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助聖徒並不是保羅勉強強加在哥林多信徒身上的壓力,而是他們自己主動[起此心意](10節)。[照你們所有的](11節)是一切事奉的原則。神若向我們要什麼,一定會先賜給我們什麼,決不會向我們要我們沒有的;因為凡不是從神而來的恩典,就是從人的肉體裡出來的,神一概看不上。一方面,神向我們所要的,不會超過祂給我們的恩典:祂要我們事奉,就先賜下恩賜;祂要我們奉獻,就先賜給我們財物;祂要得著我們這個人,就先賜下基督的生命。另一方面,神給我們的恩典,無論是恩賜,時間或金錢,健康,都是要我們去為祂使用的,不可浪費,閒置,因為神[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哥林多人之所以過了一年還沒有辦成捐助聖徒的事,可能是因為覺得自己的資源有限,沒辦法籌募足夠多的捐獻。因此保羅向他們解釋,神所悅納,所重視的是人[願做的心](12節),而不是捐獻的多寡。[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12節),這是神悅納人的屬靈原則。神只悅納從基督裡出來的東西,不悅納任何肉體裡出來的東西。因此,神所悅納的[所有],乃是神賜給我們的恩賜和神兒子的生命,以及這生命所結出的聖靈果子(加5:22-23)。[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6:3),我們如果勉強照自己[所無的]去事奉-明明沒有基督的生命,卻要裝作柔和謙卑;明明沒有從神而來的愛心,卻要強裝愛人如己;明明沒有聖靈的呼召,卻憑著人的熱心,責任來幫忙,結果沒有一樣能堅持到底,也沒有一樣能蒙神悅納。因此,事奉神的人,首先要認識神賜給我們的[所有]是什麼,然後才能把神所賜的[一切]獻給神。不是當我們有了足夠的錢財,才幹,知識或經歷,才算得著了[所有]。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都有神所賜的[所有],即使我們一貧如洗,一字不識,也可以用我們裡面[所有]的基督生命去活出神的愛,用我們[一切]的福音大愛去吸引人。(14節) [均平]是基督身體的原則。神的[均平]不是平均主義,不是共產主義,也不是合作互助社,而是指神賜給任何一個肢體的錢財,恩賜和知識,都是賜給整個身體的,因此肢體之間要彼此相愛,用[富餘](14)補[不足](14),使每個肢體都無所缺乏,一同享用神的豐富,在愛中建立基督的身體。15節引自出16:18。以色列人在曠野每早晨按各人的飯量收取嗎哪,有多收的。若有人所收的留到第二天,嗎哪便生蟲發臭(出16:20)。這是神讓以色列人學習順服和信靠的功課。在16-23節中,保羅推薦了三位弟兄到哥林多辦理捐獻的事。提多剛從哥林多回來,但他願意再做一次辛苦的長途旅行回到哥林多去,因為他對哥林多教會有[熱心](17節)的負擔。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使猶太人,外邦人與神和好,同時也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彼此和好,一同進入基督的身體。這些外邦信徒捐贈猶太信徒,目的是[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19節),見證基督身體合一,彼此相愛的實際。[和我們同行](19節)不但是作為旅行的同伴,也是為眾教會作遞送款項的見證人。眾教會捐贈猶太弟兄,不是為了單純解決需要,更是為了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因此,不但動機要[榮耀主](19節),過程也不能給魔鬼留破口(20節)。而不給魔鬼留破口的方法,就是在神,在人面前都[留心行光明的事](21節)。[熱心]是神的用人的重要品格(羅12:11;林後7:11;8:7,17)。[基督的榮耀](23節)指這些人是為[榮耀主](19)而工作。提多代表保羅,那兩位弟兄代表[眾教會](23節),所以哥林多信徒行在他們面前,等於行在[眾教會]面前。[顯明你們愛心的憑據,並我所稱讚你們的憑據](24節)不是為了哥林多教會或保羅的面子,而是鼓勵哥林多教會與[眾教會]一起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作肢體,彼此扶持,彼此勉勵,一起做基督身體完整的見證。 思想:在神的安排裡,教會的每個信徒都有可以供應別人的[富餘],再軟弱的肢體也有[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的機會,好成為神祝福教會的管道;每個信徒也可能有[不足]的時候,再剛強的肢體也有軟弱需要扶持,好學習謙卑,感恩和信靠。 祈禱:親愛主,是你使我們成為你家的一份子,我們能夠活神你的家當中,使我們學習彼此,學習分享,求主記念我們,使我們因你的恩典,活出分享的生命。阿們!
