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羅馬書 12:1-21

羅馬書 12:1-21

【所以】緊接著11章的頌讚【弟兄們】包括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神的慈悲】就是神【憐憫眾人】(11:32)這些有瑕疵的,沒有資格的罪人,又悅納我們獻自己為【活祭】這就是【神的慈悲】。因此【神的慈悲】是我們將自己獻作【活祭】的動力。聖靈沒有命令我們,而是【勸你們】因為神不強迫人成為【活祭】而是用【憐憫】引導我們願意作【活祭】用恩典吸引我們愛慕作【活祭】。【獻上身體】代表將自己的主權獻給神,從【心】(7:22)到【肢體】(7:25)。  【活祭】不是我們能靠自己活出基督,而是藉著毫無保留地向神交出自己的主權,這樣的【活祭】是【聖潔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然而要藉著燔祭,素祭和贖罪祭(民8:8),取用基督的實際【心意更新而改變】;最後才能被神悅納,並被賜給大祭司使用,聽候基督的差遣,【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不再是為自己而活,而是為神而活。【這個世界】是【罪惡的世代】(加1:4)一切看起來很美的生活方式,文化思想,理想追求,包括許多看起來可以用來【事奉神】的技巧方法,都是為了讓人遠離神。人若不想跟著世界走,只能順服聖靈使我們的【心意更新而改變】才能不【效法這個世界】而活,也不【效法這個世界】來事奉。【效法】的原文語法表示,是人在主動,不斷地【效法世界】;而【變化】的原文語態表示,是人持續不斷地【被改變】是聖靈在人裡面的工作。【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行出來的事才可能符合神的旨意。這樣的事奉之所以【是理所當然的】是因著神對萬物的主權,也是因著神對我們的愛。所以【如此事奉】不是給神面子,不是某些同工,傳道人,牧師的事,而是每個信徒都【理所當然的】敬拜。【信心】不是第1至11章得救的【信心】而是指對神賜給每個信徒的屬靈恩賜的確據。【互聯作肢體】原文直譯【每個肢體是為每個肢體】,每個肢體都是為別的肢體而存在的。基督徒彼此之間的關係,正如身體上的肢體。(6節)【我們所得的恩賜】【照著信心的程度】忠心使用。神不是給教會賜下幾個【全才】而是賜下各人【各有不同】(6節)的恩賜,讓不同功用的肢體之間學習取長補短,彼此配搭,建立基督的身體,帶出基督的豐滿。只有【專一】(7節)才不會破壞肢體配搭,【能者多勞】不符合身體的原則。【愛】是神給所有信徒的恩賜(林前12:31),但【愛】也最容易落到【虛假】(9節)裡,所以使徒們一再提醒要【愛弟兄沒有虛假】(彼前1:22)。從裡面出來的【彼此親熱】(10節)是很自然的,不會讓人覺得做作。【恭敬人,要彼此推讓】(10節)是因為能【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2:3)。保羅在9-21節所勸勉的一系列愛的美德,當時的猶太教和希臘羅馬文化也有提到。人若肯順服聖靈的催促,【殷勤,常服事主】是聖靈所賜的信心和恩賜的記號。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這三樣都是保羅得勝的秘訣,讓我們明白神旨意(2節)的結果。13節這個【客】指主內的肢體(5:10)不是對所有的客人都要【一味的款待】。14節引用主耶穌的教導(太5:44),但此處主要是對著教會肢體說的。我們必須進入基督身體,才能同樂,同哭,而不是彼此嫉妒或輕視。17節不是眾人以為對的,我們就非跟隨不可,而要【留心】是否合神心意,單單跟隨基督。這裡的【眾人】不是指不信的世人,而是指教會的肢體。【若是能行】的前提是合神心意,然後才能【與眾人和睦】,去做【眾人以為美的事】(17節)。20節引自箴25:21-22,但這裡主要是對著教會肢體說的。肢體自己不出頭,一切交託給主,是信心的記號。我們在教會裡甘心受弟兄姊妹的委屈,甚至羞辱,【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19節),表面是對人讓步,實際是向神讓步,順服神的權柄,把難處交給主。自己不出頭,而是信任神的一切安排,就可以【以善勝惡】而不是【為惡所勝】。 思想:事奉不是為了報恩,而是神給我們活在恩典中的機會。神所要得著的,是甘心樂意放下自己必朽壞的身體,在生活中察驗何謂神的旨意的人。我們有否願意每日都察驗主的旨意如何呢? 祈禱:親愛主,你是我們的主,因著你的恩慈,使我們生命不再為自己而活,而是能夠為主你獻上,成為活祭,真的是我們的榮耀,是我們生命的目標,願主引導我們,使我們每日都察驗你的旨意如何。