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羅馬書 9:1-10

羅馬書 9:1-10

既然什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8:39)為什麼神允許祂的選民以色列人中有那麼多人拒絕主耶穌呢?既然【因信稱義】是亞伯拉罕蒙福的途徑,為什麼有那麼多亞伯拉罕的子孫拒絕相信福音呢?當時羅馬教會信徒的主體已經從猶太人變成外邦人,他們對猶太人有一些誤解,因此保羅在9至11章中特別闡明猶太人在神救恩計畫中的角色。保羅的【大有憂愁】與他的大有快樂相連(8:31-39)一個人會為自己得救大有快樂,也會為【骨肉之親】(3節)沒有得救【大有憂愁】。【弟兄】和【骨肉之親】指以色列人(4節)。保羅為了以色列人得救,寧可【自己成為咒詛,與基督分離】正如主耶穌為了我們得救,成了咒詛(加3:13)甚至與父神分離(太27:46)。保羅的這個心思,實在是體貼主耶穌釘十字架的心意。這也是摩西的心志(出32:32)。神特別揀選以色列人,要透過他們祝福全世界。【兒子的名分】:以色列人整體被稱為神的兒子(出4:22-23;何11:1)。【榮耀】即神的顯現,是神與他們同在的表記,如在摩西的會幕(出40:34)和所羅門的聖殿(王上8:10-11)。【諸約】包括神與亞伯拉罕之約(創15:18;17:4、21)西乃之約(出24:8)大衛之約(撒下23:5;詩89:28)連新約最初也是應許給【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耶31:31)。【律法】即摩西的律例。【禮儀】即崇拜儀式的規條,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耶路撒冷的聖殿儀式仍根據利未記。【應許】包括彌賽亞的應許和神賜給亞伯拉罕與祂後裔的應許。【列祖】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十二個兒子。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猶大的後裔(太1:1-2)從人的血統來看,祂是出於以色列【列祖】的有血有肉的真人;但是從祂永恆的存在來看,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以色列】指【雅各】。保羅是說【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而不是說【外邦信徒取代了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包括妾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創16:15)和從後妻基土拉所生的六個兒子(創25:2)但他們在神面前都不算能承受應許的【兒女】因為只有以撒才是神所應許的,被神稱為【你獨生的兒子】(創22:2)其他都是亞伯拉罕憑肉體所生的(8節)。【肉身所生的兒女】指憑人天然的能力所生出的兒女,以實瑪利即其代表(創16:15;加4:23)。【應許的兒女】指超越人天然的能力,單憑神的應許而生的兒女,以撒即其代表(創17:19;加4:28)。只有神所應許的以撒才是承受神給亞伯拉罕祝福的後裔(創17:5-8;22:17-18)。人不能靠自己的行為,只能憑著神應許作神的兒女:【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9節引自創18:10,證明以撒是憑神的應許所生的。即使同是以撒的後裔,仍有蒙揀選和不蒙揀選的分別。 思想: 如果我們只關心自己的屬靈追求,卻對還沒信主的親朋好友沒有負擔,恐怕我們愛自己多過體貼神的心意。在神對我們的應許中,我們有否明白尊重神的主權,願意自己不靠自己的行為,只能憑著神應許作神的兒女呢? 祈禱:親愛天父是你的揀選,是你的應許使我們能夠進入你的救恩中,更能夠成為你的兒女,求主使我們每日都懂得活在你愛的關係中,明白分享你的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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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向羅馬教會的信徒表示,他寫本信並非因為他們不夠成熟,而是要【提醒】(15節)他們一些事情。保羅客氣地自稱【稍微放膽】(15節)是因為保羅還沒去過羅馬教會,所以語氣不像寫信給哥林多,加拉太教會那麼直接。【我在基督耶穌裡有可誇的】(17節)顯示這些其實是基督自己的工作。