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4節是對著當時的猶太人說的,但也是警告所有自以為屬靈,重生得救的人。猶太人有屬靈的特權,也有屬靈的責任。今天信徒擁有神兒女的身份和地位,又有神的話做引導,如果我們的行事為人和世人沒有兩樣,這些都要成為我們的額外定罪的依據。【分別是非】一詞可能源自當時的希臘哲學,和腓1:10的意思能都是【辨別什麼是最重要的】。19-21節保羅要提醒信徒讀聖經是為教育別人而讀,還是為自己行道而讀?保羅更反問信徒有沒有貪愛世界(提後4:10)犯了屬靈的淫亂呢?或高舉主的僕人,製造我們內心屬靈的偶像呢?信徒若只誇聖經的好處,卻不切實際實行道,在神的眼中便是【玷汙神】。因為神百姓的知行不一,甚至行為不如世人,會使神的名在不信的人中因我們【受了褻瀆】(24節)這是何等嚴重的罪!24節引自賽52:5【耶和華說,我的百姓既是無價被擄去,如今我在這裏作甚麼呢。耶和華說,轄制他們的人呼叫,我的名整天受褻瀆。】【割禮】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記號(利12:3)也是在約中蒙福的憑據(創17:10-11)但如果人裡面沒有敬虔的實際【割禮就算不得割禮】。儀文形式對人是有益的,但人只有裡面先有屬靈的實際,才能得到外面的儀文形式的益處。【未受割禮的】指外邦人信徒那些在儀文形式上不完全的外邦人信徒,如果裡面有了屬靈的實際,不但算是完全了儀文,並且還要審判那些只有儀文而無實際的猶太信徒。猶太人很重視律法和割禮,但這兩樣如果沒有屬靈的實際,反倒成為被神定罪的根據。【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這是代表【真猶太人】的雙關語。猶太人的名字源自於其先祖【猶大】而這名字與【讚美】有關(創29:35;49:8)。29節是強調屬靈的實際,而不是說教會在神面前已經取代以色列人。 思想:神要我們【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23-24)【真割禮】的實際是【心靈】真事奉,真敬拜的實際也【心靈】。凡是裡面不需要基督的生命,不必倚靠聖靈,不必經過禱告相交就能做的事奉,就不是【在乎靈】的真事奉。凡只藉著建築,音樂等來營造敬拜氣氛,還沒等聖靈來感動,自己就先感動了,就不是【在乎靈】的真敬拜。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用真誠真摰的愛來愛我們,你最期望我們都用心靈和誠實面對主你,求主光照我們除去我們的虛假,更除去我們內心的黑暗,使我們行在光明中,如同行在主你的同在中。阿們!
羅馬書 2: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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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的猶太人對保羅的教訓極為反感,將他視為叛徒,是以色列的敵人,而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可能也對猶太人在神救恩計畫中的地位有誤解。因此,保羅向羅馬教會的信徒澄清:他極度盼望以色列人得救。保羅比大多數人更了解猶太人的難處,因為猶太人不放心只【憑著信心求】所以還要【憑著行為求】結果就成了【只憑著行為求】所以猶太人【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這正是保羅信主之前的光景。猶太人不是不敬畏神,卻不是按著神做工的法則去熱心,沒有真理的宗教熱忱不但不能叫人蒙神悅納,反而會把人攔阻在神的恩典之外。【真知識】就是【神的義】【假知識】就是【要立自己的義】。【自己的義】就是【因律法而得的義】(腓3:9)就是人企圖憑自己的好行為來稱義。【神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3:9)就是人徹底棄絕自己,因著信靠基督在神面前稱為義。【想要立自己的義】也就是自以為義,這樣的人既不認識神的全然公義,也不認識自己的全然敗壞,所以還以為可以靠著自己的行為活出聖經,伸張公義。【總結】原文的意思是【目標】或【終點】。【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顯示:1.律法的目標是指向基督 (加3:24)。2.基督成全了律法的要求 (太5:17)。 3.律法的功用到基督便告終止 (加5:1)。5節引自利18:5。人若想要不受律法的咒詛而能存活,必須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6-8節引自申30:11-14保羅以猶太拉比《 米大示Midrash》的方式來說明這段經文。有關基督道成肉身(本節)和復活(7節)的教訓,是不信的猶太人最難接受的。對猶太人來說,生命的道不必上天或下地去取得,因為它近在咫尺,只需要憑著信心用【口】和【心】去接受耶穌基督已經成就的救恩,就能得著【出於信心的義】(6節)。這是為了堵住猶太人為自己的不信而可能編造出來的任何藉口。新約時代的猶太人用【主】稱呼舊約的【耶和華】【口裡認耶穌為主】就是公開承認道成肉身(6節)的耶穌基督的神性。【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是接受耶穌基督救贖的工作,復活(7節))是我們信仰的核心,【口】和【心】是用來解釋【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8節)。9節是對著猶太人說的,他們熟悉舊約聖經,所以只需要接受主耶穌是彌賽亞基督,就能得救,並不是說外邦人不必真正明白全備的福音,只需要在形式上【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能得救。【相信】和【承認】、【稱義】和【得救】都是不可分開的。第9節先提【承認】,後提【相信】而本節先提【相信】後提【承認】因為第9節是強調基督的神性【主】)和工作(【死裡復活】是依照兩個真理的時間次序;而10節強調罪人得救時的事件次序,先【心裡相信】然後【口裡承認】。保羅強調【凡】以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12節)。神的救恩之門向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樣敞開,凡憑信心支取的人都可得著救恩。神沒有偏待猶太人,也沒有偏待希臘人。13節【凡求告主名】是強調因信稱義,只要藉著【求告主名】來接受基督所做的救恩,而不是靠自己的行為得救,這就是【真知識】(2節)。神的真知識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3節)所以福音必須向全地宣揚。 14-15節是假設猶太人提出的質疑。15節引自賽52:7保羅藉此證明早就有【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了,所以猶太人不能藉口沒有聽到福音而不信主(14節)。福音其實是先臨到猶太人,猶太人不信的原因不是沒有【聽見】(18節)福音,而是如以賽亞所預言的沒有【聽從福音】。16節在此來指傳福音,證明連外邦人也有機會聽見福音,猶太人更不能藉口未曾聽見福音,因為福音是由分散各地的猶太人開始傳給外邦人的。保羅又假設猶太人質疑:【我們聽不懂福音】意思是連猶太人所看不起的外邦人都能明白福音的信息,因此遇見神,猶太人豈不更該明白福音嗎? 21節神向那愚昧無知的外邦人是主動施恩(20節),向那悖逆頂撞的以色列人以慈愛召喚,但許多猶太人就像歷史上的以色列人一樣【悖逆頂嘴】。因此,一部分猶太人被棄絕,是由於他們自己的責任,而且聖經早有預言,並非【神的話落了空】(9:6)。 思想:在自以為義的人的眼中,律法只是義人生活的標準,是基督徒比世人更高尚的。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一方面是基督成為我們外面的遮蓋,使我們能在神面前稱義;另一方面是基督成為我們裡面的生命,從我們裡面活出神所要的義。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赦免,更感謝使我們能夠稱義成為我們裡面的生命,願主你從我們裡面活出神所要的義。阿們!
