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是一個經濟,文化都很發達的希臘城市,但人的智慧在這裡還是大有影響力。雖然哥林多信徒已經接受了福音,重生得救,但有些人還是沒能透徹地認識復活的真理,因著希臘哲學的影響而懷疑[死人復活的事](12節)。因此,保羅在回答了哥林多教會信上的問題以後,特地把復活的真理詳盡地闡明出來。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正因為福音是真實的,有功效的,是[神的大能](2:5)所以他們才[不是徒然相信](2節)才能[領受了,靠著站立得住](1節)又能[持守](2節)[因這福音得救](2節)。[若](2節)字並非表示他們的救恩有疑問,也不是說他們要能堅持到底才可以得救,而是強調:如果沒有復活,他們就根本沒有救恩。保羅所傳的福音,不是他自創的道理,而是他[當日所領受](3節)的。[第一](3節)指福音最重要的內容,也就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2:2)。當時新約聖經還沒完成,[聖經](3節)指希伯來舊約聖經。基督被釘十字架,不是神的計劃出了意外,而是神在萬世以前就已經計劃好的,並且早已藉著舊約聖經向人啟示了。基督的受死(賽53:5-6等),埋葬(賽53:9等)復活(詩16:9-10等)都是[照聖經所說](3節)的應驗的。這福音哥林多信徒既然能[領受了,靠著站立得住](2節),他們的經驗就能證明這福音是真實的。能證明基督復活的不但有舊約聖經的預言(3-4節),信徒的經歷(1-2節),也有一群親眼目睹基督受死,埋葬和復活的見證人(5-7節) 。這些見證人為基督的復活捨命作見證,若基督沒有復活,他們這麼做的理由是什麼?實際上,基督若沒有復活,就沒有教會,因為膽怯的門徒在祂死後就會作鳥獸散(徒5:37-38)。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間,大約是主耶穌復活之後25年,這[五百多弟兄](6節)在保羅寫本信時[一大半](6節)還活著,並活躍於各地教會中。如果反對者能找到其中任何一位目擊證人證明保羅說謊,就沒有今日的教會了。教會就是基督復活的證據,基督的復活是教會的根基,信仰的根基(17節),也是撒但千方百計想要抹殺的事實(太28:12-13)。主耶穌復活的事實證據確鑿,有的門徒起初不敢相信,後來因證據明顯而不能不信(路24:11);他們的經歷並非只是個別人一次的幻覺或衝動,乃是有[許多的憑據](徒1:3)。[雅各](7節)指主耶穌的肉身兄弟雅各(太13:55),他起初不信主(約7:5),很可能這次顯現使他信主(徒1:3,14) 。雅各信主是主耶穌復活的一個重要證據。保羅在大馬士革的路上看見復活的基督(徒9:4)。 [未到產期而生的人](8節)指保羅認為自己不像其他使徒跟隨主耶穌,在跟隨主的時間上比不上十二使徒。[使徒中最小的](9節)表示保羅原來逼迫過教會(徒9:1-2)使他覺得自己[不配稱為使徒](9節)。其實使徒不分大小,所以保羅後來又說:[我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林後11:5)。神的僕人若甘心比別人[格外勞苦](10)事奉,並不是因為他比別人更愛主,乃是因為[神的恩](10節)與他同在,讓他能與[神的恩]同工。因此,基督復活的最終證據,不是過去的文件,證人,而是復活的基督今日仍藉著[神的恩]與我們同在,讓我們在生命中能經歷祂。[我們如此傳](11節)指基督的復活是所有使徒共同傳揚的福音,並非保羅自己發明的道理。 [你們也如此信了](11節)是提醒哥林多信徒:不傳復活的,就不是純正的福音。 思想:歷史告訴我們,神的話說了就永不改變,人的智慧卻不停地在變;神的話必然會應驗,人的智慧只能叫我們迷亂。因此,我們的信心只能根據神的話語,不能根據人的道理,讓我們能深信經歷主復活的大能。 祈禱:親愛主,你從死裡復活,你是活生生的救主,你能夠使我們生命經歷你的實在,經歷你的同在,因主你活著,信你的人都要活著。阿們!
