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開頭的話是第一世紀書信的慣例:先是寫信人的名字,然後是收信人的名字,接著是禱告。保羅強調自己[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1節)的身份,因為哥林多教會有人對此有疑問。[提摩太](1節)是保羅從路司得帶起來的年輕同工(徒16:1-3)他是哥林多後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及腓利門書的聯名作者。保羅把[提摩太]的名字放在發信人的位置,不一定表示他參與了實際寫作,但表明他是贊同這幾封信的內容的。[神的教會](1節)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三次(徒20:28;林前1:2),保羅特地向哥林多信徒強調教會是[神的],強調教會對基督的委身(11:2)。[亞該亞](1節)指希臘的南部地區。當時希臘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北部為馬其頓省,南部為亞該亞省,包括哥林多,堅革哩和雅典等城鎮。[聖徒](1節)指蒙恩得救,分別為聖歸給神的信徒。保羅的問安語結合了希臘式的[恩惠](2節)和希伯來式的[平安](2節)。保羅的問候總是先[恩惠]後[平安],因為除非神的[恩惠]已把罪對付清楚,否則就不會有真正的[平安]。在保羅心目中[恩惠](Charis)幾乎就是[基督](Christos)的同義詞,因為除基督之外沒有任何事物可以給人恩惠,神的平安也是藉著基督來的。哥林多教會給保羅的屬靈難處很多,叫保羅不容易忍受,但他還是照樣地愛他們,服事他們,為哥林多教會祝福。保羅的問安絕不是[屬靈的口頭禪],而是實實在在地根據神的旨意,在這樣的遭遇裡所宣告的祝福,實在是太美了。保羅稱神為[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因為他在難處中經歷,體會過神的憐憫和安慰。因著我們與基督聯合[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也做了我們的[發慈悲的父]祂必不讓我們受過重的苦,也不讓我們白白受苦;祂要叫一切的患難成就祂的心意;祂不允許在祂心意以外的苦難發生在我們身上。因此,保羅學會了在一切難處面前,首先不是注意難處有多大,多重,而是注意[發慈悲的父]要藉著難處做成在我們身上的旨意。我們安慰人,造就人的能力,是從我們自己先經歷[神所賜的安慰]而來的。保羅為主經歷的患難越多,就越多經歷[神所賜的安慰]鼓勵和堅固,越認識神的恩典,能力和美意,也越有[神所賜的安慰]可以與人分享,用恩典的見證去安慰人,鼓勵人,堅固人,而不是只有同情或道理。因此,我們不必為主自找苦吃,但我們在難處中也不必急著逃避、脫離,而應該好好尋求,體會[神所賜的安慰],經歷[神所賜的安慰],好讓我們這個人成為[神所賜的安慰]。[基督的苦楚](5節),指為基督的緣故所受的苦楚。若我們是活在基督裡面,為基督的緣故受苦,基督必負責使我們在難中能靠著祂得著安慰,勝過難處,進入神要把我們帶進的結局裡。因此,每一樣[基督的苦楚],都會變成我們的裝備,幫助我們去安慰人,造就人,供應基督的豐盛。活在基督裡的人,無論是[受患難](6節)的經歷,或是[得安慰](6節)的見證,都能叫別人[得安慰],使人的靈魂甦醒,在苦楚中仍能堅持走十字架的路。[同受苦楚](7節)指[同受基督的苦楚]。哥林多信徒在異教的環境裡,也為信仰的緣故同受[基督的苦楚]。[在亞細亞遭遇苦難](8節)可能指保羅在以弗所被猶太人謀害(徒19:23-41),不但有生命的威脅,而且為主傳道的種種計劃看起來也都將歸於無有。連使徒保羅都會被神帶到[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8節)的地步!掌管環境的神常常讓我們遇上難處,目的是要把我們帶到無路可走的人的盡頭,以致不再對自己有把握,不再對地上有盼望,不再走自己的路。靈藉著環境的重壓,把我們帶到在人看來[必死](9節)的絕境,逼我們[不靠自己](9節),放棄對肉體生命的倚靠,然後才能[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9節);從此不只是不絕望,而且是大有盼望。 思想:地上到處都充滿難處,環境給我們難處,撒但給我們難處,我們的肉體也製造難處。神不但允許我們遭遇這[一切患難],也陪伴我們一同經過[一切患難],因為在神的手裡沒有難成的事,難處不是在神能不能做,而是人肯不肯信。神要藉著難處,讓我們學習脫離一切眼見,在任何環境中都單單倚靠祂,祂的信實就成為我們的盼望。 祈禱:親愛主,我們或有行在[死蔭的幽谷]但我們更能夠經歷神[各樣安慰](3節),享受神更深的同在,在恩典中被造就成神合用的器皿,求主使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阿們!
