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史家希羅多德說【在古代一個人向尊長問安,是用嘴親手,胸,膝或腳,向朋友則親他的臉頰】通常是男人對男人,女人對女人,且只限於親臉頰。新約時代的親嘴是主人向客人問安的方式(路7:45)。信徒也以此表示彼此間的相交(羅16:16)當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彼此出現隔閡的時候,保羅特別吩咐他們【親嘴問安】(16節)正是要鼓勵他們操練【彼此接納】(15:7)。【基督的眾教會】是指差派代表準備與保羅同往耶路撒冷的外邦教會(徒20:4)保羅寫信時正與這些代表們在一起。保羅在14到16章都強調要【彼此接納】(15:7)但對於【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17節)不但不能【接納】反而要【留意躲避他們】(17節)。因為【彼此接納】的前提是【在基督裡】(9節)而假弟兄,假教師並不是【在基督裡】的肢體。【彼此接納】的界線是【在基督裡】同樣,愛心的界線是在真理裡。神的愛不是沒有原則的溺愛,濫愛,而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13:6)。對於各種異端,我們應該【在惡上愚拙】(19節)不必特意去詳細研究,只需要【在善上聰明】(19節),熟讀聖經,自然就能分辨真假。【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20節)引用了創3:15。【提摩太】(21節)是保羅所揀選的助手(徒16:1-3)當保羅最後前往耶路撒冷時,他也隨行(徒20:4)。(21節)【我的親屬】指猶太人【路求,耶孫,所西巴德】(21節)都是猶太人,其中【路求】是羅馬名字,【耶孫,所西巴德】是希臘名字。當時的人大都沒有能力書寫,通常都是口述書信,請人代筆。而保羅可能視力不好,所以也常請人代筆,最後親筆簽名作為結束(林前16:21;加6:11;西4:18;帖後3:17)。羅馬書由保羅口述,德提執筆。【德提】是羅馬名字,代筆者通常不會加上自己的話,但【代筆寫信的德提】(22節)是與羅馬教會有關的信徒,所以在此加了一句自己的問安。【該猶】(23節)就是【提多猶士都】。古羅馬公民以第一個名字和第二名字表國籍及姓氏,作為羅馬籍的猶太人,他的全名應該是【該猶提多.猶士都】。當保羅被哥林多會堂趕出來的時候,提多猶士都接待了他們(徒18:7)。他的家能【接待全教會】(23節)顯示房子非常大。【以拉都】(24節)這個名字十分普遍,不一定就是徒19:2或提後4:20的以拉都。羅馬書從神的【榮耀】被虧缺說起(1:21)啟示神要藉著福音恢復人的【榮耀】(2:10)使我們能今生【歡喜盼望神的榮耀】5:2)來世與基督【一同得榮耀】(8:17),讓神的【榮耀】彰顯在被祂恢復的人身上(8:30;9:23)最終【使榮耀歸與神】(11:36;15:7-9;16:27)。因此,保羅【所傳的福音】(25節)乃是【榮耀】的福音。【永生神】(26節)是超越時間的,祂按著自己命定的時候和方式,將這榮耀的救恩奧秘【顯明出來】(26節)。雖然【萬國的民】(26節)都還在愚昧和黑暗之中,但是神自己會負責叫祂所揀選的人認識救恩,【使他們信服真道】(26節)。人不能改變人心,【惟有神能】(25節),因為【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一16)。【獨一全智的神】(27節)知道該做什麼,也知道怎麼做才是最好的,因此,信徒傳福音不必擔太多的重擔,凡是神要做成的事,祂必能按著自己的美意和智慧,照著自己的時間和方式做成。 思想:我們若真明白【惟有神能】就能在一切屬靈的工作上專心盡自己的本分,不為一時的得失所捆綁,甘心將榮耀【歸於獨一全智的神】愛神愛人,以愛奉獻!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愛,是你的恩典使我們不再迷失,使我們重新,更使我們歸家,經歷愛,分享愛,願我們一生不住明白認識神的愛,以愛奉獻。送給我所愛的羅以團契。保重!
