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節)【我們】指保羅,亞波羅等神所使用的工人(6節)。【你們】(9節)指哥林多的信徒。【與神同工】(9節)表示沒有神,我們不能做甚麼,工作的果效是神自己做成的。【與神同工】不是替神出主意,也不是請神來批准人的計劃,工作的動機,目的,內容和方法都應該根據神的心意,讓神心滿意足。事奉的人是神所造成的工具,被事奉的人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9節)全都是出於神,屬於神。既然神是工作的主人,工人的主人,我們就沒有理由高舉人,只能高舉神。保羅的【聰明】(10節)就聰明在【照神所給我的恩】(10節)來做神的工作,知道自己沒有甚麼可誇的。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是一面藉著十字架除去舊造,一面靠著基督建立新造。而屬靈的建造要在神已經立好的【根基】(11節)上,這個根基就是耶穌基督的所是和所作,這根基藉著使徒和先知們啟示出來成為聖經(弗2:20),既不能增加,減少或修改,也不能在基督之外再【立別的根基】(11節),用社會福利,慈善愛心,道德哲學來代替基督。屬靈的建造要使用神所要的材料【金,銀,寶石】(12節)的體積雖小,卻要付出極大的代價,有長久的價值;【草木,禾秸】(12節)的體積雖大,卻不需要付出太大代價,沒有持久的價值。在神的眼中,只有從基督出來的,帶著基督生命性質的,才是貴重的【金,銀,寶石】。而一切從人出來的,不管如何聲勢浩大,不管多麼有智慧,在神的眼中都是卑賤的【草木,禾秸】。神要甚麼,就會先給我們甚麼。事奉神的人要付上代價,先接受十字架的對付,讓神藉著環境裡的一切人,事,物,把【金,銀,寶石】先做成在我們裡面,然後我們才能用這【金,銀,寶石】來建造弟兄,建造教會。凡出於肉體的建造,都經不過神的【試煉】;只有出於基督復活生命的建造,才能【存得住】(14節)。【與神同工】(9節),必須照著神的心意,藉著神所給的恩(10節),在準確的根基上(11節)用準確的材料(12節)去謹慎建造。若不如此謹慎建造,不管我們在地上有多少事奉,將來都會發現自己只是【得救】(15節),其餘我們自以為有,自以為對的,【在基督台前】都存留不住。【神的殿】(16節) 原文是單數,指整個教會(弗2:21)是神的兒女所組成的教會【神的靈】(16節)住在神的兒女裡面,在神的兒女中間顯出基督身體的見證,神就在其中得著了安息。【神的靈】住在教會裡面,也住在哥林多教會那些屬肉體的信徒當中。一切的屬靈建造都是為了叫【神的殿】完成,讓神在地上得到安息的居所。人的任何摻雜,代替和分裂,都會叫【神的殿】受損害,毀壞基督身體的見證。(17節)【聖】意思是【分別出來給神】,教會是屬於神的,甚至那些屬肉體的哥林多信徒也是屬於神的。19節引自伯5:13;人以為【這世界的智慧】(19節)是萬能的,想靠著屬世的智慧來了解屬靈的事,結果是聰明反被聰明誤。20節引自詩94:11,意思是沒有任何事可以瞞得過神,神知道人的智慧都是虛空,毫無價值的。屬靈的人沒有必要誇耀【拿人誇口】(21節),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21節),何必為著萬有中的一點向人誇口。基督就是萬有,我們在基督裡已經得著了萬有,神的工人是服事神的教會的,而不是被人高舉的。 22節是神兒女的【財產清單】生命裡的任何經歷,包括死亡本身,都是屬於神兒女的,因他們的身分是【屬基督的】(23節),應該活出基督,單單高舉神和基督,不能高舉任何人。神在22-23節清楚地啟示了一個次序:第一是神,第二是基督,第三是教會,第四是工人。【基督又是屬神的】(23節)並非指基督的本性,而是指祂救贖的工作;基督為要成就神的救恩,所以祂也是【屬神的】。 思想: 屬靈的建造不是看外面的熱鬧和暫時的果效,而要看將來【在基督台前】(林後5:10)能否經得過神的聖潔,公義的性情的【試驗】(13節);我們有否願意顯明建造的材料是從基督的生命中出來的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讓我們生命中得著建立,主你不單建立我們的信仰,更建立我們的生命在你的旨意中,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願意建立在主你的生命中。阿們!