哥林多前書 1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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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1-16哥林多前書7:1-16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指哥林多教會曾經寫信給保羅詢問一些問題。從上下文看【男不近女倒好】是引用哥林多教會信上的話。當時古希臘斯多亞哲學流派崇尚禁慾主義,一些哥林多信徒可能也認為【男不近女倒好】。保羅自己雖然獨身,但他並不是禁慾主義者(提前4:3;西2:23),而是盡量在真理的範圍內包容他們的觀點,指出獨身的好處;但也指出【照主的安排】(11:11),婚姻是神更美的旨意,聖經的原則是人人應當結婚,一夫一妻。雖然保羅同意獨身有許多好處,但他也指出獨身可能導致許多試探。正常的夫妻生活可以避免陷入【淫亂】(2節)的試探,不合理的禁慾反而會增加被撒但【引誘】(5節)的機會。【淫亂的事】(2節)原文是複數,表示有許多這類的試探。哥林多城以廟妓眾多聞名,當地的文化對淫行習以為常,未婚者很難潔身自守。(2節)【當】這個字的原文是命令式,表示為了避免試探,人人都【當】結婚,當然也可以有例外(7節)。保羅在此並非討論神設立婚姻的原由,而是論到哥林多城的實際情況。【合宜之分】(3節)指正常的夫妻生活。夫妻雙方在婚姻裡的地位是平等的,應當以【合宜之分】彼此相待,向對方盡當盡的本分,不可單方禁慾,以致【彼此虧負】(5節)。合神心意的婚姻生活,就是讓夫妻雙方在婚姻中學習放棄自己的【權柄】(4節),完全委身於對方(4節)。夫妻既然已經【二人成為一體】完全委身於對方,保留自己的身體就是【彼此虧負】(5節)。即使是為了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5節)也必須【兩相情願】(5節)。第6節是接著第5節說的,保羅準許夫妻為了專心禱告而【暫時分房】(5節)但不是命令為了專心禱告就必須【暫時分房】。一個人能持守獨身【免淫亂的事】(2節)是【神的恩賜】。【沒有嫁娶的】(8節)原文是男性,是指喪偶的鰥夫,而不是指從未結婚的人。 8-9節對鰥夫和寡婦說的,關於尚未結婚的男女,要到25節才開始談到。【常像我】(8節)指像保羅保持現狀,一個喪偶的人,若沒有守獨身的【恩賜】(7節),難免【自己禁止不住】(9節)。所以【倒不如嫁娶為妙】(9節),免得【慾火攻心】(9)反而被試探所勝。【已經嫁娶的】(10節),指已婚的信徒。 【不可離開】(10節)指不可離婚,神的兒女沒有逃離屬靈爭戰的戰場的權利,所以沒有離婚的自由。【主吩咐】(10),指主耶穌在世時曾留下這類的教訓。【若是離開了】(11節)原文是簡單過去式,顯示在寫信時,哥林多教會已有出現了離婚的現象。保羅說【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11節),不是允許只要不再嫁就可以離婚,而是要求當時那些已經離婚的人【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11節)。12-16節是關於一方不信主的婚姻,適用於信主前就已經結婚的信徒。而未婚信徒的婚姻,則應遵循信與不信的人【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的原則。【不是主說】(12節)指主耶穌在世時並沒有留下這類的教訓。雖然12-16節是使徒保羅自己的教導,但他也是在聖靈感動下說的(40節)被聖靈承認,作為神的話列入聖經。保羅謹慎分別主的話和自己的教導,證明初期教會信徒沒有隨意編造主耶穌的語錄。【成了聖潔】(14節)指分別出來歸神使用,但不一定就能得著救恩。信徒是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的【聖徒】(1:2)所以連不信的配偶和兒女也因著他們,身不由己地被分別出來歸神所用(14節)所以不要和不信的配偶離婚(13節)。每個信徒都是了聖靈的身體成為至聖的【聖靈的殿】(林前6:19)所以信徒會因著至聖的信徒而【成了聖潔】被分別出來歸神使用。因此,這樣的夫妻活在神眼中就不是淫亂,所生的兒女也【是聖潔的了】(14節)。若不信的一方主動提出離婚,信徒在神面前不負婚姻破裂的責任,被棄的配偶可以再婚。 (15節)指神所賜的生命是和睦的生命,無論是與不信的配偶繼續同住,還是接受不信者的決定結束婚姻,兩種情況下都要追求和睦。信徒的婚姻不能被當作傳福音的工具,,已經結婚的信徒就不能放棄【救】(16節)不信配偶的機會。信主的一方應甘心接受十字架的對付,在真理裡與配偶和睦,更加地愛對方,而不是讓我們失敗的見證阻擋神的工作。 思想: 婚姻不只是人生大事,更是屬靈爭戰的戰場。因為婚姻歷世歷代都是撒但攻擊的目標,許多個人,地區和國家的敗壞,都是從婚姻家庭的破口開始的。要在這場爭戰中顯出見證,夫妻都應當倚靠主的恩典,彼此扶持,尊重,體恤,大事小事都活在主的權柄下,讓主藉著婚姻生活把自己造就成建造教會的材料。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愛我們,能從你愛的生命使我們明白愛,更能在因你愛去愛身邊的人,求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懂得活出主愛的生活中。阿們!
