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加拉太書3:10-20

加拉太書3:10-20

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受原文作成〕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15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17我是這麼說,神豫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18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 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19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假師傅強調律法,所以保羅接著指出倚靠律法的不合邏輯之處。猶太拉比認為,不遵行律法的人是被咒詛的(約7:49),但保羅卻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10節),因為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以巴路山宣告的咒詛是:[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10節;申27:26)。人只要違犯了一條誡命,就算只是一次,也會受到咒詛,所以[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11節)。猶太拉比也承認這一點,所以說[這是明顯的](11節)正如先知哈巴谷所說的:[義人必因信得生](11節;哈2:4)。昆蘭的文士把這裡的[信]解釋為忠心,但保羅指出,哈巴谷所說的[信]就是信靠神(羅1:17)。猶太拉比也知道自己不能行全律法,所以他們強調要先按律法受割禮作猶太人,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保證(創17:9-14)。那麼,是不是信心與律法兩者都要兼備的呢?保羅再次指出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律法原不本乎信](12節),兩者互不相容。利18:5宣告了律法的基本原則:[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12節),但人的難處是根本做不到,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那麼,不能行全律法的人還有希望嗎?有,但不在於人的行為,而在於那[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13節)的基督。基督的救贖之法,是[為我們成了咒詛](13節),藉著代贖,親身承擔了所有違法者的刑罰,律法的咒詛就從罪人轉移到基督這位無罪者身上(彼前3:18)。申23:23宣告:[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3節)十字架是被神摒棄的標誌。基督被釘十字架,就是[為我們受了咒詛](13節)[替我們成為罪](林後5:21)並且[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14節)使[以信為本的人](9節)都可以得到。所有如此相信的人,都能[得著所應許的聖靈](14節)。這就回應了2-3節的問題:救恩和成聖都是因著信心,而非行為而得來的。對不信的猶太人來說,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證明祂受到神的咒詛,這樣的彌賽亞基督是不可思議的,所以十字架成了猶太人歸信的極大障礙。但是,熱心的法利賽人保羅信主之後,卻[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3:15-29的主題是[從律法下得自由],與5:1-12[在基督裡得自由]前後呼應。假師傅即使承認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但也可能辯稱律法是在亞伯拉罕之後頒布的,所以更有效力。保羅指出,連正式訂立的羅馬文約或遺書都不可以隨意廢棄或修改,何況是神的應許呢?[照著人的常話說](15節)就是舉人的例子。[文約diatheke](15)原文可譯為[約](羅11:27)或[遺囑](來9:九16)。[他的子孫](16節)原文是單數。依照多數猶太拉比的理解,[子孫]一詞若是涉及聖約,可以用單數表達集體,也就是以色列。保羅同意這個解釋,正如所有在基督裡的人都應被視為單數的[亞伯拉罕的後裔](29節)。但保羅也用拉比式的風格宣告,只有基督才是亞伯拉罕的[那一個子孫](16節)我們只有[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28節)才能以[亞伯拉罕的後裔]的身分[照著應許承受產業](29節)。[四百三十年](17節)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日子(出12:40),始於神最後與雅各立約之時(創46:1-4)。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幾百年後,才在西乃山頒布律法。祂既是信實不變的神,[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17節)當然不能廢掉先前的[預先所立的約](17節)。[承受產業](18節)指承受神應許亞伯拉罕和祂後裔的一切屬靈福氣,[所應許的聖靈](14節)就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1:14)。[本乎律法](18節)和[本乎應許](18節)是兩個不能並存的原則,因為[本乎應許]是把產業當作恩典,白白賜給不配得的人;[本乎律法]是把產業當作工價,酬謝因行律法而配得的人。天國太昂貴了,沒有人付得起代價,所以[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18節)。假師傅會提出抗議:既然聖靈不能從律法而來(1-5節)律法不能使人稱義(6-9節),也不能改變原來的應許(15-18節),反而會帶來咒詛(10-12節)。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19節),為什麼神還要在西乃山上賜下律法呢?為此,保羅闡明了律法的目的和特性。1,律法[原是為過犯添上的](19節),不是提供蒙神悅納的道路,而是提出神所要求的標準。律法顯明了人的罪(提前1:9-10),讓我們承認自己是無可救藥的罪人,引我們盼望那將要到來的應許。而遵行律法的人想除去的不是罪,而是罪咎感;想要的是解決問題,而不是脫離罪性。2.律法的功用是暫時的,只是為了[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19節)。人既因律法而知罪,卻又無力對付罪,只有等候基督的拯救。3.律法[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19節),七十士譯本將西乃山立約時在場的[萬萬聖者](申33:三2)譯為[眾天使]。[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19節)立約雙方都有守約的義務,人既無法守約,就要接受律法的懲罰。 [神卻是一位](19節),應許是神向亞伯拉罕單方面所作的,不需要中保,神自己負責成就應許,永遠不會因著人的失敗而失效。 思想:我們所信的是自己想像的基督,還是聖經啟示的基督?是幫人解決現實問題的基督,還是對付人肉體的基督?是讓人在地上樂不思天的基督,還是讓人發現凡事都是虛空的基督?是要人在地上建立國度的基督,還是祂的國不屬這世界的基督?我們千萬不要丟了律法,又沒得著基督,結果是自以為義,兩頭落空。 祈禱:親愛主,求你記念我們很多時候都以自我為中心,更設法用很多的方法處境來代替基督,求主赦免我們,使我們明白要真的得著基督,不是滿足自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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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6:11-18加拉太書 6:11-18

11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12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13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着你們的肉體誇口。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5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16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17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着耶穌的印記。18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裏。阿們!
