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曾代表已死而沒來得及受洗的人受洗,保羅提出這事並非表示贊同,重點是藉這事提醒哥林多人,若沒有死人復活,他們做這事有何意義?保羅從哥林多信徒的行事(29節)轉到一般信徒的經歷,特別是使徒的經歷。如果人生到頭來一死了結,沒有死後復活,我們又何必[時時刻刻冒險](30節)堅持信仰,傳揚福音呢?(31節) [指著你們所稱讚的口]指保羅以哥林多信徒誇口。當時的文學作品常用[同野獸戰鬥](32節)來比喻遭遇敵對勢力,哥林多信徒應該知道[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32節)具體指什麼事,但我們已經不能確定。如果沒有復活,保羅整個人生,尤其是在以弗所這事件上,就全屬枉費了,而最合理的生活方式就是保羅引用的諺語[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賽22:13);但保羅遇見了復活的主,所以從極力逼迫教會,轉過來極力傳揚基督。保羅並不是無知,他有思想,有見識,不會為了要得著一件虛無的事犧牲自己的前途;他是真實地見到復活的基督,所以放棄了屬地的前途,一生甘願為主勞苦。保羅的改變,正是基督復活大能的明證。保羅在本信中再次警告[不要自欺](33節)指出哥林多信徒懷疑復活,是因為自以為剛強,所以沒有原則地與不信者交往,以致被他們影響。(33節) [濫交是敗壞善行]是一句希臘格言,正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樣,信徒若交友不慎,就會偏離真道,敗壞我們的見證。[醒悟為善](34節)原文意思是[酒醒過來]。這些懷疑復活的人自以為思想清醒,保羅指出他們才應該醒悟過來。[不要犯罪](34節)提醒我們,復活不只是教義問題,否認復活必然會引致生活上的失敗和犯罪。[不認識](34節)不是指知識上的無知,而是在經歷上的無知。這裡卻特地強調[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34節)可見這事是何等嚴重,他們不能不醒悟迴轉。按照人的常識,死人的身體已經腐爛掉了,能復活出怎樣的身體來?反對者按著人的智慧,認為一提出這個問題就能駁倒復活的信仰(35節)。[無知的人哪](36節)原文是[蠢才]保羅毫不客氣地貶斥這樣自以為聰明的反駁:正如種子必須先落在地裡死了,然後才能長出生命來;人原有的肉體也必須先死了,然後才能長出新的形體。 [若不死就不能生](36節)並且死去的與生長出來的,完全不相同(37節)。正如植物並不是自己決定要復活的,也不是偶然如此,而是[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38節)。人的復活也是一樣。神不喜歡單調,祂所創造的[地上的形體](40節)如花草樹木,都各有各的榮美;[天上的形體](40節)如日月星辰,也各有各的光輝,適合不同的環境和用途。神能給舊造這麼美好的形體,也就能給復活的人更奇妙,更榮耀的身體。因此,信徒不必為[帶著什麼身體來]操心(35節),只要相信神的話就是了。[朽壞](42節)是指今生的血肉之軀會腐爛,包括道德的朽壞。 [不朽壞](42節)指將來生命的品質。當時典型的希臘人反對身體復活最大的理由,就是因為身體是會朽壞的,所以靈魂需要另找歸宿在[不朽壞]的情況下存在,不再受腐朽身體所牽絆。而保羅指出,[復活的是不朽壞的](42節),能[脫離敗壞的轄制](羅八21)。終究會腐爛的身體是[羞辱的](43節),不管怎麼運動也是[軟弱的](43節),死亡正是軟弱的結局。但復活的身體卻是[榮耀的](43節),正如植物長出來遠比種子美麗,復活的身體也是[強壯的](43節),不像今生的身體那樣受到許多限制。[血氣的身體](44節)是我們的血肉之軀,並非邪惡或可恥,但只適合今生地上的生活。保羅的教導與猶太教思想迥然不同,當時法利賽人相信復活,但相信復活的身體與死去的身體完全一樣;撒都該人則受希臘思想的影響,不相信復活。 思想: 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這都是不信者對人生的體會,我們帶著基督復活盼望的信徒,又應如何面對我們的生活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榮耀的復活,使我們人生不再一樣,不只使我們有盼望,更能經歷復活主的同在,復活主的引導,願我們每日都讓復活的主引導帶領。阿們!
