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公會曾經在彼拉多面前高喊:【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27:25)現在大祭司卻倒打說:【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28節)。這句話既說出了撒都該人【滿心忌恨】(17節)的原因,又藉著大祭司的口定了他們自己的罪。(29節)彼得在第一次受審時回答:【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4:19)。而這次【彼得和眾使徒】(29節)的回應,卻帶著聖靈審判的權柄。因為【順服hupotasso】重在裡面的態度【順從peitharcheo】重在外面的行為。門徒應當【順服】神所允許的權柄,卻不能【順從】這些權柄抵擋神的命令;(30節)這句話根本不是在答覆審問,而是向公會發表審判。有些人以為【罪得赦免】固然是神的恩賜,但【悔改】卻是人自己的決定。事實上,【不悔改】的確是人的決定,但【悔改】卻是神的恩典。(32節)表示神只會用聖靈澆灌願意【順服神,勝於順服人】的人,也顯示聖靈充滿的結果是更使人【順服】神。人若不順從神,那麼任何自稱的【聖靈充滿】都是虛假的。彼得的講道能使八千人信主(2:41;4:4),但卻不能使撒都該人信服。實際上,沒有任何人比大祭司更掌握基督復活的證據:他已經聽了兩遍彼得的講道,但心中反而更加剛硬【極度惱怒,想要殺他們】(33節)。因為撒都該人所關心的不是復活,不是神蹟,也不是真理,而是自己的名利地位,生活品質。34節)【迦瑪列】(是希勒爾長老(Hillel the Elder)的孫子,當時猶太公會的主席(Nasi)被尊稱為【拉班Rabban】。迦瑪列以敬虔寬容著稱,甚得百姓的尊敬,使徒保羅就在他的門下受教(22:3)。(36節)【自誇為大】就是自稱先知或彌賽亞。【報名上冊的時候】(37節)是指主後6年希律·亞基老(Archelaus)被貶之後,直轄猶大的羅馬巡撫推出新的徵稅法,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反抗。撒都該人一向只關心自己的政治地位,所以對使徒【滿心忌恨】(17節)。但法利賽人卻沒有政治野心,他們相信萬物都在神的手中,但人要對自己的行動負責;他們認為一切都是神所預知,但人有選擇的自由。事實上,法利賽人相信復活,迦瑪列可能擔心耶穌真的復活了;法利賽人相信有天使,迦瑪列可能懷疑是超自然的能力使十二門徒越獄(23節)。因此,迦瑪列建議公會【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38節)【若是出於人】(38節)就留給羅馬人去解決,因為他提的兩個案子都是領導者死後,最後被羅馬人鎮壓(36-37節);【若是出於神】(39節)公會不但不能敗壞他們,反而要承擔【攻擊神】(39)的罪名,招來神的審判。迦瑪列勸阻撒都該人殺害使徒(33節)【公會的人聽從了他】(40節)因為神的時候還沒有到,誰也不能殺害十二使徒。【把他們打了】(40節)指【四十下減】(22:19;林後11:24)的鞭刑。被打的人要跪在地上,赤裸上身,被一條三頭皮鞭打在胸部和背部。這個刑罰既羞辱,又痛苦,甚至可能被打死(《密西拿Mishnah》Sanhedrin 9:5)鞭痕可能會留一輩子。十二使徒【被聖靈充滿】(4:31)又【行了許多神蹟奇事】(12節)結果不但沒能震懾公會,大獲全勝,反而集體挨了一頓毒打(40節)。這鞭傷提醒教會,無論我們面臨多大的逼迫,生死捉放的主權始終都在神的手中。因此,沒有人能阻止十二使徒帶著鞭傷【每天在殿裡,在家裡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42節)。
思想:身上的鞭傷不但沒有讓十二使徒覺得羞辱失敗,反而使他們【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41節)。這鞭傷不但是對他們的提醒,也是給他們恩典的記號,榮耀的冠冕,正如, 今天,信徒被聖靈充滿的結果,也不要讓前面沒有難處,更不是把難處挪去,而是讓我們能得著夠用的恩典(林後12:9)甘心【為這名受辱】效法【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不單只讓我們生命得著永生的福,更能夠得著與主你同心同工,受苦受辱,求主使我們知道跟隨你的生命,就是與主你同甘共苦的生命。阿們!
使徒行傳 5: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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