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羅馬書 9:11-33

羅馬書 9:11-33

11節【雙子還沒生下來】:神的揀選不是根據他們先天的條件。【善惡還沒做出來】:神的揀選也不是根據他們後天的行為。【不在乎人的行為】:不是說神允許人為所欲為,而是在人的眼裡【人的行為】有好壞之分,但在神的眼中,所有【人的行為】都已經敗壞了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3:12)。所以神的揀選【不在乎人的行為】而是完全根據祂在永恆裡的旨意(8:28-30)。歷史上有一段時期,以掃的後裔以東臣服於雅各的後裔以色列(撒下8:14;王上22:47;王下14:7)。13節引自瑪1:2-3。若按公平,公義,沒有人配得神的愛,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所以我們應該希奇的不是神【惡】以掃,而是神竟然【愛】雅各。15節引自出33:19。若不是神按祂的主權超越公平和公義,以【憐憫】和【恩待】來對待人,亞當的後裔結局都是死。所以無論怎樣【定意】人心都照樣剛硬;無論怎樣【奔跑】都行不出美善。所以沒有人配得神的【憐憫】和【恩待】(15節),神【發憐憫】的原因完全是出於祂自己的主權,不在乎人的意誌或行為。19節引自出9:16。【我將你興起】不僅指神興起法老為王,更指神容忍他在背逆之下仍然存活。如果根據人的【定意】(16節)人的心都是【剛硬】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3:10-12)。【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不是神叫法老從不剛硬變成剛硬。法老王故意不認識神(出5:2)前五災一再地剛硬(出7:13,22;8:15,32;9:7)結果第六災卻是神施行懲罰,不但任憑法老剛硬,而且將他早已硬化的心變得更剛硬(出9:12)。到第七災時,神再次放手任憑法老自己選擇,結果不單是法老【心剛硬】(出9:35)連他的臣僕也開始【硬著心】(出9:34)。因此在第八災中,神就使法老和他的臣僕的心更【剛硬】了(出10:1)從此不再給法老回頭的機會。無論是神憐憫摩西或是叫法老剛硬,都是按著祂自己的主權,根據祂自己全智的,全知的判斷,為要成就祂全善的旨意。受造之物沒有資格挑戰造物主的權柄,人只應追求明白神做事的法則(詩103:7)沒有權力要求神解釋祂的作為。神的【預備】(22-23節)並不能成為人不盡本分的藉口。【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神是【預知】而非【預定】某些人沉淪,因為【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2:4)【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3:9)。【預備得榮耀的器皿】神是【預定】而不是【預知】某些人會悔改得救,因為【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3:11)所以神主動施恩,揀選一部分人得救【預先所定的人又召他們來】(8:30)。神不偏待人,祂向所有的人打開了憐憫的門,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間都有蒙憐憫被揀選為神兒女的。25-26節引自何1:10。27-28節引自賽10:22-23。將來以色列人仍有【剩下的餘數】得救,這正是神不放棄以色列的明證。舊約中的所多瑪,蛾摩拉兩座城,因罪惡滿盈,遭到神的審判,被火焚毀(創18:20-19:29)。神就以此警戒以色列人,說明若不是神格外的憐憫,為他們【存留餘種】,他們早已照樣滅亡了。以色列人希望靠遵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卻不能成全律法的要求。福音先臨到猶太人,然後傳給外邦人。外邦人【憑著信心】因信稱義,大部分猶太人卻仍【憑著行為求】所以他們永遠達不到目的。不是神的話落空了,而是以色列人沒有跟上神做工的法則;他們不要神的憐憫,卻要靠自己立功;他們不要憑應許作兒子,卻要憑他們自己的行為在神面前有所誇耀。【絆腳石】引自賽8:13-15,用來形容基督(彼前2:8)這塊石頭就是主耶穌。 思想:在奔騰的大水之中,將有一塊磐石作為避難所:不信祂的人,就要被這石頭絆倒;信靠祂的人,卻可以安立這磐石之上得救。塊石頭對信靠它的人成了避難所,但對反對它的人卻成了【絆腳石】。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主權,更感謝你的揀選,使我們生命得著救贖,是主你成為我們的避難所,成為我們的生命的磐石,使我們生命安息,穩妥。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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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必要承受迦南地為他們的產業(創15:7,18)而律法是在此後四百三十年才賜下的(加3:17)這表明神的應許不是根據是否遵行律法,而是根據【因信而得的義】(創15:6)。如果只有【屬乎律法的人】才有資格承受神的應許,那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都不合格,因為他們的時代還沒有律法。