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19:18-27

約翰福音 19:18-27

【約翰福音】 釘十字架的酷刑,在羅馬帝國歷史上僅採用於主耶穌在世前後一段不很長的時期,彷彿是神專為應驗舊約的預言和預表而安排的(民21:8-9;申21:23;徒13:29;加3:13)。【猶太人的王】是不甘於被威脅的彼拉多對祭司長的嘲弄報復(21節)卻成了對主耶穌的王權的宣告。【希伯來】原文指亞蘭文【羅馬】原文指拉丁文。彼拉多用這三樣文字書寫,是為了讓猶太地的猶太人(亞蘭文)羅馬人(拉丁文)散居羅馬帝國的猶太人和皈依猶太教的外邦人(希臘文)都能念出來,以達到羞辱祭司長的目的。彼拉多寫【猶太人的王】是為了嘲弄祭司長,所以祭司長立刻反擊。彼拉多這樣堅持己見,一面是因為他想藉機羞辱祭司長,一面也是因為這其實不是出於他自己,而是出於神主宰的手,所以不容他更改。當時劊子手可將死刑囚犯的衣物拿來作為犒賞。【裡衣】是一種襯衣,從頸部遮蓋到膝蓋或踝骨。主耶穌的【裡衣】被兵丁們瓜分,意味著祂被赤裸地釘在十字架上,更加劇了在十字架上所受的極大羞辱。【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里衣拈鬮】引自詩22:18,主耶穌被父神遺棄時的呼喊也出自此篇(太27:46;可15:34)。這也證明主耶穌的受難和受死不是出於人的手,完全是出於神的旨意(2:19-22,13:18,19:24,28,36,37)。當其他的門徒棄主而逃的時候,這些卑微,軟弱的婦女卻從加利利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這是何等的美!所以神就揀選她們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人。【祂母親的姊妹】可能是【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太27:56)撒羅米(可16:1)。主耶穌曾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趕出七個鬼(太16:9;路8:2)。【祂所愛的那門徒】就是使徒約翰(13:23;21:20)。【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可3:35),因為主耶穌照著父神的安排成就了救贖的方法,信的人就有了一個新的親屬關係,這關係超越了肉身的關係。【從此那門徒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指從此負起照顧她生活起居的責任。 思想:當人在痛苦受羞時必然使人自我中心,甚至內心的憤怨,主耶穌在十字架活出了最美麗人的樣式,心裡沒有詭詐,口裡沒有犯罪!唯有祂是最完美的人子-耶穌! 祈禱:親愛主耶穌,祢真的是最完美的人子,從主祢的一生,從主祢的生命都活出愛,更活出神美好的旨意,願我們一生都仰望祢,成為我們人命的榜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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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約翰福音】 【猶太人】一詞,在約翰福音內出現了70多次),這裡是第一次。本節的【猶太人】指猶太公會的成員,他們的職責之一是評估自稱為先知或彌賽亞之人的真確性。【基督】是希伯來文【彌賽亞】的希臘文形式,意思是【受膏者】指舊約以色列承接職分時要用油膏抹的君王,祭司與先知,特指神所應許要來的救主。舊約聖經預言,彌賽亞來臨前將有一位【以利亞】等級的人物出現(瑪4:5)。施洗約翰雖然否認自己是以利亞的再世,但他的職事正是以利亞的職事(太17:12-13)。【那先知】前加冠詞,很可能指摩西所預言的那一位先知(申18:15)。【以利亞】和【那先知】都是當時猶太人所翹首盼望的。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替彌賽亞鋪路,促使人的心思迴轉歸向基督,好讓基督有平坦的道路能進到人的心中,掌權作王。23節引自賽40:3,但用【主】代替了其中的【耶和華】因為在新約時代,猶太人不敢直呼神的名,所以常用【主】來代替。法利賽人的意思是,只有那些重量級的先知才有資格給人施洗。約翰的意思是說,我用水給人施洗,並非無緣無故,乃是為著給你們所等候的那一位基督鋪路;祂已經在你們中間了,可惜你們卻不認識祂。猶太人外出,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進門後脫鞋。最低微的奴隸負責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並提鞋,然後拿盆水來替他們洗腳。