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6:12-20

哥林多前書 6:12-20

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經得著了【真自由】(約8:36)超越了猶太教的律法主義,不必像人的宗教,必須遵從一套規條才能得救,所以【凡事我都可行】。但信徒也【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不能讓我們的自由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許多【可行】的事並非壞事,但【凡事】在屬靈上是否【有益】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壞,而在乎是否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如果某件【可行】的事會【轄制】我們,使我們無法完全順服基督的權柄,我們寧可不做。信徒已經是【基督的奴僕】(7:22)不能被基督以外的人,事,物所轄制,不管這件事有多好。連【屬靈的事】如果不是【本於祂,倚靠祂,歸給祂】的(羅11:36),也會【轄制】我們脫離基督的權柄。(13節)【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語,他們認為【肚腹】是為享受【食物】而存在的,吃飯是天然的活動,而【淫亂】和吃飯一樣也是天然的需要。但在神的計畫裡【肚腹】和【食物】都是暫時的【身體】卻要復活得榮耀(15:42-44)。因此【身子】與【淫亂】的關係,和【肚腹】與【食物】的關係並不一樣,神預備【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13節),身子是我們事奉主,榮耀神的工具。【主也是為身子】(13節)指只有靠著主的能力和供應,我們的身體才能功能正常,活出當有的樣式。【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兩者的結局都是廢壞;身子【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13節)兩者都必復活(14節)。基督徒的身體將來都要復活得贖(羅8:23)所以不可讓身體成為犯罪的工具。哥林多的【娼妓】(15節)通常是指異教偶像崇拜儀式中與人行淫的廟妓。【二人要成為一體】(16節)是男女之間性行為的屬靈實際。性犯罪的可怕,在於把【基督的肢體】(15節)事奉基督的正常功能挪去,反成為【娼妓的肢體】(15節)與娼妓及其背後的偶像聯合。保羅用【聯合】(16節)來指與娼妓【成為一體】(16節)的性行為,又用同一個【聯合】(17節)來指信徒與主【成為一體】的屬靈連結,顯示【淫行】絕不是【在身子以外】的小事(18節),而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8節)也得罪了【基督的肢體】直接影響到信徒與基督在靈裡合一的生命關係。信徒對魔鬼要【抵擋】(弗6:11,13)但對【淫行】(18節)要【逃避】(18節)或【遠避】(帖前4:3)絕不可高估自己抵擋【淫行】的能力。保羅已經指出,教會是【神的殿】(3:16)是團體的殿;在這裡又指出,每一個信徒的身子都是神用【重價買來】(20節)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每個信徒心裡都有聖靈居住(羅八9)。聖靈是我們身體的主人,因此,任何不能高舉神、與【聖靈的殿】不相配的行為,神的兒女都不該有。我們的身體是神用祂懷裡的獨生子作代價【重價買來】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信徒沒有權柄隨意支配自己的身子,而應為主而活,【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20節)。 【逃避淫行】(18節)只是消極的一面,積極的一面是【榮耀神】高舉神,體貼神,讓聖靈更多地佔有,充滿我們,讓肉體的成分越來越衰微,基督的成分越來越興旺,直到神兒子的生命在我們的身體上完全彰顯出來。 思想: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正是作信徒活在生活中的原則,我們有否只顧自己的自由,忘記神的旨意呢? 祈禱:親愛主,求你記念我們每日都活在這罪惡的世界中,我們每日都面對不少的試探,誘惑,甚至我們運用不少自我的藉口,忘記神的旨意,求主赦免,求主光照。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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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證】(2節)指在泥土,蠟上壓下的印記,是歸屬的記號,證實的憑據。哥林多信徒原本是保羅帶領信主的,因此,他們就是保羅【作使徒的印證】(2節)。保羅以自己為例,說明怎樣持守第八章所說的原則。保羅有基督徒的自由,有使徒的權柄,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見過復活的主耶穌,又建立了哥林多教會。但為了別人得恩典,保羅不但甘心限制自己身為基督徒的自由和權利,連使徒特有的權利也放棄了。【捨己】(太16:24)是教會生活的根基,教會是由得救的罪人組成的,只有堅持主,不堅持自己,才是得救的見證;如果只強調肢體的自由,只堅持個人的權利,教會就會淪為罪人爭名奪利的場所,失去基督的身體的見證。當時哥林多教會分門結黨,四派中有三派聲稱他們不是屬保羅的(1:12)也有人對保羅的使徒身份持懷疑的態度,以致【盤問】(3節)他。(5節)【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這句話的重點不是強調使徒有權結婚,而是強調已婚的使徒有權帶信主的妻子同行,接受教會的供養(11節)。【主的弟兄】(5節)原文是複數,指主耶穌肉身的弟兄們,包括雅各書的作者雅各和猶大書的作者猶大。【磯法】(5節)是西門.彼得。5-6節表明,當時只有保羅和巴拿巴兩位使徒(徒14:4,14)是帶職事奉,其他的使徒都是接受教會的供養。當時羅馬帝國的士兵都由國家提供糧餉【栽種葡萄園】和【牧養牛羊】也都是靠職業維生(7節)。保羅用世上的各種職業作比喻(7節)但他不只是【照人的意見】(8節)來說話,也用律法中的條例來證明;使徒有權接受教會的供養。第9節引自申25:4,指牛可以一邊踹谷一邊吃身邊的穀物。古時以色列人用牛來打穀,牲畜踹踏在谷堆上,使穀殼從穀粒上脫去,然後迎風向空揚起,糠秕被風吹去,穀粒就落下來。申25:4的上下文都是關於人,所以猶太拉比們認為這節經文的原則不但適用於牛,更適用於人(《他勒目》BM88b)。