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主耶穌再一次在門窗緊閉的屋裡找到門徒,也許他們仍然【怕猶太人】(19節),所以祂也再次以【願你們平安】和他們打招呼。猶太人在計算天數時,通常將首末兩天也計入,所以【過了八日】是指第二個七日的第一日(主日)。這顯示主耶穌的復活是身體的復活,而不是死後靈魂的繼續存在。主耶穌復活以後的手上和腳上仍遺留有十字架的釘痕,這些釘痕乃是祂愛我們的記號。凡真正遇見主顯現的人,都不能不衷心俯伏下來尊榮祂。多馬的看見是經轉折的。當他聽見門徒告訴他看見復活的主,他仍不信,除非他能親手摸到。多馬不再需要將手指探入主耶穌手上的釘痕、用手探入祂的肋旁了,只要看到主就已經足夠了(29節)。【我的主!我的神】是約翰福音中最後一次對主耶穌的信仰告白(1:34;1:49;4:42;9:33,35-38;11:27;16:30)。使徒約翰記錄這個告白,就將讀者帶回本書的第一句話:【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1:1)。凡是【看見】才相信的,只不過是接受既成的事實,但感官上的憑據,並不是信心準確的根基。而【沒有看見就信的】,是因為聽到或讀到門徒對主耶穌所作的見證,然後有聖靈在心中做印證的工作(15:26-27)。約翰福音記載了主耶穌所行的七個神蹟:在迦拿將水變為酒(2:1-11),治好大臣的兒子(4:46-54)醫好畢士大池旁的瘸子(5:1-9)餵飽五千人(6:1-14)在海上行走6:16-21)醫好生來瞎眼之人(9:1-7)且將拉撒路起死回生(11:1-44)。這些只是從主耶穌所行的許多神蹟中精選出來的幾個。約翰福音精選這幾個神蹟的主要目的,是叫散居羅馬帝國的猶太人相信拿撒勒人耶穌是【基督】(彌賽亞),是神的兒子。全書都指向這方向,所以再三記錄人們作這告白的例子:拿但業(1:49),撒馬利亞人(4:42)生來瞎眼的人(9:33,35-38),馬大(11:27)門徒(16:30)和多馬(20:28)。【基督】是主耶穌的職分【神的兒子】是主耶穌的身份。祂是神的受膏者基督,來成全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計劃;祂是神的兒子,來顯出神自己,表明神自己。【名】代表了祂的本性和祂的一切。【信】有些抄本的時態是不定過去式,有些抄本是現在式。有人認為不定過去式表示最初的相信,而現在式則表示持續的相信。但希臘文的動詞時態不支持如此的分歧,因為約翰福音中【信】的不定過去式既表示最初也表示繼續的相信(1:7,7:39),而現在式也同樣表示這兩種相信(6:35,一12)。 思想: 信的人得生命,生命不是指肉體生命,原文是永恆生命, 生命是禮物,是恩典, 生命亦是一個人與神的關係,認識基督耶穌,這就是永生,不斷與主有互動,使我們生命更豐盛更滿足!我們的生命信息又是甚麼?讓我們同來領受差遣,一生傳揚這信息,見證耶穌基督復活大能的榮耀。 祈禱:求主幫助我們領受神所賜給我們各人的生命信息,領受差遣,一生竭力傳揚這信息,見證耶穌基督的信實,彰顯父神的榮耀,使更多人相信耶穌,領受那【沒有看見就信】的祝福。阿們!