哥林多前書 15: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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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2:1-13哥林多前書 12:1-13
(1節)【論到屬靈的恩賜】原文是【論到屬靈的】並無【恩賜】一詞,既可以指【屬靈的人】也可以指【屬靈的事】。【屬靈的】一詞原文保羅全部用過24次,在其他書信上沒有超過3次,而在本信一共用了15次。(2節)【外邦人】通常指非猶太人,也可以指不認識神的非基督徒(帖前4:5)。【被牽引】(2節)原文通常用來指領囚犯出來,比喻外邦人有如不自由的囚犯,被撒但控制得無路可走,不得不跟從偶像。第2節原文的希臘文結構比較特別,表示【一次又一次】的意思。外邦人不住地被牽引著走,但不管怎樣牽引,最終仍是來到沒有生命的【啞巴偶像】(2節)面前。五旬節以後,不少信徒得著特別的恩賜,例如說出原本不懂的方言。哥林多信徒認為【恩賜】(1節)是【屬靈的】(1節)的標誌,因此高舉恩賜,輕視屬靈品德的操練,用屬靈的外表來掩蓋高舉自己的實際。因此,保羅希望他們能明白,【恩賜】並不代表【屬靈的】生命,追求恩賜與追求屬靈生命的長進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哥林多信徒都了解,被撒但控制的外邦人,總是【隨事被牽引】(2節)去服事偶像。而被聖靈感動的信徒,所做的【屬靈的】事也有一個共同的原則:不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3節),而會說【耶穌是主】(3節) ,目的都是為了高舉基督,,榮耀基督。脫離了這個原則,就不再是【屬靈的】事;明白了這個原則,哥林多信徒對【屬靈的恩賜】也就不會產生誤解了。真誠承認【耶穌是主】,這是早期教會最重要的信仰宣言(徒2:36)。聖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感動人承認【耶穌是主】。因此,每一位真正承認【耶穌是主】的信徒,裡面都有聖靈的內住,我們不可根據恩賜來斷定別人有沒有領受聖靈。哥林多信徒把【恩賜】(4)看為自誇的本錢,有了某種特別的【恩賜】就沾沾自喜,以為高人一等。但不同的【恩賜】都是同一位聖靈所賜,聖靈是不會自我爭競的,所有的【恩賜】都是為著神永遠的計劃而賜下的。【職事】(5節)是同一位基督住在信徒的心中,呼召他們事奉,,賜能力給他們事奉的結果。【功用】(6節)指神能力的活動。賜給人各種不同恩賜的,乃是聖父(6節)聖子(5節)聖靈(4節)三位一體的神,是同一位神【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6節)目的是為著成就同一位神的計劃。因此,信徒絕不能以恩賜來分門別類,,自高自大。【叫人得益處】(7節),又可譯為【叫全體得益處】聖靈賜給各人的恩賜各不相同,但目的都一樣;;不是為了叫人自誇或陶醉,而是為了【叫全體得益處】。因此,一切對建造教會可有可無的特長或才能,都算不得恩賜。保羅強調智慧和知識的【言語】(8節)是恩賜,但不是說【智慧】和【知識】本身就是恩賜。(9節)【信心】不是指得救的信心,而是在某件事上明白神的應許,確信絕不落空。 【醫病的恩賜】(9節)指超自然的醫治能力。【行異能】(10節)指具有超自然的能力行神蹟。【作先知】(10)指傳講神的話,包括講道和說預言。【分辨諸靈】(10節)指分辨聖靈和邪靈(約壹四1)。【說方言】(10節)指未經學習而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2:4-11)。【翻方言】(10)指將人所聽不懂的方言翻譯成眾人所能明白的話(114:13)。信徒獲得不同的恩賜,並不是自己努力或追求的結果,而是聖靈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7節)【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12節),教會裡的信徒也是各不相同的;又如【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12節)各不相同的信徒在基督裡也是合一的。聖靈將不同的恩賜分給這些各不相同的肢體,就是要【許多肢體】(12節)彼此配搭,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猶太人】和【希臘人】(13節)代表種族,,語言,文化和宗教的不同【為奴的】和【自主的】(13節)代表社會地位,,貧富,認同和成就的不同。聖靈把神的兒女都浸成一個身體,合而為一,超越了任何屬世的差異。【從一位聖靈】(13節)顯示惟有聖靈在其中做工,受洗才真正有意義。【飲於一位聖靈】(13節)指每個信徒都從聖靈受了供應,接受恩賜,顯明肢體的功用,彼此配搭,活出身體的見證。 思想:我們可以【切慕屬靈的恩賜】只可以【追求愛】(14:1),不可高舉某種恩賜。我們若單單重視某種恩賜,,苦苦追求某種恩賜,就是越過了界線,不尊重聖靈的權柄。我們要緊記一切主的恩賜都是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賜予,更使我們能與你同心同工,能建立你的教會,我們都是軟弱的,全因主你的賜予使我能夠為你作工,為你建造,願我們重視,活出主你給予的恩賜。阿們!