一方面,若神在賜下應許四百三十年之後又另外加上【律法】的條件,違背了神的信實,【信就歸於虛空】。另一方面,如果以人遵行律法作為成就應許的先決條件,那神的應許就永遠不可能成就,因為沒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15節)【應許也就廢棄了】。不是說沒有律法就沒有罪,因為【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5:13)。但如果沒有律法清楚說明,人就不知道那是犯罪。律法的功用是定罪人,讓人知道自己無法完全遵行而知罪,並不是讓人因完全遵行律法而稱義。【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和【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5:13)類似,可能是套用一句當時的格言。神在恩典中所賜的,人只能憑信心來獲取,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不管有律法,沒有律法,也不管受割禮,未受割禮,問題只在乎是否用信心去領受恩典。【一切的後裔】包括亞伯拉罕的肉體後裔和【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屬靈後裔。【叫死人復活】在此特別指亞伯拉罕認為【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斷絕】(19節)。【使無變為有】在此特別指將從亞伯拉罕出生的【多國】當時不僅尚不存在,而且因亞伯拉罕與撒拉已經年歲老邁,根本不可能有出現的機會。神將他的名字從【亞伯蘭】改為【亞伯拉罕】(創17:5)就是使他在神面前不只成為猶太人的父,也作【我們世人的父】即世上一切按他信心蹤跡去行之人的屬靈之父。亞伯拉罕的信心,就是因著對神的話語滿有把握,因此按人看【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這樣的信心,使祂作我們的父,而我們這些作祂信心後裔的人,也要有如此的信心。【得以作多國之父】亞伯拉罕的後代包括以撒的後裔(以色列與以東),以實瑪利所生的十二族(創25:12-18)由基土拉而得的子孫(創25:2-4)也包括眾多的屬靈後裔。【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5)神告訴當時還沒有孩子的亞伯拉罕,不要看自己的所有,所能,所是,不要看自己年紀老邁,妻子也不能生育,他的後裔將多如眾星,不可勝數。亞伯拉罕【信心】並非不排斥理性思想,也不是對難處佯作不見,而是【雖然想到】自己所面臨的難處,但經過仔細思想,還是認為神的應許遠超過一切不利的條件。亞伯拉罕的【信心或不軟弱】並非因為他有過人的自信,而是因為神所賜的真實信心一定能使人超越難處、超越環境,而神用恩典的帶領也一定會印證祂的信實。這裡所說的亞伯拉罕的【信】是在亞伯拉罕【將近百歲的時候】的信心(19節)。亞伯拉罕在八十六歲生了以實瑪利(創16:16)以為那就是神所應許的後裔(創17:18),但到了九十九歲(創17:1)神卻說【不然】。所以亞伯拉罕的信心一方面是不看自己的所有(以實瑪利),另一方面是單看神的所做(以撒)。亞伯拉罕心裡對神的應許不是沒有經過掙扎(創17:17)但神藉著種種的波折和恩典的帶領,使他【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真實的信心是建立在【仰望神的應許】的根基上,而不是自己的【自信】。亞伯拉罕自己雖然不能,但神能,自己雖然沒有,但神有。信心就是【滿心相信】神是既能,又有,祂不能背乎自己,所以【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21節)。能蒙神【算為祂的義】的真實信心,是【堅固】(20)的信心,是【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21節)的信心。這樣的信心本身就是神所賜的恩典,為要【將榮耀歸給神】(21節)。因信稱義不只適用於亞伯拉罕,也適用於一切與祂有同樣信心的人。我們所信的那位【從死裡復活的】主耶穌,正是亞伯拉罕所信的那位【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17節)。真正的信心既要相信主耶穌已經為我們受死,也要相信祂已經為我們復活。 思想:有信心的人不一定不會起疑惑,但不是【因不信心裡起疑惑】而是人在跟隨神過程中的有限,神必會讓我們【因信心裡得堅固】。這正顯明信心不是出於人自己,而是來自神的賞賜,來自神的信心才能【將榮耀歸給神】。 祈禱:親愛主,你明白知道我們的軟弱,不信,但你仍然愛我們,更願意付上你的生命,滿足天父公義我要求,求主使我們不靠自己,而是仰望你【因信心裡得堅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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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節)【堅固的人】有把握做或不做某些事,特指那些【信百物都可吃】的人(14:2);【不堅固的人】(1節)沒有把握做或不做某些事,特別指那些謹守律法的人(14:1)。