哥林多前書 1:18-31哥林多前書 1:18-31
【十字架的道理】簡單直接,並不需要華麗的修辭技巧,高深的哲學思想之類【智慧的言語】(17節)。這種傳道的形式與內容在那些沒有蒙召的【滅亡的人】聽來,自然是【愚拙】的,不夠聰明,不合情理,通不過理性和眼見的理智審查。但正因為人自我的理性難以接受這樣【愚拙的道理】(21節),那些蒙召的【得救的人】才能真實地感受到,他們得救的信心完全不是根據傳道人的口才,本事,也不是出於自己理智,情感或意志,而是【神的大能】在吸引,改變他們的內心。19節引自賽29:14。自從亞當墮落以後,人的智慧和聰明總是傾向與神敵對(21節),結果都是走向死亡(箴14:12),在神面前無法站立得住。人不能靠著自我的智慧,聰明來到神面前,而要被十字架除去所有和所能,如同一無所知的嬰孩,才能單純謙卑來到神面前。世界只是個稍縱即逝的舞台【這世上的智慧】(20節)也要一同過去。神不單單要棄絕【世上的智慧】、指出它的愚拙,更要叫它【變成愚拙】(20節)最終落入虛空。在天然人看來,不但傳福音的方式是【愚拙的】(21節),福音的內容本身更是【愚拙的】完全說不通。因此,人並不能【憑自己的智慧】(21節)來接受救恩,只能根據神所賜的信心而得救。(21節)【信】原文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相信。猶太人追求【神蹟】(22)的印證,他們認為彌賽亞有能力將他們從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解放出來;而【釘十字架的基督】(23節)與他們心目中的彌賽亞形象完全不符合,所以成了使他們不信的【絆腳石】(23節)。希臘人講究【智慧】(22節)的理性推理,藐視貌似愚拙的福音。他們中間出了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等著名的哲學家,顯示了高超的【智慧】但對人類卻沒有任何拯救的能力。因此,若不是神的揀選,無論是【猶太人】(22節)或【外邦人】(23節)全人類的本性都拒絕【釘十字架的基督】(23節)沒有人肯接受救恩。如果人可以憑著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得救,那就有理由可以自誇。只有【蒙召的】(24節)人才能體會到,自己在神面前一無所有,一無所有,我們的得救完全是【釘十字架的基督】做成的,這就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24節)。被人看為【愚拙】(25節)的十字架,卻能把人從滅亡裡面拯救出來,超過了一切人類的智慧。被人看為【軟弱】(25節)的基督,卻勝過了掌死權的魔鬼,超越了一切人類的能力。因此,【釘十字架的基督】把人放在完全不能自誇、不配受高舉的地步。【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24節)是本信的中心,我們若不是用【神的智慧】去運用【神的能力】屬靈的恩賜只會帶來屬靈的難處,就像哥林多教會一樣。27-28節中反覆出現【揀選】一詞,顯示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和憐憫,並非依靠人自己的智慧,能力,地位或道德。神並沒有先【揀選】在世上大有影響力的帝王將相,哲人高士,卻是先【揀選】了一班【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26節)的人,藉著這些在世上微不足道,毫無可取的人將福音傳開,證明叫人在世界高升的智慧,能力,地位或道德,都不能引往神和救恩。不倚靠自己的一切,單單靠神憐憫的人得救了,那倚靠自己的所有,卻拒絕神的人卻滅亡了。神安排如此救法,要叫人【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29節)。不信的人進到滅亡裡,固然是沒有可誇的,信主的人是因恩典而被拯救,也是沒有可誇的。人既是沒有可誇的,也就沒有高舉人或分門分黨的根據。【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31節)引自耶9:24。神並不是看中了我們的某些優點,然後再把【智慧,公義,聖潔,救贖】(30節)等美德添加在我們原來的優點之上,修補,提升我們的舊生命;神要完全棄絕我們的肉體生命,用基督的新生命來代替我們天然的舊生命,【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30節)。我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30節),因此,信主的人在神,在人面前都沒有任何值得自誇的地方。 思想: 【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31節)唯真正認識十字架道理的人,明白神何等恩典的人才能從生命中作出如此的見證,因我們都只是蒙恩的罪人。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十字架使我們明白生命沒有可誇,不是你的愛,不是你的恩典我們仍然是一個可憐的罪人。求主每日光照我們使們明白你十字架愛的道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