約翰福音 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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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提比哩亞海】實際上是一個淡水湖,古名基尼烈湖(民34:11)後改稱革尼撒勒湖(路5:1)繼稱【加利利海】(太4:18)後因希律安提帕在其西南岸湖畔新建提比哩亞城作為首都,再度易名【提比亞海】。約20:31已經明顯地作了全書結束的交代,但是聖靈感動使徒約翰,特意加上二十一章。這裡一共有七個門徒【七】在聖經裡代表完整。他們照著主耶穌的吩咐,回到加利利等候主耶穌(可14:28;16:7)捕魚可能是為了解決食物問題,而不是想重操舊業。夜晚通常是捕魚的最佳時機,彼得是個老練的漁夫,但他們竟然整夜打不著魚,這是他們第二次經歷這樣的事情(路5:5)。我們若有甚麼窮乏的經歷,對我們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它能使我們更多經歷主,認識主。門徒正捕魚的時候遇見主,我們不一定需要在安靜靈修的時候才能與主同在,即使是在勞苦工作中,也能與主同在,和祂有親密的相交。門徒【不知道是耶穌】因為當時天剛濛濛亮,船離岸邊將近百米,看不清站在岸邊的人。主耶穌首先問:【你們有吃的沒有】表示屬靈的人也是很【接地氣】的。主耶穌顧念我們的窮乏和困苦,也藉著我們的日常生活讓我們認識祂。門徒若沒有對主的話信而順從,就不能實際地從主的話語中得著供應。使徒約翰經歷過類似的神蹟(路5:4-9)所以立刻悟出岸上那人必是主耶穌。【赤著身子】,指當時用網捕魚的漁夫光著上身工作。彼得在跳入海裡去見主之前,隨手抓起一件簡單上衣披上,以示對主耶穌的尊重。船離岸將近一百公尺。岸上的炭火與大祭司院子裡的炭火(18:19)遙相對應,彼得在那夜的炭火旁失敗了,現在主耶穌在黎明的炭火旁服事、供應並堅固了他。【上面有魚,又有餅】表示他們根本無須靠自己去打魚解決食物問題,主耶穌已經預備好了供應。但主耶穌沒有阻止門徒去捕魚,因為祂要藉此讓他們更認識祂。主耶穌已經預備好了魚和餅,卻要他們【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可能一方面表示祂欣賞做工的人的順從,一方面是引導他們數算一下這個神蹟。事隔幾十年,使徒約翰還記得這【一百五十三條】大魚。逐條數算如此龐大的一網魚是不尋常的,所以許多人認為153這數字具有像徵意義。 思想:在門徒面對他們生活現實,但復活的主一直在他們生命中,或許我們每天仍然營營役役面對我們的現實的生活,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主一直為我們生命中有預備。我們相信復活的主在我們的生命呢中嗎? 祈禱:親愛主耶穌,感謝祢一直活著,無論我們面對每日現實的生活中,主祢仍然活著,更為我們預備我們的生命,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在每日的生活中都不忘記復活的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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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是用皮帶做的,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把人打得皮開肉綻。彼拉多試圖藉著鞭打主耶穌來平息猶太人的忿怒(路23:16,22)使他可以釋放主耶穌(12節),結果卻是加增了主耶穌所受的痛苦和凌辱。這正應驗了【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5- 6)。【紫袍】本為羅馬士兵的朱紅色外袍,褪色後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用來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又挨近祂】原文意思是【不斷走到祂面前】兵丁乃是不斷地重複嘲弄祂的舉動。這些兵丁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而是從周圍地區的腓尼基人,亞述人或撒馬利亞人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絕無好感,把一個【猶太人的王】交給他們任意擺佈,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太情緒。主耶穌被崇尚法治的羅馬帝國審判官宣判為無罪。第4節這是彼拉多第二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你們看這個人】這句話可能同時表達了同情和輕蔑。彼拉多或許是想引眾人注意主耶穌頭戴荊冕,身上傷痕累累,滿布瘀青的模樣,能博得他們的同情而放過祂。【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釘祂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耶穌自己的預言(太20:19,太26:2)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我們受了咒詛】(申21:23;民21:8-9;加3:13)。第6節這是彼拉多第三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猶太人終於透露了實情,主耶穌不是犯了叛亂罪,而是違犯了他們對律法的解釋。他們以為這樣棄絕主耶穌可以捍衛律法的尊嚴,沒想到主耶穌正是要以祂的死來滿足律法的要求,成就神憐憫人的恩典。彼拉多的【害怕】(8節)可能是出於迷信心理,不知是何方神聖藉耶穌降臨世間,而他剛剛鞭打了祂。【你是在那裡來的】(9節)意思是【你到底是誰】。【耶穌卻不回答】應驗了【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 思想: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受祂!耶穌基督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祂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祈禱:主耶穌,感謝祢傾盡祢的一生來愛我們,甚至為我們死,願主愛每日充滿我們的心。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