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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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節【僕人】原文意思是【奴隸】這自稱表明保羅願意放下自己的主權,終身歸屬主耶穌基督,無條件順服主的心意行事為人,也相信主必負責祂僕人生活工作上的一切。【神的僕人】在舊約中是極大的榮耀(書1:2)。【奉召為使徒】是揀選他【特派傳神的福音】【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傳福音(徒9:15)他的猶太,羅馬和希臘的背景,以及所受的訓練,都是出於神的命定,為要使他能勝任這份使徒的工作。2節【福音】不是從主耶穌死而復活以後才開始的,而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有的計劃,舊約聖經早有預言。【神的福音】(1節)不是講論如何提昇道德,改善社會,造福人類,乃是專一地【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3節)。【按肉體說】即【按血統說】主耶穌是從【大衛後裔】(3節)馬利亞所生的真實的【人子】有資格代替人接受神的審判,也有資格在大衛的寶座上作王。【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主耶穌在地上工作時,是【神的兒子】以軟弱與謙卑的姿態出現,在復活之後,則是【神的兒子】以【大能】出現(可9:1)。【按聖善的靈說】指聖靈的澆灌與工作證實主耶穌已被高舉,顯為大能的【神的兒子】。保羅領受了【使徒的職分】不是由於他的長處,而是由於神的【恩惠】保羅的特殊使命和恩典是【萬國之中】作【外邦人的使徒】(11:13)。【其中也有你們】暗示當時羅馬教會的信徒大都是外邦人。7節【寫信】本信可能於主後55-56年冬天在哥林多寫成(徒20:3)並由哥林多附近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非比帶到羅馬教會(16:1)。信徒都是【為神所愛】的,神已經將他們分別出來歸祂自己,他們【奉召作聖徒】保羅將同樣的稱呼加在外邦信徒身上,表明他們與猶太弟兄同屬一體。保羅的問安語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和希伯來式的【平安】。保羅的問候總是先【恩惠】後【平安】因為除非神的【恩惠】已把罪對付清楚,否則就不會有真正的【平安】。【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信德】就是信心,羅馬教會的信心傳遍羅馬帝國,但這信心並非是從他們自己裡面生出來的,而是神自己的工作,所以保羅要【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保羅【切切地想見你們】有強烈的負擔要去羅馬,不是因為羅馬教會在信心上不夠好(8節),而是因為當時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還在律法和恩典的問題上掙扎,保羅迫切地想去【堅固】他們,澄清福音的真理。保羅所要分享的【屬靈的恩賜】是為了讓羅馬的弟兄姊妹因著準確的信心接受主所作的,卸下裡面的重擔,【可以同得安慰】。這【阻隔】不是因為聖靈的禁止而是因為神有更美好的旨意。因為有【阻隔】保羅只能以寫信代替親自造訪,結果這卷書信所闡明的福音真理不僅造就了當時的羅馬教會,更造就了歷世歷代神的教會。無論是傳福音或造就信徒,都是每一個門徒應盡的本分,都是主所託付的工作,因此是【欠他們的債】。保羅在依靠律法的猶太教和依靠權勢的羅馬帝國面前都能說【我不以福音為恥】不怕被人輕看,因為他認識福音榮耀的內容:【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不需要加上律法,也不需要傳福音者的能力,因為【神的大能】足以成就救贖的恩典。16節【一切相信的】包括兩大類人:一類是有律法和割禮的【猶太人】另一類是沒有割禮也沒有律法的【希臘人】。猶太人所持守的律法不是得救的依據,而是神追討,定罪人的根據。福音所顯明的【神的義】有兩層意思:1.雖然世人都犯了罪,但如果因著信與神建立了對的關係,就可以成為【在對的一方】的義人,不被定罪;2.福音是神的兒子做成代贖,罪人因信稱義,神在方法上沒有落入不義。 恩想:不管是甚麼背景的人,當福音顯明出來的時候,神只看人有沒有【信】。福音的內容,方法和結果都顯明了【神的義】;福音的內容是【神的義】福音的方法是【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福音的結果是使基督成為我們的義(林前1:30)。我們有否明白福音真正的義意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成就這個救恩,更要我們明白進入主你榮耀的救恩,求主使我們每日都明白領受這個榮耀的救恩。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