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加拉太書1:11-24

加拉太書1:11-24

1:112:21的主題是[只傳基督的福音]與6:11-16[只稱讚基督的十字架]前後呼應。加拉太的假師傅很可能來自耶路撒冷,聲稱保羅所傳的福音是從耶路撒冷的使徒學來的二手信息,而他們從耶路撒冷帶來了更權威,更完整的道理。為此,保羅從三個方面進行了辯護:1.保羅與十二使徒福音的來源不同(1:11-24);2.保羅與十二使徒福音的內容相同(2:1-10);3.保羅責備彼得與福音的真理不合(2:11-21)。[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11節)指保羅所傳的福音並不是按照某一派的神學,也不是根據某個會議的決議[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2節)。因為聖經裡既沒有保羅的神學,也沒有彼得的神學,只有[基督的福音](7節)。保羅所傳的福音[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12節)。同樣,雖然我們需要查考聖經,學習神學,但卻沒有人能靠著被[教導]或研究而真正明白。如果沒有聖靈的啟示,沒有人能認識福音真理,接受耶穌為主(林前12:3);這是彼得的經歷(太16:17)保羅的經歷(徒9:5)也是每一個重生得救信徒的經歷。13-14節是保羅蒙召之前的情形;他在遇見基督之前(徒9:3-18)是個熱衷於猶太教傳統的法利賽人(徒23:6)。[祖先的遺傳](14節)指猶太教的拉比傳統;在文士以斯拉之後,歷代猶太拉比們對摩西律法進行了數百年的詮釋,擴充,最終匯集成口傳律法《密西拿Mishnah》和口傳律法註釋《革馬拉Gemara》再加上聖經註釋《米大示Midrash》合起來成為猶太教經典《他勒目Talmud》。曾有拉比比喻[聖經是水,革馬拉是酒,他勒目是加了風味的酒]證明這些傳統摻雜了大量的人意,猶太拉比的解經常常是天馬行空的靈意解釋。保羅照著[從人領受的](12節)方式來認識神,事奉神,熟讀摩西律法,謹守禮儀規條,比加拉太的假師傅更精通猶太教的拉比傳統。但那些[祖宗的遺傳]不但不能使他相信福音,反而使他[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13節)。只有神才能把這樣一個熱心反對基督(徒7:60)的猶太教精英(14節)突然轉變為[基督的僕人](10節)。因此,保羅親身經歷[這福音是神的大能](羅1:16)見證他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11節),[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12節)。15-16a是保羅蒙召時的情形;雖然保羅[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但實際上早就被神[從母腹裡分別出來](15節)並在大馬士革的路上主動將神的兒子啟示在他心裡(16a),呼呼召保羅[把祂傳到外邦人中](16節)。因此,保羅的蒙召並不是根據自己的行為,完全是根據神恩典的預定和主動的呼召。同樣,信徒的得救既不是因為自己的條件,也不是因為自己的決定,而是因為[神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1:4)。16b-17節是保羅蒙召之後的情形;神興起環境,迫使保羅逃離大馬士革(徒9:25)居住在大馬士革附近的納巴泰(Nabataeans)阿拉伯王國(17節),可能用了三年時間(18節)尋求神,從耶穌基督直接領受啟示,所以既[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16節)也沒有機會到耶路撒冷向十二使徒請教如何當使徒(17節)。但是,保羅所傳的福音卻與十二使徒不謀而合,證明了福音啟示的超自然。保羅信主之後[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18節)認識了使徒彼得和主耶穌的兄弟雅各。這證明他所領會的福音真理[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12節)否則怎麼會等待這麼久,而且只[同住了十五天](18節)呢?[磯法](18)是使徒西門彼得(路5:8);彼得顯然認可保羅的使徒身分和所傳的福音,否則保羅也沒有機會和他[同住了十五天]。當時耶路撒冷的信徒都不敢相信保羅已經悔改(徒9:26),若非巴拿巴的接納(徒9:27-28)保羅可能連彼得和雅各都見不到,更談不上向他們請教福音。這一切都在神的管理之下,要證明福音啟示的超自然。[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20節)表示保羅鄭重起誓,他在領會福音真理之前,並沒有與耶路撒冷的使徒長期相處。(21節) [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遠離耶路撒冷和猶太地,保羅在這一帶事奉,應驗了他蒙召的使命:[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16)。[敘利亞]是位於猶太地北方的羅馬帝國行省,首都是安提阿。[基利家]是位於小亞細亞東南沿海的羅馬行省,與敘利亞相鄰,保羅出生於基利家的首府大數(徒22:3)。保羅在耶路撒冷短暫停留後,被迫回到大數(徒9:30)直到巴拿巴再次去找他(徒11:25)期間可能有十年時間。[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22節)指猶太地的各教會。他們雖然沒有見過保羅,但卻認出原來熱心猶太教傳統,逼迫教會的保羅(13-14節,[現在傳揚祂原先所殘害的真道](23節),所以為著神在保羅身上的作為而[歸榮耀給神](24節)。