哥林多後書 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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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9:1-9哥林多後書9:1-9
[我不必寫信給你們](1節),意思是再談這事其實是多餘的,因為這事本來就是哥林多教會主動參與的。[馬其頓人](2節)指馬其頓眾教會的信徒(8:1)[亞該亞人](2節)主要指哥林多信徒。哥林多是羅馬帝國亞該亞省的首都。[那幾位弟兄](3節)指提多和另兩位馬其頓眾教會的代表(8:16-24)。保羅的話並沒有落空,後來他離開亞該亞赴耶路撒冷之前,已經收齊了亞該亞的捐項(羅15:25-26)。保羅一面憑信心募捐,一面也盡心落實捐項,而不是只講交託,卻沒有忠心,只講屬靈的話,卻沒有屬靈的實際。[你們羞愧](4節)不只是因為失去面子。失去面子是小事,失去見證和神的[喜愛](7節)才是[成了羞愧](4節)的大事。保羅預料[萬一有馬其頓人與我們同去](4節)後來果然有幾位馬其頓人伴隨保羅到達哥林多,然後又一起上耶路撒冷去(徒20:2-6)。愛心不是被逼出來的,而是自然流露出來的。肢體之間在身體裡的彼此供應[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9:5)。按時兌現[所應許的捐資](5節)顯示此捐贈是[出於樂意](5節)的真實見證。若是再三拖延[出於勉強](5節)就不是真實的見證。所以保羅教導[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16:2)。能為供應肢體先[留著]表示我們已經真實地進入基督的身體裡,因為有了肢體的感覺,我們才會[留著],不是[現湊]。保羅盼望哥林多信徒的捐獻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1-5節)[出於樂意]的捐獻將帶來的結果是[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種]的是哥林多信徒的捐獻[收]的是7-14節所提到的結果,也就是神的愛(7節)和各樣恩惠(8節)叫我們可以擴充我們的服事,榮神益人。供應有缺乏的肢體,是各人[隨本心所酌的](7節)來自裡面同為肢體的感覺,並非來自外面的壓力。[先將自己獻給主](8:5)的人,所有的都是主的,自然會順服聖靈在裡面的調度和管理。聖靈不會勉強我們,也不會使我們作難,只會把我們帶到主面前,叫我們看見[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7節),因此能活出身體的見證。這裡所提的捐獻並非指平時教會的奉獻,而是指[週濟貧窮](9節),供應耶路撒冷貧窮聖徒。有人根據第7節認為,平時教會的奉獻[不要作難,不要勉強](7節),高興就奉獻一點,不高興就不要奉獻。實際上,教會奉獻的原則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而不僅僅是什一奉獻。神不是看我們獻上多少,只看我們給自己留下多少,所以完全獻上兩個小錢的窮寡婦是主耶穌最稱讚的(路21:1-4)。[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7節),引自七十士譯本中箴言22:8,希伯來文聖經沒有此句。當時哥林多信徒比較富有(8:14)這是神在他們身上的[恩惠](8)。蒙神物質或屬靈[恩惠]多的人,神所交託的責任也大[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 。[充足](8節)原文autarkeia在蘇格拉底的時代被用以討論倫理問題,在犬儒(Cynic)和斯多亞(Stoic)的哲學中[充足]指自我滿足的人。保羅同時代的斯多亞哲學家辛尼加(Seneca)認為[充足]是不假於外在的人、事、物而存在的傲然獨立的人,這種人有真正的幸福。但保羅卻指出,[充足]不是指自滿自足,而是靠著神恩典的供應而得到滿足;因此,[充足]的人不能獨立於他人存在,神賜我們[各樣的恩惠](8節),目的不是叫我們獨自享受,自我陶醉,而是要叫我們[能多行各樣的善事](8節)成為神賜福其他肢體的管道。第9節引自七十士譯本詩112:9。詩篇112篇是稱讚那些敬畏耶和華、喜愛祂命令之人所得的祝福,他的錢財來自神的祝福,因此他也照神的旨意施捨從神而來的錢財[週濟貧窮](9節)的弟兄。結果他的錢財並不減少,只不過是從地上轉到天上,從必朽壞的變成永不朽壞的,因為這錢財其實是用在主自己身上。
思想:只有認識到供應我們的是主,我們才能把主所供應的用在主身上,做在主身上的才能蒙主記念,使[祂的仁義存到永遠](9節)。我們有否明白神對我們的給予呢?如何運用神賜予我們的金錢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在我們生命的賜予,若不是真正明白恩典,我們或許只會自我地生活,求主光照我們使們明白你的賜予,你的恩典,好讓我們懂得給予,懂得分享。阿們!
