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使徒行傳 18:12-28

使徒行傳 18:12-28

經過18個月,哥林多教會已經被建立,所以聖靈允許猶太人【同心起來攻擊保羅】(12節),帶領保羅離開,前往以弗所宣教(19:1)。保羅無論是留是走,都在聖靈的掌管之中。猶太人指控保羅【勸人不按著律法敬拜神】(13節)是想指控他所傳的並非猶太教。但迦流卻看出他們以違反羅馬法律為名,所爭論的只是【關乎言語、名目,和你們的律法】(15節)。因此,保羅剛要答辯(14節)就被迦流打斷了。迦流認為猶太人控告保羅的罪名只是宗教上的爭執,不是為了【冤枉或姦惡的事】(14節)也就是民事或刑事的問題,所以與羅馬法律無關,根本不予立案。迦流的判決等於斷定教會是猶太教的一部分,後來成為各地巡撫和方伯援用的先例,在主後50-60年代對教會起了一定的保護作用。【管會堂的所提尼】(17節)可能站在信徒一方猶太人抓住所提尼,是按照猶太教的規條【在堂前打他】(林後11:24)所以【這些事迦流都不管】(17節)。保羅【許過願】(18節)可能是在出發前或途中遇到難處時,許下了【拿細耳人的願】在完成宣教旅程前禁止剪髮,飲酒和接觸屍體(民6:1-6)【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這個願必須到耶路撒冷獻祭之後,才算完成(22節)。【以弗所Ephesus】(19節)位於愛琴海東岸,是亞細亞省最大的城市。保羅到以弗所因他與百基拉和亞居拉同行,而他們要先去以弗所(19節)。保羅說:【神若許我,我還要回到你們這裡】(21節)表示聖靈的時間還沒到。此時,他必須履行還願的手續,在冬天停航之前趕回耶路撒冷【把離俗頭上的發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6:18)所以不能在以弗所久留。第二年春天,保羅果然履行了諾言(21節),重返以弗所,並在那裡住了將近三年多(19:1,101)。保羅的目的地是敘利亞的安提阿(18節)歸程卻到凱撒利亞,是為了上耶路撒冷還願(18節)。從以弗所到凱撒利亞的航海距離大約是1020公里,從凱撒利亞繞道耶路撒冷再到安提阿,路途需要750公里。保羅信主以後,這是第四次到耶路撒冷(9:26-29;11:30;12:25;15:2)時間大約是主後51年秋冬之間。22-23節可能是《使徒行傳》中最濃縮,也是最沉重的兩節。濃縮,是因為這兩句話就讓讀者越過了許多細節;沉重,是因為這兩句話的背後,是保羅步行1900公里,從基利家門(Cilician Gates)翻越托羅斯山脈(Taurus Mountains)登上安納托利亞高原。保羅確信神的預定(10節)已經藉著禁食禱告把眾教會【交託所信的主】(14:23)但卻仍【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林後11:26)付上艱苦的代價去【堅固眾門徒】。保羅並沒有激烈爭論是神的預定,還是人的配合,也沒有長篇論述是神的主權,人的責任;對他來說【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腓3:13)這才是真正的被聖靈充滿。亞波羅流利的口才和聖經知識,源自於他在亞歷山大所受的教育。亞波羅帶著更準確的真理,渡過愛琴海,從以弗所來到哥林多(19:1)。祂的恩賜是熟悉聖經,口才很好(24節),所以【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28節),特別適合向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傳道,對哥林多門徒的幫助很大(林前12),成為了保羅的好同工(林前16:12)。聖靈的宣教並沒有因為保羅正在翻越崇山峻嶺(22-23節)而暫停,在保羅不知道的時候,祂已預備好了亞波羅(24-28節)。 思想:主不但揀選能【屢次行遠路】的器皿(林後11:26),也揀選【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28節)的器皿;主可以興起任何人作自己的器皿,大使命(太28:18-20)乃是祂【親口應許,親手成就】(王上8:24)。