保羅在此向羅馬教會論到【在基督耶穌裡有可誇的】的事,是為了提醒那些外邦信徒,正是一個地道道的猶太人保羅,被神揀選【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16節),這證明外邦人在福音上欠了猶太人(27節)所以他們應當接納猶太弟兄。另一方面,當時有些猶太信徒認為外邦信徒是不潔淨的,因為他們沒有受割禮。所以保羅也指出,聖靈已經住在他們裡面,使外邦人【因聖靈成為聖潔】了(16節),可以被獻給神當作【活祭】(12:1)。15:14-16:27是信尾的附註和問安,目的也是向羅馬信徒顯明【彼此接納】(7節)的榜樣,讓他們也能操練【彼此接納】。我們的任何事奉,都是【基督藉我做的】(18節),因此成就歸功於神自己,挫折也由神自己負責,祂必有最好的計劃和安排。(19節)【以利哩古】是馬其頓北方,亞得里亞海東岸說拉丁文的省份,大約是近代前南斯拉夫和阿爾巴尼亞一帶。【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19節)代表保羅已經把福音傳遍了地中海東部,下一步的目標是把福音傳往地中海西部。21節引自七十士譯本的賽52:15用來說明保羅從基督所領受的開荒佈道的呼召。(22節)【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裡去】顯示之前攔阻保羅去羅馬的原因(1:13)是因為【以利哩古】(19節)以東的福音需要。現在福音在地中海的東部都已經傳遍了(23節)所以保羅可以前往羅馬了。地中海西面的西班牙是當時已知世界的西方地極,而羅馬是前往西班牙的必經之地。(24節)【送行】是含蓄的說法,包括提供物質和後勤的支持,顯示保羅希望以羅馬教會作為向西班牙傳道的根據地。保羅向羅馬信徒提起與他們並不相干的【供給聖徒】的事(林前16:1-4)是要提醒他們對猶太信徒【所欠的債】( 27節)。(26節)【馬其頓】和【亞該亞】是羅馬帝國的兩個省份,合起來相當於現代的希臘。這些捐款的教會都是保羅親自建立的。保羅清楚知道自己去羅馬是出於神的帶領,所以確信【必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29節)。【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30節)表明不但要靠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也要靠【聖靈的愛】來激勵他們禱告。【一同竭力】原文的意思很強烈,意思是一起爭戰,比賽,需要竭盡全力,這是我們禱告應有的態度。保羅前往耶路撒冷的旅程充滿危險和變數,所以保羅請求羅馬教會代禱三件事(31-32節),這三件事最後都蒙了神的應允:1.保羅還沒動身就聽到有【猶太人設計要害他】(徒20:3)但結果還是化險為夷,脫離了那些【在猶太不順服的人】(31節);2.保羅所帶的外邦教會【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31節)果然蒙了耶路撒冷教會領袖雅各和猶太眾長老的悅納(徒21:17-20);3.保羅後來被押送到羅馬受審(徒27:1)以出人意料的方式【順著神的旨意,歡歡喜喜地到你們那裡】( 32節),在羅馬放膽傳了兩年道(徒28:30-31)。使徒保羅有極大的屬靈恩賜和成就,但他在許多書信中都要求對方為自己代禱(羅15:30;弗6:19;西4:3-4;帖前5:25;帖後3:1 -2)。這不是因為對方的禱告【更靈】也不是因為沒有代禱神就不做工,更不是代禱的人越多神就越垂聽;而是要把自己擺進基督的身體裡,帶動所有的肢體藉著同心禱告,在靈裡合一配搭,【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因為神所要得著的是基督的身體,而不是幾個【超級肢體】。當羅馬教會與保羅【一同竭力】為這三件與猶太和外邦信徒都有關的事禱告時【聖靈的愛】就能充滿他們,讓他們能從心裡【彼此接納】。 思想:凡是神為我們所開的路,無論是鄉村或城市,無論是自由來往還是帶著鎖鏈,都是要我們【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去】在所到之處成為宣揚福音的使者,傳遞恩典的管道。願我們帶著主的恩一同建立基督的身體。