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加拉太書 5:13-26

加拉太書 5:13-26

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5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16我說,你們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9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21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22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3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25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26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五13-六10的主題是[順著聖靈而行]與三1-14[因信得著聖靈]前後呼應。保羅不再辯論福音的真理,而是呼應[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3:3)教導信徒怎樣[順著聖靈而行](16節)靠著聖靈能出神兒子的豐盛生命。13-15節的主題是[自由是為互相服事] (13節)是呼應[基督釋放了我們,使我們得自由](1節)。沒有一個人是自願成為基督徒,所有的信徒都是神主動呼召的(8節)。因此,我們蒙召所得的自由,不是讓人無拘無束,為所欲為,而是為了成就神的呼召,所以[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13節):[放縱情慾的機會]也就是以自我為中心,放縱墮落的人性。如果一個人把自由濫用為[放縱肉體的機會]也就成了肉體的奴僕。[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二4)目的不是放縱肉體,而是讓我們不再成為[罪的奴僕](羅6:17)自由地成為[義的奴僕](羅6:18)。信徒之間既不是因為律法的規定才彼此相愛,也不會用自己的自由去侵犯別人的自由,而是因著[同為後嗣](弗3:6)的弟兄關係,彼此成為愛的奴僕(出21:6),所以[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句話之內了](14節)。[愛人如己]活出了神的性情(約壹3:16),成全了神的律法,但卻不是倚靠遵行律法的規條,而是[順著聖靈而行](16節)。假師傅為加拉太教會帶來了分裂,衝突雙方[相咬相吞](15節)支持者和反對者的動機都是因為愛神,目的都是為了真理,結果卻是[要彼此消滅了](15節)。16-26節的主題是[當靠聖靈行事]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肉體]代表墮落的人性[肉體的私慾]指出於墮落人性的慾望。 [你們要順著聖靈行事]表明這是信徒的本分;雖然信徒已經有聖靈的內住(約14:16-17)但聖靈並不強迫人,而是讓我們想起主耶穌的話(約14:26)提醒我們順服祂的管理。假師傅可能聲稱,信徒若不謹守律法,就會濫用自由[滿足肉體的私慾]。但保羅指出,信徒聖潔的生活不是倚靠遵行律法,逆水行舟,而是[順著聖靈行事]順水行舟。雖然沒有一個信徒能在今生完全擺脫肉體,但是,當我們順從聖靈管理的時候,就有了得勝的能力,一定不會去滿足肉體的私慾了。17節 [因為肉體的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信徒裡面有兩種本性:一個是與生俱來的墮落人性,也就是帶著罪性的[舊人](弗4:22);另一個是重生以後,因聖靈內住而有的全新本性,也就是[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4)的[新人](弗4:24)。這兩種本性對信徒的要求[彼此敵對]互相阻止信徒做另一方所要求的事情。當聖靈的引導出現的時候[肉體的情慾]就會如影隨形地出來抵擋,假冒,或者兼而有之,[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人若倚靠自己的努力,永遠不能勝過肉體,勝過肉體的唯一方法是倚靠神,然後順服聖靈的引導,聖靈必然會遏制肉體的活動。聖靈的引導不是讓人達到全然聖潔,從此不再需要基督的幫忙;而是讓人不斷發現自己無法達到神的標準,需要隨時仰望基督的恩典。信徒的生活[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8節)不必倚靠謹守律法來取悅神,[被聖靈引導]的前提,是已經重生得救[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20)。人若以為恩典就是只要認罪,神就會赦免,因此心安理得地沉溺於罪中,只能證明他們對恩典一無所知,仍是罪的奴僕,裡面並沒有[兒子名分的靈](羅8:15)。19-21節所列舉的十五種惡行,並不是一份[基督徒不該做什麼]的道德規範,而是代表[情慾的事](19節)讓我們知道什麼是肉體的行為。得救的信徒仍帶著墮落的人性,所以一旦不[順著聖靈而行](16節),很快就會落在肉體的轄制之下,失去自由。我們首先需要辨識肉體的行為和聖靈的果子;肉體雖然善於偽裝,但只要我們夠誠實,就會承認肉體的行為[都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這些惡行即使在外邦人中,也是眾所周知,不必由律法作出規定:1.