哥林多後書 3:9-18哥林多後書 3:9-18
律法是[定罪的職事](9節),以色列人以為自己可以遵行律法,所以一口承諾[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結果卻無法遵守全部律法,只能被律法定罪。新約是[稱義的職事](9節)因為新約的事奉是根據主耶穌基督所做成的救贖,帶領人們接受因信稱義的恩典(羅3:21-28 )不再被定罪。神不願意叫人死,乃是願意叫人活,所以照著祂的時間,用[稱義的職事]就代替了[定罪的職事]。舊約[定罪的職事]榮光與新約[稱義的職事]榮光相比,[就算不得有榮光了](10節)。因為[稱義的職事]是神的兒子親自做成的,它的果效存到永遠,榮光永遠不會過去。[那被廢掉的](11節)不是指律法本身,而是指舊約的職事。律法的歷史任務乃是顯明罪的事實(羅7:7;5:13)從而叫人知罪(羅3:19-20)迴轉歸向基督(加3:24)尋求神赦免的恩典。律法本身雖沒有直接解決人在神面前的難處,但是卻為神救贖的恩典作了開路的工作。[這長存的](11節)指新約的職事要永遠長存,律法的義要永遠成就在那些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4)。[這樣的盼望](12節)指新約職事的永存和榮耀(11節)。[大膽講說](12節)指保羅相信新約職事的永存和榮耀,所以他可以對哥林多人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還得[將帕子蒙在臉上](13節)。摩西因為以色列人害怕挨近他,就用帕子蒙上臉(出34:30-35)以色列人才能稍為安心地聽神的話。但因此以色列人也看不見那榮光會漸漸退去[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13節)以為律法的職事永遠不會過去,至今仍把自己放在被定罪的地位上,把遮蓋神榮耀的帕子留在心裡(15節),不敢[敞開臉](18節)接受神榮耀的恩典。[這帕子](14節)原來指蒙在摩西臉上的帕子,在此轉指當時仍蒙在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15節)也就是以色列人對舊約律法字句的誤解和成見。 [這帕子]使他們的心眼被蒙蔽,不能明白神在律法裡的啟示,看不見舊約已過去,新約已設立。[他們的心地剛硬](14節)指以色列人不能看見反照在摩西臉上的舊約的職事的榮光,不是因為摩西用帕子蒙臉,而是因為以色列人的心地剛硬。主後150年左右猶太拉比的著作中說,因為以色列人犯了造金牛犢的罪(出32:1-4)所以他們無法在恐懼中看摩西臉上的榮光。[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14節),指舊約是為基督作見證的,人只要接受基督,就能明白舊約的真正意義。14節是聖經中唯一提到[舊約](14節)一詞的地方。[摩西書](15節)指摩西五經,代表希伯來聖經。信徒讀經時若堅持自己的觀念與成見,有如[帕子還在他們心上](15節)讀經的益處會大打折扣。16節是應用[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祂說話,就揭去帕子](出34:34)保羅把這個道理應用在當時的猶太人身上,表明如果有人願意轉向神,他心上的帕子就被[除去了](16節)。通常保羅說到[主]的時候,都是指基督。 [主就是那靈]並不是說基督是聖靈。這裡的[主]是繼續依照16節七十士譯本的用法,指三位一體的神。保羅在這裡使用了標準的猶太釋經法,把昔日賜律法給摩西的[主]神與今日的[聖靈]作對比。在舊約之下,以色列人只能藉著[主]神賜給摩西的律法來認識祂。當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除去以後,就能在新約之下藉著聖靈經歷[主]神,所以就能體會[主就是那靈]。人若是活在舊約之下,想透過行律法來討神喜悅,就沒有自由,因為他們達不到律法的要求,結果卻落在律法的定罪中。律法就不再成為捆綁,所以說[主的靈在哪裡,在那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是再次應用出34:34-35。當我們像摩西一樣在神面前[揭去帕子](出34:34)以後,[基督榮耀福音的光](4:4)就不再向我們隱藏,我們就能看見神的榮耀,被神的榮耀所改變。[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4:6),所以當我們仰望[耶穌基督的面]時,就像[從鏡子裡返照]被[神榮耀的光]所照耀。[變成主的形狀]指信徒因著仰望基督,心意被聖靈更新而變化,越來越被恢復成由基督的生命所彰顯出來的神的形象(4:4)。[變成]原文是現在時態,表示持續的改變,我們得救以後的生命不是一瞬間[變成主的形狀],而是一生的功課。[榮上加榮]強調漸進改變的過程。 思想:新約信徒在生命中所經歷的神是聖靈,我們生命的改變完全是聖靈的工作結果,所以說[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我們有否願意每日返到神面前,被主的靈光照,改變,成為主的形狀呢?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藉著聖靈,使我們得自由,面要光照我們,改變我們,使我們能變成主的形狀,求主使我們每日靠著你,一生學像你,活出主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