羅馬書 9:11-33羅馬書 9:11-33
11節【雙子還沒生下來】:神的揀選不是根據他們先天的條件。【善惡還沒做出來】:神的揀選也不是根據他們後天的行為。【不在乎人的行為】:不是說神允許人為所欲為,而是在人的眼裡【人的行為】有好壞之分,但在神的眼中,所有【人的行為】都已經敗壞了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3:12)。所以神的揀選【不在乎人的行為】而是完全根據祂在永恆裡的旨意(8:28-30)。歷史上有一段時期,以掃的後裔以東臣服於雅各的後裔以色列(撒下8:14;王上22:47;王下14:7)。13節引自瑪1:2-3。若按公平,公義,沒有人配得神的愛,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所以我們應該希奇的不是神【惡】以掃,而是神竟然【愛】雅各。15節引自出33:19。若不是神按祂的主權超越公平和公義,以【憐憫】和【恩待】來對待人,亞當的後裔結局都是死。所以無論怎樣【定意】人心都照樣剛硬;無論怎樣【奔跑】都行不出美善。所以沒有人配得神的【憐憫】和【恩待】(15節),神【發憐憫】的原因完全是出於祂自己的主權,不在乎人的意誌或行為。19節引自出9:16。【我將你興起】不僅指神興起法老為王,更指神容忍他在背逆之下仍然存活。如果根據人的【定意】(16節)人的心都是【剛硬】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3:10-12)。【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不是神叫法老從不剛硬變成剛硬。法老王故意不認識神(出5:2)前五災一再地剛硬(出7:13,22;8:15,32;9:7)結果第六災卻是神施行懲罰,不但任憑法老剛硬,而且將他早已硬化的心變得更剛硬(出9:12)。到第七災時,神再次放手任憑法老自己選擇,結果不單是法老【心剛硬】(出9:35)連他的臣僕也開始【硬著心】(出9:34)。因此在第八災中,神就使法老和他的臣僕的心更【剛硬】了(出10:1)從此不再給法老回頭的機會。無論是神憐憫摩西或是叫法老剛硬,都是按著祂自己的主權,根據祂自己全智的,全知的判斷,為要成就祂全善的旨意。受造之物沒有資格挑戰造物主的權柄,人只應追求明白神做事的法則(詩103:7)沒有權力要求神解釋祂的作為。神的【預備】(22-23節)並不能成為人不盡本分的藉口。【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神是【預知】而非【預定】某些人沉淪,因為【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2:4)【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3:9)。【預備得榮耀的器皿】神是【預定】而不是【預知】某些人會悔改得救,因為【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3:11)所以神主動施恩,揀選一部分人得救【預先所定的人又召他們來】(8:30)。神不偏待人,祂向所有的人打開了憐憫的門,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間都有蒙憐憫被揀選為神兒女的。25-26節引自何1:10。27-28節引自賽10:22-23。將來以色列人仍有【剩下的餘數】得救,這正是神不放棄以色列的明證。舊約中的所多瑪,蛾摩拉兩座城,因罪惡滿盈,遭到神的審判,被火焚毀(創18:20-19:29)。神就以此警戒以色列人,說明若不是神格外的憐憫,為他們【存留餘種】,他們早已照樣滅亡了。以色列人希望靠遵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卻不能成全律法的要求。福音先臨到猶太人,然後傳給外邦人。外邦人【憑著信心】因信稱義,大部分猶太人卻仍【憑著行為求】所以他們永遠達不到目的。不是神的話落空了,而是以色列人沒有跟上神做工的法則;他們不要神的憐憫,卻要靠自己立功;他們不要憑應許作兒子,卻要憑他們自己的行為在神面前有所誇耀。【絆腳石】引自賽8:13-15,用來形容基督(彼前2:8)這塊石頭就是主耶穌。 思想:在奔騰的大水之中,將有一塊磐石作為避難所:不信祂的人,就要被這石頭絆倒;信靠祂的人,卻可以安立這磐石之上得救。塊石頭對信靠它的人成了避難所,但對反對它的人卻成了【絆腳石】。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主權,更感謝你的揀選,使我們生命得著救贖,是主你成為我們的避難所,成為我們的生命的磐石,使我們生命安息,穩妥。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