六11-16的主題是[只稱讚基督的十字架]與一11-二21[只傳基督的福音]前後呼應。保羅從代筆的人手中接過筆,親自寫完本書信的結尾(林前
16:21;西4:18;帖後3:17)可能用大字(11節)來總結假師傅的真面目,強調自己的立場:他們只想討人喜歡的歡喜(1:10)是[希圖外表體面的人](12節)想用受割禮來搏得屬靈的名聲。他們不肯捨己[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12節)認為只要接受割禮,就不會冒犯未信主的猶太人。[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5:11)再也不必在律法和恩典之間做選擇,似乎可以兩者兼得。他們主張受割禮的理由是為了嚴守律法,其實[連自己也不守律法](13節)因為人無法行全律法,他們勉強外邦人受割禮,只為自己的成就而誇口。假師傅以肉體為榮(13節)保羅卻[只稱讚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14節)。十字架代表基督的代贖,提醒人的全然敗壞,象徵世界棄絕了基督,而基督徒也棄絕了世界;任何想要得到使人擁戴的福音,根本不是[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保羅和世界之間已經被十字架隔開:對保羅來說,[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4節)被徹底否定和放棄,所以他不再倚靠世界的道路,不再誇耀世界的事物,不再隨從世界的觀點;對世界來說,保羅[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4節)所以十字架的道理根本不會成為潮流,傳福音的人根本不必費盡心思地討好聽眾。在人看來,十字架並不能解決實際的問題[猶太人是要神蹟,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釘在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1:22 -23)。但保羅傳福音,不是為了解決問題,所以他既不關心民族的獨立和解放,也不關心解決貧窮和社會不公。他並沒有提出一套實用的方案,卻指出了一條終極的道路。保羅所有的講道都是圍繞著[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除此之外都是別的福音。在保羅的一切教導中,先有[十字架討厭的地方]然後才能有愛心,聖靈的果子,正確的事奉和人生目標,否則只能從情慾收敗壞。在[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面前,有沒有外在的宗教象徵[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15節)。唯一要緊的是,是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按照新的方式生活。[凡照此理而行的](16)也就是走十字架道路的外邦人,必得著從神而來的[平安,憐憫](16)。他們不必倚靠肉體的努力先成為猶太人,卻能和[神的以色列民](16節),也就是信主的猶太人一同得福(3:9)。教導[受割禮]的假師傅,已成為歷史,但在歷代的教會中,始終存在著兩種師傅:一種是[希圖外貌體面](12節),喜歡表現肉體,搏取屬靈的名聲。一種是不圖外貌體面,不敢表現肉體,戰兢事奉,害怕屬靈的名聲, [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3:1)。一種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12節),取悅大眾,降低門檻,靠人氣壯膽。一種是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不降低標準,不濫竽充數,工作做在主前;只求主的利益。一種是[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13節)對聖經的遵行是選擇性的,高舉自己擅長的,忽略自己不能的。另一種是承認[律法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所以不敢用自己擅長的自欺欺人,承認自己能行的都是靠主恩典,所以不逼迫別人照著去行。一種是[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13節)誇帶起多少人信主,誇有多少事工,誇教會的規模。一種是[只稱讚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14節)不敢誇口自己的所是和所作所為,只誇口十字架在自己身上的工作。一種是不肯與世界徹底斷絕關係,想把世界變得更美好,善良,充滿愛。一種是[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4節)不再以世界的成敗作自己的滿足,世界的榮辱與我無關,也不需要與世界比較。一種是想做對世界有用的人,努力改變世界,捎帶著搶救了一些靈魂。一種是[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14節),對世界已經成為無用之人,努力搶救靈魂,捎帶著影響了世界。