哥林多後書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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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5:1-10哥林多後書 5:1-10
[地上的帳棚]象徵我們的身體,即會毀壞的[外體](4:16)我們的身體不過是我們在地上暫時居住的[帳棚],並不是[真我]。[拆毀了]指死亡。[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指我們將來復活後不朽壞的,榮耀的,靈性的身體(林前15:42-44)。[原]字表示5:1-10與4:16-18有密切的關係,4:16–5:10是完整的一段經文。我們若在肉身中[嘆息](2節)等候[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渴慕得著[靈性的身體](林前15:44)就不必再在肉身中受[敗壞的轄制](羅八21)。[深想](2節)指一種正向的渴慕。[好像穿上衣服](2節)表示我們的身體是屬於暫時,外表的東西,真正的[我]乃是我們的[內心]的靈魂(四16)。(3節) [被遇見]指被神或天使遇見。古人在旅行途中出發前,往往先撤去帳棚,臨時露天而睡;在還未重新支搭帳棚以前,因沒有帳棚作遮蔽,若被人遇上,感覺上有如赤裸。 (3節) [赤身]比喻靈魂與身體脫離。哥林多教會有些人可能受柏拉圖主義影響,相信靈魂不滅,否認身體復活,認為肉身復活只會讓靈魂再一次受到囚禁,要永生就必須拋棄身體(林前15:12)。[嘆息勞苦](4節)指因肉身中所遭受的苦難,重壓而嘆息。[並非願意脫下這個](4節)指保羅雖然有苦難和重壓在身,但他所要的不是讓自己的靈魂從肉身的存在中得釋放。[乃是願意穿上那個](4節)指渴望得到將來復活後不朽的靈性身體。信徒不怕死亡,並非願意讓肉身死,而是因為盼望死後有更好的靈性身體,所以就不留戀屬地的事物,為了得著那上好的,甘願放下次好的,不好的。(5節) [培植]指預備,安排。神為我們預備了榮耀的未來,又藉著讓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羅八17)預備我們將來能得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4:17)。(5節) [憑據]原文是[質]是商業用語,指買方付給賣方的訂金,保證到了適當的時間,全額都會付清。主耶穌帶著榮耀的身體從死裡復活,是透過聖靈的作為。神也把同一位聖靈賜給信徒作憑據(1:22;弗1:14)讓我們因經歷聖靈而預嘗未來復活的生命的實際,保證我們將來也必復活,穿上復活的身體[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4節)。我們今生[住在身內](6節),但神不是我們肉眼能看見的,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今生是[與主相離](6節)。雖然我們的肉眼看不見神[與主相離],但我們認識神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7節)是在靈裡看見主;我們在主裡行事為人能[常常坦然無懼](6節)看輕屬地的事物,同樣也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保羅之所以能在苦難面前[坦然無懼](8節)是因為肉身的死亡只是信徒[離開身體與主同住](8節)的途徑,那時就可親眼見主[我們必得見祂的真體](約一3:2)而不是只能憑信心才看見。愛主的信徒是願意活著被主使用,但更願意離世與主同在(腓1:23);愛世界的信徒是願意離世與主同在,但更願意活著享受今生。我們得救以後還要[住在身內](9節)多久?是否很快[離開身體與主同住](8節)?這些事都不是我們能做主的,也不是我們該關心的。