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裏復活的父神。)2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3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4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5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6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7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8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9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過了十四年](1節)指保羅信主十四年以後。他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為了送趙災捐款(徒11:30)。[提多](1節)是保羅帶領信主的希臘人(多1:4)。 (2節)指保羅上耶路撒冷,不是為了向耶路撒冷的領袖們報告述職,而是因為先知亞迦布預言天下將有飢荒(徒11:28)。[有名望之人是保羅套用加拉太假師傅對耶路撒冷領袖們的尊稱。保羅所領受的福音[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12),他私下與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交通,並非為了核實自己已經傳了十四年之久的福音,而是想在外邦人行割禮的問題上達成共識(3節)免得福音在外邦人中間遇到阻擋;1-10節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希臘人提多成了外邦人是否需要行割禮的試金石。顯然,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並不認為割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所以[沒有勉強他受割禮](3節)這有力地駁斥了加拉太假師傅的教訓。[偷著引進的假弟兄](4節)指一批混入教會的假信徒,他們不懷好意地試探保羅和巴拿巴,想讓外邦信徒脫離[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 4節),成為律法條文的[奴僕](4節),主張[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徒十五1)。如果提多被強迫受割禮,等於否定因信稱義(16節)承認一個人在信心之外,還需要加上別的才能得救,這就動搖了福音的基本真理。因此,保羅和巴拿巴絕不妥協[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5節)。[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幹](6節)指耶路撒冷的領袖們並沒有教導保羅。加拉太假師傅可能故意推崇耶路撒冷的領袖,貶低保羅,所以保羅指出[神不以外貌取人](6節)福音完全是神自己的啟示,並非只有某些屬靈領袖才有特殊的權威。耶路撒冷的領袖不但沒有糾正或增加保羅所傳的信息,反而看出保羅和彼得所傳的福音內容相同(7節)使徒的職分相同(8節)。神使他們都體認到大家都事奉同一位神(8節)傳揚同一個福音,但卻有不同的分工,不同的方式:主託付保羅[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7節)也就是外邦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7節)也就是猶太人。 [雅各](9節)指主耶穌的兄弟雅各,當時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徒15:13;21:18)。[用右手行相交之禮](9節)表示他們承認保羅的福音信息和使徒職分,並且同意在福音事工上的分工:[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9節)。他們所傳的不是兩種不同的福音,而是面向兩種不同的對象。保羅宣告這個事實,是對加拉太假師傅的有力駁斥。[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10節)不是指對一般窮人的施捨,而是希望外邦教會幫助貧窮的猶太信徒。當時猶太地因著克勞第年間的大饑荒(徒11:28)長期陷於窮困。耶路撒冷領袖的這個要求,正是對保羅向外邦人所傳福音的認可。[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10節)表示保羅對此一直很有負擔(林前16:1-3),因為外邦信徒對猶太信徒的幫助,正是基督身體合一的見證。 思想:事奉神的人既不要和別人比較,也不能要求大家都做同樣的工作。重要的不是方法,也不是傳統,而是基督的福音。身為基督的僕人,當我們試圖推廣某個活動,急於模仿某種模式的時候,應當不住地禱告:這是神的意思呢?還是人的意思呢?祈禱:親愛主,是你的福音帶給我們盼望,更帶給我們生命的事奉,求主使我們準確地跟隨你,傳揚你。阿們!