一種是[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15節)不是靠自己[做],而是[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6:17-18是結語,與1:1-10的前言首尾呼應。[人不要攪擾我](17節)指保羅盼望徹底解決假師傅的問題。這些假師傅強調用割禮作為肉體的記號,保羅則宣告他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17節)。 [印記]原文指當時烙在奴隸身上,表示主人所有權的記號,這裡可能指保羅身上的累累傷痕,都是保羅為基督受苦的證據(林前4:11)證明祂是屬基督的,並非討別人歡心的諂媚者。只有[耶穌的印記]在保羅的身上,才能讓[主耶穌基督的恩](18節)常在加拉太人的心裡。在保羅的書信中[弟兄們](18節)這個稱呼通常包括男女(腓4:1-3)。本信的信息雖然嚴厲,但在保羅所有的書信中,只有本信的結尾用[弟兄們]來重申對收信者的愛。靠著聖靈行事的保羅,一面毫不客氣地責備加拉太人,一面卻始終記得他們都是[弟兄們](1:11;3:15;4:12,28,31;5:11,13;6:1,18),以[溫柔的心](1節)挽回並祝福他們。
思想:今天,我們若不謹慎,也常常在護衛真理的時候違背真理,勉勵愛心的時候失去愛心。因為凡是出於肉體的事奉,都會使人身不由己地陷入肉體的捆綁,常常是從捍衛真理開始,以分裂衝突結束;從愛人如己開始,以自以為義結束。願我們藉著加拉太書使我們明白,惟有持定[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14節),才能讓我們永遠[順著聖靈而行](
5:16)不離開[基督耶穌裡的自由](2:4)。
祈禱:親愛主,求你記念我們都是軟弱的,每日或許我們都會靠著自我去生活,去處理我們的生命,求你藉著你的話每日都光照我們,使我們被主引導,走在你旨意中。阿們!

加拉太書4: 21-31加拉太書4: 21-31

21.你們這些想要在律法之下的人啊,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22.經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出於女奴僕,一個出於自由婦女。23.但那出於女奴僕的兒子,是按肉體生的;那出於自由婦女的兒子,是憑應許生的。24.這些事情現在可以用寓意來解釋:這兩個婦女就是兩個約,一個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她就是夏甲。25.這夏甲代表阿拉伯的西奈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為她和她的兒女都是做奴僕的。26.那在上面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27.因為經上記著:孕不育的女子啊,你要歡欣!未經分娩之痛的女子啊,你要放聲呼喊!因為棄婦的兒女眾多,多於有丈夫的婦人!28.而你們,弟兄們,你們就像以撒,是憑應許生的兒女。29.但是,當時那按肉體生的怎樣迫害那按聖靈生的,現在也怎樣。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把女奴僕和她的兒子趕走,因為女奴僕的兒子絕不可和自由婦女的兒子一起做繼承人。31.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女奴僕的兒女,而是自由婦女的兒女。 4:21-31的主題是[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與4:1-7[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前後呼應。在8-20節的牧者勸勉之後,保羅結束了對福音真理的辯護,開始呼籲加拉太人根據真理採取行動。首先,保羅對比了為奴的和自由的,要求加拉太人與攪擾他們的假師傅斷絕來往(30節)。那些[願意在律法以下](21節)生活的加拉太人,輕信了假師傅的迷惑,自己卻沒有好好地閱讀律法書。所以保羅敦促他們自己去讀一讀律法書,也就是摩西五經:[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21節)?保羅其實是說:如果你們一定要遵行律法,你們真的知道[經上是怎麼說的](30節)嗎?讓我告訴你:[要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30節)![律法上記著](22節)指創16至21章的梗概。加拉太的假師傅根據創十七11,強調外邦人只有行割禮(六13),才能確保自己承受亞伯拉罕的福。既然加拉太人喜歡他們的拉比式論述,保羅就用猶太拉比慣用的[律法上記著]開始,用拉比的方式來回應假師傅: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都行了割禮,但最終又是哪一個承受了產業呢?[一個是使女生的](22節),也就是亞伯拉罕妻子的女奴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22節)也就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所生的以撒:1.