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哥林多後書 8:10-24

哥林多後書 8:10-24

捐助聖徒並不是保羅勉強強加在哥林多信徒身上的壓力,而是他們自己主動[起此心意](10節)。[照你們所有的](11節)是一切事奉的原則。神若向我們要什麼,一定會先賜給我們什麼,決不會向我們要我們沒有的;因為凡不是從神而來的恩典,就是從人的肉體裡出來的,神一概看不上。一方面,神向我們所要的,不會超過祂給我們的恩典:祂要我們事奉,就先賜下恩賜;祂要我們奉獻,就先賜給我們財物;祂要得著我們這個人,就先賜下基督的生命。另一方面,神給我們的恩典,無論是恩賜,時間或金錢,健康,都是要我們去為祂使用的,不可浪費,閒置,因為神[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哥林多人之所以過了一年還沒有辦成捐助聖徒的事,可能是因為覺得自己的資源有限,沒辦法籌募足夠多的捐獻。因此保羅向他們解釋,神所悅納,所重視的是人[願做的心](12節),而不是捐獻的多寡。[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12節),這是神悅納人的屬靈原則。神只悅納從基督裡出來的東西,不悅納任何肉體裡出來的東西。因此,神所悅納的[所有],乃是神賜給我們的恩賜和神兒子的生命,以及這生命所結出的聖靈果子(加5:22-23)。[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6:3),我們如果勉強照自己[所無的]去事奉-明明沒有基督的生命,卻要裝作柔和謙卑;明明沒有從神而來的愛心,卻要強裝愛人如己;明明沒有聖靈的呼召,卻憑著人的熱心,責任來幫忙,結果沒有一樣能堅持到底,也沒有一樣能蒙神悅納。因此,事奉神的人,首先要認識神賜給我們的[所有]是什麼,然後才能把神所賜的[一切]獻給神。不是當我們有了足夠的錢財,才幹,知識或經歷,才算得著了[所有]。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都有神所賜的[所有],即使我們一貧如洗,一字不識,也可以用我們裡面[所有]的基督生命去活出神的愛,用我們[一切]的福音大愛去吸引人。(14節) [均平]是基督身體的原則。神的[均平]不是平均主義,不是共產主義,也不是合作互助社,而是指神賜給任何一個肢體的錢財,恩賜和知識,都是賜給整個身體的,因此肢體之間要彼此相愛,用[富餘](14)補[不足](14),使每個肢體都無所缺乏,一同享用神的豐富,在愛中建立基督的身體。15節引自出16:18。以色列人在曠野每早晨按各人的飯量收取嗎哪,有多收的。若有人所收的留到第二天,嗎哪便生蟲發臭(出16:20)。這是神讓以色列人學習順服和信靠的功課。在16-23節中,保羅推薦了三位弟兄到哥林多辦理捐獻的事。提多剛從哥林多回來,但他願意再做一次辛苦的長途旅行回到哥林多去,因為他對哥林多教會有[熱心](17節)的負擔。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使猶太人,外邦人與神和好,同時也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彼此和好,一同進入基督的身體。這些外邦信徒捐贈猶太信徒,目的是[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19節),見證基督身體合一,彼此相愛的實際。[和我們同行](19節)不但是作為旅行的同伴,也是為眾教會作遞送款項的見證人。眾教會捐贈猶太弟兄,不是為了單純解決需要,更是為了顯明基督身體的見證。因此,不但動機要[榮耀主](19節),過程也不能給魔鬼留破口(20節)。而不給魔鬼留破口的方法,就是在神,在人面前都[留心行光明的事](21節)。[熱心]是神的用人的重要品格(羅12:11;林後7:11;8:7,17)。[基督的榮耀](23節)指這些人是為[榮耀主](19)而工作。提多代表保羅,那兩位弟兄代表[眾教會](23節),所以哥林多信徒行在他們面前,等於行在[眾教會]面前。[顯明你們愛心的憑據,並我所稱讚你們的憑據](24節)不是為了哥林多教會或保羅的面子,而是鼓勵哥林多教會與[眾教會]一起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作肢體,彼此扶持,彼此勉勵,一起做基督身體完整的見證。 思想:在神的安排裡,教會的每個信徒都有可以供應別人的[富餘],再軟弱的肢體也有[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的機會,好成為神祝福教會的管道;每個信徒也可能有[不足]的時候,再剛強的肢體也有軟弱需要扶持,好學習謙卑,感恩和信靠。 