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16:1-9

哥林多前書 16:1-9

(1節)[論到]指以下內容是針對哥林多教會來信中所提的事(7:1)。[為聖徒捐錢]指為耶路撒冷教會的貧窮信徒募捐,並非一般的社會關懷。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可能受猶太人特別的敵視與迫害(帖前2:14),被棄絕於當地社會經濟圈之外,加上克勞第統治年間(主後41-51年)的大饑荒(徒11:28),因而落在極度貧乏之中。在安提阿的外邦人教會曾差派巴拿巴和保羅送救濟品到耶路撒冷(徒11:27-30),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也鼓勵保羅要常常[記念窮人](加2:10)。外邦教會在福音上受惠於猶太教會,在物質上回饋幫助是理所當然的(羅15:26-27)顯明了外邦肢體和猶太肢體在基督身體裡的合一見證。這次捐贈在保羅所建立的教會中全面進行,包括[加拉太的眾教會],馬其頓教會(林後8:1)和亞該亞教會(林後9:2)。[七日的第一日]可能指星期天,也可能指星期六晚上。安息日晚上日落以後,就是[七日的第一日]的開始。初期教會的聚會常常在晚上進行,因為許多基督徒白天必須工作,晚上才能參加聚會,而且主耶穌的最後晚餐也是在晚上進行的。安息日白天不允許收集捐項,日落以後就可以了。[各人]表示每個信徒無論貧富都在捐獻肢體的事上有分。保羅不主張[現湊],因為捐贈肢體是基督身體生活的實際,而不是在情感催逼下的一時衝動。保羅身為使徒,有權決定人選去處理奉獻的事宜,但他並不使用這權柄,也不經手款項,而讓哥林多教會自行[舉薦](3節)人選,表明他[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8:21)。[我也該去](4節)指[若保祿的行程配合]也指[若款項相當可觀,值得保羅親自監送]。哥林多教會有些人以為保羅不會再去哥林多(4:18),如今他肯定他計劃在經過馬其頓之後去哥林多(5節),並且不只是[經過](5節),而是[同住](6節)一段時間。保羅打算在哥林多[過冬](6節)是因為地中海沿岸冬天多雨,道路泥濘,海運停止,旅行不便。[送行](6節)指為他預備所需用的東西。保羅最後從以弗所到馬其頓,然後到希臘,可能在哥林多停留了三個月(徒20:1-3)。保羅一面表示他不想只是[路過](7節)哥林多;一面強調[主若容許](7節),主的僕人一切計劃必須服在主的計劃之下。保羅目前領受的事奉是在以弗所(8節),他可能在第二年五旬節之前趕到了耶路撒冷(徒20:16)。(9節) [開了]是現在完成式,指那門保持開放。凡是主所開的[寬大又有功效的門](9節)必定會驚動魔鬼的權勢,所以必然[反對的人也多](9節);當福音的門大開的時候,仇敵製造的難處也一定會隨之而來。當時以弗所[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徒19:20),福音傳遍[亞細亞全地](徒19:26)但[因為這道起的擾亂不小](徒19:23),以致後來保羅被迫離開以弗所前往馬其頓(徒二十1)。 思想:或許有時信徒完全是自行計劃人生,絲毫不仰望主的旨意;另有些信徒好像很屬靈,完全沒有計劃,似乎是完全隨主引導,但並不是保羅所示範的榜樣。忠心的僕人可以為主的旨意有所計劃,但要每一步又要順服主隨時的引導。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奉獻使我們明白奉獻的意義,不是施捨,更是主你的恩典,讓我們懂得施予,求主使我們的生命懂得你的計劃旨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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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已差遣提摩太前往哥林多(4:17)提摩太與以拉都先到了馬其頓(徒19:22)。 (10節) [若是]顯示保羅不確定此時提摩太有沒有到達哥林多。提摩太可能比較內向,膽怯(提前4:12;提後1:7)哥林多教會有些人相當自大,可能不會尊重年輕的提摩太。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年輕的工人雖然年輕,但他[勞力作主的工](10節)不是出於自己的熱心,乃是出於主的選召。 [無論誰都不可藐視他](11節)顯示哥林多教會既敢輕看保羅這創建教會的使徒,更有可能藐視他所差遣的年輕同工。