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5:1-13

哥林多前書 5:1-13

保羅結束了關於哥林多教會分黨,嫉妒紛爭的問題(1:104:21),轉而討論教會道德的問題(5:1節至6:20)。(1節)【收了他的繼母】指與繼母結婚,屬於亂倫的行為,羅馬法律和舊約律法(利18:8)都禁止這種行為。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天花亂墜的【言語】(4:19)卻沒有基督的【權能】(4:19)。因此,神看為可憎的事,人卻【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2節);神要對付的事,人卻不敢與神同心【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2節)以致損害了基督身體的見證。信徒不可【論斷人】(太7:1)但教會為了挽回犯罪的弟兄,必須使用屬靈的權柄來【判斷】(3節)行惡事的人,目的不是為了敗壞人,而是為了造就肢體,挽回弟兄,使犯罪者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5節)。雖然是軟弱的哥林多教會的【聚會】也不是幾個藉由無名的哥林多人的聚集;不但有使徒的心在靈裡的【同在】(4節)【主耶穌的權能】(4節)也在場。神為了保全裡面的實際,常常不惜犧牲外面的形體,舊約歷史中的約櫃被擄,帳幕被棄,聖殿被毀,聖城被焚,今日教會外表的荒涼,都是同樣的原則。【交給撒但】(5節)包括逐出教會(2,7,13節)被逐出教會就是被送到撒但掌權的領域(西1:13;約壹5:19)。【敗壞他的肉體】(5節)指屬靈的失敗導致身體的受苦(11:30)。我們若不順服基督的權柄,自恃屬靈,愛心而包容罪惡,實際上就是【自誇】(6節)。生命裡的罪就像【麵酵】(6節)若不絕對消除,就會給撒但留下餘地,即使一點也【能使全團發起來】(6節)敗壞屬靈的生命和教會的見證。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吩咐以色列人要過逾越節,各家殺一隻羊羔,蘸羊羔的血在門框和門楣上,並吃羊羔的肉(出12:1-14)。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日,把酵從各家除去,那七日稱為無酵節或除酵節(出12:15-17)。【無酵的面】(7節)代表重生得救的新生命【舊酵】(7節)代表罪惡【新團】(7節)代表聖潔沒有瑕疵的教會【逾越節的羔羊】( 7節)預表耶穌基督【將舊酵除淨】(7節)預表信徒得救後要對付罪。雖然哥林多信徒【仍是屬肉體的】(3:3)但他們已經是【無酵的麵】所以不可再把【舊酵】帶回來,必須【把舊酵除淨】教會才能成為【新團】。第7節原文並沒有【羔羊】而是說【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教會是以【逾越節的羔羊基督】(7節)被殺為代價所贖買來的,為要彰顯祂的聖潔與榮耀。因此,信徒的一生都在【守這節】(8節)活在【除酵節】的實際裡,不可以容讓舊生命裡的罪酵繼續存在,而應當追求達到【誠實真正】( 8節)的地步。(8節)【守】的原文是現在進行式,表示持續的動作。(8節)【誠實】指純粹的動機【真正】指純粹的行動。保羅在寫哥林多前書之前,曾寫過另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9節)但已經失傳。那封信引起了誤解,保羅在此特意解釋。保羅並沒有禁止信徒接觸世上的罪人,因為這樣【除非離開世界方可】(10節)。保羅也準許往【不信的人】家赴席(10:27),但禁止與習慣於犯罪的所謂【弟兄】(11節)親密團契,因為這會破壞基督身體的見證,讓罪留在教會裡滋長。第11節所列的六等人,指教會中那些對這類惡行不聽勸戒,屢教不改,習以為常的人,並不是那些【偶然被過犯所勝】的人(加6:1)。(12節【教外的人】)原文沒有【教】字,指【外部的人】即教會之外的世人。【教內的人】(12節)原文也無【教】字,指【內部的人】即教會裡面的信徒。當信徒得罪神,得罪人,破壞教會的見證時,教會就有責任行使神所賜的屬靈權柄進行【審判】。對於犯罪作惡的世人,自有神安排的世俗權柄來審判他們,所以說【有神審判他們】(13節)。而對於犯罪不改的信徒,教會應當靠主作王,學習【審判】(6:2),按照神的旨意把他們趕出教會,一面維持基督身體的見證,一面也挽回犯罪者的靈魂(5節)。 思想:教會就像大海中的救生艇,必須浮在海面與世界接觸,才能領人歸主;但不可浸在海中,被世界同化,以致失去救人的功效。我們有否願意按照神的旨意維持基督身體的見證發揮教會功用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是教會的頭,是你帶領教會,因你最明白教會就是神旨意,更是讓世人得著神祝福的管道,求主同樣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更活出你旨意的教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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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節的【執事】與3:5的【執事】原文不同,原意指在大船下層搖槳的奴隸。