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16的主題是[在身體裡保守合一]與二11-22[在基督裡歸為一體]前後呼應。1-6節原文是一個整句,闡明教會合一的基礎。第1節表示保羅在前三章闡明了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在基督裡歸為一體的新地位(2:11-22)並為他們在身體裡實際地合一禱告以後(3:1-21)[因此],在後三章勸勉他們在身體裡保守合一。前三章原文只有一個命令式(2:11)後三章卻出現了四十個;前三章原文只提到兩次[行事為人peripateo](2:2,10)後三章卻提到了六次(4:1,17×2;5:2,8,15)。這些都在強調一件事:信徒應當活出那已經賜給他們的屬靈實際。但是,保羅並不是教導一些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的行為規範,用基督教的倫理來取代猶太教的律法,而是要求信徒的生活與屬靈的地位一致。四-六章所有的勸勉,都建立在一-三章的教導基礎上:1.信徒的得救[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2:8-9);同樣,神也不需要信徒倚靠修養來做一個好基督徒,而是用[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1:17)照明信徒心中的眼睛。2.神不需要我們活出自己所沒有的,只需要活出已經從神那裡承受的;神也不需要我們多活,只需要[配得上你們所蒙的呼召]就夠了。我們的行事為人若是配不上,就需要付上禱告的代價(3:16-19)。[為主被囚]是保羅為自己所蒙的呼召和恩賜(3:2,7)付出的代價;他以此提醒每個信徒也要付上代價,讓生活[配得上你們所蒙的呼召],結出[謙卑,溫柔,忍耐,愛心,和平](2-3節)的聖靈果子(加5:22-23)與[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3:6)的地位相稱,竭力保持基督身體裡的合一:1.[凡事謙虛,溫柔,忍耐](2a):[謙虛]是基督的榜樣(腓2:6-7;太11:29),是驕傲的相反。在希臘文化裡,謙虛被視為奴僕的弱點,但保羅卻首先強調在日常生活中要完全[謙虛],因為驕傲最容破壞合一。 [謙虛]不是出於修養的故作謙卑,而是信徒對自己的真認識;[溫柔]是基督的捨己榜樣(太11:29)是不堅持自己的權利(彼前2:23)是不用言語刺激人,敗壞人(雅3:13-14)。[溫柔]是聖靈用大能使我們內在的人剛強到一個地步(3:16)能夠接受基督在心裡掌權,不但不會被別人惹動,而且不會被自己的情緒轄制。[忍耐]意味著堅持,這是神對屢教不改者的良善(羅2:4;9:22)也是人對神主權的信心(雅5:7-11)。2.[用愛心互相寬容](2b):[互相寬容],就是容忍彼此的軟弱和失敗,包容彼此的個性和不同。只有基督在我們心裡掌權作主,讓我們[在愛中紮根]我們才能[用愛心互相寬容]。3.[以和平彼此聯繫,竭力保持聖靈所賜的合一]表示不是行政組織合一,不是表面一團和氣,更不是與謬誤同流合污,而是不同的肢體多種多樣,但裡面都有同一位聖靈工作,同一位基督內住(3:16 -17)。保持合一的方法,是[以和平彼此聯繫]。這不是人與人之間的妥協,而是[使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做主](西3:15)。4-6節列舉了合一的七個基礎,以三一真神為核心。信徒之所以能夠合一,是因為他們先有了這七個[一heis ];教會的合一必須建立在這七個[一]的基礎上,否則就是妥協真理:1.[身體只有一個](4節)。外邦人不必成為猶太人,猶太人也不必成為外邦人,他們不再是兩個實體,而是成為一個新人(2:15)。信徒不管在哪裡聚會,都顯明同一個身體的見證。2.[聖靈只有一個](4節)。雖然信徒的背景不同,但都由一位聖靈重生(約3:5),藉同一位聖靈進到神面前(2:18)被同一位聖靈內住(2:22)。3.[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4節)。與神同在,得享基業的盼望始於我們蒙召得救的時候(1:18)。4.[一主](5節)。基督是教會的元首(1:22-23)也是每個信徒生命的主。人若以任何人,事,物取代了主在心中的地位,就無法與其他信徒保持合一。5.[一信](5節)。對基督耶穌的信心是神所賜的(2:8),所有的信徒都因這同一個信心得救(1:13、15)。6.[一洗](5節)。水洗的儀式代表[受洗歸入基督](加3:27)在基督的死和復活上與祂聯合(羅六3-5)。人若歸入某個屬靈領袖,必然會分門別類、破壞合一。7.[一神](6節)。祂是[眾人的父](6節),所有的信徒都是祂的兒女(1:5)。祂[超乎眾人之上](6節),對信徒有共同的主權;[貫乎眾人之中](6節),與信徒密切相交(3:17);[也住在眾人之內]( 6節),藉著聖靈住在教會裡(2:22)。保羅闡明了合一的基礎之後(1-6節),在7-16節繼續說明神如何藉著賜下多元的恩賜、保持身體的合一。[但]這個轉折詞,表示後文與前文形成對比:前文是[眾人](6節),後文是[各人];前文是合一,後文是多元。