[至於]指以下內容是針對哥林多教會來信中所提的事(七1)。亞波羅在哥林多教會備受推崇,他們在信上可能表示很希望他來探望他們。但亞波羅不願意在此時去哥林多,可能是不願意助長哥林多教會高舉領袖的風氣(1:10-12)。[警醒](13節)指保持清醒的決心。[作大丈夫](13節)指在屬靈生命上長大成人,不再做屬靈的嬰孩。[要剛強](13節)原文是[被剛強],信徒不能靠自己剛強,而是順服聖靈的工作,被聖靈剛強。我們在真道上[要作大丈夫,要剛強](13節),但對人卻要柔和謙卑,凡事[要憑愛心做](14節)。羅馬帝國的[亞該亞](15節)省包括雅典,保羅在哥林多傳道之前曾在雅典領一些人信主(徒17:34)包括司提反一家。司提反一家人信主雖早,但不高舉自己,乃是[專以服事聖徒為念](15節)甘心隱藏自己,謙卑服事弟兄。他們身上帶著主的見證,也帶著主的權柄(16節)是那些分門結黨的信徒的榜樣。只有順服主的權柄,隱藏自己的人,身上才能帶著主的權柄;只有謙卑事奉肢體的人,才是基督身體裡[為大,為首]的:[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26-27)。這三個人是被哥林多教會來送信給保羅的弟兄(7:1)保羅也可能託他們攜帶本信回哥林多。他們對保羅的熱情,彌補了哥林多教會對保羅的冷淡,也彌補了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思念(17節)。[心裡都快活](18節)原文是[靈裡快活]。能叫肢體得益處,[靈裡快活]的,是能夠建立基督身體的人,聖靈要我們[務要敬重](18節)這樣的人。羅馬帝國的[亞細亞](19節)省位於今日小亞細亞西部。 [亞居拉和百基拉](19節)是一對忠心的猶太夫婦,原籍本都(黑海南岸),定居於羅馬。當羅馬皇帝克勞第把猶太人驅逐出羅馬時,他們搬到哥林多城。保羅初到哥林多時便與他們同住同工(徒18:1-3),後來他們與保羅同往以弗所(徒18:18)曾經在真理上指導過亞波羅(徒18:26)。[他們家裡的教會](19節)指這對夫婦用自己的住所服事主,後來搬到羅馬時,教會也在他們家聚集(羅16:3)。當時中等富裕人家的住宅最多可容納30-50人聚會。[親嘴問安](20節)通常是男人對男人,女人對女人,並且只限於親臉頰。新約時代的親嘴是主人向客人問安的方式(路7:45)。信徒也以此表示彼此間的相交(羅16:16;林前16:20;林後13:12;彼前5:14),現今希臘東正教會在特殊場合仍沿用[親嘴]禮節。保羅要求哥林多信徒[親嘴問安]正是對他們分門結黨的糾正。保羅習慣口述書信,由人代筆,然後在結束時親筆寫幾句,等於他在信上的簽印(加6:11;西4:18;門19;帖後3:17)。保羅親筆寫了[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22節)這樣強烈的話,顯示聖靈何等重視我們對主的正確態度。保羅沒有說[屬肉體](三1),[嫉妒,紛爭](三3),[分門結黨](十一19)的信徒[可詛可咒],卻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人若[不愛主]對主不冷不熱,恐怕連[在基督裡為嬰孩的]都算不上,根本就是還沒得救,所以一生都活在咒詛之下。 [主必要來](22節)是對歷代教會的殷切渴望。保羅在本信開始時願[恩惠](1:3)歸與他們,結束時又願[主耶穌基督的恩](23)常與他們同在,對哥林多信徒的批評也被恩典包圍。24節的[愛]原文是通常用來指神聖的愛agape。
思想:雖然保羅在信中批評了哥林多信徒,哥林多也有不少信徒反對他,但保羅始終愛他們。這種不受對方光景影響的[愛]不是出於肉體,而是來自神聖的愛,是[在基督耶穌裡的愛](24節)。
祈禱:親愛主,你是我們最要愛的一位,因為你愛我們為我捨已,伙是我們最值得愛的一位,因是主你先愛我們,求主使我們愛你,更懂得如何去愛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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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照著我們的本相選召我們,並沒有介意我們蒙召時配偶是否信主,是【已受割禮】(18節)還是【未受割禮】(18節)是【奴隸】(21節)還是【自由之人】(22節),因為各種身分和境況,都能成為神造就我們的環境與工具。因此,我們【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17節)學習在各種身分和環境下事奉神,見證神,而不是追求改變地上暫時的身份和環境。