祈禱:親愛主,是你使我們成為你家的一份子,我們能夠活神你的家當中,使我們學習彼此,學習分享,求主記念我們,使我們因你的恩典,活出分享的生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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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等應許]就是[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6:16-18)。神既有這等應許[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9:7)聖靈必然會藉著在我們裡面和外面的工作,不斷改變我們,使我們的思想言行與神兒女的地位相稱,逐漸達到全然成聖的地步。因此,我們若不順從聖靈而行,人生有如逆風行舟,聖靈總是處處與我們作對;我們若順從聖靈而行,人生有如順風乘舟,聖靈就成為我們靈命長進的力量,使我們能[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讓我們在主觀經驗上[得以成聖]。靠著基督救贖的恩典,信徒在重生得救的時候,客觀上已經[在基督耶穌裡成聖](林前1:2)哥林多信徒雖然靈命幼稚[仍是屬肉體的](林前3:3)但仍被神看為分別出來歸於祂的[聖徒](1:1)。然而,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不會只停留[在基督耶穌裡成聖]的客觀地位上,因為我們裡面的新生命必然會結出[成聖的果子](羅6:22 )。[污穢]原文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此一次,在七十士譯本中出現三次,都與偶像崇拜有關。廟妓是哥林多城偶像崇拜的一部分(林前6:18)參與偶像崇拜就是與鬼相交(林前10:20)因此拜偶像的人[身體,靈魂]都被玷污。[得以成聖]對哥林多信徒而言,特指不與當地盛行的偶像崇拜有任何牽連。從第2節開始,保羅繼續6:11-13的話題,重新要求哥林多人向他們的使徒敞開心胸。[你們要心地寬大收納我們](2節)原文是簡單過去命令式,表示要看到具體行動,而不只是一般的勸勉。在前一次的要求中(6:11-13)保羅強調他自己的心向他們是敞開的,他們彼此之間關係所受的限制是他們的責任。在保羅過去與哥林多教會的交往中,他[未曾虧負誰](2節),而是[受人虧負](12節);[未曾敗壞誰](2節),沒有敗壞教會或引發不道德的行為;[未曾佔誰的便宜](2節)沒有利用使徒的地位謀取私利。這些告白可能針對當時有些哥林多信徒對保羅的批評。[不要定你們的罪](3節)指不是要責備你們。[同生同死](3節)是當時用來頌揚友誼的話,但在原文中,保羅把這話的次序顛倒為[同死同生],因為基督徒乃是經過死亡而得生命(約12:24-25)透過受苦預備得榮耀(4:17)。以神為樂就是[神的用人](6:4)的[快樂](4節)教會回到神的心意就是[神的用人]的[安慰](4節)。保羅聽到哥林多人順服了他之前信中的要求,以行動證明了他們對神的順服(2:9)因此他就是[在一切患難中](4節),也有[分外的快樂](4節)。保羅在2:13之前說到他的旅行計劃,現在又接著2:13繼續說他的旅行計劃,以及這計劃與哥林多人的關係。[外有爭戰](5節)可能指馬其頓教會當時所面臨的逼迫(8:2 )[內有懼怕](5節)可能指害怕哥林多教會蒙受屬靈的損失(11:3 )。無論具體內容是什麼,保羅在馬其頓等待提多時心裡都不好過。並非一帆風順才能印證我們是蒙神差遣的[神的用人](6:4)[周遭患難](5節)更是十字架道路上不可或缺的功課。但我們的苦難若是因事奉神,建造教會而有的,神必然負責介入,用恩典[安慰喪氣之人](6節)。神的恩典與憐憫顯在哥林多教會裡,使教會得以長進,就使神的用人得著[安慰]。提多平安地回來,又從哥林多信徒帶回了教會長進的好消息,使保羅得了雙重的[安慰]。 思想:剛強如保羅,也會有心情消沉的時刻,何況我們呢?我們都需要從神而來的安慰,也應當藉著神的恩典追求靈命長進,使自己成為神的安慰,不但能安慰軟弱的肢體,也能安慰[神的用人]。 祈禱:親愛主,感謝你的恩典,更感謝你讓我經歷苦難憂愁,甚至經歷像保羅消沉的時刻,為要使我更確知我們是神的用人,更藉著一切的經歷,讓人得著安慰與你的同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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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帳棚]象徵我們的身體,即會毀壞的[外體](4:16)我們的身體不過是我們在地上暫時居住的[帳棚],並不是[真我]。[拆毀了]指死亡。