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為你的教會的預備,更為我們生命的預備,我們的每一步,每一個經歷都有你精心的安排與設計,求主開我們心靈眼睛使我們勇敢踏上主你的旨意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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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1節)都是撒都該人,法利賽人可能已經退出了對保羅的指控。(1節)【辯士】原文的意思是【演說家,雄辯家,辯護者】是代表撒都該人控告保羅的律師。【帖土羅】(1節)是羅馬名字,他可能是來自羅馬的猶太人,熟悉羅馬法律。大祭司自詡是律法的捍衛者,但需要請律師幫忙。使徒保羅卻不需要律師,因為主耶穌應許:【你們當立定心意,不要預先思想怎樣分訴;因為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路21:14-15)。巡撫腓力斯濫用暴力,收贓物賄賂,導致猶太地犯罪率大增,經常出現騷亂,被他嚴厲鎮壓。但帖土羅一上來就昧著良心,肉麻吹捧(3節)一面說【我們因你得以大享太平】(3節)一面攻擊保羅【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5節) 。撒都該人對保羅的指控包括兩點:1.煽動群眾動亂(5節);2.圖謀污穢聖殿(6節)。【拿撒勒教黨】(5節)是撒都該人對基督徒的蔑視,;羅馬政府為了安撫猶太人,若有人帶外邦人擅闖聖殿內院,玷汙聖殿,特準公會依照猶太律法審判處死。但此時撒都該人的控告卻是【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6節),示他們的指控已經從【污穢了這聖地】(21:28)降級到圖謀污穢聖殿。保羅說:【我知道你在這國斷事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10節)意思是腓力斯已經擔任猶太巡撫五年,對猶太人的事務應該相當熟悉,所以對此案的判斷理當並沒有困難。保羅的開場白雖然有禮貌,但卻只是陳述事實、並不阿諛奉承(3節)。這是本書所記錄的保羅第二篇自辯詞(10節)保羅否認指控的理由包括兩點:1.他在耶路撒冷逗留的時間很短,並不足以煽動暴動(11節)。保羅從【上耶路撒冷禮拜到今日不過有十二天】(11節)其中在耶路撒冷的時間只有七天21:27)。2.保羅的毀謗者並不能證明他當時在城中煽動暴動(12-13節)甚至連證人都沒有出現(19節)。信徒不必承認沒做過的事,但一定要承認自己的信仰(14節)。這是榮耀,也是見證。15節可譯為:【我對神存著這些人自己也接受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和合本修訂版)。意思是保羅並非異端,他對復活的盼望和那些指控者都是一樣的。這是保羅唯一一次提到【無論善惡,都要復活】(15節)的地方,他在其它書信裡只說到義人的復活或信徒的復活(林前15:22)。(16節)【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意思是竭力不犯罪。我們若要向人有無虧的良心,就必須先向神有無虧的良心。我們若在人面前良心有虧,就不能為神作見證。 思想:就經文所述,腓力斯不但生逢其時,有福音傳到他的耳朵裡,而且還有保羅這樣的佈道家被邀到面前來向他傳,更何況他在聽道的過程中心裡也著實有過畏懼的感覺。照理說,他在這種情況下,得救的機會應該很濃,成功在望。但如果他最終卻還功虧一籌,與救恩失之交臂,那他顯然就太對不起自己了!我們有否珍惜聆聽神的話的機會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過往藉環境,時間,讓我們聽到主你的福音,今日你仍要藉著環境,身邊人事物讓我們聽到主你的話,願主開我們耳朵每日都懂得去察驗你的話,你的同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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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23:10的主題是【保羅在耶路撒冷受審】與路19:45-24:43【耶穌在耶路撒冷受審】平行。