因為我們不是憑外在的儀文,身分,地位作基督徒,而是憑內在心靈的實際作基督徒(羅2:28-29)因此最要緊的是讓聖靈改變我們的生命【守神的誡命】(19節)而不是改變在地上暫時的身分,環境。羅馬帝國的奴隸沒有任何自由和權利,但保羅卻吩咐蒙召時【作奴隸】的人【不要因此憂慮】(21節)因為神既在他為奴時選召他,必然會給他力量在為奴的生活中服事基督(西3:22-23)。【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21節)原文是【若能以自由,則盡量利用】。主的呼召不是為了改變我們外在的身份,而是改變我們裡面的實際。奴隸蒙召後,裡面就進入榮耀無比的真自由,從罪的奴僕變成【主所釋放的人】(22節);而自由人蒙召後,裡面卻變成【基督的奴僕】(22節),一生謙卑服事主。【不要作人的奴僕】(23節),不是鼓勵做奴隸的信徒不尊重主人,而是說要做【基督的奴僕】。【不要作人的奴僕】(23節)不只是不做別人的奴僕,也是不作自己的奴僕,凡事為著主的緣故。保羅兩次強調【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24節)並不是指消極接受現狀,不努力改善自己,而是提醒蒙召者在現有的【身分】裡學習活在神的權柄之下。信徒最重要的不是改變自己的【身分】而是保守自己【在神面前】因為只要【在神面前】任何【身分】都可以事奉神。【這身分】包括蒙召者的婚姻狀態(1-16節)是否受割禮(18-20節)奴隸或自由人(21-23節)。【論到】(25節)指哥林多教會在信上詢問此事。【童身的人】(25節),指從未結婚的人。【沒有主的命令】(25節)指主耶穌在世時並沒有留下這類的教訓,25-28節是保羅的勸告。但保羅的話是在聖靈感動下說的(40節),被聖靈承認,作為神的話列入聖經。【現今的艱難】(26節)指寫本信時哥林多人面臨某種嚴重的困境,可能是克勞第時代的飢荒(徒11:28)。既在艱難之中,保羅認為最好就是不要改變現有的婚姻狀態,正如狂風暴雨中不宜更換船隻。因為在當時艱難的環境下,已婚的人會增加家庭的負擔,所以【肉身必受苦難】(28節)。 (29節)表示以下的話非常嚴肅;【時候減少了】是指當時哥林多人所面臨的【現今的艱難】(26節)將到達頂峰,而不是指主再來。因為保羅總是用主的再來鼓勵人要【無可指摘】(帖前5:1-11)卻沒有因主的再來而給予29-31節的勸告。保羅允許信徒獨身【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32節)。已婚者【為世上的事掛慮】(33,34節)並非不屬靈,而是他們在今生的責任。未婚者只有把全身心都分別出來為主擺上,【身體,靈魂】(34節)才【都聖潔】否則很容易受試探。【牢籠你們】(35節)是藉用打獵的比喻,指【把獵網投罩你們】約束他們。保羅在這裡教導的重點並不是結婚或不結婚,而是希望未婚者的事奉不要因婚姻而受到中斷,【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35節)。 (36節)指沒有為女兒的婚姻安排。這父母原來認為女兒獨身比較好,現在卻猶豫自己做得對不對。 (36節)原文意思是【過了發育成熟的階段】即到達或過了應該結婚的年齡。【事又當行】(36節),指女兒沒有守獨身的恩賜;父母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叫女兒成親。(37節)【心裡堅定】即父母確信自己的做法是對的。【不得已的事】如承諾,婚約,女兒沒有守獨身的恩賜等等。(37節)【由得自己作主】指父母不是奴隸,有自己作主的權柄。 【心裡又決定了】指當時父母有權替兒女決定婚姻。【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8節)前提是為了專心事奉主(33節),並且符合37節所列的4個條件。信徒的婚姻首要的對象是【在主裡面的人】(39節)。(40節)【常守節】指維持現況不嫁。 (40節)顯示保羅在25-40節的意見是在聖靈的感動下所說的。但保羅關於獨身的意見,有當時【現今的艱難】(26節)這個特殊的前提,不可隨便套用到一般的情形。 思想: 信徒最重視的應該是與基督的關係,外在轉瞬即過的身份,環境,並不是最重要的事。無論婚姻的關係,主僕的關係,我們有否願意先以主為首要呢? 祈禱:親愛主,你是我們的主,無論主是僕,是生是死,是情是愛,背後都有你美善的旨意,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真心順服主你管理的關係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