這兩個兒子的地位不同。古代美索不達米亞不同的法律對於主人和他女奴所生孩子的規定各不相同,主要取決於父親的認可,未被認可的兒子通常仍然是奴僕。自由人所生的兒子則是自由的,擁有合法的繼承權。2.這兩個兒子的出生方式也不同。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生](23節)可以用自然來解釋,不需要神的應許和神蹟。以撒是[憑著應許生](23節)無法用自然來解釋,因為撒拉早已過了生育的年齡,完全倚靠神的應許和神蹟。[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24節),顯示這是寓意解釋,假師傅不能反對,因為猶太拉比都喜歡用寓意解經。保羅用這兩個婦人來比喻兩約,目的不是證明真理,而是為了說明真理,因為這個歷史事實所顯示的屬靈原則,和救恩的歷史是一樣的。保羅首先比較了[兩約](24)第一個是源自於西乃山的摩西之約,神以律法的形式頒布;凡在此約之下的人都是為奴的,正如使女夏甲生出的是奴僕。保羅並沒有明確指出另一個約是什麼,但在本信中並非指新約,而是指神所應許的亞伯拉罕之約(3:15;創17:2-21);凡在應許中出生的,都是自由之母所生的自由兒女。保羅接著談到兩個耶路撒冷(25-26節)。夏甲代表當時地上的耶路撒冷,也就是猶太教,不但被羅馬奴役,而且在律法之下為奴,所以說[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25節)。撒拉代表那[在上的耶路撒冷](26節)是所有從應許而生之人的母親,也是蒙揀選者用信心仰望的家鄉(來11:22)將來還要臨到地上(啟21:2)。猶太人向來以身為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後裔為傲,看不起以實瑪利的子孫。現在保羅卻將兩者易位,叫猶太人目瞪口呆。27節引自賽54:1,原來是指著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說的。保羅不是解釋聖經,而是說撒拉之前不育,後來卻蒙福生子,最後得著比夏甲更多的後裔,與這段經文的原則是一樣。同樣,金銀寶石的事奉起初往往沒有草木禾秸的事奉那樣熱鬧,人數那樣眾多,但最終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的時候,[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27節)。猶太人並非反對外邦人大量信主,因為舊約早有預言;讓他們的自尊心受傷的,是外邦人不必先成為猶太人,就可以成為神的百姓。28-31節,保羅的人稱代名詞從[你們](21節)變成了[我們](28,31節)表示與加拉太人認同。為了把律法書裡的原則應用在加拉太人身上,保羅做了三個比喻:1.用以撒的出生來比喻基督徒的重生。正如以撒的出生是超自然的,是憑應許所生的兒子,我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3:26)經歷了超自然的重生(約3:3,5)也是憑著神的應許。[憑著應許作兒女](28節)意味著不是靠人的品德,行為,而是靠著恩典;意味著我們沒有任何神看得上的優點,否則何必[憑著應許]呢?因此,既然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就不要再靠律法的行為苦苦掙扎。2.用以實瑪利逼迫以撒來比喻假師傅攪擾信徒。在亞伯拉罕慶祝以撒斷奶的宴會上,以實瑪利戲笑男孩以撒(創21:8-9)。同樣[按著血氣生的](29節)倚靠自我努力生出來的假師傅也不斷攪擾那些[按聖靈生的](29節)信徒,這是人的宗教對福音的必然反應。3.用亞伯拉罕的清理門戶來比喻加拉太人的責任。當撒拉看見以實瑪利取笑以撒時,要求亞伯拉罕[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30節)而神也同意了她的請求(創21:10,12),因為神的應許是給以撒的。保羅提醒加拉太人,遵守律法並不能使人承受神家的產業,只有[屬乎基督]的才能[照著應許承受產業](3:29);應該與假師傅和他們的跟隨者斷絕來往,因為[本乎律法]和[本乎應許]的原則不能共存(三18),兩者不可能殊途同歸,[按著血氣生的]的人一定會妨礙[按聖靈生的]的信徒承受產業。3:7-29強調了父親的身份:因信與基督聯合的人;4:21-31進一步強調了母親的身份,而信徒[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31節)。 思想:保羅敦促加拉太人認識自己的地位,因為人的地位能決定思想,身分是行為的基礎,只有清楚理解我們是[按著聖靈生的]的自由之子,才能[順著聖靈而行](5:16),不再[被奴僕的軛挾制](5:1)。活出信仰真正的生命。 祈禱:親愛主,你是我們的救主,是你使我們從罪裡釋放,更要我們活在與主你緊密關係的真自由的生命,求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懂得活在信仰真正的生命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