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以弗所書2:1-10

以弗所書2:1-10

二1-10的主題是[出死入生的地位]與四17-五14[脫舊穿新的生活]前後呼應。保羅剛剛談到神的大能大力如何使基督復活,坐在天上(1:20)現在接著闡述這浩大的能力如何運行在信徒身上(1:19)把罪人變為聖徒,與基督一同復活,坐在天上(5-6節)。1-7節原文是長句,主詞是[神](4節)三個主要動詞是[與…一同活過來](5節)[與…一同復活](6節)以及[與…一同坐在](6節)。1-3節描述信徒重生前的絕望光景。世人在沒信主之前,都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1a),身體在走向墳墓,靈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4:18)不再能與神交通,也不可能產生得救的信心(8節),任何自我改善都是徒然的。[過犯paraptoma ]原文的意思是走錯了路,做了不該做的事;[罪惡hamartia ]原文的意思是偏離了標準,不做該做的事。這兩個名詞原文都是複數,表示人不斷明知故犯。[祂叫你們活過來](1b)是和合本為了讓譯文流暢加上去的。無論是外邦人或猶太人,亞當後裔的靈命一出生就是[死]的,對神毫無反應,肉體卻如行屍走肉,還在過犯罪惡中[行事為人](2節),但早已屬於死亡的領域,受到世界、撒但和肉體的轄制:他們[隨從今世的風俗](2節)被反對神的思想和價值觀支配。(2節)表示不但隨從這世界的價值觀,也順服[這世界的神](林後4:4)。屬世的價值觀乃是撒但藉以牢籠,迷惑人的圈套。他們不但隨從世界的價值觀,順服世界的統治者,生活也沉溺於罪惡[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3節)。[肉體]代表墮落的人性[肉體的私慾]指出於墮落人性的慾望。罪人以自我為中心[心中所喜好的]都已經被罪扭曲,還用理性將罪合理化(羅1:21),心安理得地走向死亡。無論外邦人或猶太人,在重生之前都是[隨從]世界[順服]撒但[放縱]肉體的[可怒之子](3節),只配承受神對罪的忿怒(羅1:18)。4-7節宣告信徒命運的轉折;人的靈命已經死亡(1節),出死入生的轉折不是因為人的覺悟,立誌或行為,而是[因祂愛我們的大愛](4節)所以[有豐富的憐憫] (4節)。神的憐憫和大愛,在我們的生命中成就了三件大事:第一[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5a)這是靈性的甦醒。只有神主動使靈命已死的人活過來,人才能與神恢復相交。所以保羅情不自禁地插了一句[你們得救是本乎恩](5b)到第8節再詳細解釋。第二[祂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6a)也就是從基督得到新的生命,價值觀煥然一新。第三,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6b)雖然活在地上,卻已經成為[天上的國民](腓3:20),不再受屬地的風俗文化,思想價值和名利榮辱的捆綁,而是站在天上看透萬事(林前2:15)用屬天的生命接觸一切。神讓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是要領我們進入基督的身體,讓教會[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7節)[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1:14)。8-9節解釋什麼是神[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7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著信](8a)救恩的基礎是恩典(羅11:6)途徑是信心(羅3:25)。救恩完全根據神白白的恩典,出於神的大愛和憐憫(4節),是人所不配得,也賺不到的。接受恩典的唯一途徑是信心(加2:16),這信心並非功德,不能使人配得救恩,只是接受救恩的途徑。[這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8b)。指示代名詞[這]原文是中性單數,而[恩]和[信]原文都是陰性名詞;因此,[這]是指整個救恩的原則:[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其中既包括[恩]也包括[信]。一個人在重生之前,靈命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1節),既無力自我拯救,也無法生發信心,所以恩典和信心都不是出於自己,都是神所賜的白白禮物,只能歸榮耀於神。這救恩[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9節)。人若可以憑良心,道德或律法做個好人,就可以自己作自己的救主,自己敬拜自己。因此,[自誇]意味著被驕傲吞噬,意味著自以為神、與神為敵(雅4:6)自我拯救的努力也毀於一旦。所以保羅一再警告各種版本的[行為](羅3:20,28 5);行為與恩典的一線之隔,就是[自誇];人無論用什麼方式來自誣心志、擺上,還是表白愛心、敬畏,這些就成為行為;人若誇口信心,信心也會成為變相的行為。第10節進一步解釋為何救恩[不是出於行為],原文以[因為]開始,[行善]的[行ergon]和[行為ergon]原文是同一個字。救恩是神的工作,信徒是神的傑作,只有神才能創造這種新生命(4:24),人的行為無法模仿,正如瓦器不能自己造自己。神創造的目的,是[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10節);因此,善行不是得救的依據,而是得救的果子。
思想:神透過我們行出的善,不是按著人的標準做好事,更不是[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2節),而是行[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出於人的善行標準,只要能撫慰良心就行;出於人的愛心和正義感,很快就會隨風逝去,只有仇恨能維持千年。我們有否真正神大愛的恩典呢?