哥林多前書 7:17-40哥林多前書 7:17-40
神照著我們的本相選召我們,並沒有介意我們蒙召時配偶是否信主,是【已受割禮】(18節)還是【未受割禮】(18節)是【奴隸】(21節)還是【自由之人】(22節),因為各種身分和境況,都能成為神造就我們的環境與工具。因此,我們【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17節)學習在各種身分和環境下事奉神,見證神,而不是追求改變地上暫時的身份和環境。因為我們不是憑外在的儀文,身分,地位作基督徒,而是憑內在心靈的實際作基督徒(羅2:28-29)因此最要緊的是讓聖靈改變我們的生命【守神的誡命】(19節)而不是改變在地上暫時的身分,環境。羅馬帝國的奴隸沒有任何自由和權利,但保羅卻吩咐蒙召時【作奴隸】的人【不要因此憂慮】(21節)因為神既在他為奴時選召他,必然會給他力量在為奴的生活中服事基督(西3:22-23)。【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21節)原文是【若能以自由,則盡量利用】。主的呼召不是為了改變我們外在的身份,而是改變我們裡面的實際。奴隸蒙召後,裡面就進入榮耀無比的真自由,從罪的奴僕變成【主所釋放的人】(22節);而自由人蒙召後,裡面卻變成【基督的奴僕】(22節),一生謙卑服事主。【不要作人的奴僕】(23節),不是鼓勵做奴隸的信徒不尊重主人,而是說要做【基督的奴僕】。【不要作人的奴僕】(23節)不只是不做別人的奴僕,也是不作自己的奴僕,凡事為著主的緣故。保羅兩次強調【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24節)並不是指消極接受現狀,不努力改善自己,而是提醒蒙召者在現有的【身分】裡學習活在神的權柄之下。信徒最重要的不是改變自己的【身分】而是保守自己【在神面前】因為只要【在神面前】任何【身分】都可以事奉神。【這身分】包括蒙召者的婚姻狀態(1-16節)是否受割禮(18-20節)奴隸或自由人(21-23節)。【論到】(25節)指哥林多教會在信上詢問此事。【童身的人】(25節),指從未結婚的人。【沒有主的命令】(25節)指主耶穌在世時並沒有留下這類的教訓,25-28節是保羅的勸告。但保羅的話是在聖靈感動下說的(40節),被聖靈承認,作為神的話列入聖經。【現今的艱難】(26節)指寫本信時哥林多人面臨某種嚴重的困境,可能是克勞第時代的飢荒(徒11:28)。既在艱難之中,保羅認為最好就是不要改變現有的婚姻狀態,正如狂風暴雨中不宜更換船隻。因為在當時艱難的環境下,已婚的人會增加家庭的負擔,所以【肉身必受苦難】(28節)。 (29節)表示以下的話非常嚴肅;【時候減少了】是指當時哥林多人所面臨的【現今的艱難】(26節)將到達頂峰,而不是指主再來。因為保羅總是用主的再來鼓勵人要【無可指摘】(帖前5:1-11)卻沒有因主的再來而給予29-31節的勸告。保羅允許信徒獨身【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32節)。已婚者【為世上的事掛慮】(33,34節)並非不屬靈,而是他們在今生的責任。未婚者只有把全身心都分別出來為主擺上,【身體,靈魂】(34節)才【都聖潔】否則很容易受試探。【牢籠你們】(35節)是藉用打獵的比喻,指【把獵網投罩你們】約束他們。保羅在這裡教導的重點並不是結婚或不結婚,而是希望未婚者的事奉不要因婚姻而受到中斷,【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35節)。 (36節)指沒有為女兒的婚姻安排。這父母原來認為女兒獨身比較好,現在卻猶豫自己做得對不對。 (36節)原文意思是【過了發育成熟的階段】即到達或過了應該結婚的年齡。【事又當行】(36節),指女兒沒有守獨身的恩賜;父母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叫女兒成親。(37節)【心裡堅定】即父母確信自己的做法是對的。【不得已的事】如承諾,婚約,女兒沒有守獨身的恩賜等等。(37節)【由得自己作主】指父母不是奴隸,有自己作主的權柄。 【心裡又決定了】指當時父母有權替兒女決定婚姻。【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8節)前提是為了專心事奉主(33節),並且符合37節所列的4個條件。信徒的婚姻首要的對象是【在主裡面的人】(39節)。(40節)【常守節】指維持現況不嫁。 (40節)顯示保羅在25-40節的意見是在聖靈的感動下所說的。但保羅關於獨身的意見,有當時【現今的艱難】(26節)這個特殊的前提,不可隨便套用到一般的情形。 思想: 信徒最重視的應該是與基督的關係,外在轉瞬即過的身份,環境,並不是最重要的事。無論婚姻的關係,主僕的關係,我們有否願意先以主為首要呢? 祈禱:親愛主,你是我們的主,無論主是僕,是生是死,是情是愛,背後都有你美善的旨意,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真心順服主你管理的關係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