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羅馬書 3:19-30

羅馬書 3:19-30

10-18節所引用的聖經都是【律法上的話】。律法的功用不是要使認識律法的猶太人靠行律法而得救,而是為了指證他們的罪,使他們無話可說和外邦人一樣【伏在神審判之下】。人裡面迷失了,就做不出在神眼中看為好的事。不認識神律法的人,不知道神看為好的標準。認識律法的人,知道神的標準,卻沒有辦法行出來。因此【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神賜律法給人的目的,不是要人靠行律法稱義,而是要證明人不能遵行,藉此認識自己的敗壞和邪惡,迴轉歸向基督。人既然不能靠著遵行律法顯出【神的義】神就【在律法以外】就是在耶穌基督身上顯出祂的義,滿足祂公義的要求。【律法】(申18:18)和【先知】書(賽53:4)都指出一個事實,神不斷地【在律法以外】記念人在律法以外給人開一條蒙恩的路。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罪上【並沒有分別】在神的恩典上也【沒有分別】。因為無論有沒有律法,人自己都沒有【義】都需要神另外【加給】。23節說出需要因信稱義的原由:人當初是按神的形象而造,是為著神的榮耀而被造的(賽43:7)凡是沒有【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的人,都是【虧缺了神的榮耀】都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救贖】是古奴隸市場的用語,指支付贖價使奴隸獲得自由(出15:13)。我們在神面前被【稱義】罪得赦免,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而是因著恩典【白白地稱義】,完全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支付了贖價,替我們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神不是等我們一生行完律法,到終點才宣告我們為義人,而是【在律法以外】在我們重生得救的起點就先接納我們為義人。【挽回祭】原文與【施恩座】(來9:5)是同一個詞hilasterion指挽回的途徑,在希臘文學中指異教以獻祭來討好忿怒的假神。保羅借用【挽回祭】這個異教名詞,但所表達的概念與異教截然不同:1,異教假神的忿怒是易怒霸道,反复無常的;而真神的忿怒則是出於祂對一切罪惡的公義,不變的恨惡。 2.異教是人或第三者提供禮物來賄賂假神;而真神則是出於祂自己的愛,用祂的兒子為【挽回祭】主動【挽回】(來2:17)恢復我們與祂之間的關係。這【 挽回祭】是神主動設立的,而不是罪人預備的,基督不但是【挽回祭】也是獻上【挽回祭】的祭司,祂如今仍然是【挽回祭】因為祂一次獻上的祭永遠有效(來10:10);我們不僅在得救時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與神和好,並且在得救之後,繼續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維持【與神相交】(約壹1:6)。神一面【憑著耶穌的血】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神可以接納人,赦免人的罪(來9:22);另一面【藉著人的信】使人得以取用耶穌流血救贖的功效,坦然就近神(來10:19)。依照公義的原則,犯罪的就應受刑罰。從開始人就都犯了罪,但是人卻沒有都受刑罰,因為神的計劃是到了時候【設立耶穌作挽回祭】(25節)所以在十字架的【挽回祭】做成之前【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5節)。現在主耶穌已經作了挽回祭,滿足了神正義的要求,神才【稱信耶穌的人為義】了,就顯明了神自己是公義的。神的義是絕對的義,人若認識祂的義,就曉得憑自己無法稱義,也就不會想靠行為稱義了。所以神【顯明祂的義】好叫人能【知道祂自己為義】從而尋求【信主之法】(27節)。27節【立功之法】就是人憑自己的行為得以稱義,因此就會覺得自己比別人好而自誇。而【信主之法】使人無法自誇,因為信心乃是神所賜的(弗2:8-9)。【遵行律法】就是【立功之法】保羅並不是說不需要遵行律法,而是說人若靠自己,再努力遵行也無法達到被神【稱義】的程度。神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因此祂悅納人,不是根據只傳給猶太人的【律法】而是根據【信】。神用【信】的原則來重新接納猶太人和外邦人;【受割禮的】指猶太人【未受割禮的】指外邦人。 思想:人被神【稱義】是靠著信心領受神白白的恩典,而不是靠行為。我們因信稱義,一面滿足了律法懲罪的要求,一面因著基督生命的大能。所以恩典成全了律法,因信稱義不但不會廢了律法,反而是堅固了律法,成全了律法。