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聽不進【將自己獻給神】(13節)卻聽進了【不在律法之下】(14節)。所以保羅繼續假設有人質疑:既然【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因為已經沒有律法管轄了。】這樣說的人其實根本不在【恩典之下】因為在【恩典之下】的人在靈裡已經死裡復活,與基督聯合【脫離了罪】(7節)。人生只有兩種選擇,兩種結局: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生命源頭在亞當裡的人,只能【作罪的奴僕】沒有不犯罪的自由;生命源頭在基督裡與基督聯合的人,只能【作順命的奴僕】沒有犯罪的自由。【道理的模範】是指以基督的教訓為準則的基督徒倫理總綱。神把我們從罪中釋放,是藉著祂兒子寶血的買贖,所以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17節)而是被買贖【作了義的奴僕】。【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即用當時人所熟悉的奴隸市場的比喻。我們未重生得救的時候,是【作罪之奴僕】只能受罪的約束,裡外都是拒絕神,敵對神的事物,不能接受神的權柄【不被義約束】管理。與基督聯合的人,裡面接上了基督的源頭,外面與基督的形狀聯合,就不再受罪的約束,而是接受義的約束。因此對罪很敏銳,從前習以為常的事,現在卻【看為羞恥】也知道【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因此不會再隨意犯罪。沒有與基督聯合的人不能理解這種情形,所以才會以為【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繼續犯罪(15節)。與基督聯合的人雖然還沒有達到全然成聖的地步,但必然有【成聖的果子】得著【永生】的生命。這生命是不會犯罪的。沒有【成聖的果子】的人,【重生得救】是很可疑的。世人辛苦地犯罪,服事【罪】這個主人,結果這個主人必要給人【死】作為報酬,叫人不能逃脫死的結局。而神白白的恩賜卻讓我們與基督聯合,活在神的【永生】生命裡,而這個生命是不可能犯罪的。 思想: 經文讓我們明白與基督聯合的生命的人,即使有軟弱,這生命也會提醒我們離開,不要靠近試探;即使有有失敗,這個生命也會催促我們迴轉,趕快脫離兇惡。我們有否願意活出與基督聯合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救恩,不只是讓我們脫離永死,更要我們的生命與你聯合,與主你生活,更與主你一同面對我們的人生,能彰顯主你的生命,願我們每天活出與你聯合的生命。阿們!栽培班六月釋經靈修分享12/06/2024 (羅6:15-23)【和合本】 (youtube.com
羅馬書 6: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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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緊接著11章的頌讚【弟兄們】包括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神的慈悲】就是神【憐憫眾人】(11:32)這些有瑕疵的,沒有資格的罪人,又悅納我們獻自己為【活祭】這就是【神的慈悲】。因此【神的慈悲】是我們將自己獻作【活祭】的動力。聖靈沒有命令我們,而是【勸你們】因為神不強迫人成為【活祭】而是用【憐憫】引導我們願意作【活祭】用恩典吸引我們愛慕作【活祭】。【獻上身體】代表將自己的主權獻給神,從【心】(7:22)到【肢體】(7:25)。 