加拉太書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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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5:1-12加拉太書5:1-12
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2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3我再指着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債。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5我們靠着聖靈,憑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6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7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8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9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10我在主裏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 11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12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五1-12的主題是[在基督裡得自由]與三15-29從律法下得自由]前後呼應。第1節承上啟下,既是上文的總結,也是下文的開頭。保羅在呼籲加拉太人與假師傅斷絕來往之後(4:30)進一步勉勵他們像自由的兒子那樣生活:不但從律法的看守下得自由(1-12節)也從肉體的轄制下得自由(13-15節)單單順服聖靈的引導。律法清楚地表明,神不喜悅自己的百姓失去自由(利25:10;出21:2)神的救贖是為了讓人得自由(出6:6;約8:32; )。在聖經裡[自由]的定義不是無拘無束,為所欲為,而是不再[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4:8)恢復到起初神造我們的樣式:1.自由不是做我們喜歡做的事的權力,而是能夠做我們應該做的事的權利](阿克頓勳爵Lord Acton)。[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2:4)不是人身自由(林前7:20),財務自由(腓4:12)健康自由(林後12:8)更不是隨心所欲(林前8:9);這自由是不被困住(王上14:10)是行在寬闊之地(詩119:45)可以不受捆綁地事奉神(彼前2:16)服事人(13節)。2.[自由是防止被他人控制,這需要自我控制](阿克頓勳爵Lord Acton)。人若要在自由裡[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1節)就要牢牢抓住[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的福音。十字架是使我們得自由的秘訣,因為基督藉著十字架使我們脫離罪惡,聖靈藉著十字架使我們脫離肉體。十字架也是使我們[站立得穩]的秘訣,無論是倚靠行為,或努力,神蹟奇事,或恩賜經歷,都會讓人失去自由,[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人若打算用[受割禮](2節)來鞏固救恩,就是想在基督之外增加行為,作為維持救恩的條件[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2節)。加拉太人接受割禮的理由,就是想憑行為[靠律法稱義](4節)。如果割禮的律法是必要的,那麼其他的律法也是必要的。這樣一來,他們就[欠著行全律法的債](3節),因為行律法的人若是只挑幾條自己愛做的,能做的,卻[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3:10)。加拉太人並沒有不認基督,也沒有否定[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4:2)只是為了信得更好,額外再加上遵行律法,但卻因此[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4節)。因為無論人是想靠自己稱義,或想靠自己成聖,都是否定十字架的必要性。 [從恩典中墜落]不是說得救的信徒會失去救恩,而是沒有[在這恩上站立得住](彼前5:12),以致不能再從基督那裡支取什麼(2節)。靠律法的人總是想向神證明自己的價值,並且要求別人也如此行,所以拒絕恩典,缺乏喜樂,待人苛刻;而活在恩典裡的記號,就是願意恩待人,原諒人。5-6節總結了福音真理的三大要素:[信,望,愛](林前13:13)。1.信心:信徒的得救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5節)先有聖靈的工作,後有信心的回應。2.盼望:[等候所盼望的義](5節)就是等候基督再來時[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和祂一同得榮耀](羅8:17),內在的司法之義(羅5:9)外顯為榮耀之義(提後4:8)。這些都不是做工所得的工價,而是因信白白領受的,所以也必須[憑著信心]等候。3.仁愛:[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6節)。猶太人不能以[受割禮]自誇,外邦人也不能以[不受割禮]自誇,因為這些既不能讓人的生命減少什麼,也不能給人的生命增加什麼。只有聖靈所賜的[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能讓人以愛神,愛人來回應神的愛(約壹4:19)產生使生命成長的[功效]。加拉太人的天路歷程就像一場賽跑,憑信心起步時跑得不錯,後來卻被假師傅攔阻,想叫他們[不順從真理](7節),靠著自我努力到達終點。正因為那召他們的是神(8節;)仇敵才會費盡心機地[勸導](8節)他們[去從別的福音](16節);而從一開始就跑錯方向的人,撒但不會浪費時間去攔阻他們。 (8節)比喻微小事物的巨大影響力,假師傅的教導就像麵酵一樣,會迅速滲透和擴散,使許多人[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4節)。真理若不絕對,就絕對不是真理,所以一點偏差也會使真理變質,如果受割禮是必要的,恩典就不再是恩典。即使一開始跟隨謬誤的人很少,但只要迎合人的本性,很快就會蔓延開來。在任何世代,假師傅的教導起初常常像小事,但只要根源不是神,一定會有仇敵推波助瀾;只要方向不是基督,一定會把人越帶越遠。保羅顯然已經反覆禱告,所以[在主裡很信](10節)加拉太人[必不懷別樣的心](10節),會同意他的見解。加拉太人在天路上被假師傅攔阻,是主允許發生的,為要給教會留下寶貴的《加拉太書》。允許此事發生的主,也必負責領他們歸回正道。但是,攪擾他們的假師傅卻[要擔當祂的罪名](10節),要受神的審判。[我若仍舊傳割禮](11節),是假師傅指控保羅以前也為提摩太行割禮(徒16:3)。保羅的回應是,如果他真的傳割禮,當初那些猶太教徒也就不會一路緊追不捨,苦苦相逼了(徒14:19)[為什麼還受逼迫呢](11節)。[十字架討厭的地方](11節)不是受苦,因為受割禮,守律法也很苦。十字架不代表受苦,而是代表[捨己](路9:23):不但拒絕明知不好的,也拒絕自以為好的;不但否定明知不對的,也否定自以為對的。如果保羅在受割禮的事上大方一點[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11節)但福音也就不再是[基督的福音](1:7)。](12節) [把自己割絕了是挖苦那些假師傅既然對割禮如此熱衷,何不干脆把自己閹割了,這個比喻並不文雅,但卻深刻,因為有些事情比彬彬有禮更重要。假師傅用受割禮來攪擾外邦信徒,在神面前與拜偶像的異教祭司毫無分別。 思想:世人往往把自由當作一種奢侈品,而非必需品,認為首先應得的不是自由,而是安全,溫飽或繁榮;所以寧願犧牲自由,用[奴僕的軛]來換取那些東西。因此,今天[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是與世界相反,與人的驕傲相反,與眼前的利益相反,所以福音必然會受逼迫。我們願意得著十字架的自由還是無拘無束,為所欲為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的救恩使我們得自由,更使我們明白十字架的恩典,不再活在無拘無束,為所欲為自我的生命中,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每日都樂意活在十字架的自由中。阿們!