【管家】原文指管理主人家業的奴隸。【神奧祕事】即神預定的救恩計畫(2:7)。神的僕人首先應當對自己的地位有正確的認識:他們不是人所高舉,追隨的對象,而是基督的奴隸。【管家】不會受主人日夜的監督,如果主人要凡事監督,何不自己動手做?因此【管家】 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忠心】。神對自己僕人的要求,不是要他們有多少才幹和恩賜,而是要求【有忠心】(2節)。神的僕人唯一的主人是基督,別人對祂的【論斷】(3節)自己對自己的【論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基督對祂的【判斷】(4節)。【論斷】雖然能傷人,但也可以檢驗出被論斷者的事奉是否單單做在神面前。真正的神的僕人固然會因為【論斷】而傷心,卻不會因此而動搖。人對自己的事奉果效很難作中肯的評估,事奉的忠心與否,最後的【判斷】在於主耶穌,而不是人自己的良心。基督的【判斷】不單根據外在行為,也根據【人心的意念】(5節)包括人自己都察覺不到的【暗中的隱情】(5節),這樣的【判斷】才是最真實的。因此,神的工人不必介意在人前被稱讚,被高舉,還是被論斷,只需要忠心事奉,因為【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5節)這是唯一有價值的稱讚。【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指聖經由始至終都強調神所要的是合一身體的見證,而哥林多信徒高舉人,分裂了身體的見證,因此【過於聖經所記】。6節【轉比】原文又可譯為【改變形狀】(腓3:21)【裝作】(林後11:13-15)這裡的意思是【我用自己和亞波羅為例,闡明我要教你們的功課】。7節【你】是保羅假設對一個自大的哥林多信徒說話。8節是保羅的諷刺,他引用了當時希臘斯多亞派哲學家的自稱:【只有我富足,只有我掌權】。【不用我們】指【不用我們在場】哥林多信徒自以為已經很屬靈,不必再憑藉保羅或其他使徒了。當時羅馬城的圓形競技場先讓各組的勇士彼此角鬥,最後的壓軸戲是將【定死罪的囚犯】放進競技場,與野獸搏鬥至死。因此,保羅是用反話,諷刺哥林多信徒自誇聰明,強壯,榮耀。當時的希臘文化蔑視勞動,看作奴隸的分,保羅卻【親手做工】(12節)。【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13節)這樣的行為對希臘人來說是懦弱。 12-13節是保羅把使徒與希臘文化的價值觀作對比,結論是:使徒是世人眼中的【污穢,渣滓】(13節)一文不值。哥林多信徒要升高,保羅和他的同工甘願降卑;哥林多信徒在爭取人的榮耀,保羅和同工們卻甘心為主受苦(11-13節)。這個比較顯明了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和沒有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的差別,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信徒只求神的榮耀和神心意的滿足,沒有十字架經歷的信徒就只求人的榮耀和人的滿足。(15節)【師傅】指當時羅馬人僱來陪伴照顧孩子的奴隸或差役,其職責是教導,照顧孩子。這種【師傅】對孩子的愛當然比不上孩子的生身父親。保羅使用使徒的權柄是【為造就人,不是為敗壞人】(林後13:10)就像父親一樣。保羅一面指明效法人【不可過於聖經所記】(6節)以致高舉人,依附人;一面指出,每一個傳福音的人都要能讓別人效法自己(16節)如同自己【效法基督】(11:1)從自己的身上看見屬靈的路該如何走。保羅的計畫是先打發提摩太去哥林多(17節)然後自己去處理教會內部各種問題。哥林多教會有些人卻因此以為,保羅不敢到他們那裡去面對那些敵視他的人(18節)。這些人可能口才和知識都很好,所以【自高自大】(19節)。但保羅關心的卻不是他們的【言語】(19節),而是【他們的權能】(19節)也就是他們的生活能不能彰顯聖靈的大能。福音不只是告訴人應該行道,而且賜能力讓人能夠行道。因此,人行道的光景,顯明了聖靈的【權能】(19節)在自己身上通行的程度;而人接受了多少聖靈的【權能】生命才能彰顯多少屬靈的【權能】。【神的國】(20)是神施行權柄的範圍,不是根據人的熱心或恩賜,也不單倚靠【言語】的傳講或表白,而是【在乎權能】(20)。在羅馬時代,【為父的】(15節)不但是慈愛溫柔的(14節)也是嚴厲而不妥協的。因此,保羅是帶著【刑杖】來管教,還是【存慈愛溫柔的心】來,完全取決於哥林多信徒是否肯接受他【為父的】勸勉。 思想: 一個人屬靈的權能不是根據地位,也不是根據言語,而是根據他順服聖靈權能的程度。我們越被十字架減少自我的成分,越被聖靈增加基督的成分,就越能順服神,越能顯明屬靈的【權能】。我們有否願意每日都被聖靈充滿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讓我們知道,事奉主你不是憑著我們的才幹,能力,而是靠著主的聖靈的權能,求主使我們每日都倚靠你的同在,被主你充滿。