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恩典,使我們明白主你的救贖,並不是利益,更不是交易,而是你的慈愛,求主每帶我們到你十字架下,明白主你為我們所作的【挽回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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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此假設有人打斷他之前的論證,說:既然猶太人在神面前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只有裡面作猶太人才算數,內心的割禮才有用,那麼,神為什麼要揀選猶太人?為什麼要他們的肉身受割禮?保羅的回答是:【凡事大有好處】神不會作虛空無益的事,祂揀選猶太人,首先是為了將祂的旨意和計劃交託給他們,好向世人啟示出來。其餘的長處包括:【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9:4-5)。保羅又假設有人會繼續質疑:雖然猶太人託管神的聖言,但許多猶太人還是不信耶穌就是基督啊?而神藉著猶太人所啟示的旨意,不會因為部分猶太人的不信而落空。人的不信【不如說】是讓世人認識自己的虛謊,而不是令神的真實遭受指責。當人失信,犯錯時,神就審判,責備他們,藉此顯明神的公義;而當人企圖議論神的時候,說來說去,真理還是在神那裡,反而給神一個機會來證明祂是對的。保羅又假設有另一個反對意見:【如果人的不信反倒顯出神的信實,人的不義反倒顯明了神的義,那麼,人的罪既然使神得到益處,為什麼神還降怒施行報應呢?保羅的回答是:公義是神不可或缺的屬性,如果祂不報應罪惡,怎麼能審判世界呢?第七節這個假設的反對者仍然堅持己見。假設的反對者說:【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保羅回答:【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因為這是曲解並詆毀使徒的話,認為人的犯罪作惡,正好幫助神顯出祂的良善來。這樣的辯解是故意混亂真理與神為敵,也證明他們不肯悔改認罪,接受神的救恩,所以他們該受神的審判。神固然可以把壞事變成好事,但如果人【作惡以成善】用惡的方法去做好事,結果也要受到公義的審判。保羅假設又有人質疑:【我們猶太人守律法,在神面前作惡比較少,比外邦人強。】保羅的回答是:【不錯,外邦人犯了罪,但猶太人也犯了罪,在神面前都會被定罪。在人看來,有好人,壞人之分,但按神的眼光來看【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人都不尋求神,卻與神為敵,通不過神公義的標準。10-12節引自詩14:1-3;詩53:1-3和傳7:20證明普世之人都已淪為罪人,沒有一個例外。【沒有明白的】可見人的理性並不可靠:【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林前2:14)。【沒有尋求神的】沒有人會主動尋求神,即便有尋求的,也不是尋求神自己,而是尋求神的賜福。人之所以照著神的形像被造,是要成為神的兒子、做神的僕人來管理祂所創造的世界。人生的目的就是被神使用,人若偏離了神,就【變成無用】整個人生都是白活,結局都是死亡。人裡面【都是偏離正路】導致外面【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13-18節)所以信徒的得救並不是因為行為比別人好,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13節人的百體中犯罪最多,最難制伏的是口舌(雅3:1-8)因為人的內心污穢【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12:33-37)。15-17節引自賽五19:7-8指人在犯罪作惡時很勤快。許多信徒也是怕人不怕神,真正認識神的人卻是敬畏神,尊敬人。 思想:人的不信無法改變神的信實,也不能破壞祂話語的成就,相反,只會更襯托出神的真實。歷代以來,不是要等人對了,神才能做工。人不對,神還是能工作:【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因此,無論環境如何,我們狀態如何,信實神一直都仍在作工。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工作,更感謝你的信實,縱使我們仍會軟弱,仍會困苦,但使我們深信主你仍然作工,因主你的信實永不改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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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節【僕人】原文意思是【奴隸】這自稱表明保羅願意放下自己的主權,終身歸屬主耶穌基督,無條件順服主的心意行事為人,也相信主必負責祂僕人生活工作上的一切。