【活祭】不是我們能靠自己活出基督,而是藉著毫無保留地向神交出自己的主權,這樣的【活祭】是【聖潔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然而要藉著燔祭,素祭和贖罪祭(民8:8),取用基督的實際【心意更新而改變】;最後才能被神悅納,並被賜給大祭司使用,聽候基督的差遣,【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不再是為自己而活,而是為神而活。【這個世界】是【罪惡的世代】(加1:4)一切看起來很美的生活方式,文化思想,理想追求,包括許多看起來可以用來【事奉神】的技巧方法,都是為了讓人遠離神。人若不想跟著世界走,只能順服聖靈使我們的【心意更新而改變】才能不【效法這個世界】而活,也不【效法這個世界】來事奉。【效法】的原文語法表示,是人在主動,不斷地【效法世界】;而【變化】的原文語態表示,是人持續不斷地【被改變】是聖靈在人裡面的工作。【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行出來的事才可能符合神的旨意。這樣的事奉之所以【是理所當然的】是因著神對萬物的主權,也是因著神對我們的愛。所以【如此事奉】不是給神面子,不是某些同工,傳道人,牧師的事,而是每個信徒都【理所當然的】敬拜。【信心】不是第1至11章得救的【信心】而是指對神賜給每個信徒的屬靈恩賜的確據。【互聯作肢體】原文直譯【每個肢體是為每個肢體】,每個肢體都是為別的肢體而存在的。基督徒彼此之間的關係,正如身體上的肢體。(6節)【我們所得的恩賜】【照著信心的程度】忠心使用。神不是給教會賜下幾個【全才】而是賜下各人【各有不同】(6節)的恩賜,讓不同功用的肢體之間學習取長補短,彼此配搭,建立基督的身體,帶出基督的豐滿。只有【專一】(7節)才不會破壞肢體配搭,【能者多勞】不符合身體的原則。【愛】是神給所有信徒的恩賜(林前12:31),但【愛】也最容易落到【虛假】(9節)裡,所以使徒們一再提醒要【愛弟兄沒有虛假】(彼前1:22)。從裡面出來的【彼此親熱】(10節)是很自然的,不會讓人覺得做作。【恭敬人,要彼此推讓】(10節)是因為能【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2:3)。保羅在9-21節所勸勉的一系列愛的美德,當時的猶太教和希臘羅馬文化也有提到。人若肯順服聖靈的催促,【殷勤,常服事主】是聖靈所賜的信心和恩賜的記號。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這三樣都是保羅得勝的秘訣,讓我們明白神旨意(2節)的結果。13節這個【客】指主內的肢體(5:10)不是對所有的客人都要【一味的款待】。14節引用主耶穌的教導(太5:44),但此處主要是對著教會肢體說的。我們必須進入基督身體,才能同樂,同哭,而不是彼此嫉妒或輕視。17節不是眾人以為對的,我們就非跟隨不可,而要【留心】是否合神心意,單單跟隨基督。這裡的【眾人】不是指不信的世人,而是指教會的肢體。【若是能行】的前提是合神心意,然後才能【與眾人和睦】,去做【眾人以為美的事】(17節)。20節引自箴25:21-22,但這裡主要是對著教會肢體說的。肢體自己不出頭,一切交託給主,是信心的記號。我們在教會裡甘心受弟兄姊妹的委屈,甚至羞辱,【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19節),表面是對人讓步,實際是向神讓步,順服神的權柄,把難處交給主。自己不出頭,而是信任神的一切安排,就可以【以善勝惡】而不是【為惡所勝】。 思想:事奉不是為了報恩,而是神給我們活在恩典中的機會。神所要得著的,是甘心樂意放下自己必朽壞的身體,在生活中察驗何謂神的旨意的人。我們有否願意每日都察驗主的旨意如何呢? 祈禱:親愛主,你是我們的主,因著你的恩慈,使我們生命不再為自己而活,而是能夠為主你獻上,成為活祭,真的是我們的榮耀,是我們生命的目標,願主引導我們,使我們每日都察驗你的旨意如何。阿們!
