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節原文以【所以】開頭,表示在邏輯上是延續13節:既然神【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13節),我們就應當趕快走上這條【出路】【逃避拜偶像的事】(14節)’雖然神必然在試探中幫助我們,但也要求我們盡聖徒的本分【逃避】。保羅勸哥林多信徒要【逃避淫行】(6:18),也勸他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因為【偶像】和【淫行】一樣讓人難以抵擋。所以不要【自己以為站得穩】(12節)而留在試探面前,而要盡可能【逃避】。只有不自恃屬靈的知識,不【自己以為站得穩】單單倚靠那救我們到底的基督,我們才能看見那條【出路】走上那條【出路】。哥林多人既然以智慧為榮(林後11:19)自認為是【明白人】就應當學習庇哩亞人【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所祝福的杯】(16節)原文是【福杯】指猶太人逾越節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所擘開的餅】(16節)指逾越節筵席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代表主耶穌無罪的身體,【擘開】象徵主耶穌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路22:19)。(16節)【同領】和【分受】(17節)都顯示聖餐吃餅,喝杯是在基督的身體裡的交通,並且藉著這交通把神兒女聯結成靈里合一的【一個身體】(17節)。【屬肉體的以色列人】指那些天生的猶太人,而不是屬靈的以色列人。【有分】原文與【同領】(16節)同出一個字源。【主的筵席】(21)原文是【主的桌】指基督徒的聖餐。【鬼的筵席】(21節)原文是【鬼的桌子】指異教廟宇裡祭偶像時的吃喝儀式。那些【自己以為站得穩】(12節)的哥林多信徒認為【祭偶像之物】(19)與【偶像】(19)同屬虛假,所以吃不吃無所謂。但保羅不只是把偶像當作虛假的木頭石塊,也強調【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20節)。當人獻祭給虛假的偶像時,就是在獻祭給偶像所代表的邪靈。因此,正如基督徒的聖餐(16-17節)和猶太人吃祭物(18節)代表與神相交,吃【鬼的筵席】(21節)也代表【與鬼相交】(20)。主耶穌在【主的筵席】上坐主位,鬼也在【鬼的筵席】上坐主位。因此【祭偶像之物】不是不可以吃,【偶像】本身也算不得什麼,但在異教廟宇裡【鬼的筵席】上坐席【與鬼相交】卻是得罪主【惹主的憤恨】(22節)。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經得著了【真自由】超越了猶太教的律法主義, 不是靠著遵從一套規條而得救,所以【凡事都可行】(23節)。但另一方面,不影響我們接受基督權柄的,才是基督裡的【真自由】。正如【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19節)【偶像算得什麼呢】(19節),雖然這些【可行】的事本身並不壞,但在基督裡是否【有益處】(23節),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壞,而在乎是否影響建立基督的身體。如果某件【可行】的事不能【造就人】建立基督的身體,我們就應當自由地避免不做,而不是被自己的合法權利和慾望所捆綁,這才是基督裡的【真自由】。肢體之間【不要求自己的益處】(24節)不可體貼自己,把自己的權利看得比神的心意還高;而要體貼神的心意,只【求別人的益處】(24節),讓軟弱的弟兄得造就。因此,信徒沒有必要【為良心的緣故】(25節)而仔細查問這些肉是否祭過偶像,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6節)。猶太人吃肉之前則一絲不苟,查得一清二楚才能吃。26節引自詩24:1,表明【凡市上所賣的】(25節)的肉,不管在偶像面前曾經行過什麼儀式,實際上都是從神的恩惠而來的,並無別的來源。27節的【赴席】指家宴,而非異教廟宇裡的【鬼的筵席】(21節)。雖然【不信的人】(27節)所擺上的食物有可能是祭過偶像的,但信徒不必查問,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7節),理由與26節相同。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告訴信徒這食物【是獻過祭的物】(28節),表示他的心裡對於信徒該不該吃這類食物有疑問。為著對方的【良心的緣故】(28節),我們寧可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利,自由地不吃。剛強的信徒知道獻過祭的肉並沒有任何改變,因為偶像算不得什麼,所以他在神面前的【良心】(29節)是潔淨的。信徒的【自由】(29)不能造成別人跌倒,而要避免因為【別人的良心】軟弱而起的【論斷】(29節)。若是承認食物乃是神的恩典,所以【謝恩而吃】(30節),就應當不讓【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30節),以致絆倒別人,讓賜恩典的神不能得【榮耀】(31)。無論是還沒得救的【猶太人】(32節)、【希臘人】(32節),或是已經得救的【神的教會】(32節),我們的言行若是使他們跌倒、妨礙了神心意的發表,都不能【榮耀神】。 思想:信徙的【自由】(29節)是聖靈管轄的,不能用【心直口快】為理由,放縱自己的肉體。【凡事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33節),不是為了政治正確,討好群眾,而是為了【叫他們得救】(33節)。 祈禱:親愛主,是主你使我們因你而活,我們不再是孤單,不再是苦毒,而是使我們生活有主你,使我們生命能成為別人的祝福,活得有價值與意義。阿們!
