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13:1-13

哥林多前書 13:1-13

保羅在12章講到屬靈的恩賜,14章講到恩賜的運用,中間插入13章,闡明愛乃是運用一切恩賜【最妙的道路】(12:31原文)。人若沒有裡面實際的【愛】恩賜就失去了【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的功用,成了有音無調的【鳴的鑼,響的鈸】。【愛】原文是agape,這個字在希臘文中並非專指神聖的愛,但保羅常用這個字來指從神而來完美至善的聖愛(在新約中出現116次,其中75次是保羅用的)。本章所講的【愛】都是指從神而來的神聖的愛,也就是真正的愛。這愛源自於神的本性,而不是因為被愛者有可愛之處,所以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就經歷了這種聖愛(羅5:8)。【鳴的鑼】原文是【鳴的銅】指響聲大的銅製品。【鳴的鑼,響的鈸】兩者都是有大聲,但沒有音調。4-7節並不是【愛】的定義,而是描述【愛】的特徵:愛是什麼: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4節)這些都是基督的所是:愛不是什麼:愛不是【嫉妒,自誇,張狂】(4節)愛不做什:愛是不做【害羞的事,求自己的益處,輕易發怒,計算人的惡,喜歡不義】(5-6節);會做什麼:愛會【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6-7節)這些都是基督的所作的。【忍耐】(4節)指對別人的忍耐。【恆久忍耐】(4節)指不是只有一,兩次的忍耐。【恩慈】(4節)指善行,仁慈。愛不只是忍耐,願意體諒,憐憫,服事得罪自己的人。【不嫉妒】(4節)指不因別人的成就,恩賜,長進而嫉妒,反而因為愛對方,為對方喜樂。【不自誇,不張狂】(4節)指在神面前隱藏自己,既不自高自大,也不貶低別人。【不作害羞的事】(5節)指行事端莊,不會無禮,不做所有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5節)指脫離自己,不堅持自己,不以自己為中心,只求使基督的身體和肢體得益。【不輕易發怒】(5節),不是不能發怒,而是即使被激怒的時候,也能約束自己,不放縱自己的肉體隨意發洩。【不計算人的惡】(5節),指不會把別人對自己的得罪銘記在心,存心報復。【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6節),這是愛的界線。【凡事包容】(6節)指容忍別人的冒犯,軟弱,不輕易放棄。【凡事相信】(6節)指相信神的權柄和管理,因而總是給人留餘地,等候神的工作。【凡事盼望】(6節)指單單盼望神,相信神的恩典必然得勝。【凡事忍耐】(6節)不是指無奈的忍耐,而是指堅持不移。神愛罪人,但決不愛罪惡。這種愛不是沒有原則的包庇,溺愛,一團和氣,而是在【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的界線裡【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6)。而抵擋神,自以為神的人,不是覺得自己比神更有【愛】就是覺得自己比神更【公義】;不是以【愛】的名義去包容罪惡,就是以【公義】的名義轄制別人。愛的實質就是脫離【自己】讓基督的生命代替自我的生命。【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知識】都是神在救贖計畫中用來建造教會的恩賜,並不是神生命的彰顯,因此都是有時間性的。當教會建造完成的時候,就不再需要講道,方言,知識,惟獨愛是神的性情,必然和神的生命一樣永遠長存,所以【愛是永不止息】。無論我們今天擁有多少【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或【知識】(8節),都是有限的,在永恆裡都像【孩子的事】(11節),只不過是要被丟棄的玩具。因此,我們絕不能高舉恩賜,用恩賜來代替神的性情-愛,用追求恩賜來代替追求基督。古人用磨光的金屬作【鏡子】,它們所反映出來的影像是【模糊】的輪廓。我們對許多屬靈的事知道的也極為有限,因此我們的恩賜也是有限的,不值得高舉。將來我們與主面對面的時候,信心將成為眼見,盼望將成為事實,而我們將完全得著神兒子的生命,這生命的性情就是愛。因為【神是愛】所以【最大的是愛】愛是運用一切恩賜【最妙的道路】。 思想:凡是出於【自己】的愛都帶著自私的成分,只會愛自己和自己所喜歡愛的;只有脫離了【自我】才能愛神和神所愛的。當我們裡面的【自我】減少了,基督增加了,才能有真實的,不是出於【自我】的愛。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就是愛,從你的話,從主你的生命都充滿著愛,更使我們感受愛,分享愛,求主使我們更深願意明白主的愛,因愛是永不止息的。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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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的道理】簡單直接,並不需要華麗的修辭技巧,高深的哲學思想之類【智慧的言語】(17節)。