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14:22-40

哥林多前書 14:22-40

22節是保羅假設有人爭辯:【方言是不信的人證實神在作工,而先知講道不過是向信徒傳一篇信息而已。】然後保羅反問:【這樣,難道方言不是為信徒作證據,只是為不信者嗎?聖靈賜下說方言的恩賜,是為了叫門徒說出他們原來不會說的【別國的話】(徒2:4),向說【別國的話】的人證明神的作為(徒2:1-12 )使他們迴轉歸向神。如果這方言讓人聽不懂,不但不能【為不信的人】(22節)作證據,反而會讓人【說你們癲狂了】(23節)。【作先知講道】(24)的結果,是把人領向神,敬拜神,承認神真在教會中(25節)。當聽者【心裡的隱情】(25節)因先知所傳講的神的話語而被【顯露出來】(25節)的時候,就像神在直接對他說話,這就是讓他在聚會中遇見神了。聖靈在聚會中工作的目的,是讓人遇見神,敬拜神,而不是用方言來炫耀自己。【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26節)意思是【我們該怎麼做呢】?教會聚會的內容和程序雖然沒有外面的規條,但卻有裡面的約束,原則是【凡事都當造就人】(26節)。即使是真正的方言【若沒有人翻】(27節)就沒有人懂得方言的意思,當然不能造就別人,因此不可在聚會中說。即使是【作先知講道】(29節)也要有規矩,一次聚會【兩個人或三個人】講道就足夠了,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29節)。【其餘的】(29節)可能指其他有【作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也可能指有辨別諸靈恩賜的人(12:10)或全會眾。【旁邊坐著的】(30節)先知必須真正【得了啟示】有聖靈的感動,才可以示意有話要講。若真是出於聖靈的啟示,聖靈必然會感動【先說話的】(30節)先知【閉口不言】(30節)並讓前後兩位先知的話語銜接一致。當時猶太拉比一般是坐著教導,而門徒是站著受教,讀聖經的人則站著;而在愛色尼教派中,大家會輪流發言,說話的人通常站著,其餘的人都坐著。【你們】(31節)指那些有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並非指所有的信徒,在聖經沒有完成之前,一位先知說得越長,就越容易憑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聖靈的啟示來說話,時間長了,會從【講道】變成自說自話,所以聖靈會隨時介入(30節),讓有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31節)。而全本聖經啟示完成之後,講道的人應該緊緊圍繞聖經,不可以隨意發揮,用人的說教來代替聖經的【道理】(31節)。哥林多教會可能有人認為,一個人越受聖靈支配,就越少自製能力,講道時會情緒極度高漲,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語和長短。但只有邪靈會叫人失去自製的能力,聖靈卻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越是屬靈的人,越能自我節制,因為【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32節)。先知更要學習順服神的權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34節),並不是禁止婦女禱告或講道,是不准她們在崇拜中插嘴提問(35節)。古代婦女的教育程度普遍比較低,哥林多教會的外邦婦女又不像猶太婦女熟悉聖經,可能常常在聚會時提出一些幼稚的問題,影響了聚會的秩序。【正如律法所說的】(34節)指舊約一貫要求人在神面前安靜順服:【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全地的人當在祂面前肅敬靜默】(哈二20)。這個要求不只是針對婦女,所以保羅不但要求婦女在聚會時不准說話,也要求先知在別人講道時保持【安靜】(33節)。【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35節)是當時的社會習俗。【你們】(36節)指一些自大的哥林多信徒,他們自以為【是先知,或是屬靈的】(37節),所以不同意保羅的教導,以為【神的道理】(36節)單臨到他們。保羅的信是受聖靈感動所寫的【主的命令】(37節),凡是【先知】或是【屬靈的】人(37節),都應該能看出來。而那些自稱【先知】或【屬靈的】人,【就由他不知道吧】(38節)。39-40節是關於在聚會中如何運用屬靈恩賜的結論。保羅第三次指出,對【屬靈的恩賜】應該【切慕】(39節),而不是【追求】(1節;12節)。神的教會不是只講愛心,只要火熱,只傳福音就可以了,還必須有規矩,【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40節)【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 思想:不同文化,不同時代的教會,規矩可能都不太一樣,但原則都是為了【造就教會】(12節)【造就別人】(17節)【叫全體得益處】。