哥林多前書 1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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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5:29-44哥林多前書 15:29-44
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曾代表已死而沒來得及受洗的人受洗,保羅提出這事並非表示贊同,重點是藉這事提醒哥林多人,若沒有死人復活,他們做這事有何意義?保羅從哥林多信徒的行事(29節)轉到一般信徒的經歷,特別是使徒的經歷。如果人生到頭來一死了結,沒有死後復活,我們又何必[時時刻刻冒險](30節)堅持信仰,傳揚福音呢?(31節) [指著你們所稱讚的口]指保羅以哥林多信徒誇口。當時的文學作品常用[同野獸戰鬥](32節)來比喻遭遇敵對勢力,哥林多信徒應該知道[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32節)具體指什麼事,但我們已經不能確定。如果沒有復活,保羅整個人生,尤其是在以弗所這事件上,就全屬枉費了,而最合理的生活方式就是保羅引用的諺語[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賽22:13);但保羅遇見了復活的主,所以從極力逼迫教會,轉過來極力傳揚基督。保羅並不是無知,他有思想,有見識,不會為了要得著一件虛無的事犧牲自己的前途;他是真實地見到復活的基督,所以放棄了屬地的前途,一生甘願為主勞苦。保羅的改變,正是基督復活大能的明證。保羅在本信中再次警告[不要自欺](33節)指出哥林多信徒懷疑復活,是因為自以為剛強,所以沒有原則地與不信者交往,以致被他們影響。(33節) [濫交是敗壞善行]是一句希臘格言,正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樣,信徒若交友不慎,就會偏離真道,敗壞我們的見證。[醒悟為善](34節)原文意思是[酒醒過來]。這些懷疑復活的人自以為思想清醒,保羅指出他們才應該醒悟過來。[不要犯罪](34節)提醒我們,復活不只是教義問題,否認復活必然會引致生活上的失敗和犯罪。[不認識](34節)不是指知識上的無知,而是在經歷上的無知。這裡卻特地強調[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34節)可見這事是何等嚴重,他們不能不醒悟迴轉。按照人的常識,死人的身體已經腐爛掉了,能復活出怎樣的身體來?反對者按著人的智慧,認為一提出這個問題就能駁倒復活的信仰(35節)。[無知的人哪](36節)原文是[蠢才]保羅毫不客氣地貶斥這樣自以為聰明的反駁:正如種子必須先落在地裡死了,然後才能長出生命來;人原有的肉體也必須先死了,然後才能長出新的形體。 [若不死就不能生](36節)並且死去的與生長出來的,完全不相同(37節)。正如植物並不是自己決定要復活的,也不是偶然如此,而是[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38節)。人的復活也是一樣。神不喜歡單調,祂所創造的[地上的形體](40節)如花草樹木,都各有各的榮美;[天上的形體](40節)如日月星辰,也各有各的光輝,適合不同的環境和用途。神能給舊造這麼美好的形體,也就能給復活的人更奇妙,更榮耀的身體。因此,信徒不必為[帶著什麼身體來]操心(35節),只要相信神的話就是了。[朽壞](42節)是指今生的血肉之軀會腐爛,包括道德的朽壞。 [不朽壞](42節)指將來生命的品質。當時典型的希臘人反對身體復活最大的理由,就是因為身體是會朽壞的,所以靈魂需要另找歸宿在[不朽壞]的情況下存在,不再受腐朽身體所牽絆。而保羅指出,[復活的是不朽壞的](42節),能[脫離敗壞的轄制](羅八21)。終究會腐爛的身體是[羞辱的](43節),不管怎麼運動也是[軟弱的](43節),死亡正是軟弱的結局。但復活的身體卻是[榮耀的](43節),正如植物長出來遠比種子美麗,復活的身體也是[強壯的](43節),不像今生的身體那樣受到許多限制。[血氣的身體](44節)是我們的血肉之軀,並非邪惡或可恥,但只適合今生地上的生活。保羅的教導與猶太教思想迥然不同,當時法利賽人相信復活,但相信復活的身體與死去的身體完全一樣;撒都該人則受希臘思想的影響,不相信復活。 思想: 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這都是不信者對人生的體會,我們帶著基督復活盼望的信徒,又應如何面對我們的生活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榮耀的復活,使我們人生不再一樣,不只使我們有盼望,更能經歷復活主的同在,復活主的引導,願我們每日都讓復活的主引導帶領。阿們!
