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指哥林多教會曾經寫信給保羅詢問一些問題。從上下文看【男不近女倒好】是引用哥林多教會信上的話。當時古希臘斯多亞哲學流派崇尚禁慾主義,一些哥林多信徒可能也認為【男不近女倒好】。保羅自己雖然獨身,但他並不是禁慾主義者(提前4:3;西2:23),而是盡量在真理的範圍內包容他們的觀點,指出獨身的好處;但也指出【照主的安排】(11:11),婚姻是神更美的旨意,聖經的原則是人人應當結婚,一夫一妻。雖然保羅同意獨身有許多好處,但他也指出獨身可能導致許多試探。正常的夫妻生活可以避免陷入【淫亂】(2節)的試探,不合理的禁慾反而會增加被撒但【引誘】(5節)的機會。【淫亂的事】(2節)原文是複數,表示有許多這類的試探。哥林多城以廟妓眾多聞名,當地的文化對淫行習以為常,未婚者很難潔身自守。(2節)【當】這個字的原文是命令式,表示為了避免試探,人人都【當】結婚,當然也可以有例外(7節)。保羅在此並非討論神設立婚姻的原由,而是論到哥林多城的實際情況。【合宜之分】(3節)指正常的夫妻生活。夫妻雙方在婚姻裡的地位是平等的,應當以【合宜之分】彼此相待,向對方盡當盡的本分,不可單方禁慾,以致【彼此虧負】(5節)。合神心意的婚姻生活,就是讓夫妻雙方在婚姻中學習放棄自己的【權柄】(4節),完全委身於對方(4節)。夫妻既然已經【二人成為一體】完全委身於對方,保留自己的身體就是【彼此虧負】(5節)。即使是為了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5節)也必須【兩相情願】(5節)。第6節是接著第5節說的,保羅準許夫妻為了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5節)但不是命令為了專心禱告就必須【暫時分房】。一個人能持守獨身【免淫亂的事】(2節)是【神的恩賜】。【沒有嫁娶的】(8節)原文是男性,是指喪偶的鰥夫,而不是指從未結婚的人。 8-9節對鰥夫和寡婦說的,關於尚未結婚的男女,要到25節才開始談到。【常像我】(8節)指像保羅保持現狀,一個喪偶的人,若沒有守獨身的【恩賜】(7節),難免【自己禁止不住】(9節)。所以【倒不如嫁娶為妙】(9節),免得【慾火攻心】(9)反而被試探所勝。【已經嫁娶的】(10節),指已婚的信徒。 【不可離開】(10節)指不可離婚,神的兒女沒有逃離屬靈爭戰的戰場的權利,所以沒有離婚的自由。【主吩咐】(10),指主耶穌在世時曾留下這類的教訓。【若是離開了】(11節)原文是簡單過去式,顯示在寫信時,哥林多教會已有出現了離婚的現象。保羅說【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11節),不是允許只要不再嫁就可以離婚,而是要求當時那些已經離婚的人【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11節)。12-16節是關於一方不信主的婚姻,適用於信主前就已經結婚的信徒。而未婚信徒的婚姻,則應遵循信與不信的人【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的原則。【不是主說】(12節)指主耶穌在世時並沒有留下這類的教訓。雖然12-16節是使徒保羅自己的教導,但他也是在聖靈感動下說的(40節)被聖靈承認,作為神的話列入聖經。保羅謹慎分別主的話和自己的教導,證明初期教會信徒沒有隨意編造主耶穌的語錄。【成了聖潔】(14節)指分別出來歸神使用,但不一定就能得著救恩。信徒是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的【聖徒】(1:2)所以連不信的配偶和兒女也因著他們,身不由己地被分別出來歸神所用(14節)所以不要和不信的配偶離婚(13節)。每個信徒都是了聖靈的身體成為至聖的【聖靈的殿】(林前6:19)所以信徒會因著至聖的信徒而【成了聖潔】被分別出來歸神使用。因此,這樣的夫妻活在神眼中就不是淫亂,所生的兒女也【是聖潔的了】(14節)。若不信的一方主動提出離婚,信徒在神面前不負婚姻破裂的責任,被棄的配偶可以再婚。 (15節)指神所賜的生命是和睦的生命,無論是與不信的配偶繼續同住,還是接受不信者的決定結束婚姻,兩種情況下都要追求和睦。信徒的婚姻不能被當作傳福音的工具,,已經結婚的信徒就不能放棄【救】(16節)不信配偶的機會。信主的一方應甘心接受十字架的對付,在真理裡與配偶和睦,更加地愛對方,而不是讓我們失敗的見證阻擋神的工作。 思想: 婚姻不只是人生大事,更是屬靈爭戰的戰場。因為婚姻歷世歷代都是撒但攻擊的目標,許多個人,地區和國家的敗壞,都是從婚姻家庭的破口開始的。要在這場爭戰中顯出見證,夫妻都應當倚靠主的恩典,彼此扶持,尊重,體恤,大事小事都活在主的權柄下,讓主藉著婚姻生活把自己造就成建造教會的材料。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愛我們,能從你愛的生命使我們明白愛,更能在因你愛去愛身邊的人,求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懂得活出主愛的生活中。阿們!