保羅也是如此應用這個解經原則,把【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10”7)的這項原則應用在牛身上,也應用在使徒身上(10節)。神既顧念牛,自然更顧念祂的僕人;神的工人必然是一邊事奉,一邊享受基督的供應。保羅雖然擁有合法的【權柄】(12節),但為了【基督的福音】(12節)不被阻隔,卻寧願放棄自己的權柄。因為我們裡面基督的生命叫我們能順服更高的【權柄】,所以才能活出捨己的愛。【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13節),指舊約律法中規定,祭司有權按照規矩吃一些特定的祭物(利7:6,8-10,14,、28-36)。這些祭物是以色列人先奉獻給神,然後神再賜給祭司及其家人。這個原則也可以應用到新約;信徒供養傳道人,不是對傳道人的施捨,而是先奉獻給神,然後神再賜給為祂勞苦的工人,【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14節)。因此,主耶穌說:【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10:10)【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10:7)。 思想:我們若是在事奉中只覺勞苦,不覺享受;只有工作,沒有摸著基督的豐滿;只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卻沒有享受福音的實際,這樣的事奉恐怕只是出於自己,而不是出於主的呼召。 祈禱:親愛主,感謝使我們的人生能夠事奉主你,事奉主你是我們的榮耀,更是主你的恩典,求主引導我們使我們懂享受福音的實際, 摸著基督的豐富。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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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開頭的話是第一世紀羅馬書信的慣例:先是寫信人的名字,然後是收信人的名字,接著是禱告。保羅強調自己【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1節)的身份,因為他將使用使徒的權柄來糾正哥林多教會的屬靈錯誤。(1節)【兄弟所提尼】是管會堂的猶太人(徒18:17)他是這封信的共同作者。神在使用保羅的同時,也在使用其他的弟兄。【神的教會】(2節)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三次(徒二十28;林前一2;林後一1),保羅特地向哥林多信徒強調教會是【神的】因為他們正在誤把教會當作是【人的】根據人意分門結黨。在保羅書信的問安語中,只有本信加上了【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2節)以提醒那些分門結黨的人:基督不單是他們的主,也是【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2節)的主。雖然哥林多教會許多信徒的屬靈生命還很幼稚(3:1),道德標準也很低(5:1),保羅仍稱他們為【聖徒】(2節)。保羅的問安語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和希伯來式的【平安】。【恩惠】是神賜給不配的罪人白白的,主動的禮物,是我們喜樂的泉源。希伯來文【平安(Shalom)】不只是沒有戰爭的狀態,更表示繁榮,興盛,特別是屬靈事物上的興盛。(6節)【堅固】原文常作為擔保的律法詞彙。信徒的屬靈生命是否成熟,不在於【口才、知識】(5節)是否全備。哥林多信徒有傳講真理的口才,又有全備的屬靈知識,但屬靈生命卻仍被保羅【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3:1-2)。因此,靈命成熟和恩賜充足乃是兩回事:有恩賜的人不一定靈命成熟,靈命成熟的人不一定有豐富的恩賜。聖靈豐富的屬靈恩賜(7節)本身就是主耶穌【堅固你們到底】的一種保證。【一同得分】就是我們都要進入基督,成為一體,讓基督替我們接受神賜給我們的一切,然後交給我們享用。而是聯結成基督的身體教會,在基督一同承受神的【分】。基督是教會的盼望(7節),基督負教會的責任(8節),基督為教會接受神的分(9節);因此,【神的教會】(2節)必須單單根據基督,【不可分黨】(10節)。雖然信徒被召是要與基督【一同得分】(9節),哥林多信徒不但沒有彼此相交,反而【分黨】、【紛爭】(10節)。保羅很柔和地【勸】他們合一,39次使用【弟兄們】這親密的稱呼,遠超過其他書信。保羅更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他們,這個名字遠超過所有黨派的名字。【說一樣的話】是合一的第一步。 【彼此相合】原文意思是恢復正確的狀態,也用在補網(太4:21),以及帖撒羅尼迦人信心不足的補足(帖前三10)。(11節)【紛爭】是【情慾的事】之一(加5:19-21)。(12節)亞歷山大的學者【亞波羅】在以弗所得了亞居拉,百基拉的幫助以後就到亞該亞去傳福音(徒18:26-27)亞該亞的首都就是哥林多。【紛爭】分門別類的本質就是高舉人,以人為中心,忽略神在教會裡的權柄和旨意。【保羅,亞波羅,磯法】(12節)的教導並無真理上的不同,因此,這些信徒高舉所追隨的師傅,分黨,紛爭,並不是為了堅持真理,而是出於肉體的私意。即使是那些自稱【屬基督的】(12節)實際上也是以自我為中心,以【屬基督】的名義拒絕順服基督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權柄。基督是不能分開的,所有事奉的果效都是主自己做的,都應歸入主的名下,不歸入主名下的,就是分門別類。(14節)【基利司布】是管會堂的(徒18:8),【該猶】(14)是接待保羅的人(羅16:23)。當時一些哥林多信徒受到希臘文化的影響,傳福音講究哲學,修辭等【智慧的言語】(17節)卻忽略了【基督的十字架】(17節)。高舉【智慧的言語】或口才,技巧,只會把人帶向傳講的人,誇耀人所做的,而不是帶向基督,支取十字架的救贖功效。 思想:凡是屬靈的工作,誰做工不重要,工作的果效叫人歸入基督才最重要。因為只有釘十字架的基督,才能改變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我們有否十字架真正的道理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主讓我們能在你的心意教會中,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明白你的旨意,更明白的十字架的道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