恩賜是[基督所量給各人的](7節),表現為人的才能,但卻不是靠人學習,模仿,訓練,努力得來的,完全是出於恩典。各人的恩賜各不相同,不必攀比,也不必自誇,沒有的不必嫉妒有的,有的也不可輕視沒有的。恩賜是基督[量給]的,祂不但賜下了恩賜,也決定了數量。用時依所得的程度,不多不少,正好夠用(羅12:6-8)。沒有一個人有多餘的恩賜,也沒有一個人的恩賜不夠。恩賜是基督量給[各人]的,並非某幾位屬靈領袖專有。沒有一個肢體沒有恩賜,也沒有一個肢體擁有全部恩賜。在基督的身體裡,所有的肢體都有各自的恩賜,都有不同的恩賜,所以必須合一配搭,才能知道自己是有限的,也知道其他肢體是不可或缺的(林前12:二21)。第8節綜合了詩68:18,35。古代的君王得勝以後,有權把俘虜賞給自己的軍隊和百姓做奴僕。同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得勝,俘獲了那些曾被撒但、罪和死亡擄去的罪人,並把他們作為恩賜賞給教會。9-10節進一步解釋了第8節中的[升上]:第9節指基督藉著死勝過了罪。第10節表示高升的基督超越萬有,在這一地位上[充滿萬有]對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擁有權柄,並按自己的意思將祂一切的豐盛賜給教會(1:22-23),藉著教會將救贖的信息充滿宇宙。 思想:合一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就的屬靈事實,因此,信徒不需要製造合一,但有責任不破壞合一,靠主[竭力維持]合一,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工作方法是可以從訓練中學到,但恩賜卻是基督[賞給人]的,一切能靠學習得到的東西都不是恩賜。恩賜正是神給予信徒的禮物。 祈禱:感謝主你的恩賜,不單只成就十字架完美的救恩,更使信你的人能與與你合而為一,成為一個身體,讓我們懂得在你裡面合一的重要,更珍視你賜予的恩賜,同心建立基督的身體。阿們!
以弗所書 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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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6:1-4以弗所書 6:1-4
1-4節是親子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家庭中第二重要的關係。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兒童來說是非常危險的。根據羅馬法的父權(patria potestas)兒女是父親的財產,父親可以遺棄嬰孩,有權對兒女生殺責罰,或命令他們做苦工,或把他們賣為奴隸。只要父親還活著,父權對成年兒女也始終有效。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親子關係的教導,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何等驚世駭俗。事實上,現代社會的兒童權利,完全是聖經影響世界的結果。[你們作兒女的](1a),指作兒女的信徒,但他們的父母未必信主。他們[被聖靈充滿](五18)[彼此順服](五21)的結果,是[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1b)。[在主裡聽從父母],不是說兒女只需要聽從信主的父母,而是說聽從父母不違背神的旨意的話。[在主裡聽從父母]的理由很簡單:[這是理所當然的],對於聖徒是[相宜](5:4)的[方合聖徒的體統](5:3)。因為這是神在家庭中所設立的權柄,是神的誡命(2-3節)。在個人主義盛行的今天,每一代人都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在思想觀念,經濟學問,生活方式上都與上一代人存在不和諧的[代溝],總要找出種種理由來不[聽從父母]。神允許[代溝]的存在,更是要用這些[代溝]來讓我們學習順服。2-3節引用了十誡的第五誡(出20: 12;申5:16)。[孝敬父母](2節)的屬靈用意,是要人順服神在地上所設立的權柄。當神頒布十誡的時候,以色列人還沒有國家和政府,家庭是以色列社會最主要,最基本的結構,那些接受十誡的父母不但養育兒女,也代表[在上有權柄的](羅13:1)。即使是不完美的父母,專制的羅馬父親,也是被神允許用來管教,塑造兒女的器皿,[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13:1)。因此,兒女[孝敬父母]就是順服神在家庭中權柄的安排;不孝敬父母的人,也不懂得什麼是[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5:1)。[使你得福,在世長壽](2節)這是一個一般性的原則。就整體而言,孝敬父母的人普遍能家庭和睦,長壽得福,而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必然沒有家和萬事興的福氣。