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12章講到屬靈的恩賜,14章講到恩賜的運用,中間插入13章,闡明愛乃是運用一切恩賜【最妙的道路】(12:31原文)。人若沒有裡面實際的【愛】恩賜就失去了【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的功用,成了有音無調的【鳴的鑼,響的鈸】。【愛】原文是agape,這個字在希臘文中並非專指神聖的愛,但保羅常用這個字來指從神而來完美至善的聖愛(在新約中出現116次,其中75次是保羅用的)。本章所講的【愛】都是指從神而來的神聖的愛,也就是真正的愛。這愛源自於神的本性,而不是因為被愛者有可愛之處,所以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就經歷了這種聖愛(羅5:8)。【鳴的鑼】原文是【鳴的銅】指響聲大的銅製品。【鳴的鑼,響的鈸】兩者都是有大聲,但沒有音調。4-7節並不是【愛】的定義,而是描述【愛】的特徵:愛是什麼: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4節)這些都是基督的所是:愛不是什麼:愛不是【嫉妒,自誇,張狂】(4節)愛不做什:愛是不做【害羞的事,求自己的益處,輕易發怒,計算人的惡,喜歡不義】(5-6節);會做什麼:愛會【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6-7節)這些都是基督的所作的。【忍耐】(4節)指對別人的忍耐。【恆久忍耐】(4節)指不是只有一,兩次的忍耐。【恩慈】(4節)指善行,仁慈。愛不只是忍耐,願意體諒,憐憫,服事得罪自己的人。【不嫉妒】(4節)指不因別人的成就,恩賜,長進而嫉妒,反而因為愛對方,為對方喜樂。【不自誇,不張狂】(4節)指在神面前隱藏自己,既不自高自大,也不貶低別人。【不作害羞的事】(5節)指行事端莊,不會無禮,不做所有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5節)指脫離自己,不堅持自己,不以自己為中心,只求使基督的身體和肢體得益。【不輕易發怒】(5節),不是不能發怒,而是即使被激怒的時候,也能約束自己,不放縱自己的肉體隨意發洩。【不計算人的惡】(5節),指不會把別人對自己的得罪銘記在心,存心報復。【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6節),這是愛的界線。【凡事包容】(6節)指容忍別人的冒犯,軟弱,不輕易放棄。【凡事相信】(6節)指相信神的權柄和管理,因而總是給人留餘地,等候神的工作。【凡事盼望】(6節)指單單盼望神,相信神的恩典必然得勝。【凡事忍耐】(6節)不是指無奈的忍耐,而是指堅持不移。神愛罪人,但決不愛罪惡。這種愛不是沒有原則的包庇,溺愛,一團和氣,而是在【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的界線裡【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6)。而抵擋神,自以為神的人,不是覺得自己比神更有【愛】就是覺得自己比神更【公義】;不是以【愛】的名義去包容罪惡,就是以【公義】的名義轄制別人。愛的實質就是脫離【自己】讓基督的生命代替自我的生命。【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知識】都是神在救贖計畫中用來建造教會的恩賜,並不是神生命的彰顯,因此都是有時間性的。當教會建造完成的時候,就不再需要講道,方言,知識,惟獨愛是神的性情,必然和神的生命一樣永遠長存,所以【愛是永不止息】。無論我們今天擁有多少【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或【知識】(8節),都是有限的,在永恆裡都像【孩子的事】(11節),只不過是要被丟棄的玩具。因此,我們絕不能高舉恩賜,用恩賜來代替神的性情-愛,用追求恩賜來代替追求基督。古人用磨光的金屬作【鏡子】,它們所反映出來的影像是【模糊】的輪廓。我們對許多屬靈的事知道的也極為有限,因此我們的恩賜也是有限的,不值得高舉。將來我們與主面對面的時候,信心將成為眼見,盼望將成為事實,而我們將完全得著神兒子的生命,這生命的性情就是愛。因為【神是愛】所以【最大的是愛】愛是運用一切恩賜【最妙的道路】。 思想:凡是出於【自己】的愛都帶著自私的成分,只會愛自己和自己所喜歡愛的;只有脫離了【自我】才能愛神和神所愛的。當我們裡面的【自我】減少了,基督增加了,才能有真實的,不是出於【自我】的愛。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就是愛,從你的話,從主你的生命都充滿著愛,更使我們感受愛,分享愛,求主使我們更深願意明白主的愛,因愛是永不止息的。阿們!