我們有否願意因主愛的賜予作出【造就教會】【造就別人】的人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愛與捨己使我們明白愛,更能放下自我,是主你使我們不再為己而活, 求主引導我們能作【造就教會】【造就別人】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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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原文用【因為】開頭,表示繼續上一章【自己反被棄絕了】(9:27)要證明在屬靈的運動會中落選的危險是千真萬確的,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過曠野時的遭遇一樣。【都】(1節)字在1-4節出現了五次,顯示以色列人全部沒有一人例外【都】接受了神在他們身上的恩福,但他們竟大部分都【在曠野倒斃】 (5節)。【我們的祖宗】(1節)指出埃及時的以色列人,他們也是哥林多外邦信徒的屬靈祖先。【在雲下】(1節)表示以色列人在雲柱和火柱的帶領之下走曠野的道路(出13:21-22)。【都從海中經過】(1節)指以色列人過紅海,走乾地(出14:21-22)。【歸了摩西】(2節)指歸入摩西的領導之下。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預表新約信徒的經歷,以色列人如何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信徒也照樣是在聖靈裡並在水裡【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羅6:3 )。(3節)【靈食】指從天降下的嗎哪(出16:4)預表基督是從天降下來的【生命的糧】(約6:31-35)。(4節)【靈水】指從磐石流出來的活水(出17:6)預表基督是生命的活水。【隨著他們的靈磐石】(4節)指兩次流出活水的磐石,分別在利非訂(出17:1)和加低斯(民21:1)。猶太傳統認為這兩處的磐石就是同一個磐石,一直隨著以色列人移動。【磐石】(4節)是神的稱號之一(申32:15)。以色列人因聽信十名探子的惡信而發怨言,引起神的憤怒,命定他們不得進入迦南地(民14:1-35)。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成年人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期間都先後倒斃,惟有迦勒和約書亞例外(民14:26-30)。第7節引自出32:1-6以色列人拜金牛犢的事件。第8節指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行淫亂的事(民25:1-9)。當時一場瘟疫導致二萬四千人死亡(民25:9)保羅卻說【二萬三千人】其實兩者都是取其整數,保羅很可能減去了被審判官殺掉的人數(民25:5)。第9節指以色列人【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時(民21:4)因路難行而怨訌神和摩西(民21:5)結果被火蛇咬死許多人(民21:6)。第10節指以色列人常在曠野中【發怨言】(出15:24;16:2;17:3;民11:1-3;14:2;16:41等)每次發怨言都帶來神的刑罰。(6,11節)【鑑戒】顯示以色列人歷史中某些事件是彌賽亞時代屬靈真意的預表:【雲裡,海裡】(2節)對應洗禮【靈食,靈水】(3-4節)對應主餐,兩種聖禮都與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驗相呼應。因為那些以色列人放縱自己【貪戀惡事】【拜偶像】(7節)【行姦淫】(8節)【試探主】(9節)【發怨言】(10節),結果幾乎全部葬身曠野。在舊約時代,神允許以色列人不斷地犯罪,又詳細地記錄了他們的歷史,目的正是要【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11節)。【末世】並非指將來的世代,而是現在正處於的世代(提後3:1),原文是諸世代的終局,指從基督第一次降世到祂再來之間的新約恩典時代(來9:26)又稱為【末後的日子】(徒2:17)乃是舊約聖經中已過諸世代的終局。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歷史可分為現今的世代和彌賽亞來臨之後的未來的世代,即【今世,來世】(太12:32)但新約進一步教導【來世】因主耶穌已經臨到了。現在是兩個世代互相重疊的【末世】信徒已經被拯救脫離了現今【罪惡的世代】(加1:4)並且已經開始嚐到【來世權能】(來6:5)。出埃及時的以色列人都很有自信【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但知道了【耶和華所說的】並不能保證他們能脫離偶像的吸引,以色列人都是帶著屬靈的知識被神擊打的。同樣,哥林多信徒也十分自信,認為自己有足夠的屬靈知識,因此【自高自大】(8:1)。但他們也不可以為認識了偶像的虛無,就可以【站得穩】(12節)。因為在屬靈的道路上跌倒的,常常是那些【自己以為站得穩的】(12節)而不是那些戰戰兢兢,承認自己軟弱的人。哥林多信徒所面臨的【試探】(13節)並非很不尋常的事,【無非是人所能受的】(13節)。神允許信徒面臨各種人生際遇,目的是造就我們,而不是敗壞我們,所以必然會給我們【開一條出路】(13節)。