令乃是要賜人永生,所以接受祂的命令的人就有永生,拒絕祂的命令的人就要滅亡。 思想:人若拒絕這十字架的唯一救法,就只有留在審判中等候定罪,人的拒絕不是不知道,不是沒有經歷,而是內心的剛硬,更是因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祈禱:主耶穌,我們知道主祢是光,祢是我們生命的救主,求主引導我們,面對世間各種的挑戰,或許我們會懼怕,或許沒有勇氣承認主祢。使我們知道承認主祢不是表面的認知,而是愛,讓我們更明白祢的愛,使我們更有勇氣愛祢見證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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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本節原文開頭有個【但】字,表示尼哥德慕與2:23那些看見主行神蹟而信祂的人不同,他是真心要來追求真道。尼哥德慕的特點是;他是一個法利賽人,屬於當時最具影響力的猶太教宗派,他是猶太公會的成員;尼哥德慕在【夜裡】來見主耶穌,可能是因為夜間沒有閒雜人的打擾,也可能是不敢在日間公然見主,以免引起別人的敵視【從神那裡來】。【作師傅的】顯示尼哥德慕想要從主耶穌領受更好的教訓,以便改善自己在神面前的行為。3節和7節裡的翻譯為【重】的字原文在約翰福音其他經節都含有【從上頭】的意思,即從天上或從神的意思(3:31,19:11,23)主耶穌在此是說神國度的繼承人必須是神的兒女,是由神生的,也就是要接受【從上頭】賜下的生命,讓神對人的靈作徹底的改變。人只能靠【重生】進入神的國,不能靠自己的道德修養,屬靈知識或熱心事奉進入神的國。主耶穌的回答與尼哥德慕的問題似乎毫不相干,其實主是從根本否定尼哥德慕所追求的方向。當時法利賽人相信在末日復活時,所有的猶太人都會進神的國,只有那些不信神且離經背道的人例外,所以尼哥德慕聽到主耶穌的話相當驚訝。尼哥德慕更誤解了【重生】的意思,以為是再進母腹生出來。【進神的國】就是【見神的國】(3節)。當時猶太教接納外邦人信徒,是給他們施行【水】的洗禮,將其全身浸入水里,以示洗淨拜偶像的污穢,然後稱他們為新造的人或再生的人。【從水和聖靈而生 】 的 【 水 】 是指人的決定從頭開始 【 聖靈 】 指上主會進入你的生命,這是上主的工作從上面開始藉著聖靈的教導人可以活出像天父完全一樣的生命。耶穌向他表示,聖靈在人身上的工作雖然肉眼不能看見,卻是實在的,效果是可以看見的,就好像感受到風一般。這裡的【風】是雙關語,原文可以是【氣息】或【靈】的意思。12節【地上的事】指發生在地上的事,包括前面有關重生(3-8節)和後面有關救贖(14-16節)的講論。【天上的事】指發生在天上的事;祂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一位(13節),因此祂曉得天上所發生的事。13節祂是【從天降下】道成肉身;祂雖活在地上卻【仍舊在天】祂並不屬於地,而超越過地;主耶穌更表示自己就是以色列人因仰望銅蛇而得活的預表,這就是主耶穌對尼哥德慕問題的回答:只要相信主耶穌就能重生,並且得到永生,重生是永生的開端,永生是重生的繼續。當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經過曠野時,因發怨言而得罪了神,神就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有多人被蛇咬死;主耶穌將被釘在十字架上,乃如銅蛇被舉在桿上,以色列人因仰望銅蛇而得活,罪人因相信主耶穌而永生,整個救恩都是主耶穌成就的,人不需要自己做甚麼,只要用信心去接受祂所成就的,就能得著永生。 思想:人不憑著自己做甚麼,而是因著信心去接受主耶穌所成就的,就能得著永生。【永生】不僅是永遠存在,【永生】就是在基督裡面神的生命,不僅在時間上是永久的,在性質上也是聖潔,完美的與神永遠緊密的關係。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你賜下救恩,更成就救恩,使我們因著信靠主祢得著永生,得著那個在督裡面神的生命,深願我們一生都樂意信靠你,每天都進入在基督裡面神的生命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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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是用皮帶做的,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把人打得皮開肉綻。彼拉多試圖藉著鞭打主耶穌來平息猶太人的忿怒(路23:16,22)使他可以釋放主耶穌(12節),結果卻是加增了主耶穌所受的痛苦和凌辱。這正應驗了【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5- 6)。【紫袍】本為羅馬士兵的朱紅色外袍,褪色後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用來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又挨近祂】原文意思是【不斷走到祂面前】兵丁乃是不斷地重複嘲弄祂的舉動。這些兵丁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而是從周圍地區的腓尼基人,亞述人或撒馬利亞人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絕無好感,把一個【猶太人的王】交給他們任意擺佈,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太情緒。主耶穌被崇尚法治的羅馬帝國審判官宣判為無罪。第4節這是彼拉多第二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你們看這個人】這句話可能同時表達了同情和輕蔑。彼拉多或許是想引眾人注意主耶穌頭戴荊冕,身上傷痕累累,滿布瘀青的模樣,能博得他們的同情而放過祂。【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釘祂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耶穌自己的預言(太20:19,太26:2)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我們受了咒詛】(申21:23;民21:8-9;加3:13)。第6節這是彼拉多第三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猶太人終於透露了實情,主耶穌不是犯了叛亂罪,而是違犯了他們對律法的解釋。他們以為這樣棄絕主耶穌可以捍衛律法的尊嚴,沒想到主耶穌正是要以祂的死來滿足律法的要求,成就神憐憫人的恩典。彼拉多的【害怕】(8節)可能是出於迷信心理,不知是何方神聖藉耶穌降臨世間,而他剛剛鞭打了祂。【你是在那裡來的】(9節)意思是【你到底是誰】。【耶穌卻不回答】應驗了【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 思想: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受祂!耶穌基督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祂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祈禱:主耶穌,感謝祢傾盡祢的一生來愛我們,甚至為我們死,願主愛每日充滿我們的心。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