加拉太書3:21-29加拉太書3:21-29
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28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29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假師傅馬上就會抓住這點反問:[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21節)?保羅的回答是:[斷乎不是](21節)!律法不但不能廢掉神的應許(17節)也不會與應許對立,因為:1.律法並沒有[叫人得生]的能力[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1節)。但沒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羅8:3),所以神賜給遵行律法之人的生命,只是在地上暫時的存活(申8:1)。律法的目的不是使人得生命,而是指出一條叫人得生命的道路;不能給人生命,卻能催逼人尋找生命。2.律法的功用是關上所有的自救之門,催促人走向唯一的得救之路;不是與應許作對,而是為人預備承受應許的道路。人若以為聖經是為了幫助改善道德,改良社會,改造家庭,可能是讀了假的聖經。而基督來的目的,就是[召罪人悔改](路5:32,[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11)。23-25節是把律法比喻為孩子的監護人,繼續論述律法的目的。雖然亞伯拉罕已經開始因信稱義(6節)但對於基督的所是和所作的信心,直到祂復活之後才被顯明。在這之前,以色列人暫時[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像被圈住],成為[獨居的民](民23:9),以免被拜偶像的外邦人同化,直等到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訓蒙的師傅](24節)指希臘,羅馬的富人家中陪伴主人孩子的奴僕,負責領孩子到學校去,必要時也管教孩子。孩子成年以後,就可以合法地在家中掌權,承受產業,不必再受奴僕的管束。在基督來臨之前,律法的功用就像[訓的師傅],讓我們知道人人無法勝過罪惡和死亡,所以需要救恩,從而[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4節)。 [但這[信]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啟蒙教師的手下了],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徒已經從律法的看守下得著了自由(2:4)。[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這是概述信心在人生命中所發出的功效,並不是信心的定義。26-29節指出信徒因信稱義之後,在地位上的三個改變:1.所有的信徒[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26節)。救恩的最終目的不是[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4:5),而是[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4:5)。在羅馬法中,人如果需要一個後嗣來傳宗接代,繼承產業,可以收養一個成年男孩當兒子。 [神的兒子]並無男女性別之分,已經成年,不需要律法的監管,有權承受產業,並且因著[受洗歸入基督](27節)與基督的生命聯合(林前12:13)這種全新的關係,比喻成在神面前[披戴基督](27節)。古羅馬的男孩在舉行成年禮以後,就在正式場合穿著託加長袍(Toga virilis)代表他是長大成人的公民,在家里和社會上享有合法權利。被神收養的兒子已經穿上了基督,這件義袍賦予我們被神收養的合法地位,所以不必再穿律法的舊衣裳,因為[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20)。2.當信徒都[披戴基督]以後,[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28節)不再有任何屬地的區別,猶太教那些[中間隔斷的牆](弗2:14)已被拆毀。猶太信徒並不比外邦信徒更屬靈,自由的信徒不比作奴僕的信徒更高貴,男信徒也不比女信徒更優越。因為在神面前只看見一位基督,我們只能在這一位基督的身體裡作[神的兒子],[照著應許承受產業](29節)。如果基督徒之間還有種族,地位,性別或任何歧視,表明我們還沒有實際地[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個身體。3.所有的信徒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29節)。基督是亞伯拉罕的[那一個子孫](16,19節)信徒[既屬乎基督](29節),就是[那一個子孫]身體裡的一部分,同樣也能[照著應許承受產業]。但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並沒有取代亞伯拉罕的肉體後裔(羅9:6,8)。 思想:[什麼是基督徒?內涵最豐富的答案就是:基督徒是以神為父的人](JI 巴刻《認識神》第十九章)。福音最大的好消息,不是罪得赦免,而是得著兒子的名分。信徒[因信基督],成為神的兒子,合而為一,承受產業,所以不必再倚靠遵行律法維持救恩,從此開始按照神家庭成員的樣式生活。 祈禱:親愛主,你成就的救恩是何等浩大,不只使罪人得赦罪,更讓我們身份完全改變,能讓我們成為神的兒女,活在神愛的家庭中,求主使我們每日珍惜你的救恩,更珍視與你的關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