祈禱:親愛主,而然,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正是主你給予我們的重點,不是我們的行為,善行,而是主你豐盛的憐憫與你的大愛,求主使我們常明白進入你的深恩厚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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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16的主題是[在身體裡保守合一]與二11-22[在基督裡歸為一體]前後呼應。1-6節原文是一個整句,闡明教會合一的基礎。第1節表示保羅在前三章闡明了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在基督裡歸為一體的新地位(2:11-22)並為他們在身體裡實際地合一禱告以後(3:1-21)[因此],在後三章勸勉他們在身體裡保守合一。前三章原文只有一個命令式(2:11)後三章卻出現了四十個;前三章原文只提到兩次[行事為人peripateo](2:2,10)後三章卻提到了六次(4:1,17×2;5:2,8,15)。這些都在強調一件事:信徒應當活出那已經賜給他們的屬靈實際。但是,保羅並不是教導一些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的行為規範,用基督教的倫理來取代猶太教的律法,而是要求信徒的生活與屬靈的地位一致。四-六章所有的勸勉,都建立在一-三章的教導基礎上:1.信徒的得救[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2:8-9);同樣,神也不需要信徒倚靠修養來做一個好基督徒,而是用[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1:17)照明信徒心中的眼睛。2.神不需要我們活出自己所沒有的,只需要活出已經從神那裡承受的;神也不需要我們多活,只需要[配得上你們所蒙的呼召]就夠了。我們的行事為人若是配不上,就需要付上禱告的代價(3:16-19)。[為主被囚]是保羅為自己所蒙的呼召和恩賜(3:2,7)付出的代價;他以此提醒每個信徒也要付上代價,讓生活[配得上你們所蒙的呼召],結出[謙卑,溫柔,忍耐,愛心,和平](2-3節)的聖靈果子(加5:22-23)與[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3:6)的地位相稱,竭力保持基督身體裡的合一:1.[凡事謙虛,溫柔,忍耐](2a):[謙虛]是基督的榜樣(腓2:6-7;太11:29),是驕傲的相反。在希臘文化裡,謙虛被視為奴僕的弱點,但保羅卻首先強調在日常生活中要完全[謙虛],因為驕傲最容破壞合一。 [謙虛]不是出於修養的故作謙卑,而是信徒對自己的真認識;[溫柔]是基督的捨己榜樣(太11:29)是不堅持自己的權利(彼前2:23)是不用言語刺激人,敗壞人(雅3:13-14)。[溫柔]是聖靈用大能使我們內在的人剛強到一個地步(3:16)能夠接受基督在心裡掌權,不但不會被別人惹動,而且不會被自己的情緒轄制。[忍耐]意味著堅持,這是神對屢教不改者的良善(羅2:4;9:22)也是人對神主權的信心(雅5:7-11)。2.[用愛心互相寬容](2b):[互相寬容],就是容忍彼此的軟弱和失敗,包容彼此的個性和不同。只有基督在我們心裡掌權作主,讓我們[在愛中紮根]我們才能[用愛心互相寬容]。3.[以和平彼此聯繫,竭力保持聖靈所賜的合一]表示不是行政組織合一,不是表面一團和氣,更不是與謬誤同流合污,而是不同的肢體多種多樣,但裡面都有同一位聖靈工作,同一位基督內住(3:16 -17)。保持合一的方法,是[以和平彼此聯繫]。這不是人與人之間的妥協,而是[使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做主](西3:15)。4-6節列舉了合一的七個基礎,以三一真神為核心。信徒之所以能夠合一,是因為他們先有了這七個[一heis ];教會的合一必須建立在這七個[一]的基礎上,否則就是妥協真理:1.[身體只有一個](4節)。外邦人不必成為猶太人,猶太人也不必成為外邦人,他們不再是兩個實體,而是成為一個新人(2:15)。信徒不管在哪裡聚會,都顯明同一個身體的見證。2.[聖靈只有一個](4節)。雖然信徒的背景不同,但都由一位聖靈重生(約3:5),藉同一位聖靈進到神面前(2:18)被同一位聖靈內住(2:22)。3.[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4節)。與神同在,得享基業的盼望始於我們蒙召得救的時候(1:18)。4.[一主](5節)。基督是教會的元首(1:22-23)也是每個信徒生命的主。人若以任何人,事,物取代了主在心中的地位,就無法與其他信徒保持合一。5.[一信](5節)。對基督耶穌的信心是神所賜的(2:8),所有的信徒都因這同一個信心得救(1:13、15)。6.[一洗](5節)。