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效法我】緊接上一章,正是【效法基督】每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把自己藏在基督裡,不讓自己出頭,唯一顯出讓人【效法】的榜樣,就是【效法基督】。保羅的眼目總是聚焦在基督身上,哥林多信徒身上,也能看到基督在他們身上的恩典和工作,因此能為主的工作而真誠地【稱讚】他們。【各人】原文是【每個男人】。【男人是女人的頭】現代人通常認為【頭】代表【權柄】但古人以為思想發自心。古代希臘人所說的【頭】通常並非指【權柄,控制】而是指【源頭】(弗1:22)【第一位】(太21:42)。因此【男人是女人的頭】是指【男人是女人的源頭】因為女人是用男人身上取出的肋骨造成的(創22:21-22)所以說【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12節)正如基督是男人的源頭,而神又是基督的源頭,即使【頭】是【權柄】的意思,本節也不表明教會中的弟兄可以用來轄制姊妹,因為屬靈的權柄不是根據人的地位,出身,而是因著人順服基督,甘心做僕人而來的 (太20:26-27)。當時猶太人在敬拜時也可能已經開始了蒙頭的習俗,現代正統派猶太男人在禱告或敬拜時,還要在頭上戴上小園帽(Kipa)披上禱告巾(Tallit)。但保羅教導男人不可蒙頭,與猶太羅馬的傳統相反,顯示這不是為了尊重習俗,而是有屬靈的理由。【基督是各人的頭】(3節)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11:26-27)所以男人代表【神的形象和榮耀】(7節)。因此,男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不蒙頭,代表彰顯【神的形象和榮耀】完全地顯露,高舉基督。男人【羞辱自己的頭】羞辱基督,因為【基督是各人的頭】;保羅要求姊妹在聚會中守秩序,不要隨便亂說話(14:34)但並不反對姊妹在公開敬拜時【禱告或是講道】(5節),只要求她們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當時猶太婦女在敬拜和日常生活中都蒙頭,但希臘羅馬婦女並非都必須蒙頭。同時,保羅單單提到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卻沒有強調在別的場合要蒙頭,並且反對男人按照猶太,羅馬習俗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 4節),顯示這教導不是為了尊重習俗,而是有屬靈的理由。因此,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代表【男人的榮耀】不可在神面前顯露出來,承認只有神是配得榮耀的。女人【羞辱自己的頭】(5節)羞辱男人,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3節)。(6節)【就該剪了頭髮】指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若不蒙頭,就等於【剪了頭髮】一樣羞恥。 (8節)在神起初的安排裡,男人是為了完成神的計劃而被造的(創1:26),而女人是為幫助男人執行神的計劃而被造的(創22:18),所以說【男人不是為女人所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8節)。 (10節)指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5節)時蒙頭,代表人要接受神的權柄,在神面前隱藏自己的榮耀;這就在天使面前顯明,神已經在教會裡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人。【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10節)當時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很低,但卻可以在教會中【禱告或是講道】(5節),所以她們需要新的權柄,而神就把蒙頭當作【權柄的記號】(10節)放在姊妹的頭上。因此,女人蒙頭是【權柄的記號】而不是順服男人的記號;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和男人一樣,都是在神的權柄之下。這記號提醒所有的弟兄姊妹;教會必須高舉神的榮耀,隱藏人的榮耀。在【主的安排】(11節)裡面,絕不是男尊女卑,乃是彼此平等,互相配搭,,不可或缺的。從被造的角度看【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12節);從生育的角度看【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12節)。但保羅提醒我們,男人女人其實【都是出乎神】(12節);因此,男人不可誇耀自己首先被造的身分,男女都應該從神的角度來看待自己在神計劃中的角色,順服神對自己的安排。(13節)保羅再次強調【女人禱告神】時的蒙頭,顯示他不是關心風俗的問題,而是關心屬靈的問題。就【本性】(14節)而言,男人的頭髮都比女人短。古代希臘人也有男人蓄長髮的,所以保羅用【你們的本性】(14節)來向哥林多信徒論證。女有別才符合神造男造女的本意,男女不分則違反了神創造的心意,在神眼中便是【羞辱】(14節)。15節的一種理解是;長髮是女人的榮耀,因此女人應該在【禱告或是講道】(5節)時蒙頭,不要在神面前顯露自己的榮耀。另一種理解是;;神既然已賜給女人天然的【蓋頭】(15節)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就應當蒙頭。雖然現代人對女人蒙頭的意義有許多不同的理解,但當時【神的眾教會】卻完全理解蒙頭的意義,意見也是一致的。 思想:如果人看不見神的心意和託付,只看見自己的才幹和條件,把人的自己放在神的心意前面,以致顛倒了神安排的屬靈次序,無論家庭或教會都會受虧損。 祈禱:親愛主,一切都是主你的創造,更是你美善的安排與設計,願我們一生都樂意順服你,效法主你。阿們!