【堅固的人】和【不堅固的人】都是基督身體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互為肢體,所以不應該挑剔,論斷弟兄,而應當【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1節)。保羅並沒有教導【不堅固的人】去效法【堅固的人】的剛強,卻教導【堅固的人要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1節),讓【堅固的人】調整自己的做法,去遷就【不堅固的人】。人的【堅固】若是因為自己的努力,自然有資格叫別人效法;但【堅固】既是出於神,就不是肉體所能模仿的。神賜給【堅固的人】更強的信心,不是讓別人去模仿,更不是讓他論斷弟兄,輕看弟兄;而是讓【堅固的人】有更強的信心去效法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3節)用愛心和耐心【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等候神賜給【不堅固的人】信心。基督裡的自由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喜悅】(1節)、【做人開心就好】,而是【不求自己的喜悅】(1節),不以自己為中心,自由地尋求神的喜悅和基督身體的益處。我們在教會裡學習肢體之間的生活,首先需要對付的是【自己的喜悅】。如果我們體貼肉體,只求自己的喜悅,就會彼此敗壞,彼此論斷,互相絆跌;如果我們【效法基督】(5節)【不求自己的喜悅】才能【彼此建立】(14:19)【彼此同心】(5節)【彼此接納】(7節)。【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2節)不是放棄原則去討好人,而是為了【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2節)目的是為了討神喜悅。3節引自詩69:9意思是基督為了神的喜悅【不求自己的喜悅】(3節),願意讓辱罵神的辱罵歸到自己身上。(4節)【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特別是第3節;神藉著聖經【安慰】我們,讓我們能生出【忍耐】和【盼望】效法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3節)。保羅勸勉羅馬教會裡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彼此同心】(5節)並不是讓他們不要思想,沒有主見;而是要他們同心【效法基督耶穌】(5節)用合一的見證來【一心一口榮耀神】(6節)。保羅勸勉信徒【效法基督耶穌】(5節)不是要他們模仿基督的作為;而是要他們像基督那樣捨己,【不求自己的喜悅】(3節)單單求神的喜悅,因此能【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7節)。無論是【彼此同心】或【效法基督耶穌】都不是靠著我們自己的努力或別人的說教能做到的,而是靠著神所賜的【忍耐安慰】(5節)。【彼此接納】(7節),是14:1-15:13教導的中心。只有自以為【配】的人,才不願接納那些被認為【不配】的人。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本相都不配接納,但基督卻無條件地接納了他們,甚至捨己【已經替他死】(14:15)。所以,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彼此接納】就是承認自己不配,完全【使榮耀歸與神】(7節)。(8節)【受割禮人】指猶太人。 【執事】(8節)的意思是僕人。【主的百姓】(10)指以色列人。【耶西】(12節)是大衛的父親【耶西的根】是彌賽亞的代名詞,基督在肉身上是耶西的後裔。基督在地上不但服事猶太人【證實】(8節)神對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應許;也惠及【外邦人】(9節),顯明神的憐憫。神【應許列祖的話】(8節)也包括【多國】的計劃。因此,在基督的工作裡沒有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區別,他們都同樣在基督裡蒙了恩典,所以應【彼此接納】。9節引自撒下22:50和詩18:49,10節引自申32:43摩西之歌,11節引自詩117:1,12節引自賽11:10。這些經文分別來自希伯來聖經的三大部分:律法,聖卷與先知書,證明神應許外邦人將與猶太人一樣在神面前蒙恩,神的計劃是把眾人都帶進基督裡的合一裡,讓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學習【彼此接納】。因著【彼此接納】的合一實際,神必然【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13節)。 思想:今天,我們只有承認自己的得救和成長都是單單因著神的恩典,而不是自己配得的,才能無條件地【彼此接納】不願意【彼此接納】的人,就是在竊取神的榮耀。我們願意因著神的恩典活出【彼此接納】的生命呢? 祈禱:親愛主我們成為何等樣的人都是蒙你的恩才成,沒有你的恩典,我們仍然是可憐的罪人,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因你的恩惠活出【彼此接納】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