羅馬書 16: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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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4:13-25羅馬書 4:13-25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必要承受迦南地為他們的產業(創15:7,18)而律法是在此後四百三十年才賜下的(加3:17)這表明神的應許不是根據是否遵行律法,而是根據【因信而得的義】(創15:6)。如果只有【屬乎律法的人】才有資格承受神的應許,那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都不合格,因為他們的時代還沒有律法。一方面,若神在賜下應許四百三十年之後又另外加上【律法】的條件,違背了神的信實,【信就歸於虛空】。另一方面,如果以人遵行律法作為成就應許的先決條件,那神的應許就永遠不可能成就,因為沒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15節)【應許也就廢棄了】。不是說沒有律法就沒有罪,因為【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5:13)。但如果沒有律法清楚說明,人就不知道那是犯罪。律法的功用是定罪人,讓人知道自己無法完全遵行而知罪,並不是讓人因完全遵行律法而稱義。【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和【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5:13)類似,可能是套用一句當時的格言。神在恩典中所賜的,人只能憑信心來獲取,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不管有律法,沒有律法,也不管受割禮,未受割禮,問題只在乎是否用信心去領受恩典。【一切的後裔】包括亞伯拉罕的肉體後裔和【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屬靈後裔。【叫死人復活】在此特別指亞伯拉罕認為【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斷絕】(19節)。【使無變為有】在此特別指將從亞伯拉罕出生的【多國】當時不僅尚不存在,而且因亞伯拉罕與撒拉已經年歲老邁,根本不可能有出現的機會。神將他的名字從【亞伯蘭】改為【亞伯拉罕】(創17:5)就是使他在神面前不只成為猶太人的父,也作【我們世人的父】即世上一切按他信心蹤跡去行之人的屬靈之父。亞伯拉罕的信心,就是因著對神的話語滿有把握,因此按人看【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這樣的信心,使祂作我們的父,而我們這些作祂信心後裔的人,也要有如此的信心。【得以作多國之父】亞伯拉罕的後代包括以撒的後裔(以色列與以東),以實瑪利所生的十二族(創25:12-18)由基土拉而得的子孫(創25:2-4)也包括眾多的屬靈後裔。【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5)神告訴當時還沒有孩子的亞伯拉罕,不要看自己的所有,所能,所是,不要看自己年紀老邁,妻子也不能生育,他的後裔將多如眾星,不可勝數。亞伯拉罕【信心】並非不排斥理性思想,也不是對難處佯作不見,而是【雖然想到】自己所面臨的難處,但經過仔細思想,還是認為神的應許遠超過一切不利的條件。亞伯拉罕的【信心或不軟弱】並非因為他有過人的自信,而是因為神所賜的真實信心一定能使人超越難處、超越環境,而神用恩典的帶領也一定會印證祂的信實。這裡所說的亞伯拉罕的【信】是在亞伯拉罕【將近百歲的時候】的信心(19節)。亞伯拉罕在八十六歲生了以實瑪利(創16:16)以為那就是神所應許的後裔(創17:18),但到了九十九歲(創17:1)神卻說【不然】。所以亞伯拉罕的信心一方面是不看自己的所有(以實瑪利),另一方面是單看神的所做(以撒)。亞伯拉罕心裡對神的應許不是沒有經過掙扎(創17:17)但神藉著種種的波折和恩典的帶領,使他【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真實的信心是建立在【仰望神的應許】的根基上,而不是自己的【自信】。亞伯拉罕自己雖然不能,但神能,自己雖然沒有,但神有。信心就是【滿心相信】神是既能,又有,祂不能背乎自己,所以【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21節)。能蒙神【算為祂的義】的真實信心,是【堅固】(20)的信心,是【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21節)的信心。這樣的信心本身就是神所賜的恩典,為要【將榮耀歸給神】(21節)。因信稱義不只適用於亞伯拉罕,也適用於一切與祂有同樣信心的人。我們所信的那位【從死裡復活的】主耶穌,正是亞伯拉罕所信的那位【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17節)。真正的信心既要相信主耶穌已經為我們受死,也要相信祂已經為我們復活。 思想:有信心的人不一定不會起疑惑,但不是【因不信心裡起疑惑】而是人在跟隨神過程中的有限,神必會讓我們【因信心裡得堅固】。這正顯明信心不是出於人自己,而是來自神的賞賜,來自神的信心才能【將榮耀歸給神】。 祈禱:親愛主,你明白知道我們的軟弱,不信,但你仍然愛我們,更願意付上你的生命,滿足天父公義我要求,求主使我們不靠自己,而是仰望你【因信心裡得堅固】。阿們!