[這是第一條有應許的誡命](3節)雖然第二誡也附加了神祝福人上千代的應許(出20:6),但並不局限於第二誡,而是向一切愛神,遵行神所有誡命的人的應許。而長壽的應許則是特別針對那些遵行第五誡的人。你們作父親的](4a)指作父親的信徒;雖然他們的兒女未必信主,但父親有權柄教養兒女,所以他們[被聖靈充滿](5:18)[彼此順服](5:21 )的結果,是[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4b)。[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127:3)父母養育女的目的,不是把兒女當作自己的財產,實現自己的理想,而是按神的旨意,管理祂交託的產業。因此,[不要惹兒女的氣]並不是不可管教,責罰兒女(箴13:24)而是要尊重造他們的神(箴14:31)避免濫用管教的權柄。不公平的責罰,不合理的苛求,粗暴武斷,嘮叨挑剔,忽視孩子的需要和感受,都會使兒女沮喪憤怒,心灰意冷,最終[失了志氣](西3:21)對父母的神也會敬而遠之。父神怎樣在基督裡以恩慈,憐憫,饒恕對待不配的父母(4:32)父母也應該效法神,憑愛心行事(5:1-2)不但自己[生氣卻不要犯罪]4:26),也[不要惹兒女的氣][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4:31),這樣才能[不可給魔鬼留地步](4:27)。每個社會的父母都會訓練兒女,希臘羅馬的訓練是以人為中心,猶太的訓練是以律法為中心,但基督徒的父親是以神為中心。 思想:父母最應當關心的,不是兒女的快樂,健康或才能,而是兒女的屬靈生命,所以[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幫助兒女建立與神的個人關係。 [主的教訓和警戒]是為了靈裡的需要[養育]是為了身體的需要。父母只有自己先被聖靈充滿(5:18),才能在主裡教訓警誡兒女;父母只有自己先認真讀經禱告,才能把兒女帶到神面前。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使我們能活在你賜予的關係中,無論是不變的關係,能改變的關係,都是主你在我們生命的安排,賜予;求主教導我們願意被聖靈充滿,活出以神以中心的關係。阿們!
以弗所書 1:3-14以弗所書 1:3-14
本信原文包含八個長句(1:3-14,15-23;2:1-7;3:2-13;14-19;4:1-6,11-16;6:14-20)3-14節是最長的一個。這個長句是個波瀾壯闊,猶太風格的頌讚(berakah)稱頌三一真神[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3節):1. (3-6節)稱頌聖父的揀選;2. (7-12節)稱頌聖子的救贖;3. (13-14節)稱頌聖靈的印記。3-6節稱頌聖父的揀選,神賜給信徒的屬靈福氣,首先基於聖父主權的揀選 (3節)這句話裡的[頌讚eulogetos][賜給eulogeo ]和[福氣eulogia]原文諧音,字根相同表示當中三重的祝福。聖父是[神我們的父](2節)也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凡信主耶穌基督的人,都因著基督與父神聯合,得了神兒子的名分(5節,與神有個人的親密關係。這句頌讚宣告了:神賜福的時間:[曾賜給]原文是過去時態分詞,表示神的賜福早已開始,福氣的內容和賜福的方式早已預定(5,9節)。神賜福的內容:[各樣屬靈的福氣]也就是屬靈生命所需的各種益處,包括聖父的揀選和收養(4-6節)聖子的救贖和赦免(7- 12節)聖靈的印記和憑據(13-14節)。這些福氣早已賜給信徒,不需要我們再求,只需要憑信心支取。神賜福的地點:[天上]這些福氣都是屬天的,而不是屬地的,是永恆的,而不是短暫的(西3:1-4)。在本信中,保羅用了五次[天上](1:3,20;2:6;3:10;6:12)這一詞組。神賜福的方式:[在基督裡],藉著與基督的聯合,分享衪的所是,所做和一切。神的福氣單在基督裡賜給信徒,所以1-14節七次強調[在基督耶穌裡,在基督裡,在愛子裡,在祂裡面](1,3,4,6,10,11 ,12節)。4-6節從五個面向闡述了神的揀選:揀選的時間:是[從創立世界以前](4a)也就是時間和創造之前。那時不但人還沒有行善,還沒有決定是否信主,是否配合神的呼召,連人和世界都不存在。因此,神的揀選完全是出於祂在時間之外的主權和恩典,並非取決於人在時間裡的優點或表現。神首先揀選了我們,然後才把我們賜給基督(約17:6),揀選的方式:是[在基督裡](4b)。基督是揀選的根基,源頭和執行者,被揀選者無論原來的本相如何,都被預定要效法基督的模樣(羅8:29)。揀選的目的:是要[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4c)並且[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5b)。當我們被揀選的時候,不但不聖潔,而且滿了瑕疵,沒有資格被稱為神的兒子,只配受到神的審判。[得兒子的名分]就是被收養為神的兒子,與祂建立親密的私人關係。