這種傳道的形式與內容在那些沒有蒙召的【滅亡的人】聽來,自然是【愚拙】的,不夠聰明,不合情理,通不過理性和眼見的理智審查。但正因為人自我的理性難以接受這樣【愚拙的道理】(21節),那些蒙召的【得救的人】才能真實地感受到,他們得救的信心完全不是根據傳道人的口才,本事,也不是出於自己理智,情感或意志,而是【神的大能】在吸引,改變他們的內心。19節引自賽29:14。自從亞當墮落以後,人的智慧和聰明總是傾向與神敵對(21節),結果都是走向死亡(箴14:12),在神面前無法站立得住。人不能靠著自我的智慧,聰明來到神面前,而要被十字架除去所有和所能,如同一無所知的嬰孩,才能單純謙卑來到神面前。世界只是個稍縱即逝的舞台【這世上的智慧】(20節)也要一同過去。神不單單要棄絕【世上的智慧】、指出它的愚拙,更要叫它【變成愚拙】(20節)最終落入虛空。在天然人看來,不但傳福音的方式是【愚拙的】(21節),福音的內容本身更是【愚拙的】完全說不通。因此,人並不能【憑自己的智慧】(21節)來接受救恩,只能根據神所賜的信心而得救。(21節)【信】原文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相信。猶太人追求【神蹟】(22)的印證,他們認為彌賽亞有能力將他們從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解放出來;而【釘十字架的基督】(23節)與他們心目中的彌賽亞形象完全不符合,所以成了使他們不信的【絆腳石】(23節)。希臘人講究【智慧】(22節)的理性推理,藐視貌似愚拙的福音。他們中間出了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等著名的哲學家,顯示了高超的【智慧】但對人類卻沒有任何拯救的能力。因此,若不是神的揀選,無論是【猶太人】(22節)或【外邦人】(23節)全人類的本性都拒絕【釘十字架的基督】(23節)沒有人肯接受救恩。如果人可以憑著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得救,那就有理由可以自誇。只有【蒙召的】(24節)人才能體會到,自己在神面前一無所有,一無所有,我們的得救完全是【釘十字架的基督】做成的,這就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24節)。被人看為【愚拙】(25節)的十字架,卻能把人從滅亡裡面拯救出來,超過了一切人類的智慧。被人看為【軟弱】(25節)的基督,卻勝過了掌死權的魔鬼,超越了一切人類的能力。因此,【釘十字架的基督】把人放在完全不能自誇、不配受高舉的地步。【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24節)是本信的中心,我們若不是用【神的智慧】去運用【神的能力】屬靈的恩賜只會帶來屬靈的難處,就像哥林多教會一樣。27-28節中反覆出現【揀選】一詞,顯示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和憐憫,並非依靠人自己的智慧,能力,地位或道德。神並沒有先【揀選】在世上大有影響力的帝王將相,哲人高士,卻是先【揀選】了一班【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26節)的人,藉著這些在世上微不足道,毫無可取的人將福音傳開,證明叫人在世界高升的智慧,能力,地位或道德,都不能引往神和救恩。不倚靠自己的一切,單單靠神憐憫的人得救了,那倚靠自己的所有,卻拒絕神的人卻滅亡了。神安排如此救法,要叫人【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29節)。不信的人進到滅亡裡,固然是沒有可誇的,信主的人是因恩典而被拯救,也是沒有可誇的。人既是沒有可誇的,也就沒有高舉人或分門分黨的根據。【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31節)引自耶9:24。神並不是看中了我們的某些優點,然後再把【智慧,公義,聖潔,救贖】(30節)等美德添加在我們原來的優點之上,修補,提升我們的舊生命;神要完全棄絕我們的肉體生命,用基督的新生命來代替我們天然的舊生命,【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30節)。我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30節),因此,信主的人在神,在人面前都沒有任何值得自誇的地方。 思想: 【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31節)唯真正認識十字架道理的人,明白神何等恩典的人才能從生命中作出如此的見證,因我們都只是蒙恩的罪人。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十字架使我們明白生命沒有可誇,不是你的愛,不是你的恩典我們仍然是一個可憐的罪人。求主每日光照我們使們明白你十字架愛的道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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