羅馬書 3:1-18羅馬書 3:1-18
保羅在此假設有人打斷他之前的論證,說:既然猶太人在神面前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只有裡面作猶太人才算數,內心的割禮才有用,那麼,神為什麼要揀選猶太人?為什麼要他們的肉身受割禮?保羅的回答是:【凡事大有好處】神不會作虛空無益的事,祂揀選猶太人,首先是為了將祂的旨意和計劃交託給他們,好向世人啟示出來。其餘的長處包括:【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9:4-5)。保羅又假設有人會繼續質疑:雖然猶太人託管神的聖言,但許多猶太人還是不信耶穌就是基督啊?而神藉著猶太人所啟示的旨意,不會因為部分猶太人的不信而落空。人的不信【不如說】是讓世人認識自己的虛謊,而不是令神的真實遭受指責。當人失信,犯錯時,神就審判,責備他們,藉此顯明神的公義;而當人企圖議論神的時候,說來說去,真理還是在神那裡,反而給神一個機會來證明祂是對的。保羅又假設有另一個反對意見:【如果人的不信反倒顯出神的信實,人的不義反倒顯明了神的義,那麼,人的罪既然使神得到益處,為什麼神還降怒施行報應呢?保羅的回答是:公義是神不可或缺的屬性,如果祂不報應罪惡,怎麼能審判世界呢?第七節這個假設的反對者仍然堅持己見。假設的反對者說:【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保羅回答:【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因為這是曲解並詆毀使徒的話,認為人的犯罪作惡,正好幫助神顯出祂的良善來。這樣的辯解是故意混亂真理與神為敵,也證明他們不肯悔改認罪,接受神的救恩,所以他們該受神的審判。神固然可以把壞事變成好事,但如果人【作惡以成善】用惡的方法去做好事,結果也要受到公義的審判。保羅假設又有人質疑:【我們猶太人守律法,在神面前作惡比較少,比外邦人強。】保羅的回答是:【不錯,外邦人犯了罪,但猶太人也犯了罪,在神面前都會被定罪。在人看來,有好人,壞人之分,但按神的眼光來看【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人都不尋求神,卻與神為敵,通不過神公義的標準。10-12節引自詩14:1-3;詩53:1-3和傳7:20證明普世之人都已淪為罪人,沒有一個例外。【沒有明白的】可見人的理性並不可靠:【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林前2:14)。【沒有尋求神的】沒有人會主動尋求神,即便有尋求的,也不是尋求神自己,而是尋求神的賜福。人之所以照著神的形像被造,是要成為神的兒子、做神的僕人來管理祂所創造的世界。人生的目的就是被神使用,人若偏離了神,就【變成無用】整個人生都是白活,結局都是死亡。人裡面【都是偏離正路】導致外面【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13-18節)所以信徒的得救並不是因為行為比別人好,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13節人的百體中犯罪最多,最難制伏的是口舌(雅3:1-8)因為人的內心污穢【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12:33-37)。15-17節引自賽五19:7-8指人在犯罪作惡時很勤快。許多信徒也是怕人不怕神,真正認識神的人卻是敬畏神,尊敬人。 思想:人的不信無法改變神的信實,也不能破壞祂話語的成就,相反,只會更襯托出神的真實。歷代以來,不是要等人對了,神才能做工。人不對,神還是能工作:【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因此,無論環境如何,我們狀態如何,信實神一直都仍在作工。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工作,更感謝你的信實,縱使我們仍會軟弱,仍會困苦,但使我們深信主你仍然作工,因主你的信實永不改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