水洗的儀式代表[受洗歸入基督](加3:27)在基督的死和復活上與祂聯合(羅六3-5)。人若歸入某個屬靈領袖,必然會分門別類、破壞合一。7.[一神](6節)。祂是[眾人的父](6節),所有的信徒都是祂的兒女(1:5)。祂[超乎眾人之上](6節),對信徒有共同的主權;[貫乎眾人之中](6節),與信徒密切相交(3:17);[也住在眾人之內]( 6節),藉著聖靈住在教會裡(2:22)。保羅闡明了合一的基礎之後(1-6節),在7-16節繼續說明神如何藉著賜下多元的恩賜、保持身體的合一。[但]這個轉折詞,表示後文與前文形成對比:前文是[眾人](6節),後文是[各人];前文是合一,後文是多元。恩賜是[基督所量給各人的](7節),表現為人的才能,但卻不是靠人學習,模仿,訓練,努力得來的,完全是出於恩典。各人的恩賜各不相同,不必攀比,也不必自誇,沒有的不必嫉妒有的,有的也不可輕視沒有的。恩賜是基督[量給]的,祂不但賜下了恩賜,也決定了數量。用時依所得的程度,不多不少,正好夠用(羅12:6-8)。沒有一個人有多餘的恩賜,也沒有一個人的恩賜不夠。恩賜是基督量給[各人]的,並非某幾位屬靈領袖專有。沒有一個肢體沒有恩賜,也沒有一個肢體擁有全部恩賜。在基督的身體裡,所有的肢體都有各自的恩賜,都有不同的恩賜,所以必須合一配搭,才能知道自己是有限的,也知道其他肢體是不可或缺的(林前12:二21)。第8節綜合了詩68:18,35。古代的君王得勝以後,有權把俘虜賞給自己的軍隊和百姓做奴僕。同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得勝,俘獲了那些曾被撒但、罪和死亡擄去的罪人,並把他們作為恩賜賞給教會。9-10節進一步解釋了第8節中的[升上]:第9節指基督藉著死勝過了罪。第10節表示高升的基督超越萬有,在這一地位上[充滿萬有]對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擁有權柄,並按自己的意思將祂一切的豐盛賜給教會(1:22-23),藉著教會將救贖的信息充滿宇宙。 思想:合一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就的屬靈事實,因此,信徒不需要製造合一,但有責任不破壞合一,靠主[竭力維持]合一,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工作方法是可以從訓練中學到,但恩賜卻是基督[賞給人]的,一切能靠學習得到的東西都不是恩賜。恩賜正是神給予信徒的禮物。 祈禱:感謝主你的恩賜,不單只成就十字架完美的救恩,更使信你的人能與與你合而為一,成為一個身體,讓我們懂得在你裡面合一的重要,更珍視你賜予的恩賜,同心建立基督的身體。阿們!

以弗所書 5:15-24以弗所書 5:15-24

五15-六9的主題是[聖靈充滿的生活]與一15-23[聖靈光照的認識]前後呼應。信徒作為[光明的子女](8節)[要謹慎行事](15a)包括三個面向:一.[不要像愚昧人](15b)而是[當像智慧人](15c)。愚昧人內心虛妄,心地昏昧(4:17-18)人生漫無目的,一生都在虛度光陰。智慧人卻知道自己的使命,所以[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16節)必須充分利用時間,行[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2:10)。二.[不要作糊塗人](17a)而是[明白主的旨意如何](17b)。神已經啟示了[祂旨意的奧秘](1:9)但人只有倚靠聖靈的大能(3:16-17)才能真正明白和遵行神的旨意,在各種處境中[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0)、作[蒙慈愛的兒女](1節)。本信所提到的神的旨意,不是指神對個人的具體引導,而是神已經啟示的救恩計畫(1:9-11)。人若過度專注於神對個人的具體引導,乃是[糊塗人]的表現。三.[不要醉酒](18a)而要[被聖靈充滿](18c)。信徒只有被[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1:17)充滿,才能成為智慧人。[被聖靈充滿]原文直譯是[藉著聖靈充滿],充滿的媒介是聖靈,充滿的內容是基督的豐滿(1:23)。聖靈的內住,是神讓人得以完全擁有聖靈;[被聖靈充滿]是人讓聖靈完全擁有自己。因此,[被聖靈充滿]和[醉酒]一樣,都可能有快樂(徒13:52)和不由自主(徒2:4)的表現。但醉酒會[使人放蕩](18b)降服於肉體,只是自娛自樂;[被聖靈充滿]卻使人降服於主。19-21節原文用五個分詞[說,唱,歌頌,感謝,順服]來修飾18節的[被聖靈充滿]說明信徒[被聖靈充滿]以後的四個結果和記號:一.[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19a)因為聖靈使我們能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相交,藉著屬靈的詩歌彼此教導,造就,勸勉。