[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19-20節)是因為與神的關係不對。2.[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20-21節)是因為與人的關係不對。3.[醉酒,荒宴](21節),是因為與自己的關係不對(21節)表明保羅從前在加拉太宣教時,已經要求加拉太人不要[放縱肉體的情慾](13節)。[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21節),不是說基督徒若是陷在肉體的罪中,就會失去救恩,不得赦免,而是說當人犯罪的時候,立刻就會失去神國裡的平安和喜樂。22-23節所列舉的九種美德,並不是一份[好基督徒的行為規範]而是當信徒的裡面[被聖靈引導](18節)的時候,外面自然會有的記號。 [聖靈所結的果子](22節)不是用[新約的律法]來代替舊約的律法,而是讓我們能判斷自己是在[順著聖靈而行](16節) 還是在[放縱肉體的情慾](16節)。人若說自己[被聖靈引導],卻沒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只是自欺欺人。[果子]的原文是單數,顯示這九種美德都是聖靈的工作。聖靈不是按照人的祈求,在我們需要愛的時候就賜下[仁愛],需要喜樂的時候賜下[喜樂],而是只要[被聖靈引導],就會自然地產生這些美德:[仁愛,喜樂,和平](22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神的關係正常。[忍耐,恩慈,良善](22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人的關係正常。[信實,溫柔,節制](22-23節),是因為聖靈使我們與自己的關係正常。因此,[聖靈所結的果子]與人的自我本性完全相反,不是給我們特殊的感覺,滿足需要,趨吉避兇,而是[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 24節)。(24節)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也就是重生得救的信徒[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24節)。25節可表示人若已經靠聖靈重生,就不需要在聖靈之外再加上什麼;神兒女的生活,不是靠著肉體的努力,遵循一套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的規矩,而是[順著聖靈行事]與聖靈步調一致,亦步亦趨。 思想: 聖靈引導的證據,不是能力,恩賜或知識,也不是活動,熱心或心志,而是[聖靈所結的果子];真正分辨肉體和聖靈:當你在冷清失落的時候,當你被忽視貶低的時候,裡面還有[仁愛,喜樂,和平](22節)嗎?當你在批評指責的時候,當你被得罪誤解的時候,裡面還有[忍耐,恩慈,良善](22節)嗎?當你在委屈失敗的時候,當你被稱讚追捧的時候,裡面還有[信實,溫柔,節制](22-23節)嗎?沒有不可怕,可怕的是[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6:3)因為自欺的人最難[順著聖靈行事]。 祈禱:親愛主,是你主動使我們能夠認識你,是主你能使我們被聖靈充滿,更活出聖靈的果子,顯出主你美善,求主引導我們使我們每日都樂意被聖靈引導,更順著聖靈行事。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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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4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麼.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5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6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8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3:1-14的主題是[因信得著聖靈],與5:136:10[順著聖靈而行]前後呼應。[(1節)無知]不是指沒有知識,而是指愚蠢,魯鈍。[無知的加拉太人](1節)因為不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2:20),所以失去了正常的悟性,對福音的認識前後矛盾。為了幫助他們恢復正常的邏輯思維,保羅向他們提出了五個尖銳的問題,用他們自己的親身經歷來喚醒他們:1.[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你們呢](1節)?保羅已經把福音講得清清楚楚,鮮活地[活畫]在加拉太人眼前,他們也真實地經歷了聖靈(2節),但卻很快[去從別的福音](16 )。有聖靈內住的信徒,為什麼還會無知地被迷惑?人若捨不得放下自己,就很容易變得愚蠢;因為謬誤只要訴諸人的利益,人的情感和人的驕傲,許多人的理性就會自動關閉。2.[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2節)?