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關係緊張,所以非斯都一上任就前往耶路撒冷安撫猶太領袖,撒都該人就趁機告發保羅(2節)。此時保羅被囚已經兩年,大祭司也換了人,但撒都該人對保羅的仇恨竟然絲毫未減(3節)。世上存續的最久的兩種情感,一樣是神的慈愛(出20:6)另一樣是人的仇恨;而存續的時間最短的,一樣是神的怒氣(詩30:5)另一樣是人的愛情(撒下13:15)。凱撒利亞和耶路撒冷,都是羅馬巡撫可以開庭的地方(9節)。但非斯都可能是新官員上任,不願顯示自己可以任憑猶太人擺佈,所以堅持回凱撒利亞開庭(4-5節)。【坐堂】(6節)意思是正式審理案件。由於案子已經拖了兩年,當年的目擊證人都不在,撒都該人就只好泛泛地【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7節)。他們明知勝訴機會渺茫,但還是十分執著。非斯都當著撒都該人的面,問保羅是否願意上耶路撒冷受審(9節),只是為了安撫撒都該人,內心卻顧慮重重(20節)。因為他可能從文件中已經知道保羅被送到凱撒利亞的原因(23:25-30)如果保羅被送回耶路撒冷受審,很有可能會再度發生騷亂。保羅此時所說的話,正是聖靈所指示的一個莊嚴的宣告,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凱撒的堂】指羅馬帝國的法庭。此時在位的凱撒是尼祿(Nero,主後54-68年在位)。身為羅馬公民,保羅有權選擇受審的地方。【我要上告於凱撒】這是正式的法律要求。羅馬公民享有公平受審的權利,除了現場被捉拿的殺人犯或盜匪,任何人都可上訴到凱撒皇帝面前。保羅堅持要【上告於凱撒】並非為了維權,而是他早已定意【必須往羅馬去看看】(19:21)而且主也早已應許【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23:11)。主藉著保羅【上告於凱撒】成就祂引導保羅到羅馬的旨意(19:21)。(12節)【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指非斯都和他的顧問們商議【你既上告於凱撒,可以往凱撒那裡去】(12節)表示非斯都放棄了對保羅的審判權,這是兩年來最重大的轉折。表面上,是保羅的要求正中非斯都的下懷(12節)他順水推舟地甩開了燙手的山芋;實際上,是主在管理一切,保羅前往羅馬的時候到了。保羅好像又聽到了主耶穌的應許:【放心!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23:11)。 思想:信徒不但不可虧負人,反而要甘願吃虧(太5:38-42)但也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善用合法權利保護自己。信徒無論是默然無聲(太27:14)或是為自己辯護,都是為了給主作見證(太10:18)都應當根據聖靈的帶領,因為我們無論是生是死都要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腓1:20)。 祈禱:親愛主,我們深信是你帶領我們的人生,每日面對的,每日經歷的都有你美好的安排,精心的設計,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無論是生是死都要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阿們!
使徒行傳 2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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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2:17-30使徒行傳 22:17-30
保羅信主三年後(9:26-30;加1:18)【回到耶路撒冷,在殿裡禱告的時候,魂遊像外】(17節)在恍如做夢,卻又沒有睡著的狀態下看見了異象(18節;10:10;11:5)。主曾經命令使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1:4),但卻命令保羅【趕緊離開耶路撒冷,不可遲延】(18節)。因此,保羅離開耶路撒冷,表面上是因為猶太人的逼迫(9:30)實際上卻是因為主要差他【遠遠地往外邦人那裡去】(21節)。主的命令因人,因時而異,。當主耶穌命令保羅離開耶路撒冷時,保羅卻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耶路撒冷的猶太人都知道他是熱心逼迫門徒的自己人,由他來向他們作生命改變的見證,必定有效(19-20節)。但主耶穌卻宣告:【你為我作的見證,這裡的人必不領受】(18節)。因為傳福音的果效既不在於見證是否感人,也不倚靠講員是否努力,更不在於背景是否相似,而是根據神的主權。眾人一聽到【外邦人】(21節)就像捅了馬蜂窩一樣,馬上瘋狂了。因為神若是把恩典也賜給外邦人,就意味著猶太人將失去選民的獨特地位和優越感。猶太人不反對勸外邦人改宗猶太教,卻要求外邦人先行割禮,變成猶太人。【摔掉衣裳,把塵土向空中揚起來】(23節)這是表示對褻瀆者的嫌惡和棄絕。表面上保羅的見證被眾人打斷了;實際上,聖靈已經讓保羅講完了當講的話。千夫長的亞蘭語程度可能不足以明白保羅講話的大意,所以要拷問他【要知道他們向他這樣喧嚷是為什麼緣故】(24節)。【鞭子】(24節)指鑲有金屬或骨頭的皮鞭,能把人打得皮開肉綻,比【用棍打】(16:22)還要厲害,輕者殘,重者死。羅馬是法治社會,公民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在被定罪之前,不能被捆綁,鞭打(25節)。千夫長原來並不是羅馬人【用許多銀子才入了羅馬的民選】(28節),否則就不能晉升為千夫長。他先說明自己好不容易才成為羅馬公民,是要保羅如實交代他的公民身分是否屬實,怎麼來的。在羅馬皇帝克勞第統治期間(主後41-54年)羅馬的公民權是可以購買的,但要費很大周折。保羅卻與千夫長不同,他生來就是羅馬公民、更高貴,因為他的父母都是羅馬公民。此時,千夫長已經知道猶太人向保羅【喧嚷】(24節),是有關猶太人的律法,所以最好是請公會成員前來聆聽,搞清事實真相(30節)。保羅若是無辜,馬上可以釋放;如果控告屬實,他就把案件移交給巡撫(23:26-30)。就這樣,聖靈又給了保羅向公會作見證的機會。保羅被囚之後,在猶太地做了四次見證。保羅的這幾次見證,沒有帶起一個人信主,表面上看似乎是失敗的,實際上並非枉然,因為主耶穌親自認可了這些見證(23:11)。因為這篇見證的對象,不只是當日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更是歷代所有的猶太人。 思想:人人都明白禍從口出的意思,也都認同必須在意自己說話的內容和方式。聖經不是叫人不要說話,而是叫人要單說造就人的好話,叫人要把話說的得體合宜! 我們有否每日願意用我嘴唇都傳揚主,見證主呢? 祈禱:親愛主,當日你藉著保羅與眾使徒傳揚你,見證你,求主同樣感動我們的心,使我們每日都願意口唱心和去傳揚你,高舉你。阿們!
