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1:18-31

哥林多前書 1:18-31

【十字架的道理】簡單直接,並不需要華麗的修辭技巧,高深的哲學思想之類【智慧的言語】(17節)。這種傳道的形式與內容在那些沒有蒙召的【滅亡的人】聽來,自然是【愚拙】的,不夠聰明,不合情理,通不過理性和眼見的理智審查。但正因為人自我的理性難以接受這樣【愚拙的道理】(21節),那些蒙召的【得救的人】才能真實地感受到,他們得救的信心完全不是根據傳道人的口才,本事,也不是出於自己理智,情感或意志,而是【神的大能】在吸引,改變他們的內心。19節引自賽29:14。自從亞當墮落以後,人的智慧和聰明總是傾向與神敵對(21節),結果都是走向死亡(箴14:12),在神面前無法站立得住。人不能靠著自我的智慧,聰明來到神面前,而要被十字架除去所有和所能,如同一無所知的嬰孩,才能單純謙卑來到神面前。世界只是個稍縱即逝的舞台【這世上的智慧】(20節)也要一同過去。神不單單要棄絕【世上的智慧】、指出它的愚拙,更要叫它【變成愚拙】(20節)最終落入虛空。在天然人看來,不但傳福音的方式是【愚拙的】(21節),福音的內容本身更是【愚拙的】完全說不通。因此,人並不能【憑自己的智慧】(21節)來接受救恩,只能根據神所賜的信心而得救。(21節)【信】原文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相信。猶太人追求【神蹟】(22)的印證,他們認為彌賽亞有能力將他們從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解放出來;而【釘十字架的基督】(23節)與他們心目中的彌賽亞形象完全不符合,所以成了使他們不信的【絆腳石】(23節)。希臘人講究【智慧】(22節)的理性推理,藐視貌似愚拙的福音。他們中間出了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等著名的哲學家,顯示了高超的【智慧】但對人類卻沒有任何拯救的能力。因此,若不是神的揀選,無論是【猶太人】(22節)或【外邦人】(23節)全人類的本性都拒絕【釘十字架的基督】(23節)沒有人肯接受救恩。如果人可以憑著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得救,那就有理由可以自誇。只有【蒙召的】(24節)人才能體會到,自己在神面前一無所有,一無所有,我們的得救完全是【釘十字架的基督】做成的,這就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24節)。被人看為【愚拙】(25節)的十字架,卻能把人從滅亡裡面拯救出來,超過了一切人類的智慧。被人看為【軟弱】(25節)的基督,卻勝過了掌死權的魔鬼,超越了一切人類的能力。因此,【釘十字架的基督】把人放在完全不能自誇、不配受高舉的地步。【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24節)是本信的中心,我們若不是用【神的智慧】去運用【神的能力】屬靈的恩賜只會帶來屬靈的難處,就像哥林多教會一樣。27-28節中反覆出現【揀選】一詞,顯示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和憐憫,並非依靠人自己的智慧,能力,地位或道德。神並沒有先【揀選】在世上大有影響力的帝王將相,哲人高士,卻是先【揀選】了一班【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26節)的人,藉著這些在世上微不足道,毫無可取的人將福音傳開,證明叫人在世界高升的智慧,能力,地位或道德,都不能引往神和救恩。不倚靠自己的一切,單單靠神憐憫的人得救了,那倚靠自己的所有,卻拒絕神的人卻滅亡了。神安排如此救法,要叫人【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29節)。不信的人進到滅亡裡,固然是沒有可誇的,信主的人是因恩典而被拯救,也是沒有可誇的。人既是沒有可誇的,也就沒有高舉人或分門分黨的根據。【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31節)引自耶9:24。神並不是看中了我們的某些優點,然後再把【智慧,公義,聖潔,救贖】(30節)等美德添加在我們原來的優點之上,修補,提升我們的舊生命;神要完全棄絕我們的肉體生命,用基督的新生命來代替我們天然的舊生命,【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30節)。我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30節),因此,信主的人在神,在人面前都沒有任何值得自誇的地方。 