保羅並沒有質疑他們重生得救的事實,而是提醒他們回想自己的經歷:當他們悔改接受聖靈的時候(4:6)並不是因律法的行為,只是倚靠信心,因為那時他們都是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來自耶路撒冷的假師傅也不敢否認這一點,因為彼得早已在耶路撒冷清楚宣告: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並不是靠基督加上律法才能得救。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3節)?加拉太人都會承認自己是靠信心接受聖靈,進入救恩,但假師傅卻教導還需要加上律法的行為(4:10;5:2;6:13),才能配合救恩,鞏固救恩。這種說法似乎有理,其實是對人的罪性和神的恩典無知;表面上是為了神的榮耀,實際是出於人的驕傲;表面上是回應救恩,實際上是麻痺良心。白白的救恩並不免費,而是昂貴到我們付不起,所以需要基督來付出代價。人若想靠肉體向神表示一點廉價的心意,只是想讓自己心安理得,不必徹底否定自我。4.[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4節)?保羅早就提醒加拉太人[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14:22)。他們已經靠著聖靈經歷了許多苦難,應該明白聖靈足以將他們成功地帶到末後審判的那日。如果他們現在重新倚靠肉體,過去的經驗都成了徒然。5.加拉太人經歷了神的同在和供應(徒14:3,10)並不是因為遵行了律法,而是因為他們聽見並相信了因信稱義的福音。主耶穌[為我捨己](2:20),是交出自己;我們[捨己](太16:24)跟隨基督,是否定自我。但人的本性都不願放下自己的驕傲,不願承認自己的敗壞,所以很難擺脫[靠肉身]的誘惑。聖經是[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7)但在人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7:18)只能假裝行善,善隨時可能轉變成惡。這不是因為人的行善能力不夠,而是因為人行善的能力越大,行惡的誘惑就越強:[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7:19)。而十字架的道路,從起點到終點都是否定自我,倚靠恩典,既靠聖靈得救,也靠聖靈成聖,正如主耶穌所說的:[離了我,你們不能做什麼](約15:5 )。假師傅引用舊約來支持他們的教導,所以保羅繼續根據舊約的原則,把真理闡明得更深入。保羅引用經文的方式是猶太拉比式的,運用那些假師傅同樣的邏輯,好讓他們無可辯駁。假師傅主張行割禮(6:13)否則不算[亞伯拉罕的子孫](7節)不能承受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所以保羅首先追本溯源,指出亞伯拉罕是怎樣稱義的。答案很明顯,創15:6宣告[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6節)。因此,亞伯拉罕的稱義不是因為他的善行,也不是因為他的忠心通過了神的考驗,而是因為他完全相信神的應許(創15:5)進入了與神[對]的關係,所以在受割禮(創17:24)獻以撒(創22:15-18)之前就已經被神稱義。 [算為祂的義]表示亞伯拉罕靠著行為永遠都達不到[義]的標準,是神白白賜給他[義]的地位。[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7節)無論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假師傅推崇舊約,但保羅指出舊約早已預言[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8節)。神早已向亞伯拉罕宣告了福音的原則:[萬國都必因你得福](8節:創12:3),也就是外邦人稱義的原則不是行律法,而是與亞伯拉罕同樣的[因信稱義]。雖然救恩之福早已為萬國所預備,但只有[那以信為本的人](9節),才能[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9節)。 思想:歷代的教會中都有許多盲人領瞎子的假師傅和糊塗師傅,告訴人應當捨己,卻教人靠肉體捨己;告訴人應當對付肉體,卻教人靠肉體對付肉體;結果是自我中心,自以為義,自高自大,自娛自樂。我們有否接受如此的信仰呢? 祈禱:親愛主,唯有主你十字架的救恩才使我們得救,才使我們完全成聖,真的除你以外,我們別無拯救,更別無所有,願主使我們每日都樂意活在你恩典之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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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1的主題是[只傳基督的福音]與6:11-16[只稱讚基督的十字架]前後呼應。加拉太的假師傅很可能來自耶路撒冷,聲稱保羅所傳的福音是從耶路撒冷的使徒學來的二手信息,而他們從耶路撒冷帶來了更權威,更完整的道理。為此,保羅從三個方面進行了辯護:1.保羅與十二使徒福音的來源不同(1:11-24);2.保羅與十二使徒福音的內容相同(2:1-10);3.保羅責備彼得與福音的真理不合(2:11-21)。[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11節)指保羅所傳的福音並不是按照某一派的神學,也不是根據某個會議的決議[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2節)。