在羅馬法中,人如果需要一個後嗣來傳宗接代,繼承產業,可以收養一個成年男孩當兒子。[預定proorizo]原文意思是[預先決定],表示信徒的得救是在神的計畫之中,管理之下,祂的揀選不會出現意外。揀選的動機:既不是因為必須,也不是出於義務,而是[因著愛我們](5a)。神為什麼會如此愛我們?最適當的答案可能是[不知道]因為神是[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5b)行事,並不是我們有什麼值得神如此做的地方,也不存在任何神非做不可的原因。揀選的結果:是[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6a)。這恩典是[榮耀的]因為它反應了神的榮耀和性情,所以配得讚美。[這恩典是祂的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6b)屬靈的福氣不是基督以外的任何事物。7-12節稱頌聖子的救贖;神賜給信徒的屬靈福氣,首先是基於聖父的揀選(3-6節)然後是根據聖子的救贖。[救贖](7節)指支付贖金,贖回奴隸;羅馬帝國實行奴隸制度,只要有人肯付出代價,就可以買贖奴隸,或者作為自己的奴僕,或者讓他們自由,由支付代價的買主決定。信徒從罪的轄制下得[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7節)代價是[藉這愛子的血](7節)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神的救恩是[照祂豐富的恩典](7節)沒有限量的,這其實是說:[神一切所有的都是我們的]。神的救恩也是[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8節)不但全備,而且充足,無論是重生得救,還是生命成長,都不需要我們用基督之外的事物來補足,只需要[順著聖靈而行](加5:16)。神不但揀選我們(4節),救贖我們(7節),也光照我們,[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9節)。這裡的[預定protithemai],原文意思是[預先規劃]。[奧祕]就是神在舊約裡沒有完全啟示的旨意,但在新約裡已經啟示給所有的人:這旨意[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10節)成就。神不但有權柄在時間之外預定了旨意(4節),也有能力在時間裡面成就所預定的旨意,因為人類的歷史和整個宇宙都在神主權的管理之下。這旨意是[使天上,地上,一切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我們也在祂裡面得了基業](10-11a)。[同歸於一]原文的意思是[總結,概括]。這不是[萬教歸一]也不是說所有人都會得救,因為只有信徒才能[在祂裡面得了基業]。這旨意[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11b),這裡的[預定proorizo],原文意思是[預先決定]。神不但為我們預備了將來的基業,而且計劃好了我們生命中的每一步(2:10), ,使我們能得到產業。這旨意的目的是[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12節)。當信徒實現了神對我們生命的命定,就能叫祂的榮耀得著稱讚。13-14節稱頌聖靈的印記,13節[你們]指收信教會的信徒,主要是外邦人。信徒在聽見福音,信了基督的同時,立刻就在基督裡[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印記]指古人在信件或物品上所做的記號,證明真實性(約3:33)或所有權(林後1:22;)。這聖靈是確認我們屬神的[印記](羅8:15)只有[順著聖靈而行](加5:16)的人,才能讓人看出自己是屬神的。(14節)顯示聖靈本身既是基業的一部分,也是將來得著更多基業的保證。 [憑據]原文指商業交易時的定金,抵押品或保證物,是確保後續有更多款項臨到的保證。聖靈的憑據,就是讓我們在[順著聖靈而行]的時候,能預嘗永生和國度的滋味,對[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1:4)更有把握。(14節) [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是第三段頌讚的結尾,三段頌讚都以神的榮耀和人的稱讚結束(6a,12,14節)。為了把屬靈的福氣賜給如此卑微的罪人,聖父,聖子和聖靈竟然一同作工。這恩典是如此榮耀(6a),以致無可比擬,理當得著稱讚。 思想:今天,也許我們都掌握了正確的教義,也許我們都認識救恩的真理,但我們的心中能發出這樣的讚美嗎?如果不能,表示我們還不夠[真知道祂](17節)。 祈禱:親愛天父,感謝你對我們的賜予,使我們能在愛子基督裡得著天上屬靈永遠的福份,你的賜予使我們生命改變,生命精彩。求主每日看到你的賜予,使我們不會身在福中不知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