思想: 【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31節)唯真正認識十字架道理的人,明白神何等恩典的人才能從生命中作出如此的見證,因我們都只是蒙恩的罪人。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十字架使我們明白生命沒有可誇,不是你的愛,不是你的恩典我們仍然是一個可憐的罪人。求主每日光照我們使們明白你十字架愛的道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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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節是保羅假設有人爭辯:【方言是不信的人證實神在作工,而先知講道不過是向信徒傳一篇信息而已。】然後保羅反問:【這樣,難道方言不是為信徒作證據,只是為不信者嗎?聖靈賜下說方言的恩賜,是為了叫門徒說出他們原來不會說的【別國的話】(徒2:4),向說【別國的話】的人證明神的作為(徒2:1-12 )使他們迴轉歸向神。如果這方言讓人聽不懂,不但不能【為不信的人】(22節)作證據,反而會讓人【說你們癲狂了】(23節)。【作先知講道】(24)的結果,是把人領向神,敬拜神,承認神真在教會中(25節)。當聽者【心裡的隱情】(25節)因先知所傳講的神的話語而被【顯露出來】(25節)的時候,就像神在直接對他說話,這就是讓他在聚會中遇見神了。聖靈在聚會中工作的目的,是讓人遇見神,敬拜神,而不是用方言來炫耀自己。【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26節)意思是【我們該怎麼做呢】?教會聚會的內容和程序雖然沒有外面的規條,但卻有裡面的約束,原則是【凡事都當造就人】(26節)。即使是真正的方言【若沒有人翻】(27節)就沒有人懂得方言的意思,當然不能造就別人,因此不可在聚會中說。即使是【作先知講道】(29節)也要有規矩,一次聚會【兩個人或三個人】講道就足夠了,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29節)。【其餘的】(29節)可能指其他有【作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也可能指有辨別諸靈恩賜的人(12:10)或全會眾。【旁邊坐著的】(30節)先知必須真正【得了啟示】有聖靈的感動,才可以示意有話要講。若真是出於聖靈的啟示,聖靈必然會感動【先說話的】(30節)先知【閉口不言】(30節)並讓前後兩位先知的話語銜接一致。當時猶太拉比一般是坐著教導,而門徒是站著受教,讀聖經的人則站著;而在愛色尼教派中,大家會輪流發言,說話的人通常站著,其餘的人都坐著。【你們】(31節)指那些有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並非指所有的信徒,在聖經沒有完成之前,一位先知說得越長,就越容易憑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聖靈的啟示來說話,時間長了,會從【講道】變成自說自話,所以聖靈會隨時介入(30節),讓有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31節)。而全本聖經啟示完成之後,講道的人應該緊緊圍繞聖經,不可以隨意發揮,用人的說教來代替聖經的【道理】(31節)。哥林多教會可能有人認為,一個人越受聖靈支配,就越少自製能力,講道時會情緒極度高漲,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語和長短。但只有邪靈會叫人失去自製的能力,聖靈卻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越是屬靈的人,越能自我節制,因為【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32節)。先知更要學習順服神的權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34節),並不是禁止婦女禱告或講道,是不准她們在崇拜中插嘴提問(35節)。古代婦女的教育程度普遍比較低,哥林多教會的外邦婦女又不像猶太婦女熟悉聖經,可能常常在聚會時提出一些幼稚的問題,影響了聚會的秩序。【正如律法所說的】(34節)指舊約一貫要求人在神面前安靜順服:【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全地的人當在祂面前肅敬靜默】(哈二20)。這個要求不只是針對婦女,所以保羅不但要求婦女在聚會時不准說話,也要求先知在別人講道時保持【安靜】(33節)。【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35節)是當時的社會習俗。