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使徒行傳 3:11-26

使徒行傳 3:11-26

11節表示他們已經從聖殿出來,到來了外邦人院。這裡有男人,女人和外邦人,最適合向眾人講道。12-26節是彼得的第二篇講道:第1篇講道對主耶穌的身份有了更深入的教導:祂不但是【主,基督】(2:36)也是神受苦的僕人(13節)【聖潔公義者】(14) 【生命的主】(15節)像摩西的先知(22節)神的兒子(26節)。第2篇講道對罪進行了更猛烈的攻擊:第一篇講道兩次指出了百姓的罪2:23,36)第二篇講道卻四次指出【你們卻把祂交給彼拉多】(13)【你們竟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祂】(13節)【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14節)【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 (15節)。這是使徒彼得所行的第一個神蹟,但他卻沒有陶醉在成功的喜悅裡,而是立刻澄清不是「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12節)把眾人的注意力量從殘疾人和自己轉移到復活的耶穌(13節)。(13節)【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這是提醒在場的猶太人明白自己是承受神聖約的子孫(25-26節)。(16節)【我們因信祂的名,祂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這句話有兩層意思1.這是高舉生命之主,彼得是【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6節)施行醫治,既不是倚靠法術,也不能自己隨心所欲。2.這是對罪毫不妥協,因為這句話的背景,是彼得四次指控百姓的罪(13,14,15節)。(16節)【正是祂所賜的信心,叫這人在你們眾人面前全然好了】這【信心】既包括彼得的信心,也包括這位殘疾人的信心,因為他願意被彼得扶起來(7節)顯示了他相信【拿撒勒人耶穌】(6節)是基督。百姓【做這事是出於不知】(17節)不但不知耶穌是基督,反而把釘死祂當作事奉神。當時,許多猶太人認為耶穌被釘十字架,就是死於律法的咒詛之下(申21:23)所以不是彌賽亞。因此,彼得向他們澄清,眾先知早已【預言基督將要受害】(賽53:7-8;詩2:1-2)。(19節)【歸正】原文又被譯為【轉身】(9:40)【歸向】(14:15)【迴轉】(28:27)也就是【歸向神】(26:20)心思的【悔改】一定會伴隨著行動的【歸正】。雖然猶太人是因無知而釘死了自己的彌賽亞,也【應驗了】(18節)神的計劃,但他們必須在知道後立刻悔改,這是神的恩典呼召、更是他們的唯一的出路。(19節)【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比喻赦罪。古人用蒲草紙書寫,所用的墨中沒有酸質,不會蝕進紙裡,只是留在表面,若用濕海綿擦拭,就可以【塗抹】所寫的字。公義之神的判決書,居然可以被【塗抹】這對罪人來說,實在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安舒的日子】(19節)指基督再來【復興以色列國】的日子,也就是猶太人盼望的彌賽亞時代。已經升天的耶穌基督,要等到神預定的時候才會再來建立國度,使萬物恢復神起初創造的光景。22節引自申18:15,23節引自申18:19,顯示主耶穌是新約的摩西,應驗了摩西對彌賽亞的預言。 (24節)顯示摩西吩咐百姓【都要聽從】【撒母耳】是摩西之後的第一位先知(撒上3:19-21)是眾先知的代表(來11:32)。(25節)【地上萬族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這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創12:3;18:18)。【地上萬族】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你的後裔】原文是單數,特別指基督(加3:16)。猶太人是【先知的子孫】(25節)是亞伯拉罕之約的繼承人,理當先得著神所應許的福分。但是,選民的特權也伴隨著特殊的義務,特殊的榮譽是為了特殊的事奉。 (26節)這是《使徒行傳》中第一次指出福音要【先】傳給猶太人。 思想:事奉神的人只是能力的管道,並非能力的來源,更不能用自己的【虔誠】來操縱神,催逼神做事。我們若是誠實地面對自己,就不敢自誇【能力】和【虔誠】,因為一切的事奉都只是讓人到我們的主的面前。 祈禱:親愛主,我們感謝你的大能,更感謝你的同在,讓我們生命能帶著你的同在去事奉你,見證,求主讓我們知道我們只是你能力的管道,並非能力的來源,每日都需要歸到我們的源頭,就是主你的同在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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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帶著週濟本國的捐項】(17節)指保羅此次耶路撒冷之行,負有把捐資送到耶路撒冷的任務(林前16:3-46)。【供獻的物】(17節)指保羅為那四個人(21:23-26)所付的款項。【惟有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18節)意思是保羅並沒有在聖殿【聳動眾人】(12節)那些指控他的人才是捏造謊言並引發聖殿暴動的人(21:27-28)。(19節)【他們若有告我的事,就當到你面前來告我。】意思是最初誣告保羅的【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18節)並沒有出庭作證,顯然是自知理虧。【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會前,有妄為的地方,他們自己也可以說明】(20節),意思是公會沒有定他有罪(23:9)所以帖土羅的指控只是代表撒都該人,並不代表公會。最後,保羅再次強調自己被指控不是因為違反了羅馬法律,而是為了【為死人復活的道理】(21節)。這不但是結辯詞,更是在法庭上公開為主作見證。腓力斯治理猶太多年,早就了解猶太教對耶穌門徒的逼迫,所以知道保羅並沒有違反羅馬律法。但他若宣判保羅無罪,就得罪撒都該人,所以就【支吾他們】(22節)。當權者在公義中行不義的拿手好戲,就是無限期地拖延;不但拖延了判決,也拖延了自己得救的時機。但是,這卻使保羅不斷有機會見證【死人復活的道理】(25:19;26:23)。保羅得到【寬待】(23節)是依法享有羅馬公民的權利(23節)。【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23節)顯示在保羅被關押期間,教會和弟兄一直在陪伴他,供給他。【土西拉】(24節)是猶太王希律·亞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主後41-44年在位)的女兒,此時只有19歲,腓力斯是她的第二任丈夫,而她是腓力斯的第三任妻子,雙方都為結婚而離了婚(《猶太古史記》卷20第7章141-144節)。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22節),在又主動要聽保羅【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24節)。面對這樣難得的傳道機會,保羅不但沒有降低福音的門檻,先用好言好語籠絡住他,反而向他們【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25)。腓力斯素以不仁不義著稱,並且貪戀美色,拋棄前妻另娶新歡,毫無節制可言。但他並無悔改之意,所以聽到【將來的審判】只是【甚覺恐懼】(25節),但卻不【紮心】(2:37)。今天,許多人也是明白福音的道理,找不出不信的理由,只是因為不願改變生活的方式,所以對福音的態度也是:【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25節)。腓力斯是個貪財的人,可能因為保羅提到帶著【週濟本國的捐項】(17節)就等候保羅的朋友用錢行賄,【指望保羅送他銀錢,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論】(26節)。結果是一次又一次地聽福音,一次又一次地與救恩擦肩而過。【腓力斯】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快樂的】但他很快就會失去快樂,回羅馬後就要面對凱撒利亞猶太領袖的指控(《猶太古史記》卷20第8章182節),所以【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27節)。保羅無辜被囚的兩年,是腓力斯離救恩最近的兩年。 思想: 腓力斯與世上最會傳福音的使徒近在咫尺,但卻沒有像腓立比的禁卒一樣得救(16:33);他想賺得全世界,但卻賠上了自己的生命(太16:26)。今天,我們有否因著錯失聽從神而成為這樣不快樂的腓力斯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福音,你的話語最樂意人去認識,更期待讓人去聽從,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每日聽從主你的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