哥林多前書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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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4:22-40哥林多前書 14:22-40
22節是保羅假設有人爭辯:【方言是不信的人證實神在作工,而先知講道不過是向信徒傳一篇信息而已。】然後保羅反問:【這樣,難道方言不是為信徒作證據,只是為不信者嗎?聖靈賜下說方言的恩賜,是為了叫門徒說出他們原來不會說的【別國的話】(徒2:4),向說【別國的話】的人證明神的作為(徒2:1-12 )使他們迴轉歸向神。如果這方言讓人聽不懂,不但不能【為不信的人】(22節)作證據,反而會讓人【說你們癲狂了】(23節)。【作先知講道】(24)的結果,是把人領向神,敬拜神,承認神真在教會中(25節)。當聽者【心裡的隱情】(25節)因先知所傳講的神的話語而被【顯露出來】(25節)的時候,就像神在直接對他說話,這就是讓他在聚會中遇見神了。聖靈在聚會中工作的目的,是讓人遇見神,敬拜神,而不是用方言來炫耀自己。【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26節)意思是【我們該怎麼做呢】?教會聚會的內容和程序雖然沒有外面的規條,但卻有裡面的約束,原則是【凡事都當造就人】(26節)。即使是真正的方言【若沒有人翻】(27節)就沒有人懂得方言的意思,當然不能造就別人,因此不可在聚會中說。即使是【作先知講道】(29節)也要有規矩,一次聚會【兩個人或三個人】講道就足夠了,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29節)。【其餘的】(29節)可能指其他有【作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也可能指有辨別諸靈恩賜的人(12:10)或全會眾。【旁邊坐著的】(30節)先知必須真正【得了啟示】有聖靈的感動,才可以示意有話要講。若真是出於聖靈的啟示,聖靈必然會感動【先說話的】(30節)先知【閉口不言】(30節)並讓前後兩位先知的話語銜接一致。當時猶太拉比一般是坐著教導,而門徒是站著受教,讀聖經的人則站著;而在愛色尼教派中,大家會輪流發言,說話的人通常站著,其餘的人都坐著。【你們】(31節)指那些有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並非指所有的信徒,在聖經沒有完成之前,一位先知說得越長,就越容易憑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聖靈的啟示來說話,時間長了,會從【講道】變成自說自話,所以聖靈會隨時介入(30節),讓有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31節)。而全本聖經啟示完成之後,講道的人應該緊緊圍繞聖經,不可以隨意發揮,用人的說教來代替聖經的【道理】(31節)。哥林多教會可能有人認為,一個人越受聖靈支配,就越少自製能力,講道時會情緒極度高漲,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語和長短。但只有邪靈會叫人失去自製的能力,聖靈卻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越是屬靈的人,越能自我節制,因為【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32節)。先知更要學習順服神的權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34節),並不是禁止婦女禱告或講道,是不准她們在崇拜中插嘴提問(35節)。古代婦女的教育程度普遍比較低,哥林多教會的外邦婦女又不像猶太婦女熟悉聖經,可能常常在聚會時提出一些幼稚的問題,影響了聚會的秩序。【正如律法所說的】(34節)指舊約一貫要求人在神面前安靜順服:【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全地的人當在祂面前肅敬靜默】(哈二20)。這個要求不只是針對婦女,所以保羅不但要求婦女在聚會時不准說話,也要求先知在別人講道時保持【安靜】(33節)。【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35節)是當時的社會習俗。【你們】(36節)指一些自大的哥林多信徒,他們自以為【是先知,或是屬靈的】(37節),所以不同意保羅的教導,以為【神的道理】(36節)單臨到他們。