【你們】(36節)指一些自大的哥林多信徒,他們自以為【是先知,或是屬靈的】(37節),所以不同意保羅的教導,以為【神的道理】(36節)單臨到他們。保羅的信是受聖靈感動所寫的【主的命令】(37節),凡是【先知】或是【屬靈的】人(37節),都應該能看出來。而那些自稱【先知】或【屬靈的】人,【就由他不知道吧】(38節)。39-40節是關於在聚會中如何運用屬靈恩賜的結論。保羅第三次指出,對【屬靈的恩賜】應該【切慕】(39節),而不是【追求】(1節;12節)。神的教會不是只講愛心,只要火熱,只傳福音就可以了,還必須有規矩,【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40節)【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 思想:不同文化,不同時代的教會,規矩可能都不太一樣,但原則都是為了【造就教會】(12節)【造就別人】(17節)【叫全體得益處】。我們有否願意因主愛的賜予作出【造就教會】【造就別人】的人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愛與捨己使我們明白愛,更能放下自我,是主你使我們不再為己而活, 求主引導我們能作【造就教會】【造就別人】的人。阿們

哥林多前書 16:1-9哥林多前書 16:1-9

(1節)[論到]指以下內容是針對哥林多教會來信中所提的事(7:1)。[為聖徒捐錢]指為耶路撒冷教會的貧窮信徒募捐,並非一般的社會關懷。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可能受猶太人特別的敵視與迫害(帖前2:14),被棄絕於當地社會經濟圈之外,加上克勞第統治年間(主後41-51年)的大饑荒(徒11:28),因而落在極度貧乏之中。在安提阿的外邦人教會曾差派巴拿巴和保羅送救濟品到耶路撒冷(徒11:27-30),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也鼓勵保羅要常常[記念窮人](加2:10)。外邦教會在福音上受惠於猶太教會,在物質上回饋幫助是理所當然的(羅15:26-27)顯明了外邦肢體和猶太肢體在基督身體裡的合一見證。這次捐贈在保羅所建立的教會中全面進行,包括[加拉太的眾教會],馬其頓教會(林後8:1)和亞該亞教會(林後9:2)。[七日的第一日]可能指星期天,也可能指星期六晚上。安息日晚上日落以後,就是[七日的第一日]的開始。初期教會的聚會常常在晚上進行,因為許多基督徒白天必須工作,晚上才能參加聚會,而且主耶穌的最後晚餐也是在晚上進行的。安息日白天不允許收集捐項,日落以後就可以了。[各人]表示每個信徒無論貧富都在捐獻肢體的事上有分。保羅不主張[現湊],因為捐贈肢體是基督身體生活的實際,而不是在情感催逼下的一時衝動。保羅身為使徒,有權決定人選去處理奉獻的事宜,但他並不使用這權柄,也不經手款項,而讓哥林多教會自行[舉薦](3節)人選,表明他[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8:21)。[我也該去](4節)指[若保祿的行程配合]也指[若款項相當可觀,值得保羅親自監送]。哥林多教會有些人以為保羅不會再去哥林多(4:18),如今他肯定他計劃在經過馬其頓之後去哥林多(5節),並且不只是[經過](5節),而是[同住](6節)一段時間。保羅打算在哥林多[過冬](6節)是因為地中海沿岸冬天多雨,道路泥濘,海運停止,旅行不便。[送行](6節)指為他預備所需用的東西。保羅最後從以弗所到馬其頓,然後到希臘,可能在哥林多停留了三個月(徒20:1-3)。保羅一面表示他不想只是[路過](7節)哥林多;一面強調[主若容許](7節),主的僕人一切計劃必須服在主的計劃之下。保羅目前領受的事奉是在以弗所(8節),他可能在第二年五旬節之前趕到了耶路撒冷(徒20:16)。(9節) [開了]是現在完成式,指那門保持開放。凡是主所開的[寬大又有功效的門](9節)必定會驚動魔鬼的權勢,所以必然[反對的人也多](9節);當福音的門大開的時候,仇敵製造的難處也一定會隨之而來。當時以弗所[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徒19:20),福音傳遍[亞細亞全地](徒19:26)但[因為這道起的擾亂不小](徒19:23),以致後來保羅被迫離開以弗所前往馬其頓(徒二十1)。 思想:或許有時信徒完全是自行計劃人生,絲毫不仰望主的旨意;另有些信徒好像很屬靈,完全沒有計劃,似乎是完全隨主引導,但並不是保羅所示範的榜樣。忠心的僕人可以為主的旨意有所計劃,但要每一步又要順服主隨時的引導。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奉獻使我們明白奉獻的意義,不是施捨,更是主你的恩典,讓我們懂得施予,求主使我們的生命懂得你的計劃旨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