[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指我們將來復活後不朽壞的,榮耀的,靈性的身體(林前15:42-44)。[原]字表示5:1-10與4:16-18有密切的關係,4:165:10是完整的一段經文。我們若在肉身中[嘆息](2節)等候[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渴慕得著[靈性的身體](林前15:44)就不必再在肉身中受[敗壞的轄制](羅八21)。[深想](2節)指一種正向的渴慕。[好像穿上衣服](2節)表示我們的身體是屬於暫時,外表的東西,真正的[我]乃是我們的[內心]的靈魂(四16)。(3節) [被遇見]指被神或天使遇見。古人在旅行途中出發前,往往先撤去帳棚,臨時露天而睡;在還未重新支搭帳棚以前,因沒有帳棚作遮蔽,若被人遇上,感覺上有如赤裸。 (3節) [赤身]比喻靈魂與身體脫離。哥林多教會有些人可能受柏拉圖主義影響,相信靈魂不滅,否認身體復活,認為肉身復活只會讓靈魂再一次受到囚禁,要永生就必須拋棄身體(林前15:12)。[嘆息勞苦](4節)指因肉身中所遭受的苦難,重壓而嘆息。[並非願意脫下這個](4節)指保羅雖然有苦難和重壓在身,但他所要的不是讓自己的靈魂從肉身的存在中得釋放。[乃是願意穿上那個](4節)指渴望得到將來復活後不朽的靈性身體。信徒不怕死亡,並非願意讓肉身死,而是因為盼望死後有更好的靈性身體,所以就不留戀屬地的事物,為了得著那上好的,甘願放下次好的,不好的。(5節) [培植]指預備,安排。神為我們預備了榮耀的未來,又藉著讓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羅八17)預備我們將來能得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4:17)。(5節) [憑據]原文是[質]是商業用語,指買方付給賣方的訂金,保證到了適當的時間,全額都會付清。主耶穌帶著榮耀的身體從死裡復活,是透過聖靈的作為。神也把同一位聖靈賜給信徒作憑據(1:22;弗1:14)讓我們因經歷聖靈而預嘗未來復活的生命的實際,保證我們將來也必復活,穿上復活的身體[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4節)。我們今生[住在身內](6節),但神不是我們肉眼能看見的,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今生是[與主相離](6節)。雖然我們的肉眼看不見神[與主相離],但我們認識神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7節)是在靈裡看見主;我們在主裡行事為人能[常常坦然無懼](6節)看輕屬地的事物,同樣也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保羅之所以能在苦難面前[坦然無懼](8節)是因為肉身的死亡只是信徒[離開身體與主同住](8節)的途徑,那時就可親眼見主[我們必得見祂的真體](約一3:2)而不是只能憑信心才看見。愛主的信徒是願意活著被主使用,但更願意離世與主同在(腓1:23);愛世界的信徒是願意離世與主同在,但更願意活著享受今生。我們得救以後還要[住在身內](9節)多久?是否很快[離開身體與主同住](8節)?這些事都不是我們能做主的,也不是我們該關心的。我們所應該關心的是:如何在當下的生活中[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9節)將來好向主交帳。 [基督台](10節)指主再來時的審判,無論活著或已經死了的信徒,都要在基督台前向主交帳。我們信主之前一切的罪都蒙主的寶血洗淨了,主不會再跟我們算舊賬,因此,[基督台]的審判與得救無關,但卻與賞罰有關。主耶穌要根據我們信主以後的行為[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10節)。 [本身所行的]包括我們今生的言語(太12:36),行為(羅2:3,6)事奉(林前3:13-15)意念(林前4:5)。因此,當我們還[住在身內](9節)時,要時時記得如何為自己[本身所行的]向主負責,好被主稱許[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太25:21)。(10節) [台]原文是bēma,又譯為[公堂](徒18:12)。保羅曾被哥林多的猶太人拉到公堂(徒18:12),在方伯迦流面前控告他;因此,保羅和哥林多信徒都很清楚,被帶到[台前]就是指受審判。 思想:我們每天的生活,是為了自己的喜悅,別人的喜悅,還是主的喜悅呢?若今夜就見主,你能向主交帳嗎?我們又願意在今生的言語,行為,事奉,意念,都活在神面前呢? 祈禱:親愛主,是你讓我們知道我們並非只有眼見的今生,更有永恆的生命,求主使我們深信今日的生命能影響我們的永恆,使我們坦然面對你基督的台前。阿們!