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以[使徒](1節)的權柄寫了本信。[使徒]的意思是[使者,被差遣者]最初是指耶穌基督所特別挑選的[十二個門徒](路6:13),也被用在主耶穌的兄弟雅各(1:19)和巴拿巴,保羅(徒14:14)身上,甚至還用在範圍更廣的[眾教會的使徒](羅16:7)身上。當時有人可能在加拉太各教會中指控保羅並非真正的使徒,所以他的教導不足信服。為了福音的緣故,保羅必須為自己的使徒職分辯護。這職分[不是由於人](1節)原文是複數,指並非出於某一團體的差遣:[也不是藉著人](1節)原文是單數,指並非出於某個人的委任。這職分與耶路撒冷的十二使徒一樣[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1節)從天上來的。1-10節是本信的前言,與6:17-18的結語首尾呼應。1-2節是當時書信常用的問安格式,開頭先寫寄信人的名字,然後寫收信的對象。本信由保羅口授,別人筆錄,末尾由保羅本人親筆加上一段話(6:11)但署名作者卻是使徒保羅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2節)這是要讓[加拉太的各教會](2節)知道,本信是保羅和眾同工一起從神而來的領受。當時羅馬帝國的加拉太省包括小亞細亞半島的呂高尼,彼西底和弗呂家等地區,位於現代的土耳其境內。保羅的問候總是先[恩惠]後[平安],因為除非神的[恩惠]已經把罪對付清楚,否則就不會有真正的[平安]。[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4節)這句話概括了福音的全部內容。本信的口氣非常嚴厲,保羅沒有像其他書信中一樣為收信人感謝神(羅1:8;林前1:4;帖前1:2)而是在問安之後(1-5節)立刻開始責備他們:[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6節)。加拉太各教會是保羅宣教所結的果子,但一旦面臨假師傅的攪擾,居然也很快離開真理,跟隨[別的福音]。保羅說:[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8)但現在卻帶著對[弟兄們](11節)的愛心,嚴厲地責備正在背離福音真理的加拉太人。因為他們不是離開一個有爭議的神學立場,而是正在[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父神。加拉太的假師傅並沒有否定保羅所傳的福音,只是[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7節),增加了一點猶太的傳統,好像可以使福音更加完整,使人更加敬虔,實際上卻否定了福音的本質。撒但迷惑人的方法,通常不是全盤推翻福音,而是少說幾句,多說幾句,曲解幾句,就可以變成[別的福音];結果是差以毫釐,失之千里,最終使人遠離父神和恩典,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靠著自己的肉體誇口(6:13)。[基督的福音]是全備的(雅1:15)不需要根據時代,環境,對象的不同而改變,對福音的任何增加,減少或修改,任何[不講,淡化和排除]都是[別的福音]。歷史上曾經出現過各種五花八門的[別的福音],直到今天還在吸引許多[無知的加拉太人](3:1);神允許已經蒙召得救的加太人[這麼快離開]真理,促使保羅寫下本信,闡明福音,好讓歷代的教會能真正認識什麼是[基督的福音]。[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8節)意思是使徒和天使也沒有權柄修改福音。人若修改福音,不是福音進步了,乃是人退步了;不是神學發展了,而是人墮落了。無論是耶路撒冷的教師,或是加拉太的領袖,無論是名人的見證,或偉人的榜樣,無論是靈界的奇事,還是政治的勢力,只要是修改了[基督的福音],[他就應當被咒詛](8,9)承受神的忿怒。人的道理是越新越時髦,越新越完善,但新的福音不但沒有讓人得救的能力,而且會與[基督的福音]為敵,把人引到撒但的權勢之下。