哥林多前書 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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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2:1-13哥林多前書 12:1-13
(1節)【論到屬靈的恩賜】原文是【論到屬靈的】並無【恩賜】一詞,既可以指【屬靈的人】也可以指【屬靈的事】。【屬靈的】一詞原文保羅全部用過24次,在其他書信上沒有超過3次,而在本信一共用了15次。(2節)【外邦人】通常指非猶太人,也可以指不認識神的非基督徒(帖前4:5)。【被牽引】(2節)原文通常用來指領囚犯出來,比喻外邦人有如不自由的囚犯,被撒但控制得無路可走,不得不跟從偶像。第2節原文的希臘文結構比較特別,表示【一次又一次】的意思。外邦人不住地被牽引著走,但不管怎樣牽引,最終仍是來到沒有生命的【啞巴偶像】(2節)面前。五旬節以後,不少信徒得著特別的恩賜,例如說出原本不懂的方言。哥林多信徒認為【恩賜】(1節)是【屬靈的】(1節)的標誌,因此高舉恩賜,輕視屬靈品德的操練,用屬靈的外表來掩蓋高舉自己的實際。因此,保羅希望他們能明白,【恩賜】並不代表【屬靈的】生命,追求恩賜與追求屬靈生命的長進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哥林多信徒都了解,被撒但控制的外邦人,總是【隨事被牽引】(2節)去服事偶像。而被聖靈感動的信徒,所做的【屬靈的】事也有一個共同的原則:不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3節),而會說【耶穌是主】(3節) ,目的都是為了高舉基督,,榮耀基督。脫離了這個原則,就不再是【屬靈的】事;明白了這個原則,哥林多信徒對【屬靈的恩賜】也就不會產生誤解了。真誠承認【耶穌是主】,這是早期教會最重要的信仰宣言(徒2:36)。聖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感動人承認【耶穌是主】。因此,每一位真正承認【耶穌是主】的信徒,裡面都有聖靈的內住,我們不可根據恩賜來斷定別人有沒有領受聖靈。哥林多信徒把【恩賜】(4)看為自誇的本錢,有了某種特別的【恩賜】就沾沾自喜,以為高人一等。但不同的【恩賜】都是同一位聖靈所賜,聖靈是不會自我爭競的,所有的【恩賜】都是為著神永遠的計劃而賜下的。【職事】(5節)是同一位基督住在信徒的心中,呼召他們事奉,,賜能力給他們事奉的結果。【功用】(6節)指神能力的活動。賜給人各種不同恩賜的,乃是聖父(6節)聖子(5節)聖靈(4節)三位一體的神,是同一位神【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6節)目的是為著成就同一位神的計劃。因此,信徒絕不能以恩賜來分門別類,,自高自大。【叫人得益處】(7節),又可譯為【叫全體得益處】聖靈賜給各人的恩賜各不相同,但目的都一樣;;不是為了叫人自誇或陶醉,而是為了【叫全體得益處】。因此,一切對建造教會可有可無的特長或才能,都算不得恩賜。保羅強調智慧和知識的【言語】(8節)是恩賜,但不是說【智慧】和【知識】本身就是恩賜。(9節)【信心】不是指得救的信心,而是在某件事上明白神的應許,確信絕不落空。 【醫病的恩賜】(9節)指超自然的醫治能力。【行異能】(10節)指具有超自然的能力行神蹟。【作先知】(10)指傳講神的話,包括講道和說預言。【分辨諸靈】(10節)指分辨聖靈和邪靈(約壹四1)。【說方言】(10節)指未經學習而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2:4-11)。【翻方言】(10)指將人所聽不懂的方言翻譯成眾人所能明白的話(114:13)。信徒獲得不同的恩賜,並不是自己努力或追求的結果,而是聖靈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7節)【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12節),教會裡的信徒也是各不相同的;又如【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12節)各不相同的信徒在基督裡也是合一的。聖靈將不同的恩賜分給這些各不相同的肢體,就是要【許多肢體】(12節)彼此配搭,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猶太人】和【希臘人】(13節)代表種族,,語言,文化和宗教的不同【為奴的】和【自主的】(13節)代表社會地位,,貧富,認同和成就的不同。聖靈把神的兒女都浸成一個身體,合而為一,超越了任何屬世的差異。【從一位聖靈】(13節)顯示惟有聖靈在其中做工,受洗才真正有意義。【飲於一位聖靈】(13節)指每個信徒都從聖靈受了供應,接受恩賜,顯明肢體的功用,彼此配搭,活出身體的見證。 思想:我們可以【切慕屬靈的恩賜】只可以【追求愛】(14:1),不可高舉某種恩賜。我們若單單重視某種恩賜,,苦苦追求某種恩賜,就是越過了界線,不尊重聖靈的權柄。我們要緊記一切主的恩賜都是為著造就教會【叫人得益處】。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賜予,更使我們能與你同心同工,能建立你的教會,我們都是軟弱的,全因主你的賜予使我能夠為你作工,為你建造,願我們重視,活出主你給予的恩賜。阿們!
