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2:1-16

哥林多前書 2:1-16

福音的內容是【愚拙】的(1:18),福音的方式也不是依靠了不起的【高言大智】而是誠實地見證基督為我們成就的救恩。【高言大智】指高超的口才和哲理,是深受希臘文化影響的哥林多人所重視的。保羅【沒有用高言大智】因為他第一次去哥林多之前在雅典的經歷(徒17:32)使他明白,不能用理性碰理性的方法來傳揚福音。因為【神的奧秘】不是靠著人的口才,哲理就能講明的,而要藉著聖靈的感動。哥林多的物質和文化水準都很高,在這樣的環境下,人如果不把自己學問,本事,頭銜,資歷都搬出來,似乎就鎮不住場面。但保羅卻知道,福音的果效並非靠人自己的所有,而是靠【神的大能】(5節)。傳福音不能在屬靈的外衣下用人的口才,哲學,科學,經濟學等來代替【聖靈和大能的明證】(4節)而要單單傳講【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是福音的核心:基督是神工作的目標,十字架是神工作的手段;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十字架是我們的道路。神要藉著人做工,但是神不要人覺得能靠自己為神做甚麼。當他孤身一人初次來到物質豐富,道德敗壞,文化發達的哥林多時【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而當保羅經歷了十字架的對付,承認自己的無有的時候,主耶穌就特別在異像中向他顯現,鼓勵他【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因為【有我與你同在】(徒18:9-10)。人【智慧委婉的言語】(4節)說不清楚神的愛和基督的寶貴,只有聖靈才能軟化罪人剛硬的內心,使人真正迴轉歸向神。(4節)【明證】指極有力的證據;建立在【人的智慧】(5節)上的冒牌信心,如果遇見更高超的智慧,或者建造的人倒了,就會跟著倒塌,只有建立在【神的大能】(5節)的真實信心才會永不倒塌。所以要叫人得著真實的信心,就不能依靠【人的智慧】,必須根據【神的大能】。福音不是【人的智慧】(5節)也不在乎【人的智慧】福音的內容和傳福音的方式都是【神奧秘的智慧】(7節)這真智慧與哥林多人熱愛的【世上的智慧】【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6節)完全是背道而馳的。【從前所隱藏的】(7節)原文是現在完成式,表示連續不斷的情況。【萬世以前】(7節)顯示救恩不是神臨時想出來的辦法,而是【預定】(7節)即【預先註定】顯示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計畫和主權。神既【在萬世以前】就揀選了這些哥林多信徒,也【在萬世以前】就知道這些哥林多信徒此時【仍是屬肉體的】(3:3)有【分黨】(1:10)【嫉妒,紛爭】(3:3),但這一切都無法阻擋神使他們最終【得榮耀】的旨意成就。第9節部分引自賽64:4和52:15。(10)【聖靈參透萬事】指聖靈透察一切,沒有任何事物是祂不知道的。 【深】(10)原文常指大海的深淵,有【深不可測】之意。正如只有人的靈才能知道自己的心思意念(11節)也只有【神的靈】才能知道【神的事】(11節)。因此,【神奧祕的智慧】(7節)不是【人的智慧】(5節)所能理解和接受的(8節)人憑著自己無法明白【神的事】只能由神自己【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10節)。【世上的靈】(12節)指屬世智慧的靈,人自己的靈。【從神來的靈】(12節)指聖靈。【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13節)是【聖靈所指教的言語】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4節)。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只有靠著聖靈所指教的【屬靈的話】(13節)才能向人【解釋屬靈的事】(13節)。(14節)【屬血氣的人】就是還沒有被聖靈所改變的人。他們只活在眼前的世界裡,不肯追求永恆;他們沒有能力【領會神聖靈的事】(14節),反而看為【愚拙】而拒絕,排斥。【屬靈的人】(15節)就是被聖靈所改變的人。他們【隨從聖靈】生活行動,有屬靈的判斷力,因為聖靈會引導他們【看透萬事】(15節)的真理和結局。 【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祂呢】引自賽40:13,表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沒有人知道神的事】(11節)只有聖靈能參透【神奧秘的事】(10節)。【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不是說所有的重生得救的信徒都能完全明白基督的心意,而是說信徒裡面既然有了基督的生命,聖靈就會在人心中啟示基督自己的心意,讓我們能越來越認識神和祂的工作,因此越來越知道【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1:29)。 