我們所應該關心的是:如何在當下的生活中[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9節)將來好向主交帳。 [基督台](10節)指主再來時的審判,無論活著或已經死了的信徒,都要在基督台前向主交帳。我們信主之前一切的罪都蒙主的寶血洗淨了,主不會再跟我們算舊賬,因此,[基督台]的審判與得救無關,但卻與賞罰有關。主耶穌要根據我們信主以後的行為[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10節)。 [本身所行的]包括我們今生的言語(太12:36),行為(羅2:3,6)事奉(林前3:13-15)意念(林前4:5)。因此,當我們還[住在身內](9節)時,要時時記得如何為自己[本身所行的]向主負責,好被主稱許[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太25:21)。(10節) [台]原文是bēma,又譯為[公堂](徒18:12)。保羅曾被哥林多的猶太人拉到公堂(徒18:12),在方伯迦流面前控告他;因此,保羅和哥林多信徒都很清楚,被帶到[台前]就是指受審判。 思想:我們每天的生活,是為了自己的喜悅,別人的喜悅,還是主的喜悅呢?若今夜就見主,你能向主交帳嗎?我們又願意在今生的言語,行為,事奉,意念,都活在神面前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讓我們知道我們並非只有眼見的今生,更有永恆的生命,求主使我們深信今日的生命能影響我們的永恆,使我們坦然面對你基督的台前。阿們!
哥林多後書11:14-33哥林多後書11:14-33
[撒但](14節)是魔鬼的別稱,其原是神所創造的天使長,地位在所有受造物之上,但因驕傲而背叛神,率領三分之一的天使離開原位,成了神的對頭撒但(賽14:12-14;啟12:4)。那些假使徒表面上是教會的使者,但他們的行為證明他們實際上是受撒但驅使的[差役](15節)。撒但為了迷惑,欺騙神的子民,常[裝作光明的天使](14節),使人不知不覺陷入牠的詭計,就像牠在伊甸園裡以蛇的形象迷惑夏娃一樣(3節)。我們的靈裡若不警醒,就很難作出分別。[我再說](16節)指保羅已經要求過哥林多人寬容他[這點愚妄](1節),現在又重複這項要求。因為哥林多人太容易受假使徒欺騙,迫使保羅必須自我辯解( [顯出使徒的憑據來](12:12)。神的僕人無論是隱藏自己,或是靠主[略略自誇](16節)都是為了造就教會。保羅在神面前有許多經歷,但他從不輕易提起,因為十字架的工作使人不敢誇自己,免得人把他看高了,以致他在別人心中代替了主。他這次說出來是由於哥林多信徒的愚昧造成的,所以說[不是奉主命說的](17節);但這也是神所允許的,因為神要藉著保羅的經歷,宣告十字架是人成為神權柄出口的道路。[我也要自誇了](18節)意思是:你們既然接受他們那樣的自誇,想必也不會怪罪我的自誇,就讓我用自誇來和他們作一比較,好叫你們能分出真假使徒來。[你們既是精明人](19節)表示哥林多人常以自己的智慧誇口(林前3:18;4:10;8:1)。[侵吞]指假使徒貪求報酬;[擄掠]指哥林多人被假使徒套住或詐欺。[侮慢]指假使徒目中無人地高抬自我。[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這是反話。[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說句愚妄話,)我也勇敢]指保羅將一件一件提出他的敵對者所誇口的事:猶太血統,基督的僕人(第22-23節)見異象的經驗(12:1)行異能(12:12)並證明祂在這些方面並不比他們差。但保羅說這些時都不太自在,他覺得[乃像愚妄人放膽自誇](17節)。[希伯來人]指會說亞蘭話,會讀希伯來文聖經的猶太人,與分散在外邦,只會說希臘話的猶太人有所分別(徒6:1)。[以色列人]指血統純正的猶太人,與撒馬利亞人分別(約1:47)。