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 19:1-9

約翰福音 19:1-9

【約翰福音】 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是用皮帶做的,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把人打得皮開肉綻。彼拉多試圖藉著鞭打主耶穌來平息猶太人的忿怒(路23:16,22)使他可以釋放主耶穌(12節),結果卻是加增了主耶穌所受的痛苦和凌辱。這正應驗了【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5- 6)。【紫袍】本為羅馬士兵的朱紅色外袍,褪色後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用來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又挨近祂】原文意思是【不斷走到祂面前】兵丁乃是不斷地重複嘲弄祂的舉動。這些兵丁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而是從周圍地區的腓尼基人,亞述人或撒馬利亞人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絕無好感,把一個【猶太人的王】交給他們任意擺佈,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太情緒。主耶穌被崇尚法治的羅馬帝國審判官宣判為無罪。第4節這是彼拉多第二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你們看這個人】這句話可能同時表達了同情和輕蔑。彼拉多或許是想引眾人注意主耶穌頭戴荊冕,身上傷痕累累,滿布瘀青的模樣,能博得他們的同情而放過祂。【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釘祂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耶穌自己的預言(太20:19,太26:2)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我們受了咒詛】(申21:23;民21:8-9;加3:13)。第6節這是彼拉多第三次宣告主耶穌無罪(18:38;19:4,6)。猶太人終於透露了實情,主耶穌不是犯了叛亂罪,而是違犯了他們對律法的解釋。他們以為這樣棄絕主耶穌可以捍衛律法的尊嚴,沒想到主耶穌正是要以祂的死來滿足律法的要求,成就神憐憫人的恩典。彼拉多的【害怕】(8節)可能是出於迷信心理,不知是何方神聖藉耶穌降臨世間,而他剛剛鞭打了祂。【你是在那裡來的】(9節)意思是【你到底是誰】。【耶穌卻不回答】應驗了【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 思想: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受祂!耶穌基督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祂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祈禱:主耶穌,感謝祢傾盡祢的一生來愛我們,甚至為我們死,願主愛每日充滿我們的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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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綜合解讀-】 經文中表示在住棚節期間,猶太人緬懷摩西在曠野擊打磐石流出水給他們喝的經歷,他們也知道摩西預言神會為他們興起一位像他一樣的先知(申18:15),並相信這位先知會像摩西一樣將水供應給他們。主耶穌在這節期的最後一天宣告祂將把活水江河供給口渴的人,所以有人認為主耶穌就是摩西預言的那位先知。群眾中【基督豈是從加利利出來的嗎】這問話的方式,在原文含有強烈的詫異成分和否定的意味。他們對有關彌賽亞的聖經知識並沒有錯誤,但卻不了解主耶穌的身世,主耶穌降生在伯利恆(太2:1;路2:4-7)。【其中有人要捉拿祂,只是無人下手。】這些差役是利未人,他們對主耶穌的教導十分佩服,所以無法下手捉拿主耶穌。49節法利賽人所用的【百姓】這字是個專門用語,是對不謹慎遵行摩西律法和法利賽人傳統之猶太人的蔑稱。內中有尼哥德慕引用律法表示(申1:16-17,17:2-5和19:15-19)以色列的法官必須先徹底調查清楚後才可下判決,需得到兩三個證人的支持後才可定人有罪。反映出法利賽人瞧不起不懂律法的群眾,自己卻做違反律法的事,對主耶穌妄下斷語。所以法利賽人帶著侮辱的口氣質問他【你也是出於加利利嗎】? 事實上【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並不准確,因為先知約拿、何西阿、那鴻乃出自加利利,但按照原文66節有不同的寫法,不是【先知】而是【那位先知】,因此,法利賽人能指摩西在申18:15所預言的那位先知。 思想: 【群眾因為耶穌的緣故,就起了紛爭】(43節),經文中的爭論都充滿各有表面的觀點,更有人們對聖經的理解或故有的認識,但帶出的並不是讓人認識基督,讓神得不著榮耀,更要借助權力成為打壓真理的工具,我們有否同樣利用聖經成就我們的自我的意願呢? 祈禱:親愛主耶穌,我們或許願意去認識祢,但未有好好藉著聖經謙卑地放下故有的自我去認識主祢,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每日謙卑地放下自我的驕傲去藉著聖經更深去認識祢,愛祢。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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