羅馬書 10:1-21羅馬書 10:1-21
不信的猶太人對保羅的教訓極為反感,將他視為叛徒,是以色列的敵人,而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可能也對猶太人在神救恩計畫中的地位有誤解。因此,保羅向羅馬教會的信徒澄清:他極度盼望以色列人得救。保羅比大多數人更了解猶太人的難處,因為猶太人不放心只【憑著信心求】所以還要【憑著行為求】結果就成了【只憑著行為求】所以猶太人【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這正是保羅信主之前的光景。猶太人不是不敬畏神,卻不是按著神做工的法則去熱心,沒有真理的宗教熱忱不但不能叫人蒙神悅納,反而會把人攔阻在神的恩典之外。【真知識】就是【神的義】【假知識】就是【要立自己的義】。【自己的義】就是【因律法而得的義】(腓3:9)就是人企圖憑自己的好行為來稱義。【神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3:9)就是人徹底棄絕自己,因著信靠基督在神面前稱為義。【想要立自己的義】也就是自以為義,這樣的人既不認識神的全然公義,也不認識自己的全然敗壞,所以還以為可以靠著自己的行為活出聖經,伸張公義。【總結】原文的意思是【目標】或【終點】。【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顯示:1.律法的目標是指向基督 (加3:24)。2.基督成全了律法的要求 (太5:17)。 3.律法的功用到基督便告終止 (加5:1)。5節引自利18:5。人若想要不受律法的咒詛而能存活,必須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6-8節引自申30:11-14保羅以猶太拉比《 米大示Midrash》的方式來說明這段經文。有關基督道成肉身(本節)和復活(7節)的教訓,是不信的猶太人最難接受的。對猶太人來說,生命的道不必上天或下地去取得,因為它近在咫尺,只需要憑著信心用【口】和【心】去接受耶穌基督已經成就的救恩,就能得著【出於信心的義】(6節)。這是為了堵住猶太人為自己的不信而可能編造出來的任何藉口。新約時代的猶太人用【主】稱呼舊約的【耶和華】【口裡認耶穌為主】就是公開承認道成肉身(6節)的耶穌基督的神性。【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是接受耶穌基督救贖的工作,復活(7節))是我們信仰的核心,【口】和【心】是用來解釋【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8節)。9節是對著猶太人說的,他們熟悉舊約聖經,所以只需要接受主耶穌是彌賽亞基督,就能得救,並不是說外邦人不必真正明白全備的福音,只需要在形式上【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相信】和【承認】、【稱義】和【得救】都是不可分開的。第9節先提【承認】,後提【相信】而本節先提【相信】後提【承認】因為第9節是強調基督的神性【主】)和工作(【死裡復活】是依照兩個真理的時間次序;而10節強調罪人得救時的事件次序,先【心裡相信】然後【口裡承認】。保羅強調【凡】以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12節)。神的救恩之門向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樣敞開,凡憑信心支取的人都可得著救恩。神沒有偏待猶太人,也沒有偏待希臘人。13節【凡求告主名】是強調因信稱義,只要藉著【求告主名】來接受基督所做的救恩,而不是靠自己的行為得救,這就是【真知識】(2節)。神的真知識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3節)所以福音必須向全地宣揚。 14-15節是假設猶太人提出的質疑。15節引自賽52:7保羅藉此證明早就有【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了,所以猶太人不能藉口沒有聽到福音而不信主(14節)。福音其實是先臨到猶太人,猶太人不信的原因不是沒有【聽見】(18節)福音,而是如以賽亞所預言的沒有【聽從福音】。16節在此來指傳福音,證明連外邦人也有機會聽見福音,猶太人更不能藉口未曾聽見福音,因為福音是由分散各地的猶太人開始傳給外邦人的。保羅又假設猶太人質疑:【我們聽不懂福音】意思是連猶太人所看不起的外邦人都能明白福音的信息,因此遇見神,猶太人豈不更該明白福音嗎? 21節神向那愚昧無知的外邦人是主動施恩(20節),向那悖逆頂撞的以色列人以慈愛召喚,但許多猶太人就像歷史上的以色列人一樣【悖逆頂嘴】。因此,一部分猶太人被棄絕,是由於他們自己的責任,而且聖經早有預言,並非【神的話落了空】(9:6)。 思想:在自以為義的人的眼中,律法只是義人生活的標準,是基督徒比世人更高尚的。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一方面是基督成為我們外面的遮蓋,使我們能在神面前稱義;另一方面是基督成為我們裡面的生命,從我們裡面活出神所要的義。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赦免,更感謝使我們能夠稱義成為我們裡面的生命,願主你從我們裡面活出神所要的義。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