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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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節)【論到屬靈的恩賜】原文是【論到屬靈的】並無【恩賜】一詞,既可以指【屬靈的人】也可以指【屬靈的事】。【屬靈的】一詞原文保羅全部用過24次,在其他書信上沒有超過3次,而在本信一共用了15次。(2節)【外邦人】通常指非猶太人,也可以指不認識神的非基督徒(帖前4:5)。【被牽引】(2節)原文通常用來指領囚犯出來,比喻外邦人有如不自由的囚犯,被撒但控制得無路可走,不得不跟從偶像。第2節原文的希臘文結構比較特別,表示【一次又一次】的意思。外邦人不住地被牽引著走,但不管怎樣牽引,最終仍是來到沒有生命的【啞巴偶像】(2節)面前。五旬節以後,不少信徒得著特別的恩賜,例如說出原本不懂的方言。哥林多信徒認為【恩賜】(1節)是【屬靈的】(1節)的標誌,因此高舉恩賜,輕視屬靈品德的操練,用屬靈的外表來掩蓋高舉自己的實際。因此,保羅希望他們能明白,【恩賜】並不代表【屬靈的】生命,追求恩賜與追求屬靈生命的長進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哥林多信徒都了解,被撒但控制的外邦人,總是【隨事被牽引】(2節)去服事偶像。而被聖靈感動的信徒,所做的【屬靈的】事也有一個共同的原則:不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3節),而會說【耶穌是主】(3節) ,目的都是為了高舉基督,,榮耀基督。脫離了這個原則,就不再是【屬靈的】事;明白了這個原則,哥林多信徒對【屬靈的恩賜】也就不會產生誤解了。真誠承認【耶穌是主】,這是早期教會最重要的信仰宣言(徒2:36)。聖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感動人承認【耶穌是主】。因此,每一位真正承認【耶穌是主】的信徒,裡面都有聖靈的內住,我們不可根據恩賜來斷定別人有沒有領受聖靈。哥林多信徒把【恩賜】(4)看為自誇的本錢,有了某種特別的【恩賜】就沾沾自喜,以為高人一等。但不同的【恩賜】都是同一位聖靈所賜,聖靈是不會自我爭競的,所有的【恩賜】都是為著神永遠的計劃而賜下的。【職事】(5節)是同一位基督住在信徒的心中,呼召他們事奉,,賜能力給他們事奉的結果。【功用】(6節)指神能力的活動。賜給人各種不同恩賜的,乃是聖父(6節)聖子(5節)聖靈(4節)三位一體的神,是同一位神【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6節)目的是為著成就同一位神的計劃。因此,信徒絕不能以恩賜來分門別類,,自高自大。【叫人得益處】(7節),又可譯為【叫全體得益處】聖靈賜給各人的恩賜各不相同,但目的都一樣;;不是為了叫人自誇或陶醉,而是為了【叫全體得益處】。因此,一切對建造教會可有可無的特長或才能,都算不得恩賜。保羅強調智慧和知識的【言語】(8節)是恩賜,但不是說【智慧】和【知識】本身就是恩賜。(9節)【信心】不是指得救的信心,而是在某件事上明白神的應許,確信絕不落空。 【醫病的恩賜】(9節)指超自然的醫治能力。【行異能】(10節)指具有超自然的能力行神蹟。【作先知】(10)指傳講神的話,包括講道和說預言。【分辨諸靈】(10節)指分辨聖靈和邪靈(約壹四1)。【說方言】(10節)指未經學習而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2:4-11)。【翻方言】(10)指將人所聽不懂的方言翻譯成眾人所能明白的話(114:13)。信徒獲得不同的恩賜,並不是自己努力或追求的結果,而是聖靈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7節)【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12節),教會裡的信徒也是各不相同的;又如【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12節)各不相同的信徒在基督裡也是合一的。聖靈將不同的恩賜分給這些各不相同的肢體,就是要【許多肢體】(12節)彼此配搭,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猶太人】和【希臘人】(13節)代表種族,,語言,文化和宗教的不同【為奴的】和【自主的】(13節)代表社會地位,,貧富,認同和成就的不同。聖靈把神的兒女都浸成一個身體,合而為一,超越了任何屬世的差異。【從一位聖靈】(13節)顯示惟有聖靈在其中做工,受洗才真正有意義。【飲於一位聖靈】(13節)指每個信徒都從聖靈受了供應,接受恩賜,顯明肢體的功用,彼此配搭,活出身體的見證。 思想:我們可以【切慕屬靈的恩賜】只可以【追求愛】(14:1),不可高舉某種恩賜。我們若單單重視某種恩賜,,苦苦追求某種恩賜,就是越過了界線,不尊重聖靈的權柄。我們要緊記一切主的恩賜都是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賜予,更使我們能與你同心同工,能建立你的教會,我們都是軟弱的,全因主你的賜予使我能夠為你作工,為你建造,願我們重視,活出主你給予的恩賜。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