因為聖經裡既沒有保羅的神學,也沒有彼得的神學,只有[基督的福音](7節)。保羅所傳的福音[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12節)。同樣,雖然我們需要查考聖經,學習神學,但卻沒有人能靠著被[教導]或研究而真正明白。如果沒有聖靈的啟示,沒有人能認識福音真理,接受耶穌為主(林前12:3);這是彼得的經歷(太16:17)保羅的經歷(徒9:5)也是每一個重生得救信徒的經歷。13-14節是保羅蒙召之前的情形;他在遇見基督之前(徒9:3-18)是個熱衷於猶太教傳統的法利賽人(徒23:6)。[祖先的遺傳](14節)指猶太教的拉比傳統;在文士以斯拉之後,歷代猶太拉比們對摩西律法進行了數百年的詮釋,擴充,最終匯集成口傳律法《密西拿Mishnah》和口傳律法註釋《革馬拉Gemara》再加上聖經註釋《米大示Midrash》合起來成為猶太教經典《他勒目Talmud》。曾有拉比比喻[聖經是水,革馬拉是酒,他勒目是加了風味的酒]證明這些傳統摻雜了大量的人意,猶太拉比的解經常常是天馬行空的靈意解釋。保羅照著[從人領受的](12節)方式來認識神,事奉神,熟讀摩西律法,謹守禮儀規條,比加拉太的假師傅更精通猶太教的拉比傳統。但那些[祖宗的遺傳]不但不能使他相信福音,反而使他[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13節)。只有神才能把這樣一個熱心反對基督(徒7:60)的猶太教精英(14節)突然轉變為[基督的僕人](10節)。因此,保羅親身經歷[這福音是神的大能](羅1:16)見證他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11節),[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12節)。15-16a是保羅蒙召時的情形;雖然保羅[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但實際上早就被神[從母腹裡分別出來](15節)並在大馬士革的路上主動將神的兒子啟示在他心裡(16a),呼呼召保羅[把祂傳到外邦人中](16節)。因此,保羅的蒙召並不是根據自己的行為,完全是根據神恩典的預定和主動的呼召。同樣,信徒的得救既不是因為自己的條件,也不是因為自己的決定,而是因為[神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1:4)。16b-17節是保羅蒙召之後的情形;神興起環境,迫使保羅逃離大馬士革(徒9:25)居住在大馬士革附近的納巴泰(Nabataeans)阿拉伯王國(17節),可能用了三年時間(18節)尋求神,從耶穌基督直接領受啟示,所以既[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16節)也沒有機會到耶路撒冷向十二使徒請教如何當使徒(17節)。但是,保羅所傳的福音卻與十二使徒不謀而合,證明了福音啟示的超自然。保羅信主之後[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18節)認識了使徒彼得和主耶穌的兄弟雅各。這證明他所領會的福音真理[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12節)否則怎麼會等待這麼久,而且只[同住了十五天](18節)呢?[磯法](18)是使徒西門彼得(路5:8);彼得顯然認可保羅的使徒身分和所傳的福音,否則保羅也沒有機會和他[同住了十五天]。當時耶路撒冷的信徒都不敢相信保羅已經悔改(徒9:26),若非巴拿巴的接納(徒9:27-28)保羅可能連彼得和雅各都見不到,更談不上向他們請教福音。這一切都在神的管理之下,要證明福音啟示的超自然。[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20節)表示保羅鄭重起誓,他在領會福音真理之前,並沒有與耶路撒冷的使徒長期相處。(21節) [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遠離耶路撒冷和猶太地,保羅在這一帶事奉,應驗了他蒙召的使命:[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16)。[敘利亞]是位於猶太地北方的羅馬帝國行省,首都是安提阿。[基利家]是位於小亞細亞東南沿海的羅馬行省,與敘利亞相鄰,保羅出生於基利家的首府大數(徒22:3)。保羅在耶路撒冷短暫停留後,被迫回到大數(徒9:30)直到巴拿巴再次去找他(徒11:25)期間可能有十年時間。[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22節)指猶太地的各教會。他們雖然沒有見過保羅,但卻認出原來熱心猶太教傳統,逼迫教會的保羅(13-14節,[現在傳揚祂原先所殘害的真道](23節),所以為著神在保羅身上的作為而[歸榮耀給神](24節)。
思想:神讓保羅人生不同的經歷,不只是讓他經歷過如此精彩使人讚嘆的生命,更是要讓這個事實,是對加拉太那些高舉猶太教傳統的假師傅有力的駁斥;成為日後對福音作出有力的憑證。同樣我們生命神也安排了不少的經歷,我們有否願意明白神當中背後的旨意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將生命賜給我們,更是你安排我們精彩的人生,我們每日都過著每一個不過的經歷,證明你對我們都有個人獨特的愛與恩惠,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明白你的賜予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