[詩篇,頌詞,靈歌]這三個字在七十士譯本中都出現在《詩篇》的標題中。二.[口唱心和地讚美主](19b)因為聖靈使我們內心充滿喜樂和讚美,能用整個生命向神歌唱。三.為所有的事[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20節),因為聖靈使我們在[凡事](20節)上都能看見父神的主權,所以甘心樂意接受眼前的環境,無論是順逆,苦樂,都能有規律地在主裡感謝神。四.[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21節)因為聖靈會使我們[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5);[順服]並不是指兩個人的地位不平等,而是在井然有序的次序中服從權柄;不是被迫,而是捨己。五.[彼此順服]是指順服權柄,而不是每個信徒都要對等地順服另一個信徒。 [彼此allelon]這個字未必總是雙向,對稱的。[順服]的動機不是懼怕人,而是[存敬畏基督的心]。信徒可能覺得[敬畏基督]比較容易[彼此順服]卻很難;因為人的本性總是只喜歡在人之上,卻不喜歡在人之下,尤其是在我們不佩服,不喜歡的人之下。但是,在基督的身體裡,一切人際關係都在基督的權柄下更新了:我們所順服的不再是人,而是基督在人身上顯出的權柄;在行為上是[彼此順服]在心思裡卻是[敬畏基督]。5:22-6:9補充說明[彼此順服](21節)在日常生活中的三個具體例子。信徒不但要在教會聚會時[被聖靈充滿](18節)也要在日常生活中[被聖靈充滿],在彼此相處最長的夫妻之間(5:22-33),親子之間(6:1-4)和主僕之間(6:5-9)學習順服。如果平常不能順服看得見的人,更不能敬畏看不見的基督;如果在家裡都不能順服權柄,更不能在教會裡[彼此順服]。22-33節是夫妻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家庭中最重要的關係。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對婦女來說是很不友善的。當時的猶太文化輕視婦女,連做飯多放了鹽,也可以被解釋成[不合理的事](申24:1)按照律法名正言順地休妻,而妻子卻沒有離婚的權利。希臘文化的情況更糟。到了保羅時代的羅馬帝國,家庭生活已經崩潰,上層常離婚結婚,有記載的高達二十三次。因此,現代人很難理解,保羅關於夫妻關係的教導,在當時的人聽起來是多麼令人震驚。 [你們作妻子的人](22a)指作妻子的信徒,但她們的丈夫未必信主。第22節原文並沒有動詞[順服]而是從21節借用的,顯示妻子順服丈夫的動機不是被迫,也不是不平等,而是因為[敬畏基督](21節)所以[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如同順服主]不是把丈夫當作主一樣順服,而是指妻子順服主所設立的權柄,把順服丈夫當作對主的服事,所以既不根據感情的起伏,也不取決於丈夫的回應。一個肯[順服主]的妻子,才肯[順服自己的丈夫];一個不肯[順服自己的丈夫]的妻子,在基督的身體也很難[彼此順服]。在當時的羅馬社會,已婚的婦人仍然在她父親的權柄之下,父親甚至可以讓他的女兒離婚;因此,保羅的教導並非當時的社會風俗。人類社會中最基本的單位是家庭,家庭中最親密的關係是夫妻。越是最親密的人,我們越能看清對方肉體不堪的本相,所以越不容易順服。因此,在[彼此順服]的功課上,聖靈首先讓我們在最親密,也是最不容易順服的夫妻之間學習。 [丈夫是妻子的頭](23a),指丈夫是神在家庭中所設立的權柄,這是一種既不可推辭,也不能轉讓的責任,與是否平等,稱職無關。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24節)這個順序不能改變,也不能推讓。妻子順服丈夫,既是提醒丈夫要順服基督,也是提醒丈夫作為[頭]的責任。照著神的旨意做[頭],其實是一頂荊棘冠冕。不是飛揚跋扈地轄制人,而是[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23b)所以要[為教會捨己](25節);不是高高在上地發號施令,而是[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27)。 思想:許多信徒勤於讀經禱告,熱心傳揚福音,但一進入教會裡就不舒服,不是覺得這個人不屬靈,就是覺得那個人太屬靈,不是傷害別人,就是被別人傷害。因此,肢體不但要個人操練[敬畏基督]也要在身體裡操練[彼此順服],才能讓神在教會和基督耶穌裡得榮耀。今天,我們有否願意在身邊的關係中去敬畏主,順服主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先愛我們,使我們認識愛,是你藉著我們身邊不同的關係讓我們經歷愛,或許關係中有的分岐,關係中有的誤解,都要讓我們重新認識基督的愛。願基督捨已的愛每日都充滿我們的心,使我們懂得敬畏你,順服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