【神的僕人】在舊約中是極大的榮耀(書1:2)。【奉召為使徒】是揀選他【特派傳神的福音】【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傳福音(徒9:15)他的猶太,羅馬和希臘的背景,以及所受的訓練,都是出於神的命定,為要使他能勝任這份使徒的工作。2節【福音】不是從主耶穌死而復活以後才開始的,而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有的計劃,舊約聖經早有預言。【神的福音】(1節)不是講論如何提昇道德,改善社會,造福人類,乃是專一地【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3節)。【按肉體說】即【按血統說】主耶穌是從【大衛後裔】(3節)馬利亞所生的真實的【人子】有資格代替人接受神的審判,也有資格在大衛的寶座上作王。【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主耶穌在地上工作時,是【神的兒子】以軟弱與謙卑的姿態出現,在復活之後,則是【神的兒子】以【大能】出現(可9:1)。【按聖善的靈說】指聖靈的澆灌與工作證實主耶穌已被高舉,顯為大能的【神的兒子】。保羅領受了【使徒的職分】不是由於他的長處,而是由於神的【恩惠】保羅的特殊使命和恩典是【萬國之中】作【外邦人的使徒】(11:13)。【其中也有你們】暗示當時羅馬教會的信徒大都是外邦人。7節【寫信】本信可能於主後55-56年冬天在哥林多寫成(徒20:3)並由哥林多附近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非比帶到羅馬教會(16:1)。信徒都是【為神所愛】的,神已經將他們分別出來歸祂自己,他們【奉召作聖徒】保羅將同樣的稱呼加在外邦信徒身上,表明他們與猶太弟兄同屬一體。保羅的問安語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和希伯來式的【平安】。保羅的問候總是先【恩惠】後【平安】因為除非神的【恩惠】已把罪對付清楚,否則就不會有真正的【平安】。【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信德】就是信心,羅馬教會的信心傳遍羅馬帝國,但這信心並非是從他們自己裡面生出來的,而是神自己的工作,所以保羅要【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保羅【切切地想見你們】有強烈的負擔要去羅馬,不是因為羅馬教會在信心上不夠好(8節),而是因為當時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還在律法和恩典的問題上掙扎,保羅迫切地想去【堅固】他們,澄清福音的真理。保羅所要分享的【屬靈的恩賜】是為了讓羅馬的弟兄姊妹因著準確的信心接受主所作的,卸下裡面的重擔,【可以同得安慰】。這【阻隔】不是因為聖靈的禁止而是因為神有更美好的旨意。因為有【阻隔】保羅只能以寫信代替親自造訪,結果這卷書信所闡明的福音真理不僅造就了當時的羅馬教會,更造就了歷世歷代神的教會。無論是傳福音或造就信徒,都是每一個門徒應盡的本分,都是主所託付的工作,因此是【欠他們的債】。保羅在依靠律法的猶太教和依靠權勢的羅馬帝國面前都能說【我不以福音為恥】不怕被人輕看,因為他認識福音榮耀的內容:【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不需要加上律法,也不需要傳福音者的能力,因為【神的大能】足以成就救贖的恩典。16節【一切相信的】包括兩大類人:一類是有律法和割禮的【猶太人】另一類是沒有割禮也沒有律法的【希臘人】。猶太人所持守的律法不是得救的依據,而是神追討,定罪人的根據。福音所顯明的【神的義】有兩層意思:1.雖然世人都犯了罪,但如果因著信與神建立了對的關係,就可以成為【在對的一方】的義人,不被定罪;2.福音是神的兒子做成代贖,罪人因信稱義,神在方法上沒有落入不義。 恩想:不管是甚麼背景的人,當福音顯明出來的時候,神只看人有沒有【信】。福音的內容,方法和結果都顯明了【神的義】;福音的內容是【神的義】福音的方法是【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福音的結果是使基督成為我們的義(林前1:30)。我們有否明白福音真正的義意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成就這個救恩,更要我們明白進入主你榮耀的救恩,求主使我們每日都明白領受這個榮耀的救恩。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