【出路】(13節)原文指峽谷,比喻行軍被困於荒山僻野,從絕境中尋得山峽而脫險。 思想:今天的信徒也要認真思想神怎樣對付犯罪的以色列人,不要以為有了洗禮和主餐,不管做什麼都不會失去救恩。我們有否明白神過往權能的日子,成為我們的【鑑戒】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大能,是你的恩典使我們能夠經歷你的櫂能,更能經歷主你凡同在,願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深信主的櫂能,使我們不先滿,不自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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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經得著了【真自由】(約8:36)超越了猶太教的律法主義,不必像人的宗教,必須遵從一套規條才能得救,所以【凡事我都可行】。但信徒也【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不能讓我們的自由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許多【可行】的事並非壞事,但【凡事】在屬靈上是否【有益】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壞,而在乎是否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如果某件【可行】的事會【轄制】我們,使我們無法完全順服基督的權柄,我們寧可不做。信徒已經是【基督的奴僕】(7:22)不能被基督以外的人,事,物所轄制,不管這件事有多好。連【屬靈的事】如果不是【本於祂,倚靠祂,歸給祂】的(羅11:36),也會【轄制】我們脫離基督的權柄。(13節)【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語,他們認為【肚腹】是為享受【食物】而存在的,吃飯是天然的活動,而【淫亂】和吃飯一樣也是天然的需要。但在神的計畫裡【肚腹】和【食物】都是暫時的【身體】卻要復活得榮耀(15:42-44)。因此【身子】與【淫亂】的關係,和【肚腹】與【食物】的關係並不一樣,神預備【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13節),身子是我們事奉主,榮耀神的工具。【主也是為身子】(13節)指只有靠著主的能力和供應,我們的身體才能功能正常,活出當有的樣式。【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兩者的結局都是廢壞;身子【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13節)兩者都必復活(14節)。基督徒的身體將來都要復活得贖(羅8:23)所以不可讓身體成為犯罪的工具。哥林多的【娼妓】(15節)通常是指異教偶像崇拜儀式中與人行淫的廟妓。【二人要成為一體】(16節)是男女之間性行為的屬靈實際。性犯罪的可怕,在於把【基督的肢體】(15節)事奉基督的正常功能挪去,反成為【娼妓的肢體】(15節)與娼妓及其背後的偶像聯合。保羅用【聯合】(16節)來指與娼妓【成為一體】(16節)的性行為,又用同一個【聯合】(17節)來指信徒與主【成為一體】的屬靈連結,顯示【淫行】絕不是【在身子以外】的小事(18節),而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8節)也得罪了【基督的肢體】直接影響到信徒與基督在靈裡合一的生命關係。信徒對魔鬼要【抵擋】(弗6:11,13)但對【淫行】(18節)要【逃避】(18節)或【遠避】(帖前4:3)絕不可高估自己抵擋【淫行】的能力。保羅已經指出,教會是【神的殿】(3:16)是團體的殿;在這裡又指出,每一個信徒的身子都是神用【重價買來】(20節)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每個信徒心裡都有聖靈居住(羅八9)。聖靈是我們身體的主人,因此,任何不能高舉神、與【聖靈的殿】不相配的行為,神的兒女都不該有。我們的身體是神用祂懷裡的獨生子作代價【重價買來】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信徒沒有權柄隨意支配自己的身子,而應為主而活,【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20節)。 【逃避淫行】(18節)只是消極的一面,積極的一面是【榮耀神】高舉神,體貼神,讓聖靈更多地佔有,充滿我們,讓肉體的成分越來越衰微,基督的成分越來越興旺,直到神兒子的生命在我們的身體上完全彰顯出來。 思想: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正是作信徒活在生活中的原則,我們有否只顧自己的自由,忘記神的旨意呢? 祈禱:親愛主,求你記念我們每日都活在這罪惡的世界中,我們每日都面對不少的試探,誘惑,甚至我們運用不少自我的藉口,忘記神的旨意,求主赦免,求主光照。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