思想:神讓保羅人生不同的經歷,不只是讓他經歷過如此精彩使人讚嘆的生命,更是要讓這個事實,是對加拉太那些高舉猶太教傳統的假師傅有力的駁斥;成為日後對福音作出有力的憑證。同樣我們生命神也安排了不少的經歷,我們有否願意明白神當中背後的旨意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將生命賜給我們,更是你安排我們精彩的人生,我們每日都過著每一個不過的經歷,證明你對我們都有個人獨特的愛與恩惠,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明白你的賜予的生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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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11-21加拉太書2:11-21

11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12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3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14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15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16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17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亞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色。18過了三年,纔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19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20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21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22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23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24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神。 11-14節的安提阿事件,具體時間不能確定,很可能是希律王逼迫教會,彼得逃離耶路撒冷的時候(徒12:17)也就是徒11:30和徒15:4之間。安提阿的信徒大多是外邦人(徒11:19-21)也有部分猶太人。保羅和巴拿巴都在安提阿教會事奉,這裡是保羅三次宣教旅程的起點(徒13:1-3)。(12節)是一群來自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也就是[奉割禮的人]。律法禁止猶太人吃禮儀上不潔淨的食物(利11:1-47),猶太人為了免誤食不潔之物,所以從來不和外邦人一起吃飯。彼得並不介意[和外邦人一同吃飯](12節),因為神在十多年前就指示他可以接納外邦人,吃不潔淨之物(徒10:14),而安提阿的猶太信徒也早已習慣如此,但來自猶太地的猶太信徒很難改變傳統。彼得並不膽小怕事,卻有人性的一切軟弱。此時,猶太地的各教會正面臨希律王的逼迫(徒12:1)彼得可能擔心耶路撒冷來的猶太信徒感情受到傷害,影響教會合一,所以逐漸[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12節)。彼得的畏懼影響了當地的猶太信徒[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13節)用妥協真理的方法來幫神維護教會的合一,實際上是對神缺乏信心,反而犧牲了真理,助長了謬誤。[裝假]就是言行不一,一面教導福音的真理,一面行為[與福音的真理不合](14節)。保羅在耶路撒冷與彼得私下交通(2節),在安提阿卻當眾責備彼得;因為公開的[裝假],就必須公開地糾正,否則就會絆倒眾人,讓謬誤得寸進尺,而且破壞基督身體的合一。彼得當時的反應不得而知,但他並未因此懷怨,後來還在信中提到[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彼後3:15)。這證明兩個人都是耶穌基督的使徒,接受同一位聖靈的管理,所以能順服福音的真理,更順服真理背後的權柄。