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教會的領袖只有愛心是不夠的,還必須在[福音的真理](2:14)上戰兢謹慎,不但自己[要站立得穩] (5:1),而且有責任[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3)。信徒只有熱心也是不夠的,離開真理的熱心,危害反而更大。我們只有清楚明白[基督的福音]才能分辨層出不窮,變化多端的[別的福音]。在保羅的書信中,關於福音最簡要的版本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而最詳細的版本則記錄在林前15:3-8。加拉太的假師傅可能指控保羅為了討好外邦人[要得人的心](10),所以教導外邦人不必拘泥於律法法規條。保羅 [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並非主張宗教多元化,而是[要得神的心](10節)。保羅[若仍舊討人喜歡的喜歡](10節)]只需要繼續做一個受歡迎的,熱心的法利賽人(14節)而不是做[基督的僕人](10節)。因為[基督的僕人]只能忠心地傳達基督的話,不能為了吸引人,人愛聽什麼就講什麼,需要什麼就傳什麼。 思想:[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10節)這是每一個事奉神,傳福音的人都應當問自己的。因為我們常常自以為[要得神的心]自以為是[基督的僕人]只有當我們的事奉被人忽視,被人誤解的時候,才知道自己多麼想[要得人的心]還是[要得神的心]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將福音賜給我們,更讓我們能傳揚福音,使人明白主你的救恩,能夠作你的僕人是主你給予我們的恩典,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作要得神的心的僕人。阿們!
加拉太書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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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1:11-24加拉太書1:11-24
1:11–2:21的主題是[只傳基督的福音]與6:11-16[只稱讚基督的十字架]前後呼應。加拉太的假師傅很可能來自耶路撒冷,聲稱保羅所傳的福音是從耶路撒冷的使徒學來的二手信息,而他們從耶路撒冷帶來了更權威,更完整的道理。為此,保羅從三個方面進行了辯護:1.保羅與十二使徒福音的來源不同(1:11-24);2.保羅與十二使徒福音的內容相同(2:1-10);3.保羅責備彼得與福音的真理不合(2:11-21)。[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11節)指保羅所傳的福音並不是按照某一派的神學,也不是根據某個會議的決議[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2節)。因為聖經裡既沒有保羅的神學,也沒有彼得的神學,只有[基督的福音](7節)。保羅所傳的福音[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12節)。同樣,雖然我們需要查考聖經,學習神學,但卻沒有人能靠著被[教導]或研究而真正明白。如果沒有聖靈的啟示,沒有人能認識福音真理,接受耶穌為主(林前12:3);這是彼得的經歷(太16:17)保羅的經歷(徒9:5)也是每一個重生得救信徒的經歷。13-14節是保羅蒙召之前的情形;他在遇見基督之前(徒9:3-18)是個熱衷於猶太教傳統的法利賽人(徒23:6)。[祖先的遺傳](14節)指猶太教的拉比傳統;在文士以斯拉之後,歷代猶太拉比們對摩西律法進行了數百年的詮釋,擴充,最終匯集成口傳律法《密西拿Mishnah》和口傳律法註釋《革馬拉Gemara》再加上聖經註釋《米大示Midrash》合起來成為猶太教經典《他勒目Talmud》。曾有拉比比喻[聖經是水,革馬拉是酒,他勒目是加了風味的酒]證明這些傳統摻雜了大量的人意,猶太拉比的解經常常是天馬行空的靈意解釋。保羅照著[從人領受的](12節)方式來認識神,事奉神,熟讀摩西律法,謹守禮儀規條,比加拉太的假師傅更精通猶太教的拉比傳統。