哥林多前書 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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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3:1-8哥林多前書 3:1-8
剛剛信主的人雖然已經重生得救了,但屬靈的生命還不成熟,無論是思想還是言行都是更多地【隨從肉體】【體貼肉體的事】(羅8:5)而不是【隨從聖靈】【體貼聖靈的事】(羅8:5)因此被稱為【屬肉體】的【在基督裡為嬰孩的】但他們還是在主裡的【弟兄】。屬靈【嬰孩】的第一個特徵,是不愛讀聖經,只滿足於一些安慰,鼓勵,興奮,快速,簡易的信息,對於深度的屬靈造就沒有興趣。【奶】比喻比較淺易,初步的福音道理,適合初信者(來5:13);【飯】比喻需要用屬靈的悟性去領會的聖經真理,適合靈命比較成熟的人(來5:14)。【如今還是不能】指哥林多在初信時做【嬰孩】是合理的,但他們早該脫離這個階段了,因為神的國裡不是一堆老嬰孩,而是許多有基督成熟身量的兒子,神的計畫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來2:10)。屬靈【嬰孩】的第二個特徵,是不明白人在神面前沒有自誇的餘地(1:29)不是【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2:2)反而效法世界,看重【人的智慧】(2:5)人的所有,人的所能,因此自視甚高,各不相讓,以致【分黨】(1:10)【嫉妒,紛爭】。哥林多信徒真理的【口才,知識全備】(1:5),事奉的【恩賜】也充足(1:7)但人還沒有受過十字架的對付,因此屬靈的生命仍是【嬰孩】遠未成熟到像基督的地步。屬靈的知識,才幹,恩賜,成就都不能取代屬靈的生命的成長,也不能增加人屬靈的程度。要做一個屬靈的人,必須服在基督的權柄底下,單單【隨從聖靈】【體貼聖靈的事】(羅8:5)。【屬肉體的】【屬乎肉體】比喻信徒的思想言行受天然肉體的控制與支配,而不在聖靈的管理之下。【世人】指沒有被聖靈觸摸,改變,沒有接受十字架對付的人。神的僕人無論有多大的恩賜、多大的成就,都算不得甚麼,因為真正的工作是神做成的,做工乃是【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工作和工人都是神的。【執事】原文是【僕役】【執行他人命令的人】保羅在這裡用這個字來強調事奉主的人在神面前的卑微。(6節)【栽種】指保羅的事工偏重於開荒佈道,到沒有傳講的地方傳福音(羅15:19-20)。【澆灌】(6節)指亞波羅的事工重在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生命成長(徒18:27)。保羅和亞波羅都是被神用來做外面的工作,只有神自己能在裡面能做上實際有效的【生長】(6節)工作。因此,神的僕人努力工作,不一定能保證果效,所以沒有理由自高,也沒有理由自卑,只需要忠心【栽種,澆灌】。【栽種,澆灌】原文是簡單過去式,表示保羅和亞波羅的工作已完成。【生長】原文是過去未完成式,神的工作是不住進行著。神的僕人的謙卑不是禮貌,客氣,裝假,而是因為真正看見工作的主人是神,工作的能力出於主,工作的果效【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7節)所以才真心承認【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7節)承認自己實在沒有什麼可以誇口的地方。合神心意的事奉總是彼此配搭的,神的工人不可彼此輕看,以為自己的事奉才是最重要,因為【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因此,我們應為別人的工作感謝主、為自己的工作求主賜下夠用的恩典來與神同工【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4:10)。神的賞賜不是各人【照自己的果效】而是各人【照自己的工夫】。 思想:經文讓我們明白神的僕人不必擔心自己工作的果效,而要關心自己是否與神同工,忠心地付出,我們有否願意為神作忠心的僕人呢?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你要我們生命成長,你是我們生命的栽培者,感謝天父給予我們生命供應,生命的養份,生命的保護;願我們生命信靠你,經歷你。阿們!