15-16節可能是對彼得和在場的猶太信徒說的,17-21節逐漸過渡到向加拉太人說話(3:1)。(15節)這句話是針對猶太人的優越感;猶太人所說的[罪人]是指不遵行律法的人。他們認為自己只要遵行律法,就算[無可指摘](腓3:6),而[沒有律法的外邦人](羅2:14)連遵行的機會都沒有,當然都是[罪人]。16節這句話表明,所有的猶太信徒都承認[因信基督稱義]是福音的核心真理,並不是保羅的新發明,因為主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太9:13)。[稱義]的原文是一個法律術語,意思是[宣佈為義],是[定罪]的反義詞。被神[稱義],就是神把基督的義算為我們的義,因此宣告我們無罪。稱義不是重生,因為蒙神恩召的人只有先重生,再相信,然後才能因信稱義。稱義也不是成聖,因為神的決定與我們個人的光景無關;雖然我們還有很多軟弱,還很不像基督,但已經被神當作義人看待,被擺在與神正確的關係裡。 [律法的行為]不只是律法中的禮儀規條,也包括律法要求的全部行為。[信耶穌基督]並不是出於人的決定,因為人的決定是不可靠,不穩定的,只不過另一種被冠以[信心]之名的行為。得救的信心完全是神所賜的恩典,只有超自然的信心,才能使我們在軟弱中始終相信,在深處仰望基督的信實。19節原文以[因為]開始,顯示這是進一步解釋17-18節。 (19節)這不是談論人的行為,而是[神的恩](21節);不是主觀的努力,而是客觀的事實(羅6:3-11)。這個事實包括兩個面向;首先[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這是基督已經完成的事實。其次,死不是目的,生才是。信徒已經有了可以[結果子給神](羅7:4)的新生命,所以不必[重新建造](18節),再回到律法裡找生路,倚靠行為取悅神。20節與19節平行,進一步說明了19節的事實:[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20節),這就是我們[向律法死了]的原因。基督只一次被釘十字架,這完全是由基督做成的,不需要人的行為,也不是某種神秘經驗,只需要真實地認罪迴轉。[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0節)這是信徒[向神活著]的新身分;並非人的努力,而是白白的恩典。無論人怎樣努力效法基督,怎樣努力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都做不到讓[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重生得救的信徒仍然[在肉身活著]但卻不該再靠自己,而要信靠基督的信實;[祂是愛我,為我捨己](20)祂也一定會因為愛我[叫我可以活向神](19節)。因此,我們不需要在神的兒子之外再加上任何別的什麼。人若想補充基督的工作,就是在取代基督[廢掉神的恩](21節)。 思想:人若不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20節)無論是靠行為稱義,靠行為成聖,或追求神秘經驗,都是在否定恩典,都是認為基督在十字架上做得還不夠。人若想在信心之外加上行為,表面上是屬靈的追求,實際上是滿足肉體的驕傲。我們只要深信【祂是愛我,為我捨已!】 祈禱:親愛主,你是愛我,為我捨已!你愛我們不只是言語表達,更用行動活出這份捨已的大愛,願我們深信明白主的大愛,不再靠自我的生活,因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阿們!

加拉太書4:8-20加拉太書4:8-20

8.從前你們的確是因為不認識神,所以給那些本質上不是神的做奴僕;9.但是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了神更是已蒙神認識,怎麼又再次回到那些無能和貧乏的低級事物那裡,情願重新再做它們的奴僕呢?10.你們竟然在嚴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11.我為你們擔驚受怕,恐怕我在你們身上的勞苦竟然是枉費的了。12.弟兄們,我求求你們了!像我一樣吧,因為我也變得像你們一樣。你們沒有虧待過我甚麼:13.你們知道,我當初是因為身體有病才來到你們那裡,得以傳福音給你們。14.雖然我的身體對你們是個考驗,你們卻沒有藐視我,也沒有唾棄我,反而接納我如神的使者,如基督耶穌。15.那麼,你們的祝福到哪裡去了?我可以為你們作證,那時如果可能,你們甚至會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16.難道我把真理告訴你們,結果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17.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其實是不懷好意,想把你們排除在外,好讓你們熱心待他們。18.出於好意的熱心,總是好的;只是不要單單當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才是這樣。19.我的孩子們,為了你們,我現在再受分娩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們裡面成形!20.我恨不得此刻就在你們那裡,改變我的語氣,因為你們令我困惑不解!