思想:今天,我們傳福音時常常用自己的道理,言語來代替【聖靈和大能的明證】,表面上是說服人信主了,實際上並沒有帶人真正經歷主,認罪悔改,或許只是出於肉體的理智,情感和意志來冒充得救的信心。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人大能,讓我們明白【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才能真正使人認識主經歷主,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作屬靈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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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經得著了【真自由】(約8:36)超越了猶太教的律法主義,不必像人的宗教,必須遵從一套規條才能得救,所以【凡事我都可行】。但信徒也【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不能讓我們的自由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許多【可行】的事並非壞事,但【凡事】在屬靈上是否【有益】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壞,而在乎是否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如果某件【可行】的事會【轄制】我們,使我們無法完全順服基督的權柄,我們寧可不做。信徒已經是【基督的奴僕】(7:22)不能被基督以外的人,事,物所轄制,不管這件事有多好。連【屬靈的事】如果不是【本於祂,倚靠祂,歸給祂】的(羅11:36),也會【轄制】我們脫離基督的權柄。(13節)【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語,他們認為【肚腹】是為享受【食物】而存在的,吃飯是天然的活動,而【淫亂】和吃飯一樣也是天然的需要。但在神的計畫裡【肚腹】和【食物】都是暫時的【身體】卻要復活得榮耀(15:42-44)。因此【身子】與【淫亂】的關係,和【肚腹】與【食物】的關係並不一樣,神預備【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13節),身子是我們事奉主,榮耀神的工具。【主也是為身子】(13節)指只有靠著主的能力和供應,我們的身體才能功能正常,活出當有的樣式。【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兩者的結局都是廢壞;身子【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13節)兩者都必復活(14節)。基督徒的身體將來都要復活得贖(羅8:23)所以不可讓身體成為犯罪的工具。哥林多的【娼妓】(15節)通常是指異教偶像崇拜儀式中與人行淫的廟妓。【二人要成為一體】(16節)是男女之間性行為的屬靈實際。性犯罪的可怕,在於把【基督的肢體】(15節)事奉基督的正常功能挪去,反成為【娼妓的肢體】(15節)與娼妓及其背後的偶像聯合。保羅用【聯合】(16節)來指與娼妓【成為一體】(16節)的性行為,又用同一個【聯合】(17節)來指信徒與主【成為一體】的屬靈連結,顯示【淫行】絕不是【在身子以外】的小事(18節),而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8節)也得罪了【基督的肢體】直接影響到信徒與基督在靈裡合一的生命關係。信徒對魔鬼要【抵擋】(弗6:11,13)但對【淫行】(18節)要【逃避】(18節)或【遠避】(帖前4:3)絕不可高估自己抵擋【淫行】的能力。保羅已經指出,教會是【神的殿】(3:16)是團體的殿;在這裡又指出,每一個信徒的身子都是神用【重價買來】(20節)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每個信徒心裡都有聖靈居住(羅八9)。聖靈是我們身體的主人,因此,任何不能高舉神、與【聖靈的殿】不相配的行為,神的兒女都不該有。我們的身體是神用祂懷裡的獨生子作代價【重價買來】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信徒沒有權柄隨意支配自己的身子,而應為主而活,【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20節)。 【逃避淫行】(18節)只是消極的一面,積極的一面是【榮耀神】高舉神,體貼神,讓聖靈更多地佔有,充滿我們,讓肉體的成分越來越衰微,基督的成分越來越興旺,直到神兒子的生命在我們的身體上完全彰顯出來。 思想: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正是作信徒活在生活中的原則,我們有否只顧自己的自由,忘記神的旨意呢? 祈禱:親愛主,求你記念我們每日都活在這罪惡的世界中,我們每日都面對不少的試探,誘惑,甚至我們運用不少自我的藉口,忘記神的旨意,求主赦免,求主光照。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