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工作,你的旨意從來沒有停止,沒有後退,更著蒙恩的人能一同建立,成就你的旨意的工作,願主充滿你的教會,使我們【一同竭力】榮耀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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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假設有人質疑,既然【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5:20)為什麼我們不【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因信稱義】是神藉著十字架在我們身上所做的工,使我們【已經在罪上死了】脫離罪的捆綁了,這樣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死了】是過去式,表示這是人在信主時已經發生的事實。不是我們【應該在罪上死】而是我們【已經在罪上死了】。【受洗歸入基督耶穌】就是【披戴基督】(加3:27)進入基督裡面,成為祂的肢體,與祂結合,支取祂的死和復活的功效。【洗禮】是表示舊造的生命到此結束,新造生命從此開始。我們浸在洗禮的水中,代表與基督【一同埋葬】舊造的生命已經死了,脫離了罪的捆綁;從水裡上來,代表與基督一同復活,領受了基督的新生命【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向著罪是自由的,自以為屬靈,其實還是憑【舊人】(6節)而活。【父的榮耀】指神榮耀的大能(弗1:20)。救恩就是裡面連上基督的生命源頭,外面與基督【結合】與基督的【形狀】認同,一致。【受洗】的實際是與基督聯合,因信稱義的信心是神所賜的,這真實信心結出的果子就是與基督聯合,與基督同死,同活,怎麼能【仍在罪中活著】呢(2節)?【同釘十字架】是過去式,不是現在的經歷,而是過去的事件。與基督聯合的結果,就是支取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果效,就像我們的【舊人】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就已經與祂同釘了(加2:20)。【罪身】即【肉體】【舊人】就是未重生前有犯罪傾向的天然本性。【滅絕】指被完全壓制,不再活動。因信稱義的人,雖然還會軟弱,失敗,但【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了,已經脫離了罪的捆綁,不會再長久地停留在罪裡。許多人【信主】後仍是被罪轄制的【罪的奴僕】因為他們並不是因著從神而來的真實信心稱義,而是靠自己努力改善【舊人】的行為,結果卻是越努力,越顯出【舊人】的敗壞。因信稱義的人不是靠著自己拚命掙扎、與罪爭戰來脫離罪的轄制,而是藉著【死】(11節)。 【死的人是脫離了罪】因為做【罪的奴僕】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6節)【新人】是在基督裡【與耆同活】( 8節),所以不再受罪和死的轄制(9節)。【向罪死了】表示對罪不再有反應,不再和罪有關係,即使我們拒絕罪,罪也不能拿我們怎麼樣。【只有一次】強調基督把自己獻上為祭是一次性的,祂的死一次就徹底擊潰了罪,不需要第二次戰役。【向神活著】指永遠不住地向神活;信徒【與基督同死】(8節)並非【自表謙卑,苦待己身】(西二23)真正的【死法】是因信【看自己是死的】。【看】原文是【算】當我們悔改信主的時候,神已經【算】我們在罪上死了,所以我們對【自己】的看法應當符合基督已經在我們身上做成的工,憑信心【算】自己向罪是已經死了,因此能勇敢地拒絕罪。人不是將自己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讓罪來使用自己,就是【將自己獻給神】讓神來使用自己。【器具】代表肢體的用途,一個與基督聯合的人,有個心思會在裡面不住地提醒自己:我是被神使用的【器具】還是被罪使用的【器具】?當我們憑信心【看自己是死的】(11節)用因重生而恢復的自由意志選擇拒絕罪的時候(12-13節),就會發現【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乃是一個真實的事實。【在律法之下】是靠自己努力,越努力越難脫離罪。【在恩典之下】是【將自己獻給神】(13節),神必供應我們順服祂旨意的意願與能力,叫我們對罪不再感興趣,變得更合乎主用。 思想: 與基督聯合的人,為自己而活的成份會越來越減少,為神而活的成份會越來越增加,經歷因死而得自由,因自由而成為【義的器具】可以自由地服事神,服事人,實現真正的人生價值。我們是否仍然為自己而活,還是為神而活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主你的救贖,更讓我們經歷與主你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求主引導我們每天不再為自己而活,而是為你而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