哥林多前書 8:1-13哥林多前書 8:1-13
【印證】(2節)指在泥土,蠟上壓下的印記,是歸屬的記號,證實的憑據。哥林多信徒原本是保羅帶領信主的,因此,他們就是保羅【作使徒的印證】(2節)。保羅以自己為例,說明怎樣持守第八章所說的原則。保羅有基督徒的自由,有使徒的權柄,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見過復活的主耶穌,又建立了哥林多教會。但為了別人得恩典,保羅不但甘心限制自己身為基督徒的自由和權利,連使徒特有的權利也放棄了。【捨己】(太16:24)是教會生活的根基,教會是由得救的罪人組成的,只有堅持主,不堅持自己,才是得救的見證;如果只強調肢體的自由,只堅持個人的權利,教會就會淪為罪人爭名奪利的場所,失去基督的身體的見證。當時哥林多教會分門結黨,四派中有三派聲稱他們不是屬保羅的(1:12)也有人對保羅的使徒身份持懷疑的態度,以致【盤問】(3節)他。(5節)【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這句話的重點不是強調使徒有權結婚,而是強調已婚的使徒有權帶信主的妻子同行,接受教會的供養(11節)。【主的弟兄】(5節)原文是複數,指主耶穌肉身的弟兄們,包括雅各書的作者雅各和猶大書的作者猶大。【磯法】(5節)是西門.彼得。5-6節表明,當時只有保羅和巴拿巴兩位使徒(徒14:4,14)是帶職事奉,其他的使徒都是接受教會的供養。當時羅馬帝國的士兵都由國家提供糧餉【栽種葡萄園】和【牧養牛羊】也都是靠職業維生(7節)。保羅用世上的各種職業作比喻(7節)但他不只是【照人的意見】(8節)來說話,也用律法中的條例來證明;使徒有權接受教會的供養。第9節引自申25:4,指牛可以一邊踹谷一邊吃身邊的穀物。古時以色列人用牛來打穀,牲畜踹踏在谷堆上,使穀殼從穀粒上脫去,然後迎風向空揚起,糠秕被風吹去,穀粒就落下來。申25:4的上下文都是關於人,所以猶太拉比們認為這節經文的原則不但適用於牛,更適用於人(《他勒目》BM88b)。保羅也是如此應用這個解經原則,把【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10”7)的這項原則應用在牛身上,也應用在使徒身上(10節)。神既顧念牛,自然更顧念祂的僕人;神的工人必然是一邊事奉,一邊享受基督的供應。保羅雖然擁有合法的【權柄】(12節),但為了【基督的福音】(12節)不被阻隔,卻寧願放棄自己的權柄。因為我們裡面基督的生命叫我們能順服更高的【權柄】,所以才能活出捨己的愛。【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13節),指舊約律法中規定,祭司有權按照規矩吃一些特定的祭物(利7:6,8-10,14,、28-36)。這些祭物是以色列人先奉獻給神,然後神再賜給祭司及其家人。這個原則也可以應用到新約;信徒供養傳道人,不是對傳道人的施捨,而是先奉獻給神,然後神再賜給為祂勞苦的工人,【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14節)。因此,主耶穌說:【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10:10)【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10:7)。 思想:我們若是在事奉中只覺勞苦,不覺享受;只有工作,沒有摸著基督的豐滿;只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卻沒有享受福音的實際,這樣的事奉恐怕只是出於自己,而不是出於主的呼召。 祈禱:親愛主,感謝使我們的人生能夠事奉主你,事奉主你是我們的榮耀,更是主你的恩典,求主引導我們使我們懂享受福音的實際, 摸著基督的豐富。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