【羅馬】(21節)是羅馬帝國的首都,當時已經有了信徒(28:14-15),保羅早就有意去那裡探訪他們(羅1:11-13)。但在聖靈的宣教計畫月裡,他不必再做工湊錢買船票,也不必再徒步幾千公里,而是將以【為基督耶穌被囚】(門1)的身分,被一隊兵丁護送到羅馬(25:25)。保羅【暫時等在亞細亞】(22節)可能是要等到五旬節(林前16:8)他可能在這段期間寫了《哥林多前書》(林前16:8-10 )。以弗所的得勝,還沒有完成保羅前往地極的呼召,所以聖靈就把羅馬帝國的心臟放進使徒的心中,讓他為自己說了一句偉大的預言:【我到了那裡以後,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21節)。保羅不是要去觀光,而是要去為主得到這個城市。(24節)【亞底米Artemis】是希臘神話中的狩獵與生育女神,對應於羅馬神話中的【狄阿娜Diana】是古代地中海世界最廣泛,最高級的偶像崇拜。【銀龕】(24節)是放置偶像的盒子,各地的朝聖者到以弗所去膜拜偶像時,順便買個複製品回去敬拜。 【他使這樣手藝人生意發達】(24節)顯示這個生意已經形成了一條產業鏈,許多人【倚靠這生意發財】(25節)。保羅對銀匠行業並無成見,他只是宣告【人手所做的,不是神】(26節)對一切偶像下個準確的定義。底米丟可能是業界公會的領袖,精於操控之術,所以發表了三個冠冕堂皇的理由:1.本行業將要【被人藐視】(27節);2.本地廟宇將會【被人輕忽】(27節);3.全天下的女神【威榮也要消滅了】(27節)。這三個理由看似毫不利己,一心為了本行,本城,本國,不但抓住了同行的貪婪(25節)也戳中了以弗所人的虛榮(27節)所以激發了眾人同仇敵愾之心。以弗所又稱為守廟之城(35節)本地許多人都靠亞底米廟維生。於是【滿城都轟動起來】(29節)這群烏合之眾就像有頭沒腦的野獸,;(29節)【戲園】是以弗所的露天大劇院,可以容納兩萬四千人,許多大集會都在那裡舉行。此時可能是五月初亞底米女神的生日,當地舉行盛大的宗教集會,群眾也容易被煽動。在這樣危險的時刻,保羅竟然【想要進去】(30節);這既不是出於理性的謀算,也不是出於血氣的衝動,而是出於對外邦人的愛。但神卻藉著門徒和地方官員攔阻了他(30節)因為保羅還沒到為主殉道的時候。【亞細亞幾位首領】(31節)是本地的貴族,省裡的官員,他們已經成了保羅的朋友,顯然對這場騷亂並不贊同。這個鬧鬧哄哄的聚會非常混亂,【聚集的人紛紛亂亂】(32節)完全看不到一個自由城裡希臘民主的傳統。路加幽默地說,群眾【大半不知道是為什麼聚集】(32節)。【亞歷山大】(33節)是以弗所城中猶太人的領袖。【猶太人推他往前】(33節)是想聲明猶太人與基督徒無關,以免被騷亂波及。(35節)【書記】在以弗所和一些亞細亞城市裡是最高的民選官員,是城市與羅馬當局之間的聯絡人。秘書首先安撫焦躁不安的百姓,指出【以弗所人的城】(35節)威名依舊,不可動搖,【這事既是駁不倒的】(36節),何必介意小小的保羅說些什麼呢?他又聲明,亞底米是【從宙斯那裡落下來的像】並非保羅所說【人手所做的】(26節)。他最關心的是社會穩定,所以說【你們就當安靜,不可造次】(36節)。【他們並沒有偷竊廟中之物,也沒有誹謗我們的女神】(37節),顯示保羅只是傳講耶穌基督,並沒有掀起激烈的革命。亞細亞省是羅馬的元老院行省,所以省長被稱為【方伯】(38節)。羅馬是法治社會,訴訟案件應由當事人在法庭上【彼此對告】(38節),而不是搞暴民運動,靠嗓門得勝。羅馬法律允許經過批准的民眾聚會,但卻嚴厲懲罰非法【聚眾】(40)。如果騷亂的消息傳到省長耳中,可能會影響以弗所城的自由城地位,得不償失(40節)。書記非常了解群眾的心理,知道只有利益才能讓眾人冷靜下來,所以一句話切中了要害【便叫眾人散去】(41節)了。 思想:就在保羅準備啟航的時候(21節)聖靈也預備了東風。主不允許外邦人在以弗所傷害保羅,卻允許猶太人【銅匠亞歷山大】多多加害保羅。今天,當聖靈感動我們往哪裡【去看看】的時候,祂也必興起北風,吹來南風。因主必引導。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引導,使你的教會得蒙保守,更讓教會行在主你旨意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