哥林多前書 14:1-21哥林多前書 14:1-21
哥林多信徒喜歡追求,炫耀一些神奇的恩賜,例如【說方言】(2節)。因此,保羅特地把更能造就教會的【作先知講道】與【說方言】作比較,以糾正他們錯誤的恩賜觀念。【屬靈的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2:11),不是人自己【追求】得來的。但【愛】是聖靈結出的果子,所以信徒都必須【追求愛】在愛中運用恩賜,才能建立基督的身體。聖靈按著祂自己的主權賜下【屬靈的恩賜】是為了【造就教會】(4節);而一個人得著某種【屬靈的恩賜】就是全教會得著這【屬靈的恩賜】。因此,信徒對【屬靈的恩賜】的態度是【切慕】而不是努力【追求】。使徒行傳三次記載了【說方言】(2節)的事例,旁觀的人都能聽出他們是在說【別國的話】(徒2:4)【稱讚神為大】(徒10:46) ,【說預言】(徒19:6)而不是沒有意思的聲音。但若無人翻譯,就成了【沒有人聽得出來】(2節)的【奧祕】(2節),對人不能有功效,所以說【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 2節)算不得是【造就教會的恩賜】(12節)。【作先知講道】(3節)可以【造就,安慰,勸勉人】(3節),目的是為著建立基督的身體,【造就教會】(4節)。而【說方言】的人親身經歷了神蹟,靈性多少會得到造就,所以說是【造就自己】(3節)。哥林多教會中【說方言】的現像很普遍,但保羅說他們【仍屬肉體的】(3:3)可見【說方言】對信徒屬靈生命的造就很有限。保羅既沒有鼓勵說方言,也沒有禁止說方言,但要求把方言【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5節)。愛神的人不可為了滿足自己,強求說一些沒人能明白的話。【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12:7)若只說別人不明白的方言,對人有什麼益處呢(6節)?【號聲】(8節)是軍隊對士兵的號令,所以號聲的意思必須能讓士兵明白。【無定的號聲】(8節)使聽者不知進退,因此全無效果。【向空說話】(9節),意思是向空氣說話。【聲音】(10節)原文是【語言】。【造就教會的恩賜】(12節)就是【作先知講道】(4節)的恩賜。保羅第二次指出,對【屬靈的恩賜】應該【切慕】而不是【追求】(1節)。(15節)【這卻怎麼樣呢】意思是【我該怎麼做呢?】【我要用靈禱告】(15節)指人與神之間並非理性所能表達的情感交流。 【用悟性禱告】(15節)指用理性能表達的方式向神禱告。在教會中,不只【作先知講道】(1節)應造就別人,連向主的禱告和感謝也應當【造就別人】(17節)。保羅並沒有否定【說方言】(18節)的恩賜,他比眾人對說方言有更多的認識和經歷,但卻更重視【造就教會的恩賜】(12節),因為他知道神的心意是要造就教會。在教會中【萬句方言】(19節)不如【五句教導人的話】(19節)。可見在教會中最重要的不是表現自己如何屬靈,而是【造就別人】(17節)。信徒應把屬靈追求的目標放在【造就教會】(12節)上,而不是放在自己的滿足上。【說方言】的恩賜若運用不當,就會轉化成【惡事】因此不可像小孩子一樣只管滿足自己的好奇,應當像成熟的大人一樣思考,正確運用【說方言】的恩賜。21節引自賽28:11-12。在這個例子中,以色列人即使聽見了【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所說的方言,也不肯悔改聽從神。保羅以此證明,沒有翻譯的方言既不能造就教會,也不能領人歸主。 思想:我們在追求主的事上,當有【大人】那樣成熟而剛強的心志;但在【惡事】上,卻要像【嬰孩】那樣渾噩無知。我們更要學習成長,不要像小孩子只想追求自我滿足的事。而是追求能【造就教會】的事。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賜予,使我們得著主你的恩賜,能讓我們事奉你,榮耀你,求主開我們眼晴使我們明白主你的賜予,更願意作【造就教會】的事。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