保羅的信是受聖靈感動所寫的【主的命令】(37節),凡是【先知】或是【屬靈的】人(37節),都應該能看出來。而那些自稱【先知】或【屬靈的】人,【就由他不知道吧】(38節)。39-40節是關於在聚會中如何運用屬靈恩賜的結論。保羅第三次指出,對【屬靈的恩賜】應該【切慕】(39節),而不是【追求】(1節;12節)。神的教會不是只講愛心,只要火熱,只傳福音就可以了,還必須有規矩,【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40節)【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 思想:不同文化,不同時代的教會,規矩可能都不太一樣,但原則都是為了【造就教會】(12節)【造就別人】(17節)【叫全體得益處】。我們有否願意因主愛的賜予作出【造就教會】【造就別人】的人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愛與捨己使我們明白愛,更能放下自我,是主你使我們不再為己而活, 求主引導我們能作【造就教會】【造就別人】的人。阿們
哥林多前書 16:1-9哥林多前書 16:1-9
(1節)[論到]指以下內容是針對哥林多教會來信中所提的事(7:1)。[為聖徒捐錢]指為耶路撒冷教會的貧窮信徒募捐,並非一般的社會關懷。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可能受猶太人特別的敵視與迫害(帖前2:14),被棄絕於當地社會經濟圈之外,加上克勞第統治年間(主後41-51年)的大饑荒(徒11:28),因而落在極度貧乏之中。在安提阿的外邦人教會曾差派巴拿巴和保羅送救濟品到耶路撒冷(徒11:27-30),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也鼓勵保羅要常常[記念窮人](加2:10)。外邦教會在福音上受惠於猶太教會,在物質上回饋幫助是理所當然的(羅15:26-27)顯明了外邦肢體和猶太肢體在基督身體裡的合一見證。這次捐贈在保羅所建立的教會中全面進行,包括[加拉太的眾教會],馬其頓教會(林後8:1)和亞該亞教會(林後9:2)。[七日的第一日]可能指星期天,也可能指星期六晚上。安息日晚上日落以後,就是[七日的第一日]的開始。初期教會的聚會常常在晚上進行,因為許多基督徒白天必須工作,晚上才能參加聚會,而且主耶穌的最後晚餐也是在晚上進行的。安息日白天不允許收集捐項,日落以後就可以了。[各人]表示每個信徒無論貧富都在捐獻肢體的事上有分。保羅不主張[現湊],因為捐贈肢體是基督身體生活的實際,而不是在情感催逼下的一時衝動。保羅身為使徒,有權決定人選去處理奉獻的事宜,但他並不使用這權柄,也不經手款項,而讓哥林多教會自行[舉薦](3節)人選,表明他[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8:21)。[我也該去](4節)指[若保祿的行程配合]也指[若款項相當可觀,值得保羅親自監送]。哥林多教會有些人以為保羅不會再去哥林多(4:18),如今他肯定他計劃在經過馬其頓之後去哥林多(5節),並且不只是[經過](5節),而是[同住](6節)一段時間。保羅打算在哥林多[過冬](6節)是因為地中海沿岸冬天多雨,道路泥濘,海運停止,旅行不便。[送行](6節)指為他預備所需用的東西。保羅最後從以弗所到馬其頓,然後到希臘,可能在哥林多停留了三個月(徒20:1-3)。保羅一面表示他不想只是[路過](7節)哥林多;一面強調[主若容許](7節),主的僕人一切計劃必須服在主的計劃之下。保羅目前領受的事奉是在以弗所(8節),他可能在第二年五旬節之前趕到了耶路撒冷(徒20:16)。(9節) [開了]是現在完成式,指那門保持開放。凡是主所開的[寬大又有功效的門](9節)必定會驚動魔鬼的權勢,所以必然[反對的人也多](9節);當福音的門大開的時候,仇敵製造的難處也一定會隨之而來。當時以弗所[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徒19:20),福音傳遍[亞細亞全地](徒19:26)但[因為這道起的擾亂不小](徒19:23),以致後來保羅被迫離開以弗所前往馬其頓(徒二十1)。 思想:或許有時信徒完全是自行計劃人生,絲毫不仰望主的旨意;另有些信徒好像很屬靈,完全沒有計劃,似乎是完全隨主引導,但並不是保羅所示範的榜樣。忠心的僕人可以為主的旨意有所計劃,但要每一步又要順服主隨時的引導。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奉獻使我們明白奉獻的意義,不是施捨,更是主你的恩典,讓我們懂得施予,求主使我們的生命懂得你的計劃旨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