4:8-20的主題是[不要再作奴僕],這是本書交錯對稱結構的中心和轉折,保羅以牧者心腸勸勉加拉太人:既然已經得了兒子的名分,就不要再回到律法之下作奴隸。聖經裡的[認識](8節)不只是知道,知識而已,而是一種深入的經驗,關係。神與人之間的關係,夫妻之間的關係,都可以用[認識]這個字來表達。加拉太人在信主之前,被外邦的偶像轄制,[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8節)。人若[不認識神](8節)就是在不自由的狀態下,在世界的宗教,哲學,思想和一切[本來不是神的]轄制下,給一切[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加拉太人信主之後,進入了個人與神彼此認識的親密關係。從人的觀點看救恩,是人[認識神](9節)。從神的觀點看救恩,我們[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9節)因為救恩不是人主觀的選擇,或想像的結果,而是出於神的旨意。[懦弱無用的小學](9節)指真理的啟蒙階段,包括猶太人的律法或外邦人的道德哲學。[懦弱]是因為這些既不能給人力量勝過罪,也不能給人力量過敬虔生活;[無用]是因為這些既不能使人稱義,也不能使人承受產業。對加拉太人來說,這些[小學]的內容包括[日子,月份,節期,年份](10節)指猶太律法中的安息日,月朔,宗教節日,安息年和禧年等等。人的本性總是喜歡看得見的事物,因為它們比看不見的應許叫人感覺更實際,更有把握。但在神的眼中,用謹守律法來取代倚靠基督,與用偶像來代替神沒有區別,都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信徒的善行不是被迫服從律法的管教,而是甘心順服聖靈的帶領(耶
31:33-34);不是奴僕努力討好主人,而是兒子向父親表達愛心。(11節) [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這是表達保羅迫切想要挽回加拉太人的心情,並不是說他們會在得救後失去救恩。1-7節並不是什麼深奧的理論,而是保羅已經傳承過的基本福音真理。但是,加拉太人有保羅這樣的好老師,又有了聖靈內住,不但沒有明白,反而很快[去從別的福音](一6);不但沒有翻轉,反而很快[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作奴僕](9節)。因為當慣奴僕的人,不習慣過自由的生活,總覺得被某個軛轄制會更安心,更為保險。許多自以為明白的人,其實並沒有明白,只是用各種贗品代替福音。不認識神的時候,是被罪惡和死亡轄制;認識了神以後,是被事奉和行為轄制,始終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12a),意思可能是說:[你們要像我一樣脫離律法。因為當我悔改信主後,就變成外邦人的樣式,不再活在律法之下了]。但那些加拉太的外邦人歸信主後,卻想把自己變成猶太人的樣式,將自己置於律法的捆綁下。13節可譯為[你們知道,我因為身體有疾病才有第一次傳福音給你們的機會]。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14節)說明保羅當時的身體狀況會導致人的輕看。但加拉太人過去並沒有因此[虧負](12),[輕看](14)保羅,反而接待他[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14節)。(15節) [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用來表明感謝的誇張修辭。[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16節),指加拉太人被假師傅攪擾之後,對待保羅的態度救變了。因為假師傅[因行律法稱義]的教導聽起來符合人的常識,所以不願意再聽似乎有違常理的真理。17節表示許多人看起來很有愛心,滿口諂媚之言,但卻是居心叵測。[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18節)但動機卻要誠實無偽。保羅希望現在他不在那裡的時候,他們也能這樣對待他,敞開自己,接受勸勉。在12節,保羅把加拉太人稱為[弟兄們],到了19節,更進一步稱呼他們[我小子啊]直譯是[我的孩子們哪]。這是一個溫柔的稱呼,雖然加拉太人把保羅當作仇敵,保羅卻把他們當作屬靈的孩子,把自己比作處於分娩陣痛中的母親,願意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 (19節)。傳膚淺的福音很容易,傳全備的福音卻常常需要[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19節)是形容基督掌管信徒的生命到一個地步,使他們的靈性穩固,不再輕易動搖,就像胎兒已經成形。保羅為這些加拉太人[心裡作難](20)不甘心眼看他們被假師傅毀掉,盼望能再與他們相聚,親自將他們引回福音的正路,好使他不必再用這種責備的[口氣](20節)。
思想:經文中保羅要讓信徒知道真正的福音背後不是技巧,而是經歷神的生命,我們傳福音應當深入淺出,深刻卻不必深奧,淺顯也不等於膚淺。只有用生命代替技巧,思考代替煽情,才能讓基督成形在人裡面。
祈禱:親愛主是你讓我們能將福音傳揚,更能榮耀你的名,求主教導我們,使我們用生命去傳揚你,高舉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