但那些[祖宗的遺傳]不但不能使他相信福音,反而使他[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13節)。只有神才能把這樣一個熱心反對基督(徒7:60)的猶太教精英(14節)突然轉變為[基督的僕人](10節)。因此,保羅親身經歷[這福音是神的大能](羅1:16)見證他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11節),[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12節)。15-16a是保羅蒙召時的情形;雖然保羅[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但實際上早就被神[從母腹裡分別出來](15節)並在大馬士革的路上主動將神的兒子啟示在他心裡(16a),呼呼召保羅[把祂傳到外邦人中](16節)。因此,保羅的蒙召並不是根據自己的行為,完全是根據神恩典的預定和主動的呼召。同樣,信徒的得救既不是因為自己的條件,也不是因為自己的決定,而是因為[神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1:4)。16b-17節是保羅蒙召之後的情形;神興起環境,迫使保羅逃離大馬士革(徒9:25)居住在大馬士革附近的納巴泰(Nabataeans)阿拉伯王國(17節),可能用了三年時間(18節)尋求神,從耶穌基督直接領受啟示,所以既[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16節)也沒有機會到耶路撒冷向十二使徒請教如何當使徒(17節)。但是,保羅所傳的福音卻與十二使徒不謀而合,證明了福音啟示的超自然。保羅信主之後[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18節)認識了使徒彼得和主耶穌的兄弟雅各。這證明他所領會的福音真理[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12節)否則怎麼會等待這麼久,而且只[同住了十五天](18節)呢?[磯法](18)是使徒西門彼得(路5:8);彼得顯然認可保羅的使徒身分和所傳的福音,否則保羅也沒有機會和他[同住了十五天]。當時耶路撒冷的信徒都不敢相信保羅已經悔改(徒9:26),若非巴拿巴的接納(徒9:27-28)保羅可能連彼得和雅各都見不到,更談不上向他們請教福音。這一切都在神的管理之下,要證明福音啟示的超自然。[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20節)表示保羅鄭重起誓,他在領會福音真理之前,並沒有與耶路撒冷的使徒長期相處。(21節) [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遠離耶路撒冷和猶太地,保羅在這一帶事奉,應驗了他蒙召的使命:[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16)。[敘利亞]是位於猶太地北方的羅馬帝國行省,首都是安提阿。[基利家]是位於小亞細亞東南沿海的羅馬行省,與敘利亞相鄰,保羅出生於基利家的首府大數(徒22:3)。保羅在耶路撒冷短暫停留後,被迫回到大數(徒9:30)直到巴拿巴再次去找他(徒11:25)期間可能有十年時間。[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22節)指猶太地的各教會。他們雖然沒有見過保羅,但卻認出原來熱心猶太教傳統,逼迫教會的保羅(13-14節,[現在傳揚祂原先所殘害的真道](23節),所以為著神在保羅身上的作為而[歸榮耀給神](24節)。
思想:神讓保羅人生不同的經歷,不只是讓他經歷過如此精彩使人讚嘆的生命,更是要讓這個事實,是對加拉太那些高舉猶太教傳統的假師傅有力的駁斥;成為日後對福音作出有力的憑證。同樣我們生命神也安排了不少的經歷,我們有否願意明白神當中背後的旨意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將生命賜給我們,更是你安排我們精彩的人生,我們每日都過著每一個不過的經歷,證明你對我們都有個人獨特的愛與恩惠,求主開我們眼睛使我們明白你的賜予的生命。阿們!