27節【我幫祂解鞋帶,也不配】表示施洗約翰自認連作基督最低微的奴隸也不配。正是事奉主的人,應該有像施洗約翰那樣謙卑,溫柔的態度。【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引自賽53:7-10,預言耶穌基督是那逾越節的羔羊(出12:3)為世人被釘十字架,流血替人贖罪。按著肉身,施洗約翰和主耶穌是親戚(路1:36),但約翰在這裡說不認識祂,是說他以前不認識主耶穌是基督。神差遣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為主耶穌作見證,將祂顯明給以色列人。【鴿子】是聖靈的表記,象徵聖靈的柔和,溫順,單純。神的靈降在主耶穌身上(太3:16)表示祂就是神用聖靈所膏的基督。【用水施洗】是將悔改的人浸入水裡,藉以表示埋葬受浸者敗壞的生命和過去的死行。【用聖靈施洗】比喻悔改相信主的人被聖靈充滿,得著從神而來的新生命,並且得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24:49)。在約翰福音裡【神的兒子】與【基督】並列(二十31),實際上二者同義。 思想:當人質疑施洗約翰的職事時,施洗約翰的焦點並不是工作或權柄,而是他將所看到那神的羔羊,那鴿子都見證出來,就是讓神的寶血,神的靈覆蓋在我們的生命中。在我們的信仰的生命中,又見證著甚麼呢?是事奉的權柄?還是主耶穌基督自己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要彰顯你的生命,彰顯你的愛讓我們經歷,更感謝你要我們的生命中都能見證主你,求主使我們樂意見證你的大能,見證你的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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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同樣是不見了主,同樣是不明白空墳墓的意義,兩位理性的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10節),沒有看見復活的基督;感性的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哭】,這滿了愛的【哭】既軟弱,又無助,更不能解決問題,卻讓她遇見了復活的基督(14節)!主耶穌降生時有天使來傳講大喜的信息(路2:10)主復活時也有天使來證實,兩者都是驚天動地的大事。馬利亞本來是與別人一起帶著香膏來抹主耶穌的身體(可16:1;路23:56,24:1)。由於抹大拉的馬利亞那樣愛慕主的心,使得主耶穌先向她顯現。如果我們對主沒有愛,主的復活也不過是道理,知識,對我們並沒有太大的幫助。馬利亞沒有立刻認出主耶穌,也許是因為熱淚盈眶,看不清楚是誰,況且主耶穌是她最沒料到會見到的人,也許是因為主耶穌復活的身體與原來的身體有些不同,使她一時認不出來。馬利亞說:【你把祂放在那裡,我便去取祂】她沒有想到自己的力氣夠不夠大,也沒有想到距離有多遠,而只想到要去取祂。【愛】是不知道【難】的,甚麼地方有愛,甚麼地方就不覺得有難處。牧人一叫羊的名字,羊就能認出祂的聲音(10:3-4)。主耶穌一叫【馬利亞】她就立刻認出祂來,不但身體【轉過來】靈裡也轉過來了。【拉波尼】是比【拉比】更尊貴而親密的叫法(可10:51)。【希伯來話】指亞蘭文。【摸】原文有【緊抓住不放】的意思,表示馬利亞愛主心切,看見祂復活顯現,恐怕祂再失去,因此緊緊抓住祂不放。【我弟兄】是主耶穌第一次稱門徒為【弟兄】。在十五章裡,門徒和主的關係從僕人被提升為朋友;而在復活的主裡,門徒與主的關係更從朋友被提升到弟兄【是神家裡的人了】(弗2:19 ),【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耶穌知道馬利亞愛祂,卻不明白祂是復活的主,於是耶穌給她恩典,對她說話,馬利亞這時才恍然明瞭,明白耶穌已經復活了。傷心絕望的馬利亞變成為主作見証的人,因她看見了復活的主耶穌,由悲觀變成積極的,主耶穌揀選一位地位卑微的女士作見證人,似乎很不尋,因為當時婦女地位像小孩一樣,人們不易相信,但是主耶穌揀選她為主作作見證。 思想: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不但戰勝死亡,戰勝魔鬼,但讓主耶穌復活最著緊的不只是勝利,而是我們與他的關係,成為他的弟兄 【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這正是這救恩的目的。 祈禱:主耶穌,感謝祢的復活不只帶出勝利,盼望,更帶給我們與祢與天父緊密的關係,正是主祢衝破萬苦要成就的事!願我們一生都珍惜與祢緊密的關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