[亞伯拉罕的後裔]指承受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的資格,猶太人以身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為榮(太3:9)。世人是根據自己的成就來自我評價,但[基督的僕人](23節)卻是以祂為主所受的[勞苦](23節)來顯明僕人的忠心。[多下監牢](23節)其中一次發生在腓立比(徒16:23)。[被猶太人鞭打五次](24節)說明保羅不斷到猶太會堂向猶太人傳福音。[每次四十減去一下](24節)指律法規定鞭打不可超過四十下(申25:3)因此猶太人的傳統做法是每次只鞭打三十九下,以免過數。[被棍打了三次](25節)其中一次發生在腓立比(徒16:22-23)。羅馬的行政長官是不准鞭打羅馬公民的,保羅是羅馬公民,可能因此羅馬官吏向保羅道歉(徒16:38-39)保羅寫信時也談到[在腓立比被害受辱](帖前2:2)。[被石頭打了一次](25節)指猶太人的刑罰(利24:14,16)也是群眾的暴行(徒14:19)。[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26節)代表當時宗教和政治的迫害。23-27節所提的是客觀方面的受苦經歷,28-29節所提的是主觀方面的受苦經歷。[掛心](28節)不是庸人自擾的緊張掛慮(太六25-34 )而是為教會好處的牧者心腸。[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29節)指與軟弱者感同身受,不單因別人的軟弱,跌倒而心裡同情,焦急,也知道自己的軟弱,不可靠,恐怕有一天自己也會如此跌倒。對軟弱的肢體不是一味批評,指責,而是感同身受,焦急關心,這才是肢體之間該有的感覺。保羅在23-29節說了一大堆自己作為[基督的僕人](23節)受苦的經歷,一般人透過這些經歷,最多是認為我們應當效法保羅,剛強努力為主做工。但保羅不是為了藉著這些經歷[自誇]剛強,因為他知道這一切都是神自己做的,他所要誇的只是他的[軟弱],是神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12:9)。保羅在23-29節所提到的受苦的經歷,可能被人理解為是得勝,凱旋的經歷,是誇耀自己克服了一切困難,完成了神的使命。因此,保羅請神作他的見證人,再一次表明他真的不是自誇剛強,而是自誇軟弱(30節)。[大馬士革亞哩達王](32節)指亞哩達王四世(主前9年至主後40年在位),他是希律安提帕的岳父、拿巴田(Nabataeans)阿拉伯王國的君王。可能保羅剛從阿拉伯回來,引起了阿拉伯的猶太人的不滿(徒9:23),他們說服提督捉拿保羅。因此,保羅逃離大馬士革發生在主後37-40年間。[從窗戶中,在籃子裡,從城牆上被人縹下去]因為古代中東很多房子就建在城牆上,住家的窗戶下就是城牆外的空地(書二15)。從前,保羅作為熱心的法利賽人[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帶著大祭司的文書到處捉拿基督徒(徒9:1-2),現在卻因為福音成為被追殺的對象,被迫逃出大馬士革。這是保羅初次受逼迫,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保羅在此重提20年前初嘗羞辱,落荒而逃的經歷,顯示他在難處中也有害怕,軟弱;他能接受難處,經過難處,完全是主的扶持。這是為他以後真正要自誇的事鋪路(12:9-10),就是承認自己軟弱,讓神在他身上有做工的機會,使他從軟弱變為剛強。 思想:我們越經歷十字架的工作,就越認識自己是軟弱的、一無所有的,有心無力的人,就越不敢誇口為主做大事,只是靠著神每一天新鮮的恩典,忠心做好神每一天量給的那份工作。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使我們人生認識十字架,就是主你的愛,主你的恩典的源頭,使我們生命再次有力量,再次能經歷從軟弱變為剛強,求主每天使我們都仰望你的愛,仰望你的恩典。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