加拉太書3:1-9加拉太書3:1-9
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4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麼.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5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6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8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3:1-14的主題是[因信得著聖靈],與5:13–6:10[順著聖靈而行]前後呼應。[(1節)無知]不是指沒有知識,而是指愚蠢,魯鈍。[無知的加拉太人](1節)因為不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2:20),所以失去了正常的悟性,對福音的認識前後矛盾。為了幫助他們恢復正常的邏輯思維,保羅向他們提出了五個尖銳的問題,用他們自己的親身經歷來喚醒他們:1.[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你們呢](1節)?保羅已經把福音講得清清楚楚,鮮活地[活畫]在加拉太人眼前,他們也真實地經歷了聖靈(2節),但卻很快[去從別的福音](16 )。有聖靈內住的信徒,為什麼還會無知地被迷惑?人若捨不得放下自己,就很容易變得愚蠢;因為謬誤只要訴諸人的利益,人的情感和人的驕傲,許多人的理性就會自動關閉。2.[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2節)?保羅並沒有質疑他們重生得救的事實,而是提醒他們回想自己的經歷:當他們悔改接受聖靈的時候(4:6)並不是因律法的行為,只是倚靠信心,因為那時他們都是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來自耶路撒冷的假師傅也不敢否認這一點,因為彼得早已在耶路撒冷清楚宣告: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並不是靠基督加上律法才能得救。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3節)?加拉太人都會承認自己是靠信心接受聖靈,進入救恩,但假師傅卻教導還需要加上律法的行為(4:10;5:2;6:13),才能配合救恩,鞏固救恩。這種說法似乎有理,其實是對人的罪性和神的恩典無知;表面上是為了神的榮耀,實際是出於人的驕傲;表面上是回應救恩,實際上是麻痺良心。白白的救恩並不免費,而是昂貴到我們付不起,所以需要基督來付出代價。人若想靠肉體向神表示一點廉價的心意,只是想讓自己心安理得,不必徹底否定自我。4.[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4節)?保羅早就提醒加拉太人[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14:22)。他們已經靠著聖靈經歷了許多苦難,應該明白聖靈足以將他們成功地帶到末後審判的那日。如果他們現在重新倚靠肉體,過去的經驗都成了徒然。5.加拉太人經歷了神的同在和供應(徒14:3,10)並不是因為遵行了律法,而是因為他們聽見並相信了因信稱義的福音。主耶穌[為我捨己](2:20),是交出自己;我們[捨己](太16:24)跟隨基督,是否定自我。但人的本性都不願放下自己的驕傲,不願承認自己的敗壞,所以很難擺脫[靠肉身]的誘惑。聖經是[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7)但在人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7:18)只能假裝行善,善隨時可能轉變成惡。這不是因為人的行善能力不夠,而是因為人行善的能力越大,行惡的誘惑就越強:[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7:19)。而十字架的道路,從起點到終點都是否定自我,倚靠恩典,既靠聖靈得救,也靠聖靈成聖,正如主耶穌所說的:[離了我,你們不能做什麼](約15:5 )。假師傅引用舊約來支持他們的教導,所以保羅繼續根據舊約的原則,把真理闡明得更深入。保羅引用經文的方式是猶太拉比式的,運用那些假師傅同樣的邏輯,好讓他們無可辯駁。假師傅主張行割禮(6:13)否則不算[亞伯拉罕的子孫](7節)不能承受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所以保羅首先追本溯源,指出亞伯拉罕是怎樣稱義的。答案很明顯,創15:6宣告[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6節)。因此,亞伯拉罕的稱義不是因為他的善行,也不是因為他的忠心通過了神的考驗,而是因為他完全相信神的應許(創15:5)進入了與神[對]的關係,所以在受割禮(創17:24)獻以撒(創22:15-18)之前就已經被神稱義。 [算為祂的義]表示亞伯拉罕靠著行為永遠都達不到[義]的標準,是神白白賜給他[義]的地位。[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7節)無論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假師傅推崇舊約,但保羅指出舊約早已預言[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8節)。神早已向亞伯拉罕宣告了福音的原則:[萬國都必因你得福](8節:創12:3),也就是外邦人稱義的原則不是行律法,而是與亞伯拉罕同樣的[因信稱義]。雖然救恩之福早已為萬國所預備,但只有[那以信為本的人](9節),才能[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9節)。 思想:歷代的教會中都有許多盲人領瞎子的假師傅和糊塗師傅,告訴人應當捨己,卻教人靠肉體捨己;告訴人應當對付肉體,卻教人靠肉體對付肉體;結果是自我中心,自以為義,自高自大,自娛自樂。我們有否接受如此的信仰呢? 祈禱:親愛主,唯有主你十字架的救恩才使我們得救,才使我們完全成聖,真的除你以外,我們別無拯救,更別無所有,願主使我們每日都樂意活在你恩典之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