使徒行傳 17:1-15使徒行傳 17:1-15
保羅和西拉身上帶著棍傷(16:33),從腓立比沿著伊格那提亞大道,經過【暗妃坡里Amphipolis】【亞波羅尼亞Apollonia】( 1節)到達馬其頓省的首府【帖撒羅尼迦Thessalonica】走了大約152公里,沿途都是馬其頓省的城市。此時本書作者路加可能留在腓立比,所以一直到20:5-6才恢復以【我們】來稱呼保羅的宣教團隊。帖撒羅尼迦是馬其頓最繁榮的城市,也是一個擁有自治權的自由城,這裡有猶太會堂。【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2節)不是說保羅守安息日,而是說他每到一個地方,都會利用猶太人安息日在會堂聚集的機會向他們傳福音。保羅給猶太人傳道的重點,是【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裡復活】(3節)而【這位耶穌就是基督】(3節)。保羅不但在帖撒羅尼迦的猶太會堂【一連三個安息日】(2節)辯論,平時也要為生計工作【晝夜工作】(帖前2:9)。帖撒羅尼迦信主的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尊貴的婦女】(4節)可能指當地上層社會人士的妻子(12節)。【不信的猶太人心裡嫉妒】(5節)是因為保羅吸引外邦人信主(4節)成了他們的競爭對手。【百姓demos】(5節)原文指為了討論公共事務而召開的市民大會。帖撒羅尼迦是個自由城,不但有本地的執政官,還有本地的議會。【耶孫】(5節)是接待保羅的主人。【耶孫】是希臘名字,他可能是猶太人,猶太名字是【約書亞】。反對者本來想把外來的保羅和西拉帶到市民大會那裡,現在只抓住了本地的耶孫和一些門徒,就擔心這幾位本地居民會被市民大會寬待,於是把他們帶到【地方官】(6節)在那裡投訴。【攪亂天下】(6節)指這些猶太人故意把保羅傳講的末世論信息扭曲成煽動性的政治言論,說有一位君王將興起替代凱撒。而羅馬帝國禁止百姓預言王位的更迭(7節)。雖然眾人和地方官因為這政治罪名而【驚慌】(8節)但帖撒羅尼迦是自由城,地方官既不想惹是生非,也不想得罪本地居民,所以就釋放了【耶孫和其餘之人】(9節)只要求他們寫下【保狀】(9節),擔保不再收留保羅和西拉。【庇哩亞】(10節)位於帖撒羅尼迦西南約74公里,離開了伊格那提亞大道,轉而向南前往亞該亞省。他不但沒有因為帖撒羅尼迦的逼迫而沮喪,反而一到庇哩亞就直接進入那裡的會堂開始傳道(10節)。11節可譯為【這裡的猶太人比帖撒羅尼迦的人開明,熱心領受這道,天天查考聖經,要知道這道是否真實】聖經能使人【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3:15)一個人越是認真【查考聖經】就越能相信主,【所以他們中間多有相信的】(12節)。帖撒羅尼迦對宣教士的法律制裁,在別的城市是無效的,所以帖撒羅尼迦不信的猶太人必須在庇哩亞重新【聳動攪擾眾人】(13節)逼著保羅第三次撤離,離開馬其頓省,前往南方的亞該亞省。【雅典Athens】(15節)是巴爾幹半島南方亞該亞省的重要城市,位於庇哩亞南邊約400公里。它是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等著名哲學家的家鄉,也是希臘文化,藝術和哲學的中心。但亞該亞的省會和最大城市是哥林多,保羅的目的地可能是哥林多,只是因為坐船需要在雅典登陸。保羅在一地點起福音的火焰以後,就坦然地前往下一站,留下【西拉和提摩太仍住在庇哩亞】(14節)繼續餵養教會。 思想:保羅的經歷早就讓他明白,逃難只是形式,宣教才是內容。表面上,是仇敵屢戰屢勝,一路驅趕保羅;實際上,是狂風欲滅山火,反而星火燎原。神的話語本身就帶著能力,有如燃燒的野火,仇敵想在一處將它撲滅,餘燼卻飄到另一處繼續蔓延。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人命讓我們知道行在主的意旨中會面對好多的挑戰,很多的難阻,但主你已復活得勝,更願我們在天父旨意中不再懼怕。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