哥林多前書 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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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1:17-34哥林多前書 11:17-34
保羅是先稱讚(2節)後批判(17節);先從正面造就人,再從反面挽回人。(18節)所提的【分門別類】,是以貧富階層而分。保羅並不是完全相信,因為所傳聞的可能有誇大渲染。教會中那些【分門結黨】(19節)的人,目的是要顯明自己是神特別賞識、特別驗證的人。【主的晚餐】(20節)又稱【主的桌子】(10:21原文)不但包括現代教會的擘餅聚會或主餐,也包括愛筵(彼後2:13;猶12)。【吃的時候】(21節)指吃愛筵的時候,而不是指主餐。(21節)指信徒按貧富分成不同的群體各自吃喝,貧窮者沒有甚麼食物可吃,以致飢餓;富有者吃飽喝足,甚至酒醉。這樣的聚會沒有愛心合一的見證,失去了愛筵的意義,其實是【藐視神的教會】(22節)。【主的晚餐】(20)帶給信徒何等的能力與安慰,但竟然是始於因人性的醜惡使【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23節),因此,我們更應該在愛筵上省察自己的罪(28節)。【餅】(23),指猶太人逾越節筵席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象徵主耶穌無罪的身體,只有聖潔無罪的主才能代替我們贖罪。【擘開】(24)象徵基督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成就代贖的工作。(24節)【這是我的身體】關於這句話在教會史上有以下不同的理解;杯本身只是一個象徵性的表記,信徒藉著吃餅喝杯記念主,以激發他們裡面所原有的信心,愛心和盼望。【如此行】(24節)原文是現在進行式,表示不住地如此行。【記念】(24節) 原文是來10:3中的【想】就是思念,我們擘餅,吃餅,喝杯,都是為了思念基督為我們流血,受死。【杯】指猶太人逾越節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救恩之杯】。主耶穌用這杯設立主餐,杯裡的葡萄酒代表【立約的血】(太26:28)杯本身代表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耶31:31-34);【血】是立約的方法【杯】代表所立的新約。【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表明聖餐的杯裡面所裝的葡萄酒代表主立約的血,也是主耶穌為人的罪所流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太26:28)。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表明主的死】指餅和杯把基督的死【表明】在人面前,提醒我們,主耶穌基督已經徹底解決了我們的罪。【直等到祂來】指餅和杯不單提醒我們主為我們受死,也提醒我們預備向祂交帳;不單記念主在十字架上的救恩,也等候與主一起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太26:29)。因此【主的晚餐】(20節)不是一場宴樂大餐,而是信徒省察自己,承認信仰的機會。既然主餐有如此神聖和重要的意義,如果信徒在主餐中態度隨意輕慢,不【自己省察】(28節)【不分辨是主的身體】(29節),不但不能,表明主的死(26節),反而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必然會【被主懲罰】(32節)!【省察】(28節)原文是【試驗】,常用在試驗金屬上。【吃喝自己的罪】(29節)指對主餐的輕慢態度,會使我們陷自己於罪中。並非所有的疾病都是神的管教,但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軟弱,,患病甚至死亡,是【被主懲罰】(32節)的結果。【分辨】(31節)原文是過去未完成式,表示習慣的動作,即時常省察自己,分辨自己的光景與神的心意的差距,調整我們的生活為人,以致能通過基督台前的審判 【就不至於受審】(31節)。雖然有時主對信徒的懲治很重,甚至是疾病,死亡,但仍然能叫我們脫離永遠的死亡,免得我們在末日審判的時候【和世人一同定罪】(32節)。【主的晚餐】(20節)雖然形式上是吃飯,但目的卻不是為了解決肉身的飢餓。若有人已經飢腸轆轆,【可以在家裡先吃】(34節),這樣聚會的時候就可以【彼此等待】(33節),免得【自己取罪】(34節)了。 思想: 主餐是主所設立的嚴肅的儀式,我們在領受主餐之前,必須【自己省察】是否真正明白了主餐的意義(24-26節)。藉著在基督身體裡的交通,連結成靈裡合一的【一個身體】(10:17)。我們若看見了基督的身體,肢體之間就不會【分門結黨】(19節)【嫉妒,,紛爭】(3:3)高舉人,破壞基督的身體教會。 祈禱:親愛主,你設立主餐為的是記念你,因我們都是善忘的人,求主使我們每次藉著餅和杯,都提醒我們,光照我們,更不忘主的深恩厚愛。阿們!