哥林多前書 14:1-21哥林多前書 14:1-21
哥林多信徒喜歡追求,炫耀一些神奇的恩賜,例如【說方言】(2節)。因此,保羅特地把更能造就教會的【作先知講道】與【說方言】作比較,以糾正他們錯誤的恩賜觀念。【屬靈的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2:11),不是人自己【追求】得來的。但【愛】是聖靈結出的果子,所以信徒都必須【追求愛】在愛中運用恩賜,才能建立基督的身體。聖靈按著祂自己的主權賜下【屬靈的恩賜】是為了【造就教會】(4節);而一個人得著某種【屬靈的恩賜】就是全教會得著這【屬靈的恩賜】。因此,信徒對【屬靈的恩賜】的態度是【切慕】而不是努力【追求】。使徒行傳三次記載了【說方言】(2節)的事例,旁觀的人都能聽出他們是在說【別國的話】(徒2:4)【稱讚神為大】(徒10:46) ,【說預言】(徒19:6)而不是沒有意思的聲音。但若無人翻譯,就成了【沒有人聽得出來】(2節)的【奧祕】(2節),對人不能有功效,所以說【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 2節)算不得是【造就教會的恩賜】(12節)。【作先知講道】(3節)可以【造就,安慰,勸勉人】(3節),目的是為著建立基督的身體,【造就教會】(4節)。而【說方言】的人親身經歷了神蹟,靈性多少會得到造就,所以說是【造就自己】(3節)。哥林多教會中【說方言】的現像很普遍,但保羅說他們【仍屬肉體的】(3:3)可見【說方言】對信徒屬靈生命的造就很有限。保羅既沒有鼓勵說方言,也沒有禁止說方言,但要求把方言【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5節)。愛神的人不可為了滿足自己,強求說一些沒人能明白的話。【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12:7)若只說別人不明白的方言,對人有什麼益處呢(6節)?【號聲】(8節)是軍隊對士兵的號令,所以號聲的意思必須能讓士兵明白。【無定的號聲】(8節)使聽者不知進退,因此全無效果。【向空說話】(9節),意思是向空氣說話。【聲音】(10節)原文是【語言】。【造就教會的恩賜】(12節)就是【作先知講道】(4節)的恩賜。保羅第二次指出,對【屬靈的恩賜】應該【切慕】而不是【追求】(1節)。(15節)【這卻怎麼樣呢】意思是【我該怎麼做呢?】【我要用靈禱告】(15節)指人與神之間並非理性所能表達的情感交流。 【用悟性禱告】(15節)指用理性能表達的方式向神禱告。在教會中,不只【作先知講道】(1節)應造就別人,連向主的禱告和感謝也應當【造就別人】(17節)。保羅並沒有否定【說方言】(18節)的恩賜,他比眾人對說方言有更多的認識和經歷,但卻更重視【造就教會的恩賜】(12節),因為他知道神的心意是要造就教會。在教會中【萬句方言】(19節)不如【五句教導人的話】(19節)。可見在教會中最重要的不是表現自己如何屬靈,而是【造就別人】(17節)。信徒應把屬靈追求的目標放在【造就教會】(12節)上,而不是放在自己的滿足上。【說方言】的恩賜若運用不當,就會轉化成【惡事】因此不可像小孩子一樣只管滿足自己的好奇,應當像成熟的大人一樣思考,正確運用【說方言】的恩賜。21節引自賽28:11-12。在這個例子中,以色列人即使聽見了【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所說的方言,也不肯悔改聽從神。保羅以此證明,沒有翻譯的方言既不能造就教會,也不能領人歸主。 思想:我們在追求主的事上,當有【大人】那樣成熟而剛強的心志;但在【惡事】上,卻要像【嬰孩】那樣渾噩無知。我們更要學習成長,不要像小孩子只想追求自我滿足的事。而是追求能【造就教會】的事。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賜予,使我們得著主你的恩賜,能讓我們事奉你,榮耀你,求主開我們眼晴使我們明白主你的賜予,更願意作【造就教會】的事。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