哥林多前書 6:12-20哥林多前書 6:12-20
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經得著了【真自由】(約8:36)超越了猶太教的律法主義,不必像人的宗教,必須遵從一套規條才能得救,所以【凡事我都可行】。但信徒也【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不能讓我們的自由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許多【可行】的事並非壞事,但【凡事】在屬靈上是否【有益】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壞,而在乎是否影響我們接受基督的權柄。如果某件【可行】的事會【轄制】我們,使我們無法完全順服基督的權柄,我們寧可不做。信徒已經是【基督的奴僕】(7:22)不能被基督以外的人,事,物所轄制,不管這件事有多好。連【屬靈的事】如果不是【本於祂,倚靠祂,歸給祂】的(羅11:36),也會【轄制】我們脫離基督的權柄。(13節)【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語,他們認為【肚腹】是為享受【食物】而存在的,吃飯是天然的活動,而【淫亂】和吃飯一樣也是天然的需要。但在神的計畫裡【肚腹】和【食物】都是暫時的【身體】卻要復活得榮耀(15:42-44)。因此【身子】與【淫亂】的關係,和【肚腹】與【食物】的關係並不一樣,神預備【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13節),身子是我們事奉主,榮耀神的工具。【主也是為身子】(13節)指只有靠著主的能力和供應,我們的身體才能功能正常,活出當有的樣式。【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兩者的結局都是廢壞;身子【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13節)兩者都必復活(14節)。基督徒的身體將來都要復活得贖(羅8:23)所以不可讓身體成為犯罪的工具。哥林多的【娼妓】(15節)通常是指異教偶像崇拜儀式中與人行淫的廟妓。【二人要成為一體】(16節)是男女之間性行為的屬靈實際。性犯罪的可怕,在於把【基督的肢體】(15節)事奉基督的正常功能挪去,反成為【娼妓的肢體】(15節)與娼妓及其背後的偶像聯合。保羅用【聯合】(16節)來指與娼妓【成為一體】(16節)的性行為,又用同一個【聯合】(17節)來指信徒與主【成為一體】的屬靈連結,顯示【淫行】絕不是【在身子以外】的小事(18節),而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8節)也得罪了【基督的肢體】直接影響到信徒與基督在靈裡合一的生命關係。信徒對魔鬼要【抵擋】(弗6:11,13)但對【淫行】(18節)要【逃避】(18節)或【遠避】(帖前4:3)絕不可高估自己抵擋【淫行】的能力。保羅已經指出,教會是【神的殿】(3:16)是團體的殿;在這裡又指出,每一個信徒的身子都是神用【重價買來】(20節)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每個信徒心裡都有聖靈居住(羅八9)。聖靈是我們身體的主人,因此,任何不能高舉神、與【聖靈的殿】不相配的行為,神的兒女都不該有。我們的身體是神用祂懷裡的獨生子作代價【重價買來】的【聖靈的殿】(19節),所以信徒沒有權柄隨意支配自己的身子,而應為主而活,【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20節)。 【逃避淫行】(18節)只是消極的一面,積極的一面是【榮耀神】高舉神,體貼神,讓聖靈更多地佔有,充滿我們,讓肉體的成分越來越衰微,基督的成分越來越興旺,直到神兒子的生命在我們的身體上完全彰顯出來。 思想: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正是作信徒活在生活中的原則,我們有否只顧自己的自由,忘記神的旨意呢? 祈禱:親愛主,求你記念我們每日都活在這罪惡的世界中,我